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华润,早已取当年的恒远而代之,在望京的地位重于泰山,路家自然是不会、不能也不敢得罪的。
这样的待遇,对秦招招来说何其熟悉啊。
如果当初恒远没有出事,如果她爸爸没死,如果今天的恒远还像以前一样强势;就是借给他路存和路家一百个胆子,他也不敢出轨后还对秦招招出言不逊,路家也早在事发当场就屁滚尿流的打电话过来道歉处理了,何以会拖到现在。
当然,她也不会静静地坐在这了,早就冲到路存的病房撕烂他的嘴了。
秦招招咬咬后槽牙,看着这一屋子人,简直恶心的想吐。
她刚要开口撵人,就看到晏承不知什么时候不声不响地来到了她病床前,把手里拎的早餐放到了桌上:“我买了生煎和桂花圆子,是上学那会儿你经常吃的那家。”
说着,他还贴心的把早餐打包盒的盖子打开,却连一句招呼都不和父亲打,更别提那个路延,直接被他无视。
一如既往、彻头彻尾的目中无人。
晏伯山表情阴沉下来,但今时不同往日,他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动辄谩骂殴打自己的儿子了,只能转移怒火,居高临下地看着秦招招,眼里满是不屑厌烦:
“只是低血糖,又不是快死了,怎么好意思躺在床上让别人伺候你的,这么娇纵没用,也怪不得路家那孩子不要你。”
晏承刚要开口,秦招招已经抢在他前面张嘴了,语气凉飕飕的:
“晏叔叔,麻烦您教训人之前看清楚,你儿子在旁边。您不知道现在已经禁止随地大小爹了吗,你不是我爹,就别操着一口爹味儿来管我了。”
晏伯山冷哼一声,糟老头子一脸刻薄相:“伶牙俐齿,连长辈都敢不敬,谁家要是娶了你这样的女人,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是吗?”秦招招又笑了,只不过是冷笑,“那太好了,我铁定嫁给晏承,把你们家搅的天翻地覆,您就等着瞧吧!”
晏承身形微微一顿。
第13章 夜莺与玫瑰
初夏,图书馆。虽然才五月份,但空气里已经隐约开始有了蝉鸣声,正午的阳光也带了一丝燥意。
“晏承,能不能把你那本书借我看看?”十六岁的少女软着嗓子,破天荒地凑过来和他说话。
晏承自顾自地整理着面前的书架,一边抽出自己要找的那本,一边低声回答秦招招:“哪本?”
他和秦招招算不上朋友,淡漠的性格让他无法在她面前讨喜,虽然她小时候很喜欢他的长相,但时间久了,她身边又不缺玩伴,难免还是慢慢疏远。
步入青春期以后,两个人交流的次数更是少之又少,说是青梅竹马,但其实也就是普通同学。平时秦招招是不会理他的,除非有求于他。
“就是那本《夜莺与玫瑰》,书店的译本都不是你这一版的,我找了好久都没找到,连学校图书馆都没有。我记得以前在你那儿看到过,所以就来问问。”
“宋聿最近在四处找这个,我想……”
想帮他找来,借此讨好心上人。后面的话秦招招没说,但晏承已经明白了。
宋聿在学校很出名,长得帅个子高,阳光开朗,桀骜不驯,又会打篮球嘴又甜,一笑起来两个梨涡;据说特别招女孩喜欢,抽屉里常年塞满了礼物和情书。
秦招招也是那众多追求者之一,不过她冲在最最前线,更有知名度一些。
一个有钱又漂亮的千金大小姐,行事张扬,连追求都那么轰轰烈烈人尽皆知,学校里但凡认识宋聿和秦招招的,都知道她喜欢他,在追他。
晏承抬起手腕看了下表,声音清冽平稳:“书在我家,明天带过来给你。”
秦招招一下子喜出望外:“那你答应我,千万别忘了!”
