穿到爹妈造反时——道_非【完结】
时间:2024-05-02 14:47:02

  相豫把点心塞到军师手里,大大咧咧道,“军师吃了阿和的点心,日后见了阿和,记得还她双份。”
  行军带的饼子硬得像石头,军师毫不客气,接下点心,便往嘴里送。
  “多谢主公。”
  军师吃着点心,含糊道谢。
  军师心里的担忧一扫而光。
  ——有这样能打能抗事还礼贤下士的主公在,何愁大业不成?
  恩,主公必能一统天下,位尊九五!
  此时的军师比刚打了败仗的相豫更有信心。
  “谢啥?这有啥好谢的?”
  相豫抬手拍了怕军师肩膀,“都是自家兄弟,军师以后不要这么客气了。”
  周围人都在休息,相豫摘下自己的行军水壶,准备坐下来喝水。
  只是抬手喝水间,他习惯性扫了眼周围将士。
  将士们或躺或坐休息着,拿着水壶往嘴里倒水,但有些人水壶里的水并不多,大口喝上几口便没了,便无精打采把水壶放在一边,窝在地上舔着干裂的嘴唇。
  相豫立刻打开水壶,小口轻抿一口。
  嗓子干得几乎能冒烟,这丁点水分显然杯水车薪,但他却没有再喝水,而是把水壶举起来。
  “谁还要水?我这还有很多水。”
  相豫大声道。
  “我,大哥,我。”
  一个圆胖脸的男人手脚并用爬过来。
  相豫把水递过去,“给。”
  圆胖脸的男人饭量大,水也喝得多,接下相豫的水,咕嘟咕嘟大口喝。
  相豫舔了舔唇。
  “慢着点喝,没人跟你抢。”
  男人喝得太快,相豫怕他呛着,抬脚轻踹下圆胖脸。
  圆胖脸喝水的动作这才慢下来,不满地嘟囔一声,“大哥,我屁股上还有伤呢,你就别踹了。”
  “你皮糙肉厚的,我踹两脚怎么了?”
  相豫嗤笑。
  周围人哄堂大笑。
  败军之将最怕士气低落,但只要有相豫在,无论败得再怎样惨烈,他都能凝聚人心。
  ——似这样的人,执掌天下不过是时间问题。
  军师轻捋胡须,颇为欣慰。
  “军师,咱们下一步该怎么办?”
  安抚完将士,相豫嬉皮笑脸问军师,“是先去象城接阿和,还是去柳阳县与我婆娘会和?”
  然而就在这时,一个斥卫的突然出现却让打了败仗都能心平气和的相豫方寸大乱——
  “大哥,不好了!护送阿和的人被人发现了!”
  斥卫飞马来报。
  军师脸色微变,抬头看相豫。
  ——不好,这厮要生事!
  相豫猛地从地上蹦起来,抬手便去扯马缰,“狗日的,居然敢动我女儿!”
  “走,咱们——”
  声音戛然而止。
  高大身体轰然倒地,激起周围杂草。
  “???”
  谁敢在这个时候暗算大哥?!
  众人整齐划一看向弱不经风的军师。
  手无缚鸡之力的军师手捧巨石,凌然如天神降世。
  “......”
  哦,是军师啊,那没问题了。
  众人收回视线。
  军师丢开砸相豫后脖颈的巨石,拍了拍手上的土,没有好气道,“看什么?”
  “敌军五千精骑,另有援兵十万,咱们不到五十人,拿什么去救小阿和?”
  “快把主公扶到马上,去柳阳县与夫人汇合。”
  “夫人那里仍有五千兵力,若咱们的速度够快,兴许还能救阿和一命。”
  “可是,可是万一大哥醒了——”
  一人呐呐出声。
  “莫慌,我有这个。”
  军师从袖里取出蒙汗药若干,“一日喝一副,足够主公喝到柳阳县。”
  “......”
  有您这样的军师,可真是大哥的福气!
第3章 第
  作为梁王麾下第一将,石都当然是个厉害角色,追随梁王不过八年,便让偏居一隅的梁王一统北方,有了问鼎天下之势,如果他不曾遇到阿父这样的对手,如果梁王不曾嫉贤妒能,那么他或许能够帮助梁王一统天下。
  可惜世界没有如果。
  阿父太强,而梁王又并非明主,这才让他的横扫天下之势中道崩卒。
  与阿父这位白手起家的开国皇帝相比,梁王如同跳梁小丑,前半生仗着家世虎踞一方,但群雄逐鹿岂是靠四世三公的家世便能完成的?
  能终结乱世问鼎帝位的人,不仅自身的本事过硬,还要有识人用人的本领。
  只可惜,梁王两者都没有,哪怕身边有着石都这样的将才,他也会因为石都功高震主而不用他甚至加害他,哪怕石都对他忠心耿耿,从无二心。
  梁王收买石都仅用了一顿饭。
  一饭之恩,便让一个所向披靡的战将誓死效忠,明知梁王心胸狭隘并非人主之相,追随于他只会让自己落个死无全尸的下场,可尽管如此,他依旧为梁王战至最后一滴血,至死不曾转投他人。
  梁王的这顿饭堪称一本万利,划算至极。
  而这顿饭,也出卖了石都在投靠梁王之前的境遇——要狼狈到怎样的程度,才会对一饭之恩忠心至此?
