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先生,我们之间隔着一条人命,我怎么能收你的戒指?”顾影古怪地看他一眼,像是讶异他的自欺欺人。
沈时晔微笑,“可是刚刚在你妈妈面前,不是已经见证、答应过了吗?宝贝,别的事情,你怎么赌气都可以,但不要拿这件事开玩笑,好不好?”
“我在墓前戴上这枚戒指,只不过是因为我妈妈生前的最后一个愿望,是看见我做沈家主母,我想,这样大约也算满足。”顾影看着他的眼睛,很平静,“多谢你愿意陪我演这最后一场戏。”
“演-戏。”沈时晔一字一句重复,眼底晦暗不清,“你是这样认为的?”
顾影笑了一下,“你觉得不是就不是吧。反正无论是真是假,都要尘埃落定。”
“我不同意。”
他的声音像一枚沉重黑色的巨石跌进雪地里,泛起沉闷的回响。随行的人都站得离他们很远,不敢听老板的分手现场。就连聂西泽也只是懒散靠在车门边,遥远地听着,因为感情的事,解铃还须系铃人,而且他十分清楚,他光是出现在这里,就已经足够给沈时晔添堵。
雪下得很急,很快淹没了脚踝。这种天气,穿再多御寒的衣物也会冷。沈时晔全身上下如同泡在冰水里,其实有失温的风险,只是他现在对自己没有知觉。
风雪吹散他理由是――我后悔爱你了。”
沈时晔如坠冰窟,在他意识到之前,“后悔”两个字已经彻底击穿了他的心脏,带来难以遏制的剧痛。
他猛然用手指挡住她的唇,“别说这种赌气的话。”他着了魔地重复着,“你不是认真的,只是想要我痛,想要我伤心,对不对?那我现在痛了、伤心了,你高兴了没有?”
顾影目光定定地看着他,“文的时候,说你已经为我的毕业典礼选好了新衣服。我回家找了,不知道是哪一件。是那件绿裙子吗?你喜欢绿色。”
“你真不是个好妈妈。所以,若是人有轮回,下一次记得来找我,换你做女儿,我做妈妈。”
沉重落下的手,再度抬起时,纤细无名指上多了一枚熠熠生辉的戒指。
铂金圈纤细,嵌满毛茸茸的细碎小方钻,戒托镂空雕刻,如轻盈舒张的白鹭羽,正中三颗钻石一字排开,一颗硕大夺目的粉钻为主石,两侧点缀两颗稍小的白钻,三颗钻时晔轻飘飘笑了声,平静道,“我以为她要恨死我了。”
黎宛央为他这一句话沉沉地痛心和自责起来。因为她要维持自己的骄傲和自尊,所以她的一双儿女都并未在有爱的家庭里长大。一个未被爱意充分包裹过的人,要怎么去面对浓度更深的怨恨?即便他是沈时晔,他在爱人面前也是赤手空拳,做不到刀枪不入。
“她对你是有出口的男人。
他的爱是黑暗而沉重的,连他自己也不知道,内心深处的樊笼里,究竟住着一个什么样的怪物。他不知道,顾影是否能够承受。
雪粒落在沈时晔的眉间心上,他企图用最初的记忆来软化她,“如果我们从两年前就在一起,如果我们有更多时间,是不是就不会……”
顾影打断他,“一段气数已尽的梦,重来再多遍都没有用。如果你一定要说“如果”,那我就明明白白地告诉你――”
她猛然抬起眼睛,眸色比风雪里的青黑天气更暗。永远明净、澄澈、纯白色的灵魂里终于出现了一道丑陋的深渊裂痕,那道深渊不是对着沈时晔,而是对着她自己。
如果可以,她最不情愿头时,被沈时晔用力托抱起,撞在他的胸膛上。她吃痛,身上的每一根骨头都在震颤。
“谁打了你?”沈时晔死死按着她的腰肢,嗓音沉得可怕,“告诉我。”
顾影头脑一嗡,“是我咎由自取――放开我!”