“嗯。”
晏承继续低头看书,余光看到秦招招离开的步子都是雀跃的。
直到午休结束,晏承才离开图书馆回到教室里。
室内比较安静,偶尔传来细碎的脚步声。有人小声请求坐窗边的同学开窗通下风,有人还趴在桌子上睡着,他后桌两个人在小声聊八卦。
“昨天下午我出学校的时候就看见了,陈恒和苑丹也看见了。那个男的一直自称自己是简微的爸爸,穿的跟个流浪汉一样,还缠着简微向简微要钱,天底下哪儿有这样的爸爸啊……”
“然后呢然后呢?”
“然后秦招招就让她家的司机把那人赶走了,说让他滚远点以后不许再骚扰简微。简微后来还哭了呢,看她那样,可能那个人还真是她爸爸,她好可怜……”
晏承合上笔盖,把下午第一节课要用的书拿出来时,后面两人的话题已经从简微和秦招招变成下星期的运动会了。
直到预备铃响,秦招招才在众目睽睽之下推门进来,她身边是宋聿,还有其他几个经常和宋聿在一起打篮球的男生。
“晏承,你看宋聿戴的护膝和腕带,”前桌的徐恕突然转过头来,一边小声说着,一边眼神示意他看宋聿,“……这个牌子刚出的联名限量版,和篮球配套卖的,秦招招送他的。”
晏承笔尖一顿,一向对这种桃色八卦没什么兴趣的他,罕见地抬眼看向徐恕,“你怎么知道?”
“因为是我给秦招招出的主意啊,她上次月考不是考了第一名嘛,宋聿不想接受她的礼物也得接受了,她昨天就跑来问我,什么东西男生会经常贴身带着,我就让她买这个了。”
宋聿喜欢打篮球,护膝和腕带这种东西的确必不可少且常年不离身,徐恕的主意再合适不过。但,这不是重点——
“你为什么说,秦招招考了第一名宋聿就不得不接受她的礼物了,”晏承皱了皱眉,“……什么意思?”
在班里,晏承性格冷淡、两耳不闻窗外事是出了名的,徐恕还算能和他说的上几句话的,所以有什么新闻他不知道,也很正常。
“宋聿不是一向不接受任何人的礼物吗,不管谁送的、送的什么,但是那次他被秦招招缠磨的受不了了,就随口说她要是能考到第一名,他就能接受她的礼物。”徐恕耐心解释道。
想了想,徐恕又补充一句,“当时好几个人都听到了,包括我。”
年级第一以前一直是晏承,他对什么事都没兴趣,总是一个人看书、学习,常年霸榜第一。秦招招学习成绩也好,但她是万年老二,每次都被晏承甩一条街;或许是太过相信秦招招干不过晏承,宋聿才提出了这样的条件。
可奇异的是,上次月考,万年老二的秦招招史无前例地咸鱼翻身,竟然踩着晏承考了第一。
这事一度成为他们整个年级的奇谈。
就是难以想象,秦招招是费了多大的力气才做到的。
“啧啧,爱情的力量真是伟大啊。”徐恕不由得感慨道。
晏承目光左移,落在秦招招和她同桌的宋聿周围。
开学的时候她本来不是坐在那里的,后来她喜欢上宋聿,又是给宋聿同桌的男生送东西又是请吃饭,对方就同意和她换座位了。
情窦初开的少女双手托着下巴笑意盈盈,看起来心情不错,满心满眼都是喜欢的人,还是小时候那副明媚张扬、敢爱敢恨的样子。
晏承收回视线,不再开口了。
第二天,秦招招给晏承写了纸条,约他在图书馆把那本书给她。
虽然不明白她为什么不直接在教室转交,但晏承还是在放学后按照纸条上写的去了图书馆。
拿到了书,秦招招翻来覆去地看了看,没有要走的意思,晏承坐下来,一边翻开习题册,一边问道:
“还有别的事吗?”
