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药是牵制厄蒙脱的利器,务必把持在他们的手中,锦葵的去处解决完后,程枭道:“我让耶达鲁做他的副将,你放心。”
耶达鲁打仗稍逊一筹,但胜在心细,能洞察所有不对劲的地方,厄蒙脱那里有一丁点风吹草动,他就会立刻回禀。
“打仗一点也不好,我不想打仗,”易鸣鸢尝试活动自己的左手拇指,没有成功,她眨了眨酸涩难忍的眼睛,想象盛世太平的场景,“我想世人都安居乐业,我就在这里和你一起慢慢变老,我老了是什么样子,会像扎那颜一样沉静从容吗?”
程枭想说扎那颜那样的从容是付出了很大的代价的,他更希望易鸣鸢年长之后还是一如既往的活泼样子,他把僵硬的手指握进掌心,低声告诉她:“等我亲眼见到,才能回答你,所以阿鸢一定要长命百岁,好不好?”
易鸣鸢脸上笑意恬淡,“好。”
***
拔营前大点兵,鼓乐喧天,号角齐鸣。
云层翻滚,天色阴沉,易鸣鸢被四起的冷风刮得脸颊一紧,缩进狐毛裘衣里。
雄鹰们发出长啸,乘风衔着一轮红日从远处飞来,最后落在她的肩膀,重得坠人的甲胄经过了一定的改动,是新炼出的材质,在硬度不减的同时更加轻便耐磨,她站在乘云旁边,恍然觉得自己也像一个征战南北的将士。
点兵完毕,易鸣鸢和程枭并肩立于服休单于身前,听他豪情壮志地增加士气后,碰碗将里面的烈酒一饮而下。
“将优犁碎尸万端!”
“将优犁碎尸万端!”
“此战必捷!”
“此战必捷!”
“……”
程枭翻身上马,侧眸问身边的人,“阿鸢怕吗?”
和当初同样的问题,这次易鸣鸢听着身后山呼海啸的“此战必捷”,坚定地告诉他,“不怕。”
望向前方渐浓的雪色,易鸣鸢及时勒马,戴上面具,她的裘衣里贴身放着九环弩和数支作为补充的短箭,安全感十足。
和右贤王部以往的作战方式不同,他们从出发开始直接兵分两边路,一路在明,一路在暗,留足了后手。
尘土纷飞,她行在队伍正中央的位置,缓缓哈出一口白气。
第77章 晋江文学城首发
行至第三个山头的时候, 易鸣鸢几乎已经看不清路了。
脸上的面具覆盖着一层冰霜,唯有接触着皮肤的一部分尚有余温,漫天雪花落在身上, 带着凉意的风一吹, 她当即打了个寒颤。
身边的铁蹄碰地声整齐划一, 她抬头向最前方看去, 程枭正远远地凝望着远处山顶的位置,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似是感觉到有视线落在身上, 他回过头来, 隔着人群看了一眼易鸣鸢的脸色, 皱眉道:“扎营,今天就在这里过夜。”
这次不比回城,更不是游玩,没有马车给易鸣鸢坐, 她跟其他所有人的待遇相同, 只能骑在马上跟着队伍一同前行, 只是偶尔撑不住的时候, 会到装载粮草的车上找个能卡住自己的位置猫着, 也算是休息了。
下了马, 她身心俱疲, 喂完乘云后连言语的力气也没有,营帐才一搭好,她就软着膝盖趴去了榻上。
身上的甲胄磕到木板,发出“叮铃咣啷”的响声,不仅震得脑袋发昏, 垫在身下也不舒服,易鸣鸢沉默地解开身上的零件, 从面具,再到帽子护膝,直到全部摘下,她才终于有一点活过来了的感觉。
这时程枭进帐,她撑着半边身子坐起来问道:“还有多远能到啊?”
“再深入就是优犁的辖区,你不能再跟着了,”程枭扣住她的手腕,从胳膊按到指尖,有锦葵压制,这些天易鸣鸢的肢体僵硬速度被减缓很多,但药就这么多,再久就不经吃了,“好好待在这里,等我取药回来。”
易鸣鸢恹恹地点头,她没有战力,若继续强行跟在程枭身边,只会导致他分心保护自己,走到这里已经很危险了,她必须就此止步。
不过虽然无法参与进去,她还是特意做了些能帮助他得胜的小事,“我准备了三个锦囊,你……”
“给我的?”
程枭有些意外地一把抢过那三个精致的小锦囊,准备贴身藏在胸口的位置,易鸣鸢抓住他的胳膊,“先等等,这不是给你的。”
闻言,男人停下了手里按摩的动作,吃味道:“那给谁?”
