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落江湖白——纪出矣【完结】
时间:2024-10-09 23:03:56

  她没说真实原因,事实是,连沈从鄂这些只在付记住了月余的人都看得出来,他对她有多纵容。不管是药还是其他什么。
  “听说你准备去趟小酆山?”付锦衾看著书问。
  “对。”姜梨搬了只椅子在他身侧坐下,抬抬手,要为他拆解胳膊上的纱布,付锦衾改为单手翻书。
  布下盘亘着深可见骨的伤口,她第一次见时险些握不住手里的外伤药,时间长了依然觉得刺眼。这伤就算大愈也会落下长长一道疤痕,如她再想割舍,也还是已经发生过的那些曾经。
  “唤尘用的不称手,林令也不能一直没有武器傍身,我去把鬼刃剑取回来。”说完顿了顿,“你也快好了,我得有件趁手的兵器在身边。待你大愈以后,我会离开乐安一段时间,陆祁阳连死了四名侍主,肯定会派人寻根究底,我得带人在外面兜转一圈,遛遛天下令的腿,才好保乐安太平。”
  付锦衾抬起眼,姜梨跟他对视。
  她说的是四名侍主,付锦衾知道她不是数错了人头,而是在陆祁阳出关之前,还要再杀两个。
  姜梨坦言,“东岳派的人种了你的云魄针,我要借他们的嘴用一用。”
  “示短伏奇,予以小利使其纵,你是要东岳的人引孟无度和沾九夜去抄你自己的家。”
  “什么都瞒不过你。”
  “何时取剑?”付锦衾问。
  “明日清早启程,十日就能往返。”
  姜梨要去小酆山取剑,五刺客一个不落,非要随行。曾在顾念成手下跟着造反的刺客也要表衷心,跪在地上用膝盖跟了姜梨一路。他们也想跟她去,姜梨门下不养废人,他们必须展现自己的用处,他们那身功夫在乐安没有用武之地,在门里还能跑几趟任务,捧几颗人头回来讨门主欢心,如今住在小城乐安,最大的作用就是早起去长盛街帮其忍和姜梨抢菜。
  叶子要新鲜的,菜梗不能太老,跟着大伙儿一哄而上,还要注意不能挤着老人孩子。除此之外他们还洒扫,擦锅炉灶台,洗衣服刷碗筷,一开始还干得好好的,焦与伤一好就把他们都赶出去了。
  “门主,您就让我们一起去吧。”
  他们现在没活儿干,生怕姜梨觉得他们没用,自从跟着顾念成造了一次反,每天想的都是将功折罪。倒不是心里有多懊悔,而是姜梨之前杀鸡儆猴,带头的几个死的太惨。
  这世上比怕更可怕的是后怕,当时只是傻眼,后面越想越觉得那一地脑浆像泼在地上的腊八粥,真要跟着领头的泼在那儿倒也痛快了,偏就没死,被留了命,留在记忆里的就反覆是那天那些人的那些下场。
  姜梨会调理人,在她身边的下属几乎都被“摘”过胆子。南户这些离得远,养在身边这几日才算明白点人事儿。
  其实姜梨对他们已算宽容,若是在过去遇上这人这事,不会给他们时间后怕。
  有胆子反她就得有胆量承受。
  坐在马上攥着缰绳,姜梨左手压着右手,眼睫微垂。这是一个思考的状态,因为这群人快要跪到她马蹄子底下去了。
  “用不着那么多人,一半跟我走,一半守着付记。实在闲不住问问衙门缺不缺捕快,帮人忙活忙活去。”
  这话也就她说得出来了。
  江湖刺客给衙门打工,他们杀过多少人心里没数吗?用小林大人的话说,那就是十恶不赦的江洋大盗。
  江洋大盗都干捕快了,那捕快干什么?事实证明‘江洋大盗们’真敢去,衙门也真敢收。付瑶听说这人是从姜梨那儿来的差点没气死,林执不知道这些人是干什么买卖的,她还能不知道吗?再要找他们主子理论,这人已经往小酆山去了。
  日子过得飞快,特意赶着路程的日子更快。转眼之十几乘快马便掀翻了小酆山的碎石子路,马队呼啸而过,留下飞扬的尘沙,也带乱了路旁抽高的一丛野草。
  酆山一带常有江湖人士往来,有恰巧路过此处的不由停下观瞧。
  马蹄踏进山脚,有人利落地翻身下马,随手扔了缰绳。
  黑纱,斗笠,宝相龙雀纹。这三样东西加起来只能指向一个地方——玉璧山嚣奇门。
  再看领头那个小姑娘,素面朝天,只有她没有带斗笠,左肩上的花纹比普通刺客绣得深刻,心口位置还绽着一朵两金花。
  “不会是嚣奇门鬼刃吧?”
