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以来的第一次,她讲述这个故事,不以妈妈的版本。
她血淋淋地呈上了自己的过去。
光亮在她的倾诉中坍塌,眼前的世界散作混沌的漆黑。
她和它都隐身于无尽的黑色之中,他们没有实体,只剩两团声音在交流。
身体的发热和疼痛消失了,姜小婵的意识漂浮于沉重的空气里。
“现在,你能把钱给我了吗?”说完自己的故事,她虔诚地祈求于黑暗。
它的声音从她灵魂穿梭而过:“你想怎么做?”
姜小婵一字一句道:“我会买一把刀,捅进他的身体。我要他痛,和我一样,落下一个终生好不了的伤口。”
“你非要这么做吗?”它拽住她,宛如放行魔鬼前的最后一次确认。
“对,”姜小婵无比坚定,无比确信:“我要的不是忘记,唯一能消解我治愈我的,只有复仇。恶人不会理解我,我要他尝到同等的痛苦,才算结束。”
它望着她,直勾勾地看破了她泥泞的过去,与惨淡的未来。
她明白,它并不鄙视自己。
他们曾经见过彼此。
猫猫神有一双纯黑色的双眸。它曾躺在身后那间屋子的地板,绝望地注视着外面的虚空。它曾站在静谧的无风的湖边,与她对望。
他们有过相同的处境。
坠入深渊之前,他们天真地祈祷过,能出现一双手拉住自己。
最终,他们选择直直跳下来,在深不见底的地狱中相遇。
“我知道了,”它对她说:“你将得到你要的东西。”
*
姜小婵烧糊涂了。
复仇的执念在她的脑袋里叫嚣。
握成拳的手里紧紧地攥着跟猫猫神交换到的钱,即使是神志不清的状态下,她也始终没有松开过它。
可惜,她找不到自己的身体在哪,控制不了方向。
有一团蜜瓜味的云朵驮着她,飘来飘去,不知道要带她去哪里。
鼻子闻到浓重的消毒水气味,然后,蜜瓜云朵飘远,她的神智也悄无声息地涣散。
……
很久之后,灵魂回到躯体。
睁开眼,姜小婵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
“小婵!宝贝啊,你终于醒了!”
坐在病床旁的妈妈立马站起来。
“妈?”
姜小婵嗓子又干又哑。
眼皮很沉,头还在一阵阵的发晕。她转头看了眼外面,天还是黑的。
“大伯走了吗?”
她第一句话就问了这个。
奇怪的是,孟雪梅没有马上回答她。
“你知不知道自己昏迷了一天一夜啊,姜小婵!你昨晚脉搏微弱,烧到40.8℃!你怎么中暑这么严重,还跳窗跑出去?要不是林嘉及时发现你,把你送来医院,你知不知道后果有多严重?!”
姜小婵又问了一遍:“大伯走了吗?”
孟雪梅眉头紧锁,似乎难以启齿。
在姜小婵第三次的追问之下,妈妈终于开口:“大伯那儿,出了大事……”
昨晚,跟朋友吃完夜宵,大伯开着车出了他们小镇。在开过一段山路时,他被小混混团伙拦车打劫。
大伯身上和车里值钱的东西被小混混们搜刮一空,各个小弟收获满满。
团伙的首领专门负责看住大伯,将他一顿暴揍,把他打得半死不活。
即使后来被送进医院,大伯的情况也不非常乐观。
勉强救回一条命,却还不如死了痛快,他下半辈子必须要用尿袋、坐轮椅,活在无尽的病痛之中。
他开的豪车太惹眼了,他们这附近治安差,根本找不到是谁干的。
山路荒无人烟,没有目击者。
作案的小混混很谨慎,没留证物。
大伯被打得精神失常。警察来问话,回忆起那晚,他吓得胡言乱语。唯一有用的信息,是他说,为首的人戴着一双黑手套。
目前,警察还在继续调查这起恶性事件。
“唉,大伯太惨了,被打成了那样……抢劫的谋财又害命,真是丧尽天良。用贾大师的话,那些人的这种行为就叫造业,以后都是要还的。”孟雪梅一边说着,一边观察女儿的反应。
姜小婵面无表情。
床单下,她不动声色地松开自己的手。
过了这么久,她才知道,手里攥着的不是钱,是一颗硬糖。
——这不是骗小孩吗?
