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时刻最是活跃,经常是几颗脑袋凑到一起,商量“探险大计”。
“少主,我听说胭脂膏是用玫瑰花制的,出了颜色之后还会放蜂蜜,牛髓,这东西要是让咱们得了,抹到馒头上,得多好吃啊。”胖丁嘴最馋,隔三差五就要跟她提一次胭脂膏配馒头。
“蜂蜜和牛髓能有什么好味儿,要我说,都不及珍珠粉好,您看咱们月集师父,擦完以后跟月亮的脸蛋儿似的,白得发光。”小丁香最爱美,最喜欢那些蜜粉香膏。
“那是咱们师父本来就好看。”谷雨说,“我想闻闻八千里醉和香的味儿,听说咱们师父闭关就点这个香。”
“你们能不能有点出息,我听说太师父有把离魂鞭,是江湖上首屈一指的神兵利器,既然要去主殿探险,当然要看神兵。”彭玉跟他们的想法都不同。
“这有什么好争的,想看就都拿来看看!”姜梨是孩子头,张口就来了个大包圆。
小坨子们对大人的生活充满好奇,因为被禁止进入主殿,即便胆战心惊也要探寻“八宝奇珍”。
不过那场探险的结果非常惨烈。主殿未过多时便灯火通明,两位师父一个坐在窗户上看着他们,一个打着呵欠说“猴崽子,扰了我的清梦。”
抱着珍珠粉盒的小丁香不甚打了个喷嚏,沾了满头满脸的白,拿到胭脂膏的小胖丁刚把馒头掏出来,就吓得不停打嗝。
犯错的惩罚是扎马步顶石头,小坨子们顶一个,姜梨顶两个。太师父说,他们是你的人,你就要管好他们,恰如我跟你师父,如果我们没有教好你,也是罪加一等。
姜梨也是从那时起明白太师父的意思的,她给她伙伴,不止是让她视他们为玩伴,更是在教她何为责任。而她的存在,对于小坨子们来说,也是如此。
他们在山里练剑,说话,无忧岁月里,暂时还没有林令。她天真的以为他们会一直这么生活下去,直到十二岁那年,突如其来的那场动荡。
烈火烧红了整座殿宇,刀光剑影划开了整阙天幕,有人朝她冲了过来,有人从她身后顶了上去,她们的人折了一批又一批,身后追兵不断,十六个孩子拔出兵刃挡在身前,起手应战,稚嫩童音里没有任何退缩。
“带少主走!”
他们在面前砌成了密不透风的墙。
可是,走?走去哪里,雾生山不是他们的家吗?她不知这场变故的源头在哪里,不知雾渺宗发生了什么,只感受到攥碎心肺的疼。
夺眶而出的眼泪震碎了残影,酸涩的双眼满是山河苍凉,心还没来得及抽动——就被一道声音扯断了回忆!
“别吵了!门主哭了!”
不知谁吼了一嗓子,高音部分还有点走板,像被掐着脖子还要报晓的公鸡。姜染皱起眉头寻根溯源,发现又是林令。
他总下意识唤她门主,她到底是什么时候收的他?!收的原因是看中他话多吗?
双方面面相觑,林令吓得倒退了一步。
她那眼神大约有些骇人,其实浑浑噩噩,根本分不清今夕何年。
其忍若有所思,忽然神色严峻地走到她面前,“刚刚是不是忘记眨眼了?”