  有人小小的念叨了一声,还没来得及细看就被另一个人拉走了。
  管他们是谁,只要跟嚣奇门沾边的都没好活!
  嚣奇门刺客目送着那两道离去的背影,心说知足吧,他们门主这段时间“信佛”了,轻易不杀生,否则这种路过的阿猫阿狗连看她第二眼的机会都没有。
  不杀生的姜门主双手拢在额前搭了一个“凉棚”,视线逆流而上,望向小山峰顶。
  太阳太大,需要曲起眼睛才看得清情况,遥遥观赏锋顶,荒山石壁之上罕有树木,越到顶上越秃,山壁一角鼓着一套衣服,隐约能看出一个人的轮廓。那人身上还穿着一把轻薄的剑,山顶风大,似乎还会轻轻摆尾。
  然而这剑您细思,又极让人胆寒,看似柔韧的一把短剑,能一剑刺透人的胸骨,穿透整只腔子扎进石头里,承托住一个死人的重量。
  得是多锋利的剑,多浩瀚的内力才做得到。
  姜梨自我欣赏了一会儿,才开始思索另一个问题。
  她是十月左右离开小酆山的,在此之后十一月,腊月,正月,一月.....到现在五月末近六月,半年有余,过了春冬,再晚几月都能出夏了,不禁皱起眉头问林令,“金刀老鬼会不会已经臭了?”
  林令顺着她的目光看上去,说天儿刚热,“没到招苍蝇的时候,赶紧摘吧,晚了确实不好说。”
  姜梨仰着头向后观望了两步,随后平地一个直拔,垫步起跃!
  小酆山不是高耸入云的那种山峰,从山脚向上看,更像是凸出来的峭壁一角,寻常人想登顶,需得爬上半山腰,再拧身向上,方有可能摸到峰顶。
  姜梨轻功奇绝,根本无需借助外力,玄色长衣迎风而猎,如弹跳力极佳的猎豹,在接近峰顶之时迅速抽出一把袖刀,扎进石壁之中。
  她在金刀老鬼身侧单臂一挂,神色轻松的偏头打量这老东西。
  酆山一带以干燥为主,湿气不大。金刀老鬼的尸首并没姜梨想像的那么恶心,他没有成为一块腐肉,而是成为了一块腊肉。皮肉风干在骨骼上,是如烧糊一般的一具干尸。
  姜梨信手一挑,鬼刃剑便重新回到了她手里,老鬼随她一起下落,她瞥了一眼,觉得太丑,不配跟她一起落地,于是一脚侧踢,把老鬼踹飞,使他滚到更远的山下去了。
  鬼刃剑认主,刚抓到手里便震出兴奋的嗡鸣,他们阔别已久,思念之余又表现出强烈的不满。它被她‘喂’刁了口味,已经许久不曾饮血。
  想让她以血饮剑。
  一声震力从姜梨手心回弹到鬼刃剑上,犹如一声轻斥,恍若在教训一个不听话的劣童。剑身仍有余震,晃动的幅度却愈见变小,大抵明白胳膊拧不过大腿,片刻之后便偃旗息鼓起来。
  姜梨垂下眼看剑,这是她八岁那年太师父送给她的生辰之礼,当年的鬼刃剑入手温润,只为防身之用。剑身不长,是让她用时多存一念,不要轻易问人生死。后来颠沛流离,失了善念,身边的人越来越少,对面的人越来越多,这剑就变得愈发锋利,剑短一寸,便要比人更快一寸,皑皑白骨成堆,出鞘即要饮血,竟也将它养出了无限的戾气和恶念。
  剑柄生寒,手的温度也不再能捂暖,姜梨知道它在期盼什么,它习惯了满饮腥甜的酣畅之感。而这种感觉,她曾经也极度喜欢。
  以尔之血,祭吾亡灵。
  姜梨闭了闭眼,收剑入鞘,抛给焦与。
  “回去以后好好洗洗。”她总觉得剑身上有股尸腐之气。
  翻身上马,姜梨预备折返乐安,林令打马上前,“门主,自此南行是否离府陈县不远。”
  姜梨闻声知意,“有事要办?”