她知道自己露馅了。
身上的伤口养了几天,已经结痂,她就没再费心遮掩。毕竟近来都是春寒料峭的天气,大衣穿得厚实,她又是裹围巾又是戴帽子,旁人若不仔细去看,是看不出她一身伤痕累累的。
但沈时晔明察秋毫体察入微,这一切蛛丝马迹,怎么可能瞒得过他的眼睛。
沈时晔看她的眼神完全不对劲,像他们分手那天的暴风雪,又黑,又深,无边的寂冷。
顾影不肯说,他沉着脸色,直接动手剥开她的大衣。杏色的衣带落在地面,露出白皙的皮肉,沈时晔猝不及防就看见了她双手、肩上浓重的淤青和擦伤,被惊痛和愤怒掀起的巨浪打了一头一脸。
露在毛衣外面的伤口已经如此触目惊的事情就是伤害爱过的人。可是今天,他们必须有个了断啊。
“如果有后悔药,可以让我回到两年前,我不会再救你。”
她在说谎。
重来一百遍,她也会救他。可是重来一百遍,他们也没有出路。因为早在他们遇见之前,他已经是一个壁立千仞的男人,要越过千重水万重山,才能走进他的心里,而她已经吃过人生里的很多苦,没有更多力气去接受他的试炼和考验了。
顾影闭了闭眼,声嘶力竭地再次说了一遍,“我不会再救你。因为你根本不值得我去爱!”
第66章
Chapter 66
因为暴雪,助理原本是安排了他们今晚在省会城市过夜的。何况,两人都多日没有休息,谁都能看出他们的疲惫。
但沈时晔要求立刻回程,于是这中国西北大地的盛大雪景还没看上几眼,他们又坐上了返程的飞机。
今天负责随行的助理摊上了一项苦差事,不知道是否是头等舱的冷气开得太大,总觉得气氛冷得像千里冰封北国飘雪。一时间,只能听见升起遮光板、降下遮光板、倒水、轻微的脚步声,两尊大佛一左一右,中间隔着天堑,仿佛看不见对方。
算了,还是看得见的的声音,在空气中飘渺着,“为什么?”
他明知道答案的,但还是执着要问这一句为什么。
顾影目光投向远方,高高山头上的青冢处,“我们之间有这样的恩怨,到了这种地步,还要怎么勉强在一起?沈先生,我还没有贱到那种程度,要踩着母亲的骨血,去乞求你的垂怜,高攀你家的泼天富贵。”
沈时晔凝视着她,坚冰似的眸光破碎,像庞大的冰川倾倒融化。
他忍耐着胸口里填满的艰涩,低声开口,“顾影,我没有动你的母亲。之前说过一次,只是想逼出你的真心话。”
过去,即便对外被误解、被非议,他只用结果和数字说话。这是人生里的第一次,他开口为自己辩解。
“我知道,你不会动手的。我母亲这样的人,你是不屑于亲自对付的。”顾影深深地吸气,“但是,你不杀伯仁,伯仁却因你而死。沈先生你位高权重,又善于操纵人心,只要你一个动念,就有人为你铲除一切你的眼中钉。你难道敢说,你伯母有胆量下手,完完全全不是因为你的暗示?”
沈时晔目光遥远而黯然地看着她,“因为一个动念,你就要判我死刑?”
顾影摇着头,“当然不是。更重要的。那是在空乘送上餐点的时候,谁都是一天没进食,但谁也没动筷子,只有沈时晔要了杯红酒,吃了两枚佐酒的酿樱桃。
他忽然问对面裹成一枚蚕茧的女人,“你不吃?”
“守丧要吃素。”
“你不是因为看着我食不下咽?”
