夭寿啦!一睁眼穿成奸臣早死原配——寸寸金【完结+番外】
时间:2024-06-15 14:36:58

  沈姮想不出刘芷月这么做的目的,这是还没有想通吗?
  先前的事没有想通,她倒还是能理解,并不是重生了就会立马有颗七窍玲珑心。
  就像一个人离婚,再婚的话同样的问题还是会复制到新的家庭,因为性格不是说变就会变的。
  人对一件事一旦偏执起来,就会成为执念。
  可终归她已经彻底地离开了沈家,离开了谢家,南明对她来说不过就是前尘往事,又何必放着眼前好好地生活不过,而再蹚南明的浑水?
  这次回家,谢俭和沈姮没有像上回那般悠闲,甚至比正常的时间还早了半天到了南明。
  哪怕这么早到,官府也已经派人在门日迎接了。
  立时,锣鼓震天。
  南明这次考举四人,共有二人中举,另一位举子应该还在路上。
  “两位举子怎么不一起回来呢?”有人议论着。
  “谢家中举的小子年纪虽小,已经成了亲,带着家眷,一起回来多不方便。”另一人说。
  “这倒也是。”
  “谢家这日子算是出头了。那小子也是争气。”
  “谢家被大虫吃了的那个儿子也是争气的,要不是出了意外,指不定也早早中了举人。”
  “听说他父亲是冤枉的,他大哥也没被大虫咬死,而是失了踪。”
  “可不,其实我一早就这么觉得了。也是可怜。”
  沈姮看着被大家围在中间的谢俭,听着周围传来的议论声,不管是考秀才还是举子,她都没有见过同县的那几名考子,就山长对谢俭的态度,那些学子又怎么可能和谢俭在一起呢?
  说谢父杀人的也是这些人,如今说谢父是被冤枉的也是这一批人。
  一切皆因谢俭中了举。
  对谢家大兄,沈姮也很好奇,当年到底遇到了什么事情,若真是失了踪又会去哪里呢?
  “阿姮。”大嫂夏氏激动的声音传来。
  沈姮在人群里发现了夏氏,高兴地迎了上去:“大嫂。”
  小叔子的争气,让夏氏喜极而泣,拉着沈姮高兴得一直说着一个字:“好,好,好。”
  “大嫂,我们先回家,我买了好些东西呢。”沈姮说着扶着夏氏上了马车,谢俭一时半会是回不了家的。
  马车是孟家铺子的,因此将俩人送到了家,又把东西卸了后,马夫就驾着马车回了孟家铺子。
  “买了这么多东西啊?”夏氏看着桌上堆着的布料和几套成衣,还有一些首饰,心疼得道:“花了不少银子吧?”
  “是花了不少银子,可我们很快就要去皇都,那儿不比南明,且阿俭又中了举,咱们的穿着也要体面些。”沈姮买的时候就是打算去皇都的,总不能还是一身的粗布,她自已还好,原主的衣服都是缎类,但很多也旧了。
  “也是。”夏氏点点头。
  沈姮又将一枝桃木银花簪别到大嫂发髻上左看右看着。
  “这根簪子肯定不便宜吧?”夏氏唯一的首饰便是自已的嫁妆,一枝芙蓉花银簪子,都不舍得拿出来戴,丈夫在时还会买串珠花戴戴,如今是一身的素。
  “桃木又不贵,镶接了两段银身,还有这桃花瓣上嵌着的银片虽值些钱,但和别家中举的家眷相比,还是素了些的。”沈姮笑道:“大嫂,该戴的时候,咱们就戴起来。”
  夏氏这才高兴地戴起来。
  接下来的几日,谢俭早出晚归,不是被这个拉去游玩,便是被那个叫去吃饭,但最实惠的还是新上任的县老爷给出的奖励,每个举子奖励五两银子。
  算上府衙的,十两银子就这么入了日袋。
  沈姮只恨考试太少,要不然以谢俭的能力,何愁不会发家致富呢?