易鸣鸢示意他抬手,帮他把重死人的铠甲脱掉,边脱边很有眼色地解释道:“前面两个黄色的锦囊,是给喇布由斯的,最后那个红色的,我想让你替我交给厄蒙脱,他们一个莽撞冒进,一个与我们尚有隔阂,我心里还是不放心。你就不一样啦,既威武,又厉害,我是最相信你的。”
脱掉盔甲,程枭身上轻松不少,他听着易鸣鸢很明显是在哄自己的话,疑惑地捻起三个还没他巴掌大的小布袋子:“这小兜子真有用?”
“有用啊怎么没用,锦囊妙计你听说过没有?”易鸣鸢把东西塞到他手里,吹牛道:“哎呀你就去嘛,又不掉块肉,说不定到时候,我这三个锦囊恰恰是决胜的关键呢。”
程枭看她一脸“可别小瞧我”的小表情,面对难得的差遣,他自然无有不应的,凑过去哄到:“行,叫声好听的,我现在就去。”
“一身臭汗,洗干净再进来。”身披甲胄久了,身上难免有些味道,易鸣鸢不想在这时候和他亲近,忙躲开了点,一声“胡日亘”叫得快速又干脆。
没讨到甜头的男人不甘心地把她抓回来深嗅两下,埋颈闷声道:“说我臭?让胡日亘闻闻你是什么味道,香的还是臭的?”
易鸣鸢爱干净,遇到休整的时间就会好好地把自己打理一遍,即便他再怎么嗅,还是连一股异味都没有闻到,更别提臭味了。
“好啦,快去。”易鸣鸢被弄得缩起了脖子,好痒。
***
百里之外的雪山脚下
落日如血般从山顶下坠,橙红色的晚霞中,一个带着宽绣狼头纹样额带,长相凶猛的男人立于黑黢黢的矿洞前,冷眼盯着穿着厚重的奴隶们开采,搬运矿石。
他需要大量的铁,用以锻造削泥断发的精炼钢刀,有了它们,他就能够杀死那个狼子野心的侄儿,重新获得梦寐以求的大单于之位,成为全匈奴真正的头羊!
“大王,一切都已准备就绪。”身后有人来报。
优犁转过身去,满意道:“好!有了这批武器,我们一定能杀得服休片甲不留,我要把他的脑袋,放在脚底踩碎,让他知道谁才配站在匈奴最高的位置上。哼,厄蒙脱这个墙头草,缺乏鹰的胸怀狼的勇气,没用!”
“听说服休近些年十分宠信右贤王折惕失,最擅骑射,我们不如同意那几个中原人说的条……”
优犁打断他,旋即一马鞭用力地抽过去,“折惕失?你竟然以为我会输给一个刚刚打了几年仗的兔崽子,我优犁砍下的人头比他吃过的盐还多,至于狡猾的中原人,他们只不过是想在我和服休之间抢走匈奴,你如果信了他们的话,想要与他们‘合作’,不如早点去把脖子洗干净等死。”
他目光沉沉,明白自己赢得最终的胜利,就必须韬光养晦,藏在雪山之中不过是暂时之举动,终有一天会用磨亮的爪牙在对手身上划出深可见骨的伤口,为了心中宏伟的目标,无论什么他都能够做到。
若他没有聪明才智和彪悍雄伟的体格也就罢了,可是上天偏偏赐予他庞大的力量,让他能在一众兄弟中脱颖而出,差一点,差一点他就能当上大单于了,让给兀猛克他没有意外,毕竟年龄摆在那里。
后来的时间中,他搅和兀猛克和他儿子们的关系,让他们斗得不可开交,甚至送了一个天底下最貌美的女人过去吹枕头风,就是在等兄终弟及,自己继承王位的那一天。
没想到此举逼急了他的侄儿,竟让服休那个疯子捷足先登,先做了弑父杀兄的篡位贼人,在接下来的几年中对自己严防死守,不断调防屯兵,将自己看得比笼子里的困兽还严。
“大王,亚图然王子来了。”
眼中的恨意快要倾泻而出的时候,突然来人上前禀告。
亚图然是优犁最小,也是最看重的儿子,他刚出生的那天晚上,优犁梦到有一只狼叼着肥羊奔跑而来,羊的肚皮上写着两个字“匈奴”,因此他便相信这个儿子身上带着长生天的庇佑,能帮助自己征服这世上的每一块土地。
似乎也是为了打破匈奴不看能力,而根据长幼齿序决定封王大小的传统,吉兆一出,他就对其他儿子视如撇履,一心培养亚图然。
“阿爸!”
小小的亚图然扑到优犁的腿上,他的身上还带着在泥地里打滚过的痕迹,看得优犁很是不悦,“怎么弄得这么脏,你那令人敬仰的尊贵呢!”