“……”
沈时晔放下红酒杯,怀着对自己的残忍,冷淡地陈述一遍结论,“我已经是你厌烦的人,所以让你倒尽胃口。”
很久,两个人都无话可说,直到飞机落地。半小时后,直升机回到半山,潘师良在湖上停机坪等着他们,短短几天,他也像老了一岁。顾德珍下葬的诸多抽烟,竟然什么也不肯说。
落地玻璃打开,露台外面是湖水,远处是维多利亚港。即使在这样不得安宁的日子里,湖水依旧平静澄澈,似一面倒映出灵魂的镜子。
沈时晔指间的香烟燃烧着,散发出酷烈的烟雾。他身边是一个白玛瑙圆盘,里面盛着清水和白沙石,正是熄灭香烟用的。他一言不发,只是吸烟,一根接着一根,转眼之间,白玛瑙盘子中的烟蒂已经装满,气氛连同阴雨中散不开的尼古丁味道一般,压抑到极点。
顾影在经过露台下面时,想起了什么,脚步一顿,伸手将一样东西交给了阿良,“潘先生,请帮我把这枚戒指物归原主。”
戒指十分之有分量,阿良有些猝不及防,手心颤巍巍地接住,低头看见钻石的流光溢彩。
他是知道这枚戒指的底细的,少爷在纽约什么事也不做,日日到人家珠宝行的工作坊监工。戒指完工时,珠宝集团的总裁都调侃他,这样的大手笔,以后足够用来做传家宝了。
这枚戒指,阿良是不敢让它在自己手里多留一秒钟,快步走到沈时晔面前,递给了他。
露台很高,沈时晔站在上面,看起来依然高高在上疏离冷淡。只有他自己知道,手里那枚灼灼燃烧的烟条,已经烫伤了他的指腹。
顾影转身离去之际,听见他沉冷的声音。
“半山的这道门,你今日出去,下次进来的就是别的女人。我会用千亿聘礼、明媒正娶迎她进门,和她生儿育女琴瑟和鸣。半山的玫瑰园会换上她喜欢的花,她是未来沈家的主母,这片风景、我这个人,全部都会属于她。”沈时晔侧过脸,将冷硬紧咬的下颌角隐在顾影看不见的暗处。
“你不要后悔。”
“我求之不得。”顾影双眼眨也未眨,“待到沈先生大婚那一天,我和西泽一起为大哥大嫂敬酒,祝你们花好月圆、百年好合。”
沈时晔隔着遥远的距离冷意森森地盯了她一眼,忽然反手将戒指扔出了露台外面。铂金与钻石在空中折射着绚烂绮丽的光彩,如烟花般转瞬即逝,咚地一声落进了深不见底的湖里。
“少爷!”阿良受了惊,想要阻止,但已来不及。
他陪伴了沈时晔三十二年。这是人生里的第一次,少爷要用这种残忍的方式来逼自己做了断。
他心中巨恸,叫来厅外的所有佣人,“去找,都去找!”
虽然心里很明白,湖水千丈深,这枚戒指永远也找不回来了。
直到顾影的身影消失在雨幕里,聂西泽的宝蓝色轿跑驶上那条种满鲜花的主干道路。她第一次来到这里时,是不情不愿,被连哄带骗地要挟过来。他用热烈的火焰鸢尾迎接她,那时他们正在热恋中。而今她离开,沿途已经换上粉白色的洋桔梗。
洋桔梗的花语是双重的谜语,一面是“永恒的爱”,另一面是“无望的爱”。在谜底解开之前,猜谜的人不知道答案是什么。
他们的谜语已经解尽了,顾影要去解下一个谜语,他留在原地,握着谜面,两手空空。
花道很长,但再长的路也有尽头,轿跑在盘山公路上拐过一个弯,就彻底消失在视野里。
阿良默默陪在一旁,按下遗憾的念头,正想劝诫他进室内,别在外面吹风。只是还未开口,却见沈时晔双手撑在栏杆边缘,一瞬间翻出了露台,从两层楼上纵身跳进了湖水里面。露台边,只剩西服和领带在风中飘荡。
楼上楼下的客,环境清幽,青竹修长,几无人声。沈时晔走进茶室时,清隽的身影被斜阳在地面拉得很长,脸色消瘦而苍白,似玉像被蒙上了一层暗色的雾。