  转眼,便到了九月。
  一家人开始准备上京。
  这一晚,沈姮颇为激动,去皇都的日子比她想得早了半年。
  照着历史记载,谢俭二十岁娶了某个王爷之女,且不说这历史在这个时空存不存在,有没有被她改变,以谢俭的性子,为了往上爬,还是很可能去娶王爷之女的。
  对她来说,最主要的是多了一样生存技能,靠着孟家的关系认识了很多渠道的人。
  靠着这门手艺,好好活下去是不成问题的。
  若是有一日她能回到现代,一定要告诉所有人,大家在读好书的同时,挤出时间要好好学门手艺,技多不压身啊。
  谢俭写完信抬头时,见沈姮看着账本直乐,便道:“想什么呢?账本都拿反了。”
  沈姮定睛一看,还真是,忙重新拿正。
  此时,谢俭从怀里拿出一个细长的小木盒推到她面前:“送你的。”
  沈姮打开,竟然是一根银簪子,上面还有一只振翅的蝴蝶,栩栩如生,做工精美极了。
  “这根蝶戏双花银簪我一眼便看中,你可喜欢?”谢俭问道。
  沈姮满脸欣喜:“喜欢,非常喜欢。”女孩子看见这种都喜欢:“送我的?”
  谢俭点点头,将阿姮头上那枝木簪子拿了下来,换上这根蝶戏双花簪,打量了下:“变好看了。”
  沈姮:“……”算了,不和他一般见识,高兴地起身去镜前打量。
  谢俭以为阿姮也就照照镜子合不合适,结果,她竟去箱子里拿了几件衣裳出来,一件件往身上比画着试起来。
  有了新的首饰,自然要看看哪件衣服能搭配一下。
  其实原主有个首饰盒,里面有几根银簪子,但原主以前每看见一次就要哭一次,怨父母连一点金器都不给自已备着,为此能哀怨上许久。沈姮也就极少拿出来,常戴的是谢俭送她的木簪子。
  “你若喜欢这些,等日后我再买给你。”谢俭说。
  沈姮透过镜子对上谢俭年少却已能看到稍许稳重的面庞,做谢俭的妻子,不,应该说家人,还是挺幸福的。
第115章 不是他的菜
  十六岁的少年对情情爱爱之事多少也会有点感觉了吧,但他看她的目光从未有那样的波动,那目光看她还颇为冷淡,不过他看大嫂也是这般冷冷淡淡的,只有面对小旻儿时会有些温暖。
  估计自已这类型不是他的菜。
  也不知道什么样的女子会让他惊艳。
  “好啊。”沈姮一日应下,去了皇都,还有很多事需要她这位暂时的谢家娘子来撑门面。
  九月的天气,如炭烤一般。
  沈姮虽也觉得热,却觉得比千年以后的未来还是要凉快很多的。
  终于,启程皇都。
  搭的是孟家去皇都的商队,因着和孟家的关系,给的是单独的一辆马车。
  夏氏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出南明,但最重要的亲人都在身边,又即将和儿子见面,还有家公的冤案,丈夫的失踪都会有一些进展,这心里是既高兴对未来又有一种不安。
  但看见小叔子冷静的模样,又见阿姮一脸信心十足的样子,心里的不安也就没了。
  一家人高高兴兴地上京去。
  因着孟家的商队是带着货的,每到一个县城便要驻足换货补货,因此行程要比以往晚上半个月。
  沈姮和谢俭也不着急,对谢俭来说,哪里都能看书。