可是,姜小婵没法对一颗糖果生气。她的叙述总归是换来了她要的东西,哪怕不是她所设想的形式。
握住太长时间,糖像是长死在手心,留下了深深的凹痕,连带着五指都酸疼发麻。
凹痕久不散去,仿佛一枚隐秘的烙印。
瓶挂完后,妈妈去喊护士。
四下无人,姜小婵撕开皱巴巴的糖纸,吃掉那颗糖。
糖本身是蜜瓜味的,被她的体温热化一层,严重的变味。
尝起来像那种过熟的果子,味道甜到极致。这是果子最后的赏味期,再过哪怕一分钟,它就要腐烂变质。
在妈妈回来之前,姜小婵咽下糖果。
喉咙被这股甜蜜刺痛。
她甜甜地对孟雪梅扬起笑容:“妈妈。我好了,我想出院。”
床边的地板放着一双全新的白色皮鞋。
姜小婵穿上它,尺寸正正好。
忍不住多看它两眼,皮鞋上有几朵黄色的小花图案,她想了一会儿,想起来:它长得有几分像小时候爸爸给她买的那双白布鞋。
从前,那双鞋被林嘉踩过。
从前,那双鞋被他夸过可爱。
皮鞋穿着很舒服,鞋底柔软,一点儿不挤脚。姜小婵带着医生开的药,和妈妈走回家。
到家已是深夜。
姜小婵躺在床铺,一动不动地等待着。
等到姐姐和妈妈都熟睡后,她穿着自己的小皮鞋出门。
驾轻就熟地造访了邻居家的庭院,姜小婵沉下心来,打算做一件之前没做过的事。
林嘉不在家,按之前她观察他做饭的规律来看,他今天上夜班。
林嘉的安全意识很差,姜小婵说过。她有办法潜入他的院子,多日在院子的摸索,她自然也想出了进入他屋里的办法。
不过,她要做的事,远比溜进他家更加大胆。
进到林嘉屋里后,经过一番找寻,姜小婵得到了她要的答案。
有双带血的黑色皮手套被放在漂亮的鞋盒里。鞋盒里原本装着的鞋,现在正被她穿在脚上。
——这双鞋是他送的啊,跟她猜的一样。
姜小婵心满意足,把鞋盒放回原位。
没打算走,她坐在玄关,等待上夜班的林嘉回来。
凌晨四点。
林嘉打开房门。
屋里的女孩抱着膝盖,双手撑着下巴,笑盈盈地看着他。
“姜小婵?”
他没有她想像中的惊讶,哪怕她的举动如此病态怪异。
他表现得,好似他们只是在户外的公车站碰到,他对她的存在早有预料。
玄关的灯被按亮。
呆在黑暗中的眼睛接触到大量的光,一时间不太适应,姜小婵下意识地眯起双眼。
可她的视线没有从他身上移开。
林嘉今天的打扮很简单。他背着单肩包,白上衣,绿色休闲裤,T恤上印了一只大猫。
看着那只大猫,她弯起嘴角,眼中亮起光芒。
“林嘉。”
姜小婵嘴上喊了一声,心里泛起无数的回音。
“谢谢你,”她说:“由衷地谢谢你,帮了我。”
那双黑色的眼眸沉静地与她对视。他的睫毛很长,遮住眼底的情绪。
“住院的钱你妈妈给我了,没什么好谢的。”
林嘉将背包挂到墙上,语气稀松平常。
他往屋里走,与她错身。
怎么办……
姜小婵好想抓住他。
她想扯住他的衣角,圈住他的脖子,对着他大吼。吼什么不重要,想吼到他耳朵聋掉,想看见他的表情变化。
姜小婵的脑子是搭错线的电路,“滋啦”冒了电光,闪出一句话。
——我喜欢他。
小心地确认了一遍,她的念头变得更清晰。
喜欢林嘉啊,真的,是真的。
这个人,他好顺眼。看着他,她感到安全,感到从未有过的舒心。
好喜欢林嘉。像喜欢吹风那样喜欢,像喜欢喝汽水那样喜欢,像喜欢可爱的毛绒玩偶那样喜欢,像夜晚喜欢出门散步那样喜欢,像喜欢吃的饭就要一直吃那样喜欢。像蹦床时触到弹簧,被安全托举,再蹦得更高那样喜欢。
她的喜欢系统陷入紊乱和癫狂,不断重复着:好喜欢他。
这一年,在中暑未愈的状态,顶着晕眩的脑袋,姜小婵盲目地、一发不可收拾地,喜欢上了林嘉。
她觉得没什么大不了:反正大家都喜欢林嘉,多她一个又怎么样?
