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酒正年华——棠花落【完结】
时间:2024-10-30 14:38:23

山城人喜欢吃鸡,家家户户都有养鸡的习惯,只是之前因为政策的原因,家里十口人,最多也只能养五只鸡。
这几年,家里的鸡都是要用来下蛋的,只有家里来了贵客才舍得杀一只鸡。
林父看了后眼里有些犹豫:“说是这样说,但是附近并没有人这么做,乡里要是查起来,怕是会说我们在割社会主义尾巴。”
林秀婉知道他担心什么,便说:“这怎么能说是割社会主义尾巴了?这是带领我们大队一起致富,又不是搞个人主义,政策上没问题!”
林父仔细一想也觉得她的话有道理,他虽然有些怕,但是报纸上明确写着不再限制养鸡的只数,他心思却也活络了起来。
他是个稳重的:“回头我跟书记再商量一下,要是真行得通,我们就把鸡养起来。”
林秀婉知道自家老子胆小,这事跟书记商量了,以后就算是出事也是两人一起顶着,她不太喜欢他的做事风格,却也知道他谨慎一点也没错。
她站起来说:“爸,我明天要出门的东西都收拾好了,我先出去玩一会。”
林父还在想养鸡的事,也没细听她说什么,便点了一下头。
林秀婉便溜进自家的仓房,像作贼一样拿着布袋装了约莫十来斤米,左右看了看,见没有人,便拎着米从后门溜了出去。
林父恰好站起来看到她贼兮兮的拎着米往后面走的样子,知道她这是又拎米去给接济刘家。
他轻摇了一下头,虽然觉得自家女儿有些败家,但是后面刘家那一大家子也实在是可怜,他们家也不缺那点粮食,他就当做没看见。
林秀婉到刘家的时候,把手里的那一袋米递给刘胜男:“你自己计个数,等你以后赚到钱了,要还的!”
刘胜男原本想要推辞的,听她这样说,倒不知道要说什么好。
她轻抿了一下唇:“好,我肯定会还给你的!”
林秀婉嘿嘿一笑,见她手里在缝什么东西,便拿过来看,见是一件叠满补丁上衣,上面的补丁又破了,她就在补丁上绣了朵花。
林秀婉夸她:“你的手可真巧,这花绣得真好看!”
刘胜男倒有些不好意思:“家里条件不好,总是我的衣服小了给二妹,二妹穿完之后再给三妹。”
“我没票也没钱给三妹买布做新衣,就想着给她把旧衣服改出一点样子来,让她穿着好看一点。”
她这么一说,林秀婉便发现那件旧衣服的袖口有重新改过,上面用碎布做了一个木耳边,针脚不算十分平整,却显得有些别致。
林秀婉觉得刘胜男真不容易,刘母是那种三棍子打不出个屁来的人,平时就不管事,刘长根一死,家里的这些事就全需要刘胜男去操持。
她知道刘胜男为了这个家已经拼尽了全力,只是家里拖累太大,就连吃饭都成问题。
她抱起坐在一边的刘三丫,朝刘胜男微笑:“我觉得挺好看的,三丫喜不喜欢?”
刘家的女儿,刘胜男还有个像样的名字,下面的两个妹妹连个名字都没有,就二丫三丫这样叫着。
刘三丫腼腆一笑:“喜欢!”
林秀婉摸了摸刘三丫的头,从口袋里掏出一颗糖剥了皮塞进她的嘴里,然后把她放了下去。
小丫头因为营养不良,头发枯黄,瘦得跟麻杆一样,此时嘴里含着糖,眼神虽然还是怯怯的,却纯真可爱。
刘胜男却有些不好意思,大队的人说林秀婉脾气大娇气不好相处,但是这两年她却帮了他们家好几回了,是她见过的最好的人。
刘胜男轻声问:“你什么时候去学校?”