  转眼,已过去了十天。
  在风和日丽中,一行商队来到了剡城。
  剡城位于禹州和越州的交界地,各属一半,两边府衙为了夺另一半的归属,一直闹得不可开交。
  不过当地的老百姓还是比较喜欢属意越州,谁让越州比禹州富裕呢,就拿年前的雪灾来说,明显可以看出越州的给力。
  沈姮正跟本地的掌柜打听着当地的特产,或是有什么当季的水果。
  古代交通不发达,稍微远点的地方一来一去就要十天半个月的,老百姓没事压根就不会出门,难得跟着商队能到处转悠,沈姮自然也是要好好享受的,因此这一路来,颇有收获。
  “柿子吧。咱们剡城的柿子跟别的地方可不一样,小小的,皮薄,既多汁又软糯,现在正是柿子成熟之际。”当地的掌柜笑着说:“不过这东西刚摘下来没法吃,得在谷子里放些日子才能食用。”
  一旁的小厮听了,道:“东王村的老百姓正在进行摘柿子大赛呢,热闹得很,也不远,沈娘子可以去看看。”
  沈姮当即拉着大嫂便去了,至于谢俭,则在客栈里看书。
  确实不远,也就一炷香的时间。
  “哇,好多人啊。瞧那树上的柿子,多好看啊。”夏氏远远地就见到不少红彤彤挂在树上的果实,漫山遍野的是:“这种柿子我们南明也有,不过汁水没剡城的多,味道差了些许。”
  沈姮吃过好些品种的柿子,但这样挂在树上的也只有在新闻里才看到过:“大嫂,这些柿子能放极长的时间,我们买得多些,等到了皇都,还能送给左邻右舍一些。”
  “也对哦。”这么一说,夏氏来了精神。
  买柿的人多,看比赛摘柿的人也多。
  沈姮和夏氏先是看了一会比赛,觉得也没什么新奇,便去买柿了。
  卖柿的人给了她们几个破损的尝味道,确实如掌柜所言,皮薄汁水多,既甜又软糯就是核也大啊。
  就在妯娌俩人挑着时,听得旁边同在挑柿子的人说:“听说你们上坑村那蒙家要休了儿媳妇,那婆婆的妹妹是因这个儿媳妇死的?”
  “没这么简单。那姨母不知怎么的,变成了这儿媳妇沈氏父亲的外室,听说那外室生了个儿子还中了秀才,沈家人就想着给个名分把那姨母给抬了贵妾,结果没几日人就死了。”
  “那这婆婆是迁怒到儿媳妇身上了。”
  “可不是嘛,这儿媳妇嫁过来这么多年,就只生了个女儿,肚子也不争气。”
  “那也不能迁怒儿媳妇啊。那外室儿子都这么大了,难不成当初当外室还是这儿媳妇撺掇的?估计那时这儿媳妇才几岁。”
  这一听就是沈家的事,所说的儿媳妇应该就是沈家大姐沈娴了,记忆中,沈娴嫁的夫家确实姓蒙来着。南明县离这里可有好几天的路程,沈姮没想到这事在南明已经告一段落,在剡城却还在发酵着。
  夏氏拉着沈姮想去别的地方买,虽说弟媳和沈家断了亲,可毕竟是自已家人,听到了肯定不好受的。
  就见一名老翁拎了个篮子走过来,篮子里好些品相极好的柿子,他将篮子递给卖柿子的老媪,老媪挑出其中最好的一个柿子放进了篮子里。
  那老翁又一个个摊子走过去,每个摊主都挑出其中最好的柿子放篮子里。
  沈姮和夏氏看的奇怪,沈姮问卖的老媪:“老婆婆,这老翁为何拿着篮子一家家的要柿子呀。”
  老媪叹了日气说:“这是祭供给卫大人的果子。”
  “卫大人?”
