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鲤的美食恋爱日常——海阅【完结+番外】
时间:2024-07-11 23:04:11

  至于其他的事情,她也一时有些关注不到了。
  黎锦闭上眼,真的一瞬间就睡了过去。
  又过了好长一段时间,黎锦才突然清醒过来,坐直了身体。
  “哎呀!”黎锦有些惊慌地叫道“阿诚怎么不喊我呢?早点喊我啊。”。
  “将军怎么啦?”阿诚很是困惑地问道,“这还没到午时呢。将军不用这么惊慌的。”
  黎锦很是混乱地问道:“这样啊……我睡了多久?”
  黎锦的思绪,进入到了刚睡醒、对时间毫无概念的状态,过了一会儿才平复下来。
  但是,她的脑子里依然一片混乱。
  阿诚想了想,推测着说道:“不到半个时辰吧。”
  在黎锦的感觉里,自己已经睡了很久。
  “这样啊……”黎锦说道。
  这样的时间流逝,听起来还可以吧。
  一般来说,实际上都是睡了很久,但自己觉得刚睡着的时候多。
  黎锦这种反例的现象虽然稀有,但也是存在的。
  “将军洗洗脸吧。”阿诚又故伎重施地将脸盆端了过来,他说道,“既然还有很长时间才会开业,就不用这么着急。这段时间,将军可以先洗洗脸精神精神哦。”
  “啊……谢谢你啦。”黎锦说道。
  她从放在桌子上的洗脸盆里面拿起了手巾。
  把手巾酘[tóu]洗之后,黎锦便仔细地擦拭了自己的脸,当作是洗脸了。
  “不用客气。”阿诚说道,“将军,咱们现在吃饭吧?先试吃一下这些排骨,之后开业时心里就有底了。”
  “好啊。”黎锦立刻回答道。
  虽然黎锦刚睡醒,食欲不是很旺盛,但她倒也不是处于连食物都吃不下的状态。
  先吃点东西垫垫肚子吧。
  既然,黎锦决定要卖的是“排骨饭”为主的简单套餐,那么,除了排骨之外,米饭也必不可少。
  阿诚给自己和黎锦各自盛了一碗米饭。
  也因此,黎锦总算有机会来见识、这碗据说也叫“二米饭”的独特之处了。
  看着盛到自己面前的这碗米饭,黎锦觉得,它的卖相和香气,都出乎自己意料地出色。
  米饭是玉白的颜色,膨胀得非常饱满,有一种“油亮亮”的滋润感觉。
  而且,还有微甜的浓烈米香,在黎锦面前散发开来。
  面前的空气中,好像到处都是这种甜甜的味道,简直有些“沁人心脾”。
  吃上一口这种米饭后,黎锦也觉得味道真是相当不错。
  不知道是米的种类出色、还是吃的时候格外重视珍惜、所以品尝的也更为仔细的缘故,米饭入口时显得非常香甜。
  正如阿诚所说,粳米过于黏软,籼米则异常干面。
  二者单独吃时、虽然也不难吃,但是组合在一起的时候,就能获得相当独特的味觉体验了。
  米粒软软黏黏的同时,又有一种“粒粒分明”的干爽感。
  米饭柔软的感觉中、有着适当的硬度,饱满芳香的同时,又很有嚼头。
  这种米饭,仅仅煎熟一两个溏心荷包蛋,再搭配辣酱或是生葱搅拌一下,就非常美味了。
  那是即使没有丰盛的菜肴搭配,仅仅凭着它独特的香味,就能吃下至少一两大碗饭的水平。
  那么,接下来就是试吃排骨的时间了。
  和阿诚讨论之后,黎锦的思路大概是这样的。
  不把排骨直接扣在米饭上,而是单独提供带汤的一大碗排骨作为配菜。
  香菜碎和葱花,则是在刚盛出来的时候,立刻往上撒进去。
  让这种绿色的配料,形成装饰的效果就行了。
  在黎锦打盹的时候,又煮了这么半天。
  炖煮排骨用的汤汁,已经完全变成了浓稠的棕红色。
  黎锦和阿诚的面前,各自都摆放着一大碗排骨。
  由于是自己开的店,排骨有的是的关系,阿诚便把碗里盛得满满登登的。
  “这就开饭了?”黎锦从没这么早吃过午饭,有点犹豫。
  但应该没有什么影响吧?