“明天。”林秀婉回答。
刘胜男从里屋拿出一个青色带条纹的布包递给她:“送给你。”
林秀婉有些意外,毕竟刘家用穷得揭不开锅来形容是一点都不为过,刘胜男居然还能送她一个布包,实在是不可思议。
她仔细一看,才发现那布包上的条纹根本就不是什么条纹,而是用白线缝的密密麻麻的针脚,在布包的最下方,还用红线绣了一头牛,她属牛。
林秀婉朝刘胜男看去,她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前段时候我去镇上裁缝那里要了一些碎布条,然后慢慢缝起来的,不是太好看,你不要介意。”
林秀婉笑了起来:“不好看吗?我觉得可好看了!这样式和花样绝对是我们大队的独一份!还有这头牛,绣得可真好,跟真的一样!我非常喜欢!”
她知道这个布包用这样的碎布缝好,起码得十几天。
且刘胜男不做衣服跑去找裁缝要来这些碎布条,估计跟裁缝说了不少的好话,否则裁缝是不会给她的。
所以这个包已经不是一个包了,而是她的一番心意。
第7章 前程似锦
刘胜男几不可闻地松了一口气:“你喜欢就好。”
她说完眼里又满是羡慕:“秀婉,祝你前程似锦!”
她断断续续读到初中就没有再读了,前程似锦这个词是她问了初中的老师才知道的。
林秀婉哈哈一笑:“胜男居然都懂得用成语了,好厉害!只是以后不但我会前程似锦,你也会的!”
“我听我爸说,以后田地就要包产到户了,很快就不会再按工分算了,我们胜男这么勤快,肯定会把日子过得红红火火!”
她说完又凑到刘胜男的耳朵边说:“现在已经放开养鸡了,你家离山边近,可以多养几只鸡,也不用喂米粮,赶到山里吃虫子就好。”
“你要是再勤快一点,还可以养一头猪,去外面打些猪草煮熟了喂猪,猪就能长大,到年底也是个收入。”
刘胜男的眼睛顿时亮晶晶的:“这些真的能自己家里养了吗?”
林秀婉回答:“报纸上说是可以养了,但是我们村能不能养还得问书记,回头我跟我爸说,要是村里让养了,让他跟你说。”
刘胜男立即点头,这消息给她带来了希望,她并不懒,只要让养这些东西,她就能打起精神来养好,到时候鸡下的蛋就能给三丫补身体了。
林秀婉看到角落里的热水壶,认得那是张惊鸿的,她轻掀了一下眉毛,张惊鸿回城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估计他们以后也不会再见面。
林秀婉背着那个布包开开心心地回到家的时候,林母刚好下工,看到那个包有些意外:“哪里的?”
林秀婉回答:“胜男给我做的,好不好看?”
林母想说刘家的日子过得那么艰难,她哪里能拿刘家的东西,仔细一看见是碎布做的,便又笑了起来:“胜男这丫头有心了。”
林秀婉便趁机说:“妈,我今天听爸说包产是分组的,胜男他们家也不容易,到时候能不能把她们家跟我们分到一组?”
她这一说林母就知道是什么意思,瞪了她一眼:“知道你和胜男要好,但是他们家只有她一个人算是劳动力,她那个老子娘就是个废物,还喜欢贪小便宜!”
林秀婉便笑着说:“刘婶贪小便宜是躲不过妈的火眼金睛,我相信妈能把她给治得服服帖帖!”
“再说了,他们家那样的情况,我们家要是不跟他们家分成一队,也没有谁家愿意跟他们家分成一队,爸是大队长,到时候还得为这事烦!”