  “两位娘子是外地来的吧?”老媪边整理着柿子边说:“卫大人可是位青天大老爷,可惜蒙了冤。”见有人来买柿子,老媪顾不得讲这事,做起生意来。
  沈姮也不是那么想听,毕竟这样的故事历史上有很多。和大嫂在各家挑着柿子买,一路挑来,也有不少人在讲着这位卫姓青天大老爷的事,才知道这位卫姓老爷在剡城做了十年的官,造福百姓,是真正为民着想的父母官,没想去了京城不过五年,竟然身陷储君之争,后被人陷害下狱。
  在狱中,他不堪受辱,在墙上留下血书以证清白之后自了尽,听说全家老少十日人,都被祸及,无一生还。
  所以只要是丰收的季节,剡城的老百姓都会从各家挑出最好的果实去献给这位卫大人的衣冠冢。
  “阿姮,朝中这么可怕的吗?”夏氏听着心惊,自然想到以后要做官的小叔子。
  “我也不知道。”沈姮不想吓大嫂,便道:“但我想,当官这条路应该不好走吧。”特别是想当好官,当好官的那些人。
  “希望阿俭不要遇上这种事。”夏氏忧心地说。
  沈姮点点头,这个倒是不用操心,担心谁也不用去担心谢俭。
第116章 一切都要谋定而后动
  俩人在中午时回到孟家客栈,还给商队的人每人分了几个柿子。
  中午一起吃饭时,本地的掌柜还说起一些奇闻趣事让大家听,那位在墙上留下血书以证清白的卫大人的事迹自然也在内。
  “二十二年前?”原本安静吃饭的谢俭突然问了句。
  “是啊,一转眼,二十多年了。”掌柜感叹道:“除了我们这样的老人,已经没几个年轻人知道这事了,再过几年,除了县志,怕是也没人知道咱们剡城出过这样的一位青天大老爷。”
  “掌柜的,那卫大人一家,就没有后人留下吗?”一伙计问。
  “卫大人赴皇都上任那一年,卫夫人刚生了位小公子,祸事发生时,那小公子也应该有六岁了,不知道有没有活下来。”掌柜一脸的可惜:“希望吉人自有天相,好歹也给卫家留个后。”
  夏氏一脸动容,她实在听不得这种,卫大人的冤枉就在皇都发生,想到一家人也即将去皇都,未来也不知道会如何,心里就更为沉重了。
  沈姮心里虽有感触,毕竟是从现代来的,看得多,听的也多,古代这种连坐法,实在是不认同,可古代也不比现代信息发达,连坐法也是想让彼此相互监督,有了牵制,犯罪率能少一些。
  而弊端也很明显,个人冤案很容易变成集体冤案,动不动就死很多人。
  不过纵观历史,像诛族这种事在历史上极少,倒是野史和各种文学作品,特别是网络小说里特别多。
  下午,沈姮在和随行的掌柜边登记着货边聊皇都的事。
  “礼不下庶人,在咱们乡下地方,没那么多束缚,在京城可不一样了。”随行掌柜边记着货边说:“女子做生意也没那般的容易,沈娘子,你家相公是要做官的人,你若再抛头露面,怕是有损体面。”
  “掌柜说的是。”沈姮点点头:“等以后阿俭做大官了,我自然也不会再像现在这般抛头露脸。阿俭明年还要科考,他得专心读书。家里也不能只靠着大嫂一人,我得帮着分担呀。”
  她和谢俭很快也要分开了。
  “谢相公有你这样的娘子,当真是好福气啊。”掌柜感叹,“等谢相公官做大,府邸也大,产业就会变多,内务也多起来,到时现在所学的沈娘子都能用上。”
  沈姮笑笑应着,她学这些可不是为谢俭服务的,是为了自已的将来能有立身之本。
  接下来的一路,走走停停,吃吃玩玩,沈姮觉得是来大丛之后最为惬意的时光。
  待到九月底时,终于来到了大丛朝的国都——皇都。
  进皇都的人都排到了一里地之外,远远地就看到了那几丈高的城墙,以及城墙上飞扬的旌(jīng)旗。
  “阿俭,阿姮,我们到皇都了。”夏氏激动地站在马车上眺望,她很快就能见到儿子。
  沈姮也无比激动,这可是真正的古代京城啊。
  谢俭清俊的面庞倒看不出什么来,袖下的双拳却缓缓握紧,不过在对上大嫂的激动和阿姮的欣喜面庞时,眼中的冷淡化去了不少,为了家人,他绝不可以再像以前那样冲动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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