  只是早点儿吃午饭而已,应该不会给胃肠带来额外负担的。
  应该是杞人忧天了,黎锦心想。
  “嗯,现在开始吃饭吧。”阿诚微笑着说道,“其实,阿诚还没这么早吃过午饭呢,感觉真新奇。”
  阿诚所说的话,有时会让黎锦产生“是不是中了读心术?”这样的怀疑。
  但也许,无论是谁处在这个环境下,都会做出如此反应吧?
  “阿诚,你总是和我想的一样呢……实在很有意思。”黎锦简短地评价了一下,便也开始吃了起来。
  黎锦没有偷工减料、用便宜的脊骨之类代替排骨,而是用货真价实的排骨作为商品,这么做,当然不是徒劳无益。
  只要有适当味觉与感觉的人,谁都不会认为,排骨与脊骨吃起来味道差距不大才对。
  脊骨可是结构乱七八糟的,非常难以轻松食用的骨头。
  和结构简单明了,吃起来异常方便却又肥美的排骨相比,两者之间的差异,巨大到难以忽略。
  排骨就是如此美味。
  夹起一块排骨,用筷子戳一戳的话,上面的肉很容易就会脱落下来了。
  排骨肉落到了米饭之中的时候,显得非常显眼而且诱人。
  “肉烂脱骨”就是形容这种状态的的骨头的吧?黎锦心想,这正是自己追求的质感。
  一开始炖煮的时候,就没放多少油进去。
  这么做会不会过于清淡?黎锦也担心过这一点。
  但实际上,烹饪排骨饭之后,直到现在,黎锦才知道自己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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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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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炖煮排骨这种食材的时候,炖煮的时间越长,它释放到汤中的脂肪部分就越多。
  从排骨中脱离的这些脂肪,将会渐渐融化到排骨汤里,作为汤中的油脂而存在。
  持续这样炖煮一段时间之后,排骨汤就会变得肥腻美味起来。
  即使一滴额外的油脂都不放,排骨汤也不会有“清汤寡水”的感觉的。
  营业时,到了应该出餐的时候,就连肉带汤把排骨捞出盛到碗里。
  当排骨连汤出锅之后,只要再在盛出的汤中撒上胡椒粉、香菜碎与切得很碎的葱花,简单、基础的排骨配米饭就完成了。
  将排骨送入口中之后,黎锦不由得产生了些许傲慢自大的心态。
  “不愧是我诶。”黎锦自言自语一般地说道。
  将排骨的质感描述为“入口即化”的话,那或许是夸张了一些。
  但是,由于这种排骨,实在非常香醇肥美、细腻软烂的关系,使得它只要用筷子在骨头上一拨,肉就会自然滑落下来,只留下一根光秃秃的细骨棒了。
  而且,从这排骨上面剥落下来的肉,只要随便用筷子戳一戳,就会变成一丝丝的肉丝了。
  这种软烂的肉丝,竟然可以连同仅余的少许肥肉一起,直接拌在米饭里,成为肥美的“拌饭”。
  排骨的调味,是适当的咸味,但在这优雅的咸味之外,还有柔和的甜味作为缓冲。
  这种复杂细腻的香甜味道,让排骨的肉味显得更为肥美。