  大抵是老天都觉得前世的她死得着实惨烈,便让她重生在石都狼狈之际,当然,这时候的她也同样狼狈,甚至还不如石都,石都好歹是掌管十人盛军的什长,而她是朝廷重金悬赏的反贼之女,一个是官,一个是反贼,十个她绑在一起,也没有石都现在过得好,但问题不大,石都很快便会比她更狼狈。
  杨成周被劫持,严信震怒,不听石都辩解,便重打石都四十军棍。
  四十军棍下来,人不死也半残废,更别提好不容易从她与兰姨手中逃出生天的杨成周因被劫持一事恼羞成怒,再次把怒火发泄到石都身上,可怜石都的旧伤尚未养好,又被杨成周一顿折磨,费尽千辛万苦,才人不人鬼不鬼地逃了出来。
  乱世之中人命贱如草芥,奄奄一息的石都没有激起路人的同情,出行的梁王看到挣扎求生的石都,随手赏了一顿饭,这顿饭让石都活了下来,也为梁王日后的逐鹿中原添了一名虎将。
  相蕴和眸光轻转。
  ——梁王可以,她也可以!
  梁王嫉贤妒能,容不下功高震主的石都,可阿父阿娘容得下。
  整个天下都是阿父阿娘打下来的,他们根本不需要去担心武将是否战功赫赫威胁他们的帝位。
  莫说只是石都了,就连追得阿父如丧家之犬,让阿娘几次命悬一线的最强劲的对手商溯,阿父阿娘都动过招揽之心。
  当然,商溯一身反骨不称臣便是后面的事情了。
  商溯阿父阿娘都容得下,自然更容得下石都。
  而石都跟随阿父阿娘,也会有更好的前程——没有战将能拒绝明主。
  相蕴和心里盘算着,黑湛湛的眼睛看向咬牙切齿的杨成周。
  很好,蠢不可及的世家公子从不反省自己,哪怕自己被一个八/九岁的小孩子劫持,他也只会觉得是下面的人没有保护好他的原因,而不是因为他太过愚蠢。
  这样的蠢人不用白不用,只需要她放了他,他便会成为插向石都心口最为锋利的一把剑。
  是夜,相蕴和一时疏忽,杨成周挣脱绳索。
  兰月虽身受重伤,但其武力值依旧在纨绔子弟之上,杨成周偷袭不成反被刺了一剑,夺了一匹快马逃窜而去。
  “你们给我等着!我还会回来的!”
  杨成周纵马狂奔放狠话。
  那当然,你不仅会回来,还会给我送来一位虎将。
  相蕴和心道。
  杨成周的身影消失在夜幕之中,兰月再也支撑不住,手中长剑落地。
  相蕴和眼疾手快,连忙去扶摇摇欲坠的兰月,这才没让她摔在地上。
  “兰姨,你撑着点。”
  相蕴和扶着兰月坐下,手脚麻利包扎着兰月崩开的伤口。
  “这里已经不安全了,咱们不能继续在这儿待。”
  歇了一会儿,兰月恢复几分精神,招呼相蕴和去牵马,“扶我上马,咱们得赶紧离开。”
  相蕴和点点头,牵来最后一匹马,扶着兰月上了马,自己略微收拾一下干粮与水壶,便与兰月一同离开。
  马背上的兰月极度虚弱,“沿途官道必被盛军布下天罗地网,咱们不能走官道,只能走小路去柳阳县。”
  “小路颠簸,兰姨,你的伤撑不住小道的。”
  相蕴和声音软糯,“兰姨,不如咱们先去济宁城歇歇脚吧,顺便给你抓些药。”
  到底还是孩子,这种情况下哪里还能顾得到伤?
  兰月摇头,“严信主力驻扎在济宁城,去济宁城是自投罗网。”
  “对呀,正是因为他的主力在济宁,所以咱们才更要去呀。”
  相蕴和笑眯眯,“他们肯定想不到,咱们居然敢去他的大本营。”
  上一世她被兰姨安置在地窖里,小小的她推不开兰姨盖在地窖上的木板,兰姨被杨成周折磨而死,而她也险些饿死在地窖里。
  逃荒的流民发现了地窖,以为地窖里有吃食,便打开地窖的木板,她这才得以重见天日。
  但地窖里没有东西可吃,饿狠了的流民便把主意打在她身上,若非她反应快及时逃命,只怕早就成了流民的盘中餐。
  兰姨残破不堪的尸首被盛军悬挂在城楼之上,她不忍兰姨死无全尸,便去济宁给兰姨收尸。
  到了济宁才发现,这里虽是盛军的大本营,但守备并不严密,大抵是觉得此地驻扎着三万兵马,周围流寇反贼不敢贸然来犯,所以才如此行事。
  她乔装打扮混进济宁,使了些手段让悬挂兰姨的绳索断掉,没了绳子的悬挂,兰姨的尸体摔在地上。
  无人给反贼收尸,盛军便把兰姨的尸首丢在乱葬岗。
  她一路跟过去,在断尸残骸中把兰姨刨出来,尸体破碎不堪,她便以针线一点一点把兰姨缝起来,待勉强能看出人形的模样,才把兰姨小心翼翼安葬。
  在安葬兰姨的时候,她不止一次后悔,如果兰姨不曾把木板压得那么实,如果她从杨成周手里救出兰姨,如果她知道济宁县守备不严,如果她与兰姨藏身在济宁县,那么一切是否完全不同?