  林令点头,未禀原委。自从伤愈以后,林令便生了心事,姜梨知道他有事瞒着她,林令不肯说,但也没刻意隐藏过自己的情绪,他有事要办,自己去办,请她应允。
  姜梨看了他片刻,绕开拦在他面前的马头,示意他随意。
  两匹马走了一个交替,姜梨向北林令朝南,林令喝出了一声“驾”,姜梨背身侧了侧脸,待马蹄声渐远方吩咐道,“其忍带一队人悄悄跟着,别让他出事。”
第106章 夜雨成雾,空音殇情
  府陈县是林令从一个姑娘口中听到的县名。
  她自称在这个县长大,由于家境不好,很早就被送去学本事。教本事的先生脾气不好,背错一句书便要挨先生的耳刮子,可他教会了她傍身的本事,打那儿以后虽也尝尽世道冷暖,却很少是因为说得不好。
  这个人就是赵宝船。
  准确的说,是化名为赵宝船。
  “我那先生最是严厉,可严厉的向来比好说话的有本事,不信你放眼到世上去瞧,都是本事不佳的人脾气更好。嘴里含着一箩筐好话,哄着捧着怕你不听他不用他,真有本事的人不这样,他是有人追着去捧的。”
  “可惜这世上又有一种不公平,男人跑江湖,遇到难缠的客人顶多是受两句奚落赔几句小心,女子不同,那路是更难更难。”
  “我师父无子无女,最初也将我视做半个儿,原想着认我做了干闺女,谁承想我那师娘怀孕了,他们有了自己的孩子,血脉之下,昔日的好和喜欢就变得极单薄起来。”
  “你跟酆记那几个伙计也是如此吧?我听说,他们都是你们掌柜的家生奴才,只有你是半路被她捡回来的,内外远近总差一层... ...其实很多事情想开了就好了,我看你们铺子里的顾先生就很想得开,你们两个多在一处作伴就是了。”
  “焦与他们今天又没叫你?”
  她跟他说过很多话,从她可怜的身世到跟他的“同病相怜”,她一直在引导他,让他跟她和老顾亲近,暗示他们才是同类之人。
  可他是个一根筋通到底的人,虽然也因自己的不同独自闹过别扭,但他对姜梨和焦与他们的情感是纯粹而坚固的。门主没扔下过他,焦与他们虽偶尔言辞大意粗犷,也从未将他视作外人。所以即便林令偶尔‘被扔下’‘被孤独’,也不会与他们以外的人成为更亲密的伙伴。
  ... ...
  “你又受伤了?今天不听书了好不好,我给你点注安神香,你睡一会儿,我给你包扎。”
  先沉派“地鼠”在乐安疯狂活跃的时期,林令时常受伤。那些恼人的,刀一刀就跑的小崽子们,林令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头疼。一个一辈子都在研究逃生之法的门派,在没揭开谜底之前,简直像一群上天入地的神棍,分明功夫一般,糊弄人的本事却是一流。
  他受了轻伤,默许她点香,他说,“伤倒在其次,只是我们掌柜的心情不悦,她得了一个不能生气的怪病,越急躁越攻心。”
  他承认他对她是放心的,因为这些不该对外人说的话,他会不过脑子的说给她听。一则自己本就说的似是而非,寻常人根本听不懂。二是,真以为她是曲沉茶馆里,有点神经质的女说书先生。
  林令一直信任她到顾念成被救走的那天夜里。
  展现在众人面前的柳玄灵是带着面纱的,她穿着南疆服饰,眼角有颗泪痣,身上有似浓还淡的花草香气。
  跟所有人一样,他并未第一时间认出她,他追了出去,身上有伤,她明明可以杀他却留了余地。
  他瘫倒在地,她惊慌失措地扶了他一把,他神志恍惚的去看她眼角泪痣,想起她之前说的。
  “女孩子本来就是五彩缤纷的,今日在这儿描朵花,明日在那儿画个红点儿,你看我点在这儿好看吗?”