“阿爸,我看到有个阿姐在哭,她很痛。”小亚图然被说了也没有在意,因为他知道自己是阿爸最在意,最宽容以待的孩子,拥有独一无二的特权,他仰着头,直接把自己的所见所闻说了出来。
“一个女人?”优犁给了身边的部下一个眼神,这地方是采矿区,全是做苦力的男□□隶,有女人的出现就说明这里有人出现了隐瞒不报,或者藏匿女奴的情况。
在他的辖区内,包庇和藏匿被视为违逆,而他,是绝对不允许一丝一毫违逆的行为产生的,“告诉阿爸,究竟是怎么回事?”
亚图然奶声奶气道:“她搬不动黑色的大石头,被砸到了脚,所以哭。”
“去宰了她。”优犁偏头冷漠嘱咐。
“阿爸——”亚图然没料到是这个结果,他呜哇一声大哭起来,“你已经宰了很多小羊了,为什么还要宰她!”
亚图然一见到杀羊就会哭,大喊着小羊可怜,从前优犁以为他长大以后胆子就会变大,现在看来,这个儿子懦弱,拥有一副完全没用的柔软心肠。
他压下心中的愤怒,把儿子抱起来,狠狠抹掉他脸上的泪水,“不许哭!我告诉你亚图然,羊是食物,我们要吃食物才能活下去,所以才会宰羊。”
“可是那个阿姐不是羊,她是跟我们一样的人,阿爸为什么还要杀她?”亚图然懵懂道。
优犁摇了摇头,“孩子,你根本懂,如果想要称霸匈奴,就必须用严苛的法度制约族人,用绝对的力量震慑敌人,这样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在弱肉强食的草原上,要么拿起钢刀做规则的制定者,要么就会成为案板上的鱼肉,被别人吃干抹净。”
他把亚图然放下来,让人将他牵着带回阿妈身边。
听着亚图然越来越远的抽泣声,优犁心中燃气一阵火焰,其实不仅要做草原上的单于,还要挥舞着利刃,率领匈奴铁骑去往所有的地方,东伐安克,南攻邺国,西征羌族,直至成为全天下的头羊!
他召来所有信重的部下,他捏着一张新送来的羊皮纸,眼神犀利地盯着前方的雪山布防图,命令他们今晚就穿上盔甲出发。
“厄蒙脱这个废物,马上去找瑞香狼毒的解药给他,快点!”
第78章 晋江文学城首发
入了雪山, 天色始终阴沉沉的,不见任何光束。
“按照地图来看,再往前百里就是优犁所驻扎的地方。”程枭指着临时做出来的沙盘道, 距离优犁上一次出现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因此他们也不能确定他现在所处的方位。
一百二十里, 是一个相对稳妥的位置, 既能够留足撤退的时间,也能慢慢推进探查出敌军的动向。
逐旭讷持着木棍, 在沙子中重重划过, “我带兵从第六雪山脚下过去, 最快七个时辰就能到。”
西北高山繁多,又全都被积雪覆盖,没有可供辨认的特征,因此通常从第一座见到的雪山开始标号, 逐旭讷所说的第六雪山, 乃是方圆二百里唯一的平坦地, 若想深入西北, 这是最便捷的一条路。
“不, 孙子曰‘倍道兼行, 百里而争利, 则擒三将军,’”易鸣鸢摇头,“况且如果只有此路低洼平坦,优犁也必定会派重兵把守,我们若从此处通过, 无疑是自投罗网。”
程枭虽然听不懂她说的前面半句,但对后面的话很认同, 最先点点头,逐旭讷则比较直接,张口就问,“道什么理,这是什么意思?还有孙子是谁?”
易鸣鸢在来之前重温了几遍《孙子兵法》,她明白自己不会真的上阵打仗,但只要是能出一份力的地方,她一定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帮到他们,闻言解释用简单的语言给众人解释了一遍,又提了一句“兵贵胜,不贵久。”
对于目前的状况而言,他们不清楚优犁有几万战力,所以在保持将士体力的同时必须速战速决,一举攻城,若是战争旷日持久,他们的优势将会荡然无存。
“硬闯也不行,快马加鞭也不行,那你说,我们从哪里过去,爬白茫茫的山,还是打地道?”厄蒙脱把“打地道”三个字咬得格外重,原来这娘们对付自己还用上了兵法,什么虚实结合,什么围魏救赵,书上还能教这玩意呢?
“几百里内就第六雪山的山脚下有路,山壁陡,但也能爬,需要费几天的事。”
此时一道粗犷的声音响起,是喇布由斯,经过前段日子,他变了许多,遇事也变得更加沉稳了,易鸣鸢不知道他用了什么办法才让军中的弟兄们重新信服,但不难发现的是,他手上戴着一副突兀的皮手套,而手套中的几根指节,空空荡荡的。
“不是打地道。”
程枭望向帐外的飞雪,原本今晚就要继续赶路,但突如其来的大雪阻碍了他们的道路,人对变化的天气没有任何办法,无奈之下他们只能多留一两晚的时间,“也不是爬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