此话一出瞬间破案!所有人都如醍醐灌顶。
“总不眨眼容易迎风流泪。”焦与在边上“确诊”。
“拿帕子敷一下吧。”平灵埋头找帕子。
童欢结结巴巴说,“我,我有。”
她将视线转到他们身上。
他们现在都长得比小时候好看,已是棱角分明的男子,钟灵毓秀的姑娘,经历过那样的百味掺杂,竟然还能这么傻里傻气的活着。
她凭回忆跟他们重识,再见到这样的他们,反而有种说不出的欣慰。
傻的好,傻便是无忧,好福气啊。
她神色复杂地深吸了一口气,揣起手,望着头顶乌青的天色道,“用不着,缓过来了。吵完了吗?吵完就进屋补觉去,晌午起来还得帮婆婆卖竹筐呢。”
卖完了竹筐,要是有富余银子,就给他们买几样好吃的。
童换爱吃白糖糕,焦与爱吃驴打滚,平灵喜欢辣切糕,林令爱吃荠菜饼,其忍倒是不挑嘴,自己做饭自己吃,但她还是决定给他买块念了许久的驴肉。她后知后觉的发现,她对他们的喜好一直了如指掌,好像很多年前就是一人拉着几个人跑,那时好像很艰难,一只馒头掰成六瓣吃,林令小时候爱哭,平灵还蘸着他的眼泪说,吃起来能有点咸味儿。
只是,林令什么时候来的,剩下的人去了哪里,雾渺宗突生的变故是什么,在她这里还是一团没散开的雾。
第32章 平灵探听风
“我当时伤的是左手,”五个人虽大吵了一架,关起门来还是要一致对外。其忍拿出苍山刀,比了一个大致范围,“如果没记错的话,那人虎口位置应该有这么长的伤。你在折玉手上看到的也是在这儿吗?”
童欢没看清,她只看见他用蝉翼皮遮了,那是江湖人易容改面时会用到的一种材料,颜色类于肤色,寻常伤口都是上药包扎,谁会想到处置完还遮一下。
我当时就该看看的!大不了就吃两口点心,又不会把自己吃死!
这些话全是她心里的草稿,真正说出来的只有,“蝉蝉翼皮,遮,遮,这儿。”
至于伤口位置,众人见她摇头就迅速进入到下一个问题的讨论中。
焦与说,“既然遮掩就说明不想让人看见,但也不能就此判断对方就是那日暗袭我们的人。”
其忍赞同,“主要还是得根据伤口情况判断,而且蝉翼皮本身就有治疗外伤的作用。付记东西金贵,上次咱们门主被狗咬,付公子送的就是白盏金创,万一弄错了,反倒让人疑心我们的来历。”
小结巴反手指自己,意思是她可以再去看一次。剩余四个都不同意,童欢脑子不钝,嘴却不利索,别人从她嘴里问不出道理,她从别人那儿也套不出消息。
焦与想了一会儿,说,“平灵你去吧。”
她是他们这里最会说话的人。
平灵说去倒是可以,“但是我分不清那两个伙计分别是谁。”
她不常与付记走动,只知道常在店内招呼的有两人,童换想说这个好认,折玉爱穿竹青和灰色长衣,爱笑。听风喜着蓝衣,面冷,后一想她不分蓝绿不辨红紫,就说柜前坐着的就是。
听风很少应酬客人,只有折玉忙的时候才会进来帮忙。
谁也没成想,第二日赶巧就是折玉出门采买,听风坐在柜里看店。因为相较与小贩讨价还价,他更愿意守在没什么人来的店铺里。
店里生意一如既往地不尽人意,平灵进去时,听风正在柜台里摆弄一个木质的小盒子,他有认不清人的毛病,跟不辨颜色的平灵一样,很少去外面接任务。但他精通机关之术,善制暗器,天机阁的机关暗门都是由他所制,手里那只不起眼的盒子,就是刚刚做好的千弩斩。
盒子被他翻过来调过去的摆弄,巴掌大小,似乎所有角度都可以开合,瘦长手指辗转在木盒之间,有种内敛的,不露锋芒的精细。
平灵边走边做打量,她不开口,他便像并不懂说话,脸虽抬起来,手却还抓着那只木盒。他有双清冷冷的眼睛,乍一看甚至有些孤寂,细看之下才会发现,那是一种习惯与自己相处的怡然自得。
平灵在柜前站定,想得是,这人缺乏热情,并不适合做伙计,别是找错了。后一琢磨,付记本来也没几个客人,又似通了。
伙计不待客,总不能一直这么站下去,平灵将一只提盒放在柜面上,打开沉默,“我们掌柜的惦记你们家的桂花糕了,着我装一匣子回去。”
不结巴。
听风如释重负,叫了声,“平灵姑娘。”
他很难认人,不太熟的人在他眼里统一只有男女之分,他知道她是从对面过来的,既提了自家掌柜便不是姜染,既不结巴便是平灵。
平灵不知听风历经了这样艰难的判断,只见他歉然颔首,转而去拎食盒。
柜上常年有只点心匣子,她看着他开盖,看着他挑大的捡,看着他无声地多送了好几块,好像送完就省心了。
而她的注意力更多是在他左手上。
有伤,也有蝉翼皮。那样东西经不得近看,像纸,肌肤行动抻扯就会现出褶皱。这一发现越发让平灵断定他是折玉,看着他的虎口处道,“受伤了?”