秦招招就笑了,一脸促狭,“这都被你看出来了。”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六月份学校不是有个文艺晚会嘛,宋聿报了个话剧,就是根据这本《夜莺与玫瑰》改编的。我想了解一下,到时候看看能不能和他一起演那个话剧。”
女孩眼里都是憧憬,提起喜欢的人,眼神都在发光:“我要演夜莺,你觉得好不好?”
晏承头都不抬,在本子上写写画画,修长白皙的指节弯曲出好看的弧度,“为什么问我?”他说。
他的意思是,她有路存、简微等一堆熟悉的好朋友,何必舍近求远来问他。
“你小的时候不是很喜欢夜莺吗?我记得你还跟我说过,你是因为这个故事才喜欢夜莺的,你还有一个夜莺的木雕。所以我才来问你,有没有什么建议?”
年幼的晏承曾经从母亲那里听来了《夜莺与玫瑰》的故事,从此喜欢上了这只纯真无私、代表着爱情信徒的夜莺,故事内容他甚至都能倒背如流。
但那是小时候,现在的他长大了。
“宋聿演什么?”晏承又问。
“他当然演那个爱而不得的男青年了。”秦招招的语气掺杂了一丝没有恶意的嘲弄,不明白晏承问这个干嘛。
“既然他演那个男青年,你为什么不演被他暗恋的、教授的女儿?台词少、扮相美,还能听宋聿亲口说爱你。”晏承还是没抬头,语气一如既往的平淡。
一个青年学生爱上了教授的女儿,被要求献上一朵红玫瑰才能和心爱之人跳舞。男青年遍寻不获,痛哭声被夜莺听到,夜莺认为他就是自己歌唱的有情人,决定帮他寻找红玫瑰。
最终,夜莺以生命之血培育了一朵红玫瑰后凄惨死去。玫瑰被男青年拿去献给心上人,却惨遭嫌弃,于是红玫瑰被他随手扔掉,又被车轮轧得粉碎;男青年怨恨女孩无情无义,又埋怨爱情无聊,缩回家读书去了。
“你不懂。”秦招招撇撇嘴,“教授的女儿不爱男青年,还嫌弃他,要是我演那个女孩,我不就要对宋聿说那些伤人的话了,我可不想。”
“夜莺多好啊,她一直在帮助男青年,为了他可以付出生命。”
晏承低声反驳:“可是夜莺和他之间没有爱情,夜莺也不是为了他付出生命,夜莺是为了自己信仰的爱情付出生命。”
“对啊,我的意思是,就算哪天我和宋聿之间没有男女之情了,我也愿意像夜莺那样为他献出一切。”秦招招言之凿凿,仿佛恨不得把自己的心挖出来给晏承看看,以证明她的话。
这样一个年轻的、从小在象牙塔里长大的女孩,因为被保护的太好,还没吃过感情的苦,误以为爱情这种东西,凭真心、靠奉献就可以得到一个美好的结局。
“……说不定宋聿看了我演的夜莺,一感动,就喜欢上我了呢。”她执着地、锲而不舍地为自己人生初次的情意添砖加瓦,让它看起来热烈、高洁、坚不可摧。
可爱,也可笑。
到这时候,晏承才终于抬眼看向秦招招,他眼里一片雾霭沉沉,让人看不清里面的情绪;可他同时也面无表情,语气锋利:“你这是典型的奉献型人格,不叫爱。”
就像戳破一个漂亮但脆弱的肥皂泡一样轻而易举,晏承警告她:“爱情这种东西,只是人类写给自己和其他人的甜蜜陷阱,夜莺不懂,所以下场悲惨。”
秦招招脸色沉了下来,晏承的话让她感觉到很不舒服:“什么意思,你到底想说什么?”
早知道他这么不解风情,她就不该来问他的。秦招招不由得在心里腹诽,同时又有些后悔——晏承真是太讨厌了,他怎么可以这么说宋聿,怎么可以这么说她的心意?