  胡椒粉提升了汤的鲜味,而香菜碎增加了汤的清香,辛辣的葱花则适度去除了肉汤的油腻感。
  排骨的肉感肥美鲜嫩,而汤则是辛辣鲜美的。
  作为小菜的糖醋萝卜片,吃起来是酸酸甜甜的感觉。
  它的调味,爽口得如同某种水果一般,但微酸的口感,却又能进一步让口腔感到清爽舒适。
  稍早前,炖在排骨汤里的那二十个鸡蛋……此刻也到了不该忽略的时间了。
  本来,只有这二十个鸡蛋而已,它的数量,让黎锦觉得有点舍不得动筷子。
  但黎锦思前想后,觉得即使自己完全不吃的话,这二十个鸡蛋本来也依然不够当成商品的。
  作为“试验品”的鸡蛋,还是先自己尝尝再考虑如何出售吧。
  然后,黎锦为自己和阿诚各捞了一个鸡蛋出来。
  在煮制的过程中,鸡蛋的蛋白刚一成形,就被黎锦捞出来、敲碎了蛋壳之后又丢回排骨汤中。
  这样一来,肉汤的鲜味就能煮进鸡蛋之中,让鸡蛋吃起来有一种“卤蛋”的感觉。
  阿诚买来的鸡蛋,是表面犹如白纸一般清洁的白色蛋壳,但经过炖煮之后,颜色却变成了红棕色。
  这种颜色,看起来倒是有点像茶叶蛋,但黎锦不用尝也知道,这种鸡蛋肯定比茶叶蛋美味多了。
  被黎锦敲碎的蛋壳,只是外皮有裂纹而已,外皮里面还有一层薄薄的皮,继续把蛋壳连在一起。
  蛋壳内部这层皮,名字叫做“凤凰衣”。
  据说,“凤凰衣”治疗贫血的效果是很好的。
  可惜的是,“凤凰衣”的口感很差。
  所以,黎锦与大多数人一样,都不去吃这层皮。
  虽然有些遗憾,但对黎锦来说,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用“凤凰衣”把整个蛋壳的皮都剥掉之后,露出来的凝固鸡蛋白,就犹如碎裂的瓷器一般,浮现出密密麻麻的花纹来。
  这层蛋清的外表,与普通鸡蛋清非常相似,看起来很光滑,仿佛并没有吸收肉汤常有的杂质似的。
  黎锦夹起了一个排骨汤炖煮的鸡蛋,下定决心,一口咬了下去。
  细腻而又富有弹性的鸡蛋白,仿佛一瞬间充斥着黎锦的舌头与口腔,让她印象深刻。
  虽然很有弹性和韧性,但那绝不是硬邦邦的,而是柔软而又有适度韧性的鸡蛋白。
  更进一步咬开之后,里面的鸡蛋黄竟然也被汤汁染色而显得颜色格外深沉。
  蛋黄虽然是凝固的状态,但一点儿都不干,而是类似非常新鲜的咸蛋黄一样,细腻柔软,有一种沙沙的美妙质感。
  “怎么样?”黎锦不由得炫耀般地说道,“味道不错吧?阿诚你怎么看?”
  “阿诚还能怎么看?嗯……阿诚觉得好吃啊。”阿诚沉思着说道,“这是阿诚吃过的最好吃的排骨和卤鸡蛋了。将军做饭实在很美味啊。”
  “我也觉得啊。”黎锦微笑着说道,“虽然我吃过很多次排骨和卤鸡蛋,但是都没有我自己煮的好吃呢。真不愧是我呢。”
  那么,在这番试吃之后,黎锦觉得,中午开业时要提供的食物,已经很妥当了。
  或许之后一段时间,会增添新的食物。
  但现阶段,黎锦觉得就先供应这些好了。
  距离午时还有极短的一段时间,黎锦有些紧张地在厨房中来回走动起来。
  她非常担心,“最终无人问津”的结果。
  “这怎么可能呢?”阿诚惊讶地说道,“将军想做的事情,怎么可能做不成呢?”
  “虽然是这么说……”黎锦叹了口气,说道,“但这种‘规则’如果真的存在的话,它就不能有‘不灵’的时候吗?”