听风装点心的动作慢了半拍,似乎没想到她会问,愣了一下才说,“前些天帮大头捡点心,让热气熏了一下。”
“上药了吗?烫伤最好不要捂着,好的慢。”
听风说,“上了。”
“上了几日。”
听风带着一脸费解将食盒递过去,“三日吧。”
“三日都没见好,可见那药不顶用。”平灵没接食盒,变戏法似的从袖子里掏出一只白瓷红顶的药瓶。“换这个试试。我在铺子里常做粗活,有了磕碰就用这个。”
面前女子有张纤细的小脸,长相很清淡,笑起来很温和。听风记人只能记一时,片刻转脸就可能忘记,但是他承认平灵是个漂亮的姑娘,溪水潺潺,娴静如月。
不过说到干粗活。
听风想到酆记对面每天抢着擦洗,扫地,洗碗,锤衣服的焦与,实在想不出平灵能干什么粗活。
“这是你们女人该干的事儿吗!”酆记总传出这种质问,以至于天机暗影都有了不会洗衣服刷碗就不算个男人的错觉。
“多谢姑娘。”听风脑子里腹诽一大堆,真正说出来的却不多。
将手里的提盒和药瓶对换了一下,平灵付了三枚铜板,听风没接,说是公子说过,对面要点心不用付钱。
平灵也没跟他争,也没走,单是站在他对面看着。
他明白她的意思,她在等他把蝉翼皮撕下来,换上她的药。
酆记的姑娘似乎都有一种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执着,她要这个答案,耐性极好,不会像童换那么莽撞,但也不留余地。
听风不经意一笑,当着平灵的面撕开了蝉翼皮。
真是烫伤。
平灵有些意外的蹙眉,这伤除了位置对得上,一点被利器刺伤的痕迹都没有。
听风对她的反应一直“无知无觉”,先去后院用铜盆接了水,洗掉原来的药复又走回来。
他知道平灵认错了人,不方便解释,只能将错就错。
而她之后的反应也叫他意外,伤口对不上似乎更合她的心意,放下一块心病似的帮他把药膏打开,摘下上面的“红”盖子。
“这个真能治烫伤,你这儿有药勺吗?用之前要先搅一搅。”
听风奇怪地看她。
她真确定他是他了?怎么一点犹豫和疑惑都没有。
听风不知道,平灵是五个人里最“泥”的一个人,爱好混日子,喜欢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嚣奇门刺客爱以任务完成多寡明里暗里的较量,焦与为了让她“上进”,经常拿她跟勤快的刺客做对比。
“严辞唳手下的隆似凛这个月都接了三十二个任务了,顾念成手下的周西此也有二十九个。”
她听得皱眉,“怎么会有这种害群之马,这不耽误我们偷懒吗?你以后少跟他们玩儿,这种人最讨厌了!”