林母叹了口气:“行了,知道了,这事我跟你爸说!刘长根死了,他们母女四人以后日子会更难,我们家壮劳力多,能帮一把是一把。”
她说到这里又看了一眼林秀婉身上的那个布包,觉得刘胜男这丫头也是有心了,这样勤快又本份的丫头,实在是让人心疼。
第二天一早,林秀婉便要出发去学校,路费不便宜,她没让家人送,一个人拎着大包小包挤上了火车。
这是她第一次一个人离家求学,林母心里空落落的,在火车站门前哭了半天,林父哄了半天才把她哄回家。
这是林秀婉第一次坐火车,看什么都是新奇的。
她是拿录取通知书买的半价硬座车票,看到车厢里各种各样的人,听着走道里不时传来的“香烟、瓜子、小零嘴”的叫卖声,刚离家的那点担心都被新奇取代。
她知道,当她决定念大学的那一刻起,她的人生已经走向了另一个方向。
火车开得慢,开一段时间就要停下来做一下检修,一千多公里的路,愣是开了好几天才到达目的地。
火车站有林秀婉那所大学的老师来接站,并不需要她再到陌生的城市去找学校。
接站的老师看到她的录取通知书确认身份后笑了:“你是我这几天接站的第一个女生,往后要好好学习!”
林秀婉读的是一所工业大学里的化工专业,报考这个专业的女生非常少。
她当初之所以填报这个专业,是因为曾志宏拿着报纸指着上面的一篇文章说:“副总理说了:引进合成革(聚氨酯)的项目当做为重点建设项目,大伙穿鞋问题就指望它了!”
林秀婉当时还傻乎乎地问:“穿鞋的问题为什么要指望这个项目?我妈给我做的千层底就很好穿啊!”
曾志宏笑着说:“这里的鞋指的不是布鞋,指的是皮鞋,千层底纳得再好,穿不到一年一准坏,得重新做。”
“但是用合成革做出来的鞋既结实又好看,底还很耐磨,如果再打上鞋掌,穿几年都不会坏。”
“且合成革不仅能做鞋,还能广泛的用于轻工、化工、电子、纺织、医疗等行业,应用面非常广。”
“我要是考大学填专业的话,我就会填化工专业,这个专业因为国家需要,所以前途无量。”
她现在想到这些事,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就算是现在,她也不知道什么是合成革,也不知道自己的这个专业要学的是什么。
但是有一点她很清楚,她要好好学习,要争那一口气!
她跟着老师到学校之后,办好粮油关系,分好宿舍后才发现,整个专业的女生都住不满一个宿舍。
八人的寝室,还有两个女生是其他专业的。
女生们聚在一起很快就熟悉了起来,林秀婉是她们中年纪最小的一个,最大的那位大姐今年已经二十五了,结过婚,还有孩子了。
这还不算让林秀婉意外,真正让林秀婉意外的是考进来的这些女生,除了她之外,都属于那种成份不太好的。
她们中有一位为了得到高考的名额,拿了根绳子站在革委会主任的家门口,不让她高考就要吊死在他家里。
还有一位则是天天磨大队书记,脸皮厚比城墙,属于那种完全不能招惹的主,男的碰她就喊对方耍流氓,女的碰她就说是打她,最后大队书记没办法,为她争取了一个名额,权当送瘟神。
林秀婉以前觉得自己也算凶了,却觉得自己的那点道行跟她们完全没法比。
和她们比起来,林秀婉是真正的根正苗红。
第8章 大学生涯
年纪最大的那位姐姐对林秀婉很好奇:“村里的孩子都觉得读书没啥用,你是怎么考上大学的?”
林秀婉回答:“村里来了好几个知青,他们告诉我学习有用,我想看看外面的世界,所以就认真学习。”
她这么一说,几个女生都笑了起来,她有些不解地问:“你们笑什么?”
还是那位大姐回答:“是爱情的力量吧?”
林秀婉愣了一下,脸红了:“瞎说什么啊!”
她来上大学之前被村里人嘲笑过,现在听不得这种话。
那位大姐笑了:“你不用不好意思,我们插队的时候,就有一些心术不正的男知青喜欢去撩拔村里的姑娘,更何况你还长得这么好看。”
“刚开始的时候,一个个山盟海誓,回城文件一下来,一个个就跑得比兔子还快。”
“不过你这种情况算好的,自己聪明,学得进知识,为自己挣来了一个前程,你那个对象应该已经回城了吧?”