  她指自己的眼角,后又像想到了什么,在他困惑地眼神下与他拉开距离,点在了眉心。
  “你会描花瓣儿吗?”她说,“要不要来帮我添几笔。”
  他当然不会给她添,可那双放大的柳叶眼却在那时刻在了脑子里,他记得它的轮廓,记得它卷翘的长睫,和悠长的眼尾。
  那日她若在眼角点下那颗泪痣,应是与面纱之上的这双眼睛一模一样吧。
  这是他昏倒前最后的意识。
  后来就是老冯救了他,他伤势渐愈以后,第一时间去了曲沉茶馆。曲沉的人说她母亲病重,几日前就出城去了。曲沉掌柜吴正义不知所踪,小二觉得蹊跷,只有林令不觉惊讶。
  她说过她想扒了那个尖酸刻薄的小人的皮。
  看来已经言出必行。
  他来到她住过的那间房里,隐约能嗅出一点残留的甜香。
  她似乎只有身着南疆服饰时才会熏香,他在她房里坐了一个下午,想明白了很多前因后果。
  其中就包括——门主是如何中蛊的。
  下蛊需要时机,更需要时间,每一只蛊虫都需要一个钻进被施蛊者身体里的契机,这个机会只有亲近之人才能办到。
  姜梨只对他们五个从不设防,就算是顾念成给的东西也未必会接,所以柳玄灵就给了林令一只荷包,说这包里有为人安神定气的草药。
  她说,“这是我们老家的偏方,我也不知道具体有些什么,只知道是草药。我之前不是跟你说过教我说书的那位先生脾气不大好,他有心悸的毛病,生气便会引发旧疾,我不知道这法子跟你们掌柜的对不对症,反正我师父带上之后很少再犯病了。”
  林令拆了那袋子,倒出来,仔细查看,都是一些细碎的干草,甚至没有任何特殊的味道。他不知道那草叫铜钱丝,是诱引实心蛊的最佳良药。
  他把荷包放到了身上,不知道那蛊虫是在他确认无误之后,嗅着气味爬到荷包里的。
  他照例在她那儿听了一段书,她心满意足地看到食心蛊钻入了铜钱丝袋,蛊虫进入以后会先吃掉铜钱丝,而后才会在感受到饥饿之后钻进人身体里。
  她说这样东西最好压在床头被褥底下,越跟人亲近越能治病。
  五刺客进出姜梨房间是不会被怀疑和盘问的,他很自然地把荷包压在了门主床头,没告诉她,他为她寻了一个偏方。那段时间姜梨极度敏感暴躁,最忌讳听到治病二字,连付公子都不太敢触她的眉头。
  再然后,便是一个无人察觉的过程,食心蛊吃光了铜钱丝,饥饿难耐,钻出荷包,穿破沉睡的姜梨的皮肉进入到了她的身体里。
  而他,全程就像一个被随意操纵的傻子,若非阿南事后提到这种草,根本想不到这世间还有‘置丝引蛊’的方法。
  痛苦和懊悔割进心里,原来门主吐的每一口血都与他有关,可是林令没有选择第一时间向门主请罪,他抱了一定找到柳顾二人的心。他愿意以以死谢罪,但是在此之前,他一定要抓到那两个罪魁祸首。
  可是很意外,她对他说过那么多次谎话,这次居然真的逃到了府陈县。
  林令是在一间破庙里看到的柳玄灵,庙里亮着几盏孤灯,庙外是倾盆而下的急雨,林令进去时柳玄灵正靠在墙角小憩,没戴面纱,也没穿南疆服饰,她穿得极其朴素,身上有狼狈逃难的痕迹。跟在她身边的手下只有六七个人,有人认出了他,迅速摆出防备之势,相继拔出悍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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