打了照面,聂东煜才惊觉,传闻竟然是真的。那个女人拿了三个亿离他而去,而他大病一场。
聂东煜觉得很不该事宜都是他远程安排的,顾影走过去向他道谢,又问潘师良,是否可以帮她找个箱子,好方便她打包东西。
潘师良为难地看了眼沈时晔,他已经一言不发走上了露台,背影看上去冷淡而疲惫。
其实也没什么好收拾的,衣帽间那些高珠和礼服她不会带走,更衣室衣柜里只有各种薄纱丝绸半透明的睡裙和内衣,拉开床头柜,里面扔着半盒没用完的套。
合上抽屉时,她没控制住力气,“砰”地一声,在清冷空旷的卧室里沉闷地回响。
……没有哪对正常的男女朋友是这样。
最后她只带了一箱书走,珍贵的手稿、存了重要数据的笔记本小心翼翼夹在手肘间。聂西泽来接她,因为不被允许接近,车子停在了半山外面的桥上。路太远,阿良吩咐佣人帮她把书箱搬出去。
傍晚的半山又开始下雨。
也许年纪大了,见不得离别,阿良伤感起来,“雨天路滑,影影小姐,你慢慢地走啊。”
他抬起半皱的眼皮,看向高台之上的男人,心里存着一线期待,希望他能说点什么。两个人就算不能走到最后,到底也共享过一段好时光,哪怕只说一句“前程似锦”,也算体面了。
可沈时晔站在露台上,不说话不挽留,只是蹙着眉,那种女人多得是,有什么好留恋的?提壶为沈时晔蘸了茶,他问他要不要见一见这里的粤剧首席?
“据说是红线女的徒孙,你若是喜欢傲气的、清高的,那这种阳春白雪的艺术家,比谁都合适。”
沈时晔面容沉默,只在聂东煜有意无意地影射了顾影的时候,眼神有了微微的波动。
港媒总说他喜欢捧角作消遣,其实只是黎宛央爱听戏,他尽孝作陪而已,不知怎么以讹传讹传成了那样,连聂东煜都信以为真。
换做平时,他一定已经动了怒,不许别人说顾影一句不好。可是
“东煜,我不如你运气好。”他一只手用力按在聂东煜肩上,力道大得不像个抱病之人,只是嗓音倦哑,“所以你这个被上天眷顾之人,是没有立场劝我的。”
聂东煜尚且不知自己有个儿子在骆诗曼肚子里,真真切切地迷惑不解起来,追在后面问,“你在说什么?”
*
沈时晔出门对着竹林抽烟,他本是酒瘾烟瘾都控制得严密的人,却在一夕之间沉疴入骨,谁都劝不住。
潘师良这几日从心痛、惊怒再到破罐破摔,已经被迫接受了他家少爷的颓然不振。老人家被气得赌咒发誓,再也不管他的事,此时却站在沈时晔身侧,满目怆凉惊痛。
沈时晔弹了弹烟灰,“怎么用这种眼神看我?”
“少爷,我刚刚在这儿遇见了顾小姐。”
沈时晔怔然,在意识到之前,指间一松,香烟夹着红星簌簌落进了竹林下方湿润的泥土里。
近来在他身边服侍的人都知道,顾影的名字提不得。半山的别墅一重一重落了锁,谁也不许进去。阿良不知是老糊涂了,还是有意为之,一开口,就触及了他心底的禁忌之地。
沈时晔疲倦地用指骨抵了抵眉心,语气听不出是关心还是不关心,“她还好?”
“她……”阿良欲言又止,“要不,你去看一眼吧。”
*
聂西泽今日宴请一位和他合作多年的德国教授,因对方表示对中国传统文化很感兴趣,便特意定在了这处茶楼。
顾影在家里闷了几天,被聂西泽三令五申带出来透气,顺便也帮他打下手。她去前台和总厨确认了菜单,走回包厢时,竹影斑驳,映在她白皙的侧脸上。
春光正好,她走在美丽的光彩中,不知有人正带着满身萧瑟风霜,一步步逼近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