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层是个大露台,灵愫把手架在栏杆上面,眺望着北郊的夜景。
灯火阑珊,暗香浮动,人间的极乐美景将天上的星月都衬得失了色。
大家都很好,她却仍旧觉得物是人非。
夜风将她的心吹得更惆怅。
她叼着烟斗,静静地吞云吐雾。
然而即便已经脱离人群,她这敏锐的耳力,还能使她捕捉到楼下几层的人都在聊什么。
“出众的老相好基本都来了,争奇斗艳的,可我看易姐神色平静,好像对哪个都不满意。”
“你眼瞎啊?那不绝对是对蔡老板最满意么?他可是唯一一个让易姐起身迎接的相好。”
“啧啧,蔡老板可真有心机,故意抱来狗,拖家带口地赴宴。”
“是啊,我难道比你们多了段记忆?当年这俩老板的八卦事,可是闹得沸沸扬扬,是人尽皆知的程度!”
……
唔,要说这么多年有哪一点一直没变,那莫过于盛京人爱吃八卦的属性。
再听着,忽然发现有阵平稳的脚步声,正在渐渐逼近。
“你还是喜欢在心里郁闷时,摸出根烟斗来抽。”
蔡逯走近,也学她这般,慵懒地把手架到栏杆上。
只不过,他站得位置不好,正是个下风口。
风把她吐出来的烟雾,都无情地朝他拍去。
他仿佛浑然未觉。
灵愫瞥了下他眼周的刺青,“纹到这个位置,不疼吗?”
蔡逯漾起笑,“这是贴上去的,用水就能洗掉。”
“你这是假喜欢刺青。”她弹了弹烟灰。
“你喜欢就够了。”蔡逯回道,“方才在饭局上,你的眼神告诉我,你很喜欢我身上的刺青。”
是啊,她的确喜欢。
蔡逯身上,唯一一处真刺青是在腰腹。刺青自右边腰腹蔓延开,停在粉邒上面。
腰腹是白的,邒是粉的,刺青是黑的,极具冲击力。
这种复杂的图腾,仿佛也是他们复杂关系的象征,头是头,尾是尾,中间却弯绕。
可就算她喜欢,如今他身上的刺青还会有什么特别意义呢。
所以她说喜欢无用,“毕竟所有人都觉得我们没联系了。”
蔡逯不以为然,“是么,难道不是所有人都觉得我们还有联系?”
他提到寄去苗疆的那些信,“正因他们觉得我们还有联系,所以想你的时候,他们就托我给你写信寄信。八年,都快三千天了,也给你寄了快三千封信。可惜,你从没有回复。”
灵愫心虚地转过眼。
的确是,一封都不想回。因为阿图基戎告诉她,远方的故人都还挺好。
蔡逯吸了会儿二手烟。
她还是从前那样。
身上的气息是冷的,心是冷的,就连塞在烟斗里的烟草,闻起来也都是冷簌簌的。
怎么连烟草都能被她抽出特别的味道呢?
怎么他连吸二手烟,都吸得甘之如饴呢?
恨不能深吸气,把这烟雾都吸进肺里,好能让身体记住这个味道,刻骨铭心。
蔡逯脸上露出个狡黠的笑,他的轻笑声令灵愫心觉莫名其妙,便瞥过头看他。
正巧与他两眼相望。
他还在笑,笑得越发令她摸不着头脑。
她就抽个烟而已。
怎么,是她抽烟的姿势太滑稽?还是她脸上有什么脏东西,让他看了个笑话?
蔡逯整个人都很放松,很慵懒。
从前若与她单独处在一块,那他一定会把脊背打直。
可现在,他懒洋洋地弯起腰,好像世上再没什么事,能令他打起十二分精神严阵以待。
“你还是老样子。”
蔡逯说。
说完就不再看她,扭正头,欣赏着美好的夜景,却有意把一小截光洁的手腕露给她看。
灵愫:???
听了他这话,她的心思更乱。
“你还是老样子”。
这话明明像她喜欢说的,可现在,居然被蔡逯云淡风轻地说了出来。
什么老样子?连阁主都说她变了很多,他怎么能说她还是老样子?