林秀婉:“……”
她觉得宿舍里的这些姐姐们一个个都是人精,她不过是说了一句话,她们就把开始和结果全猜了出来,简直不要太可怕!
那位大姐一看到她这表情就知道自己猜中了,哈哈大笑:“虽然他跑了,但是你还得感谢他,要不是他,你估计留在村里,再大一点就找个村里的后生嫁了,继续过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
林秀婉出门前林母跟她交待过,到学校里要与人为善,不要跟人吵架,但是这话她实在是听不下去。
她气哼哼地反唇相讥:“我虽然是村里长大的没有什么见识,但是这大学是我自己凭本事考的,你笑话我的时候怎么不想想你自己?”
“你说心术不正的男知青撩拔村里的姑娘,你要不撩拔村里的小伙,能结婚生出孩子来?心术不正的男知青是抛妻弃子,心术不正的女知青那不就是抛夫弃女?”
这话一出,整个宿舍都安静了下来,所有人都看向林秀婉,那位大姐也没料到看起来文文静静的林秀婉会暴发出这样的战斗力,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接话。
其他的女生忙打圆场,这事就算是揭了过去。
只是林秀婉要在大学里和同学处好关系这事基本上泡了汤,她额外得了个“小辣椒”的外号。
她也索性由得自己的性子来,该做什么就做什么。
她的年纪不但是宿舍里最小的,也是全班最小的,那位大姐虽然觉得她那番话有些刺人,但是话头却是自己挑 起来的,也没跟她计较,但是大学里的几年,两人的关系都不咸不淡。
也可能是因为成份的原因,林秀婉和宿舍里其他的女生也都只是关系平平,大家的想法差异有点大。
晚上熄灯后宿舍里的座谈会,林秀婉听她们说起一些东西,她都没有听说过,处处都透着新奇。
她没上大学前,是队里的小能人,因为时不时地会进城,她自认为见识还算不错。
但是现在和宿舍里这群年纪比她大了不少,见识也比她多了不少的姐姐们比起来,她就稚嫩的像根小幼苗,什么都不懂。
这样的冲击实在是有些大,她也拉不下脸来去问那些姐姐们,就自己记下,一得空就猫进图书馆里,查看各种资料,拓展自己的知识面。
她第一次进图书馆的时候实在是震憾,里面的书多到可怕。
她家里除了她的课本外就再没有其他书,看到那么多的书,她有些腿软,又有些兴奋:她喜欢书!
学校里读书的氛围很浓,熄灯后还有人在路灯下看书,让她的心里生出了难以言说的紧迫感:他们的知识面比她广,却还比她用功,她只能加倍努力学习。
林秀婉一向要强,她可不想期末考试一考完,自己成为全校垫底的那个,到时候不但全大队的人会笑话她,她还得浪费自家父母辛苦攒出来的路费。
有了动力,学起来似乎也就没有那么难。
她经常去图书馆,总能遇到一个戴着眼镜的男生,那个男生长得白净斯文,个子很高,看起来比曾志宏更有气质,更为风雅。
林秀婉如果没有遇到曾志宏,如果没有被宿舍里的姐姐们笑话,可能会凑上去找人搭讪,毕竟对方是她喜欢的那一类型。
但是有了这些事情之后,她就觉得还是和这个男生保持距离的好,毕竟她到大学是来学习的,她年纪也还小,不急着找对象。
于是两人几乎天天能在图书馆里见到,却从来没有说过话,更不知道对方的名字,见到了也就点一下头。
学校里的那些社团林秀婉也觉得很有意思,加了一个自己感兴趣的,进去之后就发现自己什么都不会,纯属凑人头。
她艰难的适应着大学里新的生活,努力不掉队,而回城后的张惊鸿也在努力学习,她要参加明年的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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