晏承不说话,只是和秦招招静静地对峙着。良久,他终于还是败下阵来,语气稍微软了一些:
“我的意思是,做你自己就好,别做夜莺。”
他说的,既是书里的夜莺,也是她口中那种夜莺。
夜莺太过相信爱情,才会下场悲惨,他不希望她做夜莺。
彼时的秦招招并不相信晏承,她一意孤行地认为对方不过是在说风凉话。她反驳他说:
“我会让宋聿喜欢我的,我以后也一定会嫁给宋聿,你等着瞧好了。”
第14章 睚眦必报
当然了,那只是一时的意气话,这次的也一样。
秦招招的性格晏承很了解,什么事都不愿意落下风,就算是争一时口舌之快也好,她很少忍气吞声。
就像在医院走廊里遇见分手多年的初恋,她都可以立马拉上旁边的他当挡箭牌来显示自己情场得意好赢过对方。
晏承起初并未在意,但几天后,当助理在办公室门口一脸为难地迎上来,说恒远地产的秦小姐找来的时候,他才忽然发觉事情的发展好像隐约脱离了他的控制。
秦招招是有备而来的,全副武装、张扬漂亮地踩着高跟鞋,选在华润总部上班高峰期时在一楼大厅晃了一圈,随后在众目睽睽之下抱着一束玫瑰花直达他的办公室。
上楼之前,她甚至对前台自报家门,生怕别人不知道她姓甚名谁。
他忘了,他这位青梅竹马,一向睚眦必报,他那个生物学上的父亲骂她的话,只怕已经被她铭记于心了。
晏承推门进去的时候秦招招已经在会客区的沙发上正襟危坐了,手里还端了一杯热咖啡。
他抬手示意身后的助理等一干人等先出去,等到室内只剩他们两个人了,晏承才坐到办公位上,遥遥地看着秦招招:
“你来这儿干什么?”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恒远最近应该没有跟华润合作的项目,就算有,你也应该去恒远,而不是来华润。”男人的语气很平静,听不出生气与否。
秦招招翻了个白眼儿,放下手里的咖啡,悠闲舒适地好像是在自己家一样:“我去什么恒远啊?恒远现在明面上还姓秦,可望京商圈那群和我爸一起打拼过的老狐狸,有谁不知道它有半壁江山其实早就姓晏了?”
所谓的恒远地产,从四年前就已经被架空了一半。秦招招空有个小秦总的职位头衔,实则不过是个没有实权的傀儡,她和母亲两个人的控股加起来总共还不到40%,根本没有决策权。
已经侵吞一半了,要完全吞并还不是指日可待。
是她太蠢,以为她和路家联姻晏伯山就会有所忌惮不敢继续,现在看来,路家这样小小的窝囊废,晏伯山可能根本不放在眼里。
转而秦招招又垂下眼睫笑了:“不过没关系,我不是跟晏叔叔说了吗,我追求你,然后嫁给你,咱们就是一家人了,到时候是姓晏还是姓秦,不都是一样的嘛。”
反正她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大不了被晏承派人赶出去,但是出去之前,她怎么着也要恶心一下他们父子。
晏承却并没有像秦招招预料的那样不耐烦,或是发怒,他情绪稳定一如既往,秦招招说话的功夫,他已经翻开一本文件开始签字了。
“你又在开玩笑了,”晏承低声道:“……你我都心知肚明,你今天来只是想激怒我和晏伯山。这个时间,消息应该已经传到董事长办公室了,你的目的达到了。所以回去吧,别闹了。”
一个口口声声说要追求他的人,却眼里心里都装着对他的厌恶和恨意,她实在是个不称职的骗子,自然也会被一眼识破。
“我没有开玩笑哦,”秦招招语气懒洋洋地,抱着那束娇艳欲滴的玫瑰站起来,一步步走到晏承身边,然后把花放到他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