“你还是老样子。”
明明蔡逯站在下风口,可他的话却是站在了一个她触及不到的高度,他是在用年长者的口吻,对她说出了上位者会说的话。
他在俯视她。
但从前,他是在仰视她,甚至是跪着仰视她,跪到直不起腰。
而她,还当他是那条一旦离了她,就抓狂发疯的狗。
可他现在明显不是。
看看他这手腕,过去自残留下来的数道疤痕,早随着时间流逝而消失不见。
看看他这气定神闲的气质,仿佛是真的断了对她的所有念想,只把她当成一位寻常好友。
灵愫握烟斗的手稍松了松。
虽没看她,但余光一扫,蔡逯立马察觉出她的失态。
她还是老样子。
从不拒绝吃回头草,但前提是,那个前任要跟以前形象的区分度够大,大到能令她感到,像重新认识了一个新人。
否则,她会直接把这个前任从恋爱名单里划掉。
现在,她的失态告诉他:是的,她对他起了点兴趣,因为他跟从前完全不同。
在她眼里,他是她的众多前任之一。
但在他眼里,这么多年,他也仅仅只有她一个前任。
过去他们就足够有默契,现在仍旧是,只不过都心照不宣地不肯承认。
她发丝一晃,手稍微一松,他就能懂她在想什么。
因为她是他的唯一,他太熟悉她了。
起了点兴趣就已足够,这只是开头。
往后,想必她会对他起更多兴趣。
蔡逯赶着要去赴下一个饭局,跟她摆手说再见。
灵愫看着他离去的背影。
好从容。
稍一恍神,不料却把烟灰弹到了自己指腹上。
烟灰抖落,再掸到指腹,其实温度已经很低了,根本算不上“炙热”,顶多与低温蜡同温。
可她还是被这一小撮烟灰烫得倒嘶冷气。
她又想起一段回忆。
是过去,与庭叙一同隐居在山里的那个时间段。
在她与庭叙确定关系前,她经常喝得烂醉,精神颓废。庭叙没脾气,根本拦不住她。
喝醉酒,她就漫山遍野地跑。
曾有几次,不,是有好几次,她都在山里的不同地方,遇到过蔡逯。
有时是在山亭里,有时是在竹林里,有时是在山路边。
那时她本就在不断失忆,再加上喝醉酒,意识不清醒,路上逮到蔡逯,不仅没认出他,还当他是出来卖的,打趣道:“这年头,生意就这么难做,小倌都跑到山里卖.肉了?”
对出来卖的,她没有半点怜惜。
将人抵在草地里,直接作弄。
很爱羞辱,很爱给人烫烟疤。
清净的山野是天然的床褥,随便薅把野草,在人身上乱扫;随意折根麦秸秆,在人身上乱打。
那人挣扎反抗,不听话?那就打。把他打得气息微弱,薅着草往前想爬走喊救命。
她还是把他拽来,往他身上哪里都烫疤。
现在她回想起来,也知道了,那几次又来卖又放不开的小清倌,就是蔡逯。
那时他大概很怨她吧,怨俩人都睡过了那么多次,她居然都没能认出他的身体。
现在他身上还有烟疤吗?
她不清楚,此前没去想过。
现在更是没想过,在不知道他身上还有没有烟疤之前,她反倒快要先把自己烫出了个烟疤。
指腹上的这点温度,当真不算痛。
偏偏就是往她心里刺了下,又痛又麻,又上瘾。
*
原先阁主准备养老的那个小院,如今竟然还留着。小院所在的巷子也没被推倒,只不过一旁的邻居都换了人。
推屋进去,屋里收拾得干干净净的,不像是长久没住人的样子。
谢平说,这些年,他一直都在打扫收拾这座小院,就盼着俩人什么时候能再回来。
阁主还是住他原来那间屋,灵愫就还是住在阁主隔壁。
只不过在今晚,灵愫主动邀请阿来跟她一起睡。
姑娘大了,有心事了,再不交流沟通,估计就要委屈得偷摸掉泪了。
洗漱过,阿来躺在床里边,把后背留给灵愫,摆明了不想跟她交流。
灵愫笑嘻嘻地躺下,把头挤到阿来的枕头上。
“你就不想跟我说点什么?”
阿来捂住耳朵,“没有,不想跟你说话。”
“但我想跟你说话。”
灵愫撑手起身,枕着床头半坐。
“我记得,你还有半个月就及笄了吧?”
“难为你还记得我的生辰,大忙人。”
灵愫还当阿来是小孩子,便学着从前,揉着她的脑袋。
阿来却往里一躲,让她的手落空。
“阿来,你这是谈小男友了?还是小女友?还是老男友老女友?怎么碰都不让碰了。你小时候可热情了,每次见面,都会扑在我身上,甜甜地叫‘阿姐’。”
阿来被她的话气得呼吸不稳,“没谈,什么都没谈。你明知道,叫你阿姐,不是真的把你当阿姐。”
是把她当娘,那群女孩都把她当娘。
灵愫一直都清楚,但她只会说:“我不要当任何人的娘,母女关系太紧密了,我不要这样。”
现在,她仍把这话送给阿来。
她说:“我从不干涉你们的人生。八年前,我给你们每个人都准备了一份嫁妆和一笔资金,都很丰厚。为人妻做人妇也好,做生意也好,混吃混喝做米虫也好,不论你们想做什么,我都不会干涉,只要你们过得幸福。”
她喊了声阿来,“听小谢说,你把姓改成了‘易’,还想入杀手阁做杀手,是么。你不必因为我的缘故,就选择跟我走同一条路。”
阿来当然没做成。当年灵愫去了苗疆后,不久,杀手阁和刺客庄就先后解散。杀手与刺客互看不顺眼的那段岁月,早已消亡了。
人来来往往,聚聚散散,关系一向浅薄。
阿来是知道的。可她太贪图灵愫曾给予过的温暖,甚至这事成了她的心结。
“我想让你留下。”阿来说,“但又很清楚,你向往自由,不会为谁停留。”
所以她很纠结啊。
要提出跟灵愫一起浪迹天涯吗?可灵愫身边有那么优秀的人,她夹在其中毫不显眼,她配站在灵愫身旁吗?