她不喜欢打打杀杀的日子,乐得在铺子里做个悠哉丫鬟,素日捡衣梳头,晒太阳歇晌午,没什么比这更自在。
她偶尔也想过,要是姜梨一直疯下去,她就回嚣奇门里把这些年存的钱都挖出来,在乐安做一辈子不赚钱的生意。
听风用药勺涂药,她盯着看了一会儿,闲聊道,“别看这药不起眼,虫咬、手脚龟裂,冻疮都能治,焦与他们有时也用它擦脚,我特意用绸布做了区分,红顶白瓶的治外伤,绿顶白瓶的擦脚。”
听风擦药的手停了。
平灵奇怪,“怎么不擦了?”
擦不了,他这是手,不是脚后跟。
他把药勺放到一边,带孩子认字似的,指着药瓶塞子上的小布条问平灵,“这是什么颜色。”
平灵犹豫了,因为知道自己有认不清颜色的毛病,但这毛病从她不出任务后,就没人提醒过了。比如姜梨,你给她什么她就穿什么,这个习惯不止在乐安,过去在嚣奇门她也不挑。再比如童欢,也不会特意矫正她,她那嘴结巴成那样,纵使觉得不对,她说话费劲,又无伤大雅,也就咽下去了。再比如她自己,她要是能看出来颜色不对,她就不是色祸了。
不过她对这些事也是习以为常,听风既然这么问了,那就说明拿错了。
“我来得匆忙,没注意看颜色,可能拿错了,里面的药是一样的,这瓶是我新拿的,没人用过,老话不是说手脚不分家吗?脚其实比手干净,手是大哥脚是么子,大哥干活么子享福。”
这都是谁说的老话,跟他们这事儿挨着吗?
听风虎口那块烫伤其实挺严重,平灵坚持用药勺给他涂完,“那药真没人用过,我打开的时候你也见了,满满的。”
听风沉默地皱眉,沉默地看平灵自说自话的圆回了一切,又看着她心安理得地抓起了提盒。
她说,“我回去了,你别用蝉翼皮遮它了,烫伤得晾着,越捂越没年月好。要是干活怕沾水,就别干了,歇两天,你不干的事儿总有人会接起来,耽误不了什么。”
她劝他别逞强,该歇便歇着,这是她放在小事小情上的道理,不到拚命的时候就好好养命,偶尔偷点小懒,怎么过都是一生。
听风头一次听到这种理论,目送她走远,破天荒地的笑了。
“怎么样?”平灵去的这半天,焦与等人一直守在门里,平灵说没怎么样,“人家手上是烫伤,根本不是刀伤,我还送了瓶药给他。”说完眨了眨眼,“你们平时擦后脚跟的药,药顶是用什么颜色的布包的。”
焦与说,“谁擦后脚跟了,早不用了。”
他就是有一年跟其忍去北荒出任务冻伤了脚,平灵给他们找的药,用了两个月就好了。
平灵是这一家子的百宝囊,吃穿用度,除了不管吃,其他都悄无声息地备着。你说这人混日子,平时又不怎么掺和正事,可若一旦缺了她,又会发现没了百样东西。
“那就好。”焦与的话让平灵安心,药当然是越用不上越好,真用上了,不是擦后脚跟剩下的,也不算对不起人家。
点点头就算过去了。
童欢拧着眉头在院子里发愣,烫伤?烫的也没必要遮蝉翼皮吧,钱多的没处花了?而且那天她去找折玉看剑鞘的时候,明明感觉他也在警惕她。
“你,你... ..”确定柜里的是折玉?
她想问平灵,说到一半又觉得费劲,不如亲自去看看。
时值傍晚,艳霞蓄了满眼,反将尚未掌灯的点心铺映得别样昏沉,童换眯起眼,站在门口向对面观瞧,恍惚在柜前看见两道人影,细一辨认,又像是串流而过的人影。
她使自己近了几步,仰颏眺望。
“傻模样儿,找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