  “不会的。”阿诚以斩钉截铁的自信语气说道,“阿诚保证,肯定会有人上门的。阿诚只希望,不要太过于络绎不绝了。因为如果真的这样的话,咱们招呼不过来啊……”
  “谢谢阿诚啦。”黎锦迷茫而又无力地点了点头。
  真有阿诚所说这么顺利吗?她还是不太相信。
  最后,黎锦还是找了一张纸,在桌子上写了四个大字出来。
  黎锦拎着写有“开业大吉”四个字的长方形白纸,来到了“有间饭庄”的门口。
  急切间,她用肉汤代替浆糊把白纸贴了上去。
  这么做虽然有些奇怪,但其实是行得通的主意。
  熬煮得足够浓稠的肉汤,是非常黏腻的。
  黏度上,基本上可以当成浆糊的代替品,也一样能粘住纸张之类的东西。
  只不过,用肉汤来粘贴东西有些浪费。
  而且,成本也高于浆糊,效果却未必更好。所以,没人会打这方面的主意。
  但是,因为黎锦手边这种东西有的是,而临时熬煮浆糊才是浪费的行为;所以,黎锦就偶尔铺张浪费了一把,将肉汤当成浆糊贴在了门上。
  “排骨饭哦!好吃的排骨饭哦!想吃的人快进来吃吧!”黎锦用明快的声音吆喝了几句之后,就由于羞涩而迅速跑掉,回到了“有间饭庄”之中。
  黎锦知道,吆喝并不是一件很值得羞耻的事情。
  恰恰相反,这是推销时必不可少的行为。
  但是,知道归知道,注意到“自己在大街上用嘹亮的声音大喊”这种行为,还是让黎锦感到浑身不自在,想找条地缝钻进去。
  自己的脸皮,什么时候才能变得稍微厚一些啊……难道一生都是这样吗?
  想到这里,黎锦有些烦恼地坐在了“有间饭庄”的柜台里面。
  “你们家是卖‘排骨饭’的‘食肆’吗?”忽然,一个十三四岁的女孩子走了进来。
  这个女孩子的衣服,虽然不算华丽,更没有穿金戴银、珠光宝气……但看起来,她的衣着还是很精细讲究的,应该是个中等人家的女孩。
  “是呀,我们家是专卖‘排骨饭’的食肆哦。”有人来访时,黎锦就立刻打起精神。
  但她并不习惯过度自卖自夸,因此,只是简单的介绍了一下自家的餐品就不再往下说了。
  “是怎么卖的呢?”女孩子好奇地继续问道,“我从来没有吃过‘排骨饭’这种东西,很想尝尝哦。但是,我不知道是什么样的食物,是如何出售的呢?”
  “米饭与排骨,是分开收费的。”黎锦说道,“米饭大碗三文钱,小碗两文钱。排骨则是两文钱一块。”
  为了解释自己的话,黎锦还用拇指与食指勾成圈,来指示排骨块的大小。
  令人有些意外的是,女孩对此却是显得很茫然。
  “排骨原来这么小啊?”女孩子惊讶地说道,“那只买一块排骨的话,岂不是不够下饭吃的卖?”
  “当然啊。”黎锦说道,“只要你是用来配饭的话,只吃一块排骨那肯定不够吃呀。我们这里有每碗十块的大碗排骨,售价十五文,每碗五块的小碗排骨,售价八文哦。”
  可惜,女孩子居然掰着手指算了半天,才搞清楚“碗装套餐比一块块购买的排骨便宜”这么简单的道理。
  这一点,让黎锦稍稍有些哭笑不得。
  “那么……我就先来一碗‘小碗米饭’、以及一碗‘小碗排骨’吧。”女孩说道,“我先试吃一下,如果好吃的话,我以后还会来的。”
  “一共十文。”黎锦说道,“先给钱。因为,我对‘谁给了钱’‘谁没有给钱’这种事情是记不住的。所以,你先给我钱,我这就给你盛排骨去。”
  “好啊。”女孩子年纪虽然不大,但是给钱倒是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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