她能以什么身份陪在灵愫身边?
仔细想一想,她什么都不是。
阿来翻过身,抱住灵愫的腰,抱了很久。
“我好想你。”阿来说,“阿姐,我太想你。”
终于还是只敢叫“阿姐”。
这时阿来就像灵愫记忆里那个乖巧听话的孩子了。
灵愫也意识到,冷酷不过是阿来的伪装。本质上,小姑娘还是那个渴望得到她的关注的小孩。
那群被供养的女孩里面,有的入宫做了女官,有的开铺做生意当了老板,有的成婚生子,有的一直在读书,有的就干脆花着她的钱躺平。
灵愫完全不介意,也完全不会去干涉。
当年将女孩们从牙婆手里买走,从流浪汉里手里救下,其实并不求将来她们能回报。
或者说,她这个人,就喜欢挣钱给别人花,就喜欢在发达后,去拯救无数个曾经的“她”。
所以,灵愫问心无愧,从不后悔。
只求一点:别对她有太多感情,她承受不起,也不愿承受。
哪想她在阿来心里,会是那么重要。
处理情爱时,她能快刀斩乱麻。可在处理阿来对她的这种这种近似亲情,近似友情,近似爱情的复杂情感时,她忽然束手无措。
她懵了。
阿来却抱住她哭了,哭得无声又悲痛。
哭得很累,可抱住她又觉得很安心,不一时就睡着了。
看来很多复杂关系,从不是想斩就能斩断的。
灵愫给阿来擦掉泪,给她掖好被角。
又拍了拍阿来的背哄睡,好让她能睡得更熟。
唔……
当娘的是不是都这样哄孩子?
灵愫记不清。
毕竟她娘已经去世很久了。
关于爱,她娘没教过她如何正确处理,所以她只能凭自己的感觉,去把她以为的“爱”,传授给阿来。
阿来很懂她,知道她总会离开盛京,去到任何地方。也知道,自己会在接下来的漫长岁月里,不断去思念、想念、顾念她。
有些人,遇见了,就是一辈子的事。
阿来听见灵愫的脚步声走远,似是站在窗边吹冷风。
她从被窝里探出脑袋,闪着黑黝黝的眼睛,紧盯着灵愫。
她爱灵愫。
不去想是哪种情,只知道,有灵愫在,她总是会感到很安心。
阿来原先没有姓,只叫“阿来”。如今她却给自己添了个“易”姓。
是在告诉灵愫,易家永远有后。也是在隐晦地说,只要灵愫需要,她随时能“易来”。
仅仅是想到这些,阿来就感到很幸福。
慢慢地,她闭上双眼。
*
灵愫给支摘窗斜开一条缝。
她心里闷得喘不上气,想呼吸新鲜空气,又顾及着阿来还在睡觉,便凑到斜开的那条缝旁边,感受到一股微弱的凉风袭来。
须臾,风口忽然被堵住。
灵愫纳罕地挑起眉,然而还不待她去想这是怎么回事,支摘窗就被掀开。
一时夜风猎猎,外面厉害的风把她的头发吹得飞扬,凌乱的发丝遮住了她的眼。
待捋顺发丝,抬眼一看,只见窗口蹲了道黑影。
亏得她眼力好,揉了揉眼,看清了这团黑影的真实面貌。
哎呦喂,猛地一看是黑影,再细细一看竟是个蹲窗的人!
然而细细一看,倒还不如猛地一看!
这张脸,这瘦高个,不是闫弗还能是谁?
灵愫很少能被吓到,但此时此刻,她是真真切切地被吓了一跳,连连后退几步。
“闫弗……你这是,死人回魂了?”
闫弗的穿搭也很怪。
头戴立乌帽,头发编成一股斜麻花辫,垂在胸前。穿着一身菖蒲狩衣,脚蹬木屐,手里拿着一把蝙蝠扇摇啊摇。
一身小老外打扮。
准确来说,此刻他是倭国平安京盛行的那种男子扮相。
更准确来说,他像一个从倭国东渡而来的阴阳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