  兰姨不会惨死在杨成周刀下,她也不会颠沛流离死无葬身之地,只要找到阿父与阿娘,只要熬到他们登基为帝后,那么这泼天富贵便能落在她与兰姨身上,而不是阿父阿娘坐拥天下,她们成为乱世鬼。
  “一个法子用一次是出其不意,用两次便是蠢不可及。”
  兰月并不赞同相蕴和的提议,“最危险的地方便是最安全的地方,这个法子我们已经用了一次,若再用第二次,便是自投罗网。”
  相蕴和童言无忌,“可是,杨成周有这么聪明吗?”
  “......”
  还真没有。
  这个蠢东西一门心思搞死石都,根本不会去想她们究竟会往哪走。
  至于杨成周的姑父严信,虽比杨成周有点脑子,但也不会多到哪去,没了石都这个为数不多有脑子的人,他就是无头的苍蝇,连抓她们都不知道从哪入手。
  朝中重要官职皆被世家大族所把持,可一旦秩序重建,天下改写,他们的贫瘠到令人发指的才干便会大白于天下,让庶人们再一次痛心疾首感慨——原来欺压他们数百年的高官权贵竟是这种货色。
  兰月当机立断,“听你的,咱们去济宁。”
  伤药已经用完了,干粮也要补充点,石都抓捕她们的政策是小道把守得格外严密,去小地方买伤药反而不安全,倒不如去济宁碰碰运气。
  去济宁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济宁是盛军在陈州的大本营,更是整个陈州消息最灵通的地方,相豫新败,二娘下落不明,兴许到了济宁城,还能打听到二娘的消息。
  兰月不再犹豫,带着相蕴和去往济宁城。
  在去往济宁城的路上经过一段山路——
  “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命财!”
  扛着刀的劫匪领着四五个兄弟守在路口,专门对落单的行人下手。
  兰月与相蕴和对视一眼,随后目光在劫匪身上打转。
  恩,四五人里有个瘦高个,身形与兰月颇为相似,再看看腰间,还带着出入城的路引。
  ——这劫匪来得可太是时候了!
  “你们、你们别杀我们,我们有钱的。”
  相蕴和眨着眼睛,怯生生地说着话。
  熟悉的梅开二度。
  兰月心领神会。
  趁所有的人的注意力全被相蕴和手里的钱袋吸引,她飞来一剑直取劫匪项上人头。
  只有四五人的劫匪没什么战斗力,兰月撑着精神将人料理,但到底身受重伤,力气不足,最后一人提刀向她砍来。
  长剑即将落在她身上之际,那人的动作停止了,像是有些不敢相信,他低头看向自己的腰间。
  一柄锋利的匕首自他腰间透出,源源不断的鲜血顺着匕首往下流,匕首的主人担心他死不了,甚至还在他体/内转着匕首,只是力气不太大,转得分外艰难。
  劫匪的眼睛瞪得像铜铃。
  方才病弱娇怯的小姑娘竟然比眼前的女人杀人更不眨眼!
  这么锋利的匕首,说捅人就捅人,会武的女人都没她这么干脆!
  劫匪难以置信。
  不是,他知道能在乱世里活下来的人多少有点看家本事,但一个八/九岁的小姑娘出手这么毒辣是不是过分了点?他们山寨的女娃娃也没这么狠厉啊!
  劫匪轰然倒地。
  劫匪死不瞑目。
  相蕴和从尸体上抽出匕首,反手握匕首,在他衣服上将血迹擦干,擦干血迹之后,轻车熟路把匕首放回贴身容易取的位置。
  “兰姨,你没事吧?”
  做完这一切的小姑娘从尸体上跳下来,笑眼弯弯看向兰月。
  兰月脸色有一瞬的扭曲。
  呃,怎么说呢,也不能说没有事吧,就是觉得这么软糯可爱的小姑娘杀人这般痛快这么毫不犹豫,心里多少有些膈应。当然,不是膈应小姑娘,而是膈应自己——都是她无用,看把孩子都逼得杀人不眨眼了!
  她还是个孩子啊!
  却已经能熟练杀人毁尸灭迹了!
  该死的乱世!
  兰月心疼得无以复加。
  伸手揉揉小姑娘的发,直夸小姑娘干得漂亮。
  兰月没时间矫情多心,扶着相蕴和的手在靠着树干坐下。
  兰月靠着树休息,相蕴和便去翻劫匪的行囊。
  稚气的小脸满是天真,手上的动作却不曾停,仿佛面前的尸体不是尸体,而是等着她去挖掘的宝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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