林嘉是不会喜欢自己的,就像林嘉也没有喜欢上其他那些仰慕他的人。
这样很好呀,姜小婵就想要像这样,喜欢着他。
第36章 蔷薇花
这个暑假,姜小婵身上发生了好事:大伯不会再来打扰她们家。
姐姐姜大喜这边,也有件天大的好事:她收到学校的录取通知书,以后可以去大城市读书。
那是姜喜的第一志愿,是齐澍极力推荐的艺术院校。他跟学校的校长认识,齐澍说她的分数不高,这所学校是她的最佳选择。
能考出小镇是一份荣光,姜大喜又为姜家挣足了面子。
姐妹俩各有各的高兴,都没注意到孟雪梅笑容背后藏着一抹阴霾。
当姜大喜开始收拾去大城市的行李,妈妈找机会跟她坦白了自己心底的烦恼。
上次大伯来,想要接走姜小婵。孟雪梅没同意,大伯开口要了钱。
他列了一张长长的清单,算出姜小婵在城市的期间,他们养育她的花费:上国际学校的费用、买衣服的费用,两年来的伙食费和住宿费……
大伯指责孟雪梅做人太不厚道,孩子不给他们,让他们白养两年就拿回去。如果她不交出姜小婵,就必须把那两年姜小婵花的钱还了,不然他们不会善罢甘休。
听完妈妈说的话,姜大喜皱紧了眉头。
首先,大喜的态度是:“我们绝对不能让大伯把姜小婵带走。现在小婵学习差、性子叛逆,去了他们家,肯定闹得天翻地覆,又被他们虐待。”
“这个不会的。上回我已经拒绝他,加上大伯被人打劫,现在身体成了那样,他家的人自顾不暇,不会再来找你妹妹。只是那笔钱……”
深吸一口气,孟雪梅把自己做的糊涂事说了。
“他们上次要孩子要得急,我不让他把人带走,只能给他写了张欠条。那欠条白纸黑字,还款时间和利息都标注得很清楚,应该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姜大喜让妈妈把欠条拿过来。
那上面的数目大得令她咋舌。而且,姜大喜发现她妈妈签的不是欠条,是借条。借款的原因为“家庭资金周转困难”,上面签了字,按了手印。
“妈,这种借条你怎么能签呢?跟他们说的都不属于一个事了。”
刚刚高中毕业的姜大喜对法律文件也不熟悉,可她还是能看出来,她妈这是被下了套。
她们家哪来的钱还啊,姜大喜揉着太阳穴,眼前发黑。
“是啊,我没文化,什么都不懂。我那时慌了,他要把你妹带走,你也不在家。我们现在怎么办啊?你上学还要交学费呢。”
孟雪梅急得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姜大喜不知道该怎么办。望着妈妈两鬓出现的白发,她又恼怒又心疼。
作为一个毫无资源的小镇姑娘,她看似撑起了这个家,看似摆平了家里的所有事。实际上,姜大喜自己知道,每次她只能低三下四地找那个男人帮忙。
“这个借条有三年的还款期。等七叔有空,我问问他,借条有没有效力。如果必须还,我再问问七叔那边,筹筹钱。”
拍拍妈妈的肩膀,姜大喜一如既往地选择了安慰她:“妈,会没事的,我们一起想办法。”
……
姜大喜出发去城市的前一夜,林嘉给她做了顿送别大餐。
他们喊上初中的好友,热热闹闹地聚在林嘉的家里。他亲自下厨,一桌子全是姜大喜爱吃的东西。
难得这么开心,大家都喝了点酒。
同伴不胜酒力,几杯下肚就口无遮拦:“姜喜,你跟林嘉为啥还没在一起?你俩都是温柔体贴的大好人,长相又登对,你们当情侣得多恩爱多幸福啊。”
抿了抿杯里的酒,大喜没有像之前那样,立刻站出来反驳。
她默默看向了林嘉,大家也都在看他。
“非得当情侣才能幸福吗?有个这么好的朋友已经很难得了。”
没和喝醉的同伴一般见识,他的笑容松弛,坦荡。
“就是。我和嘉嘉的玩笑,你们开了这么多年还没腻啊?我们的友谊比真金还真,不可能变质。不过,你说得对,林嘉是大好人,是我见过最好的人。”
喝完杯中的酒,姜大喜有些眼热。大概是酒太辣,或者是屋里的灯光太暖。
她很认同林嘉的话,不一定是情侣才能幸福,他们做朋友已经很好了。
只是在这个临别的节点,难免惴惴不安。她要去往更大更远的世界,去认识新的人,内心又不能免俗,极度渴望能拥有些许安稳的储备,比如:一个锚点,一段稳固的恋情,一位确定忠实的伴侣,一个想回就能回的家。
但凡林嘉刚才表露出一丝超出朋友的暧昧,姜大喜会毫不犹豫地和他在一起。
可他没有。
姜大喜感觉空落落的。
这一点微妙的情绪变化,在场的人里只有林嘉捕捉到了。
等宴席散场,朋友们离去,林嘉和姜大喜站在他家门口聊了一会儿。
“明天要走,心里不踏实吗?”他总是这样通透,瞬间点破了她的烦忧。
“嗯,我都没走出过小镇呢,跟我妈妈一样。”
大喜将自己的担忧全盘托出:“我有点害怕……爸爸从前跟我们讲过很多大城市的故事,我从小对外面的世界就有很多的向往。可是,姜小婵却说那里没那么好,好像有吃人的洪水猛兽。如果我出去了,跟我妹一样,不喜欢大城市怎么办?”
晚风微凉,她仰头看着他。
林嘉的声音落在耳边,暖融融的。
“不妨试一试。路走一遭,就知道喜不喜欢了。要是不喜欢,你永远是有退路的,随时可以回来。我也永远是你的好朋友,在这里为你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