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是虚掩着的。
温凛嘴角的笑容凝住,轻轻地推开,向里看——
其实他们已经整理得差不多了。杨谦南坐在正对玄关的沙发上,已经在淡然自若地喝水。钟惟刚刚套上罩衫,动作果断迅速,但还是被她看见了,她胸口春光泄露的那一秒。
钟惟的身材很好,黑色蕾丝包裹着雪白的肌肤,中间是一道深邃的,锋利的沟壑。
她搭起外套的时候,还朝门口的她妩媚地,近乎妖冶地一笑。
仿佛事不关己。
温凛忘了推餐车。
餐车是那个服务员见势不妙,默默推进去的。她好像是一块凝固的布景里,唯一运动的那个质点,俯身向杨谦南说明每一样菜品的冷热,以及听起来十分讽刺的,“祝您用餐愉快。”
温凛真希望自己是这个服务员,能在他们面前短暂地亮个相,然后若无其事地回头走人。
可惜事与愿违,服务员走了,钟惟也噙着丝看热闹的笑,与她擦肩而过。
杨谦南似乎不舍得她再这么傻站下去,对着一桌子菜说:“堵了这么久,饿不饿?”
温凛深吸一口气,逼自己走进去。
木然地脱外套,木然地放下包。
她看着他身上整齐的穿戴,没有一丝褶皱的西裤,心里想的是,刚才钟惟应该就坐在那儿。
“她找你有事吗?”她假装自然地走向他。
杨谦南把她搂近些,不假思索:“找我帮个忙。”
她搭住他的肩膀,斟酌着说:“……很麻烦吗?”
杨谦南几乎笑了一下。
当然麻烦,不麻烦也不至于赶来投怀送抱。
他从前不是没看上过钟惟,但她行事作风相当冷峻,他又不是喜欢踢硬钢板的人,没多久就没了下文。所以今天碰巧在餐厅遇上她,上来聊聊打发时间,钟惟对他这么热情,他都有点意想不到。
毕竟圈里有传言,说她不喜欢男人。
其实那天他有点冤枉。再怎么想偷腥,也不至于在她来的路上偷。温凛也明白这个道理,所以面上没有发作,只是皱着眉说:“那是我来早了。”
杨谦南讨好似的,手臂圈住她光裸的膝弯,把她箍到腿前,嬉皮笑脸:“生气了?”
十度的天,她没穿打底裤,甚至没穿丝袜,一双笔直修长的素腿自短裙下延伸,是纯天然的艺术品。
她膝盖擦到他裤腿的布料,干燥粗糙。他胳膊蹭过她细长双腿,柔软莹润。
他们俩的感受,心境,截然不同。
杨谦南这才发现她盛装打扮过。裙子是某大牌开春发布会秀场的第一件,白色不规则镂空设计。她的每一分小心思都展露在这条裙子上,初春的天气敢穿露肉的短裙,只因为知道他喜欢隔着衣服对她动手动脚。
杨谦南眼睛微微眯起来,在她裸着的腿上捏了把,那声音近乎是在哄着她:“为了见我特地没穿?”然后沿着大腿摸上去,声音低黯引诱,“那上面有没有穿?”
他调情的套路总是这一套,下作到坦荡。但温凛不得不承认,她其实期待过这个场面。可是不知怎么的,她想调动一个笑,怎么都调动不起来。身体仿佛不属于自己了,面前好像坐着个副导演,她只要一提起嘴角,就有人勃然大怒地冲她吼NG,NG。
那一瞬间她心想,这条裙子白买了。
杨谦南到底没太过度,拉过她的手,安抚似的说:“先吃饭。有什么话坐下来讲。”
温凛冷不丁地,突然站直。
杨谦南本来就只搭着一只手,猝不及防被她一掸,忽地垂了下来。小姑娘心里到底是有怨气,能坚持到现在才发作,心理素质算不错的了。他于是不由自主地浮起一分笑,等她兴师问罪,或者大发雷霆。
但她没有。
她什么也没做,只是隐忍地敛敛眸,说杨谦南你趁热把饭吃了吧,我吃不下,先走了。
然后她就冷着脸,真的走了。
温凛俯身一通收拾,昂贵的外套和包被暴躁地卷走。她回去才发现多卷了东西,包里多了半盒烟和一个打火机,还有一本酒店的意见反馈簿。
杨谦南坐在一边看她捣腾,最后门砰地一声,被她甩上。
他望着她气势汹汹的背影,心里冒出个莫名其妙的念头——她收拾东西走人的那一刻,居然还蛮有正宫气质的。
*
顾璃是在天台找到的温凛。
她们新闻学院的楼造得很早,五六十年代垒起来的苏联式建筑,又丑又破。灰扑扑一栋大家伙矗立在湖边,向阳面攀满爬山虎,背阴处积满绿霉斑,被近年来新建的经管楼、法律楼比得抬不起头。
温凛面前摆着一盒烟。
顾璃拿起来新奇地观摩:“你哪来的烟,杨谦南的吗?”
温凛点点头。
顾璃毫无来安慰她的觉悟,抽了一根出来研究:“黄鹤楼雅韵,这不是老头子抽的吗?”
天色渐晚,天台上只有一盏微弱的灯泡。
那根烟是白色的烟身,滤嘴紫底云纹,锡箔在灯光下反着光。这种烟味道偏淡,杨谦南烟抽得猛,所以喜欢这一款。
温凛拿过来掂在手心,扯着半边嘴角说:“是啊,他很老头子的。”
“糟老头子。”她撇开脸,对着浑浊的夜色低声自语。
她语气有点咬牙切齿,可是心里没有恨,也没有绵绵的爱。
只是有点想哭,又有点想笑。
顾璃这一套真的有奇效。骂着骂着她会对他有点愧疚,渐渐地就不那么厌恶他了。
顾璃扶着她的肩膀,轻轻摇一摇:“唉凛凛你别难过了。我跟你说,难过都是没有用的。他说跟人家随便聊聊,就是随便聊聊呀?正常男人会带女人去酒店房间聊啊?他这样的就是欠收拾,你越退让他越过分。”
温凛点点头,觉得她每一句都说得很有道理,“嗯,那你说该怎么办呢?”
顾璃一手成掌一手握拳,两手相击,说:“分手!”
“……”
也不知冷场了多久。
温凛抱着腿说:“然后哭着去找他和好吗?”
“你有骨气一点呀!就不要找他了,让他去死呀。”
顾璃站着说话,腰板特别直。
温凛不置可否,起身够到打火机,说:“璃璃你教我抽烟吧。”
“我不会啊。”
“程诚没教过你?”
“他说这个不用学的,想抽的人都能无师自通。”
温凛把白色的烟身横在鼻子下嗅了嗅。
烟草都是这个味道吗?可是她在他身上闻到的,总觉得不一样。
然后顾璃就先她一步,极具行动力地点上了一根,表情就像高中时候做化学实验,一门心思想炸试管的男同学。她勇敢地猛吸一口,然后呛得一阵猛咳,捂着自己胸部,咳得五官都皱在一起,仿佛嚼了一大口黄连:“我靠……男人都是有病吧。”
温凛看着她这模样,忍不住笑了出来。
然后顾璃倒夹着烟,垂死挣扎般递给她:“不要想你家死老头子了!你来试试看。”
温凛冲她摆摆手,笑眼弯弯,没接。
“够不够义气啊……”
那天晚上风很冷,两个女孩子都冻得手脚冰凉。
温凛就这么一直笑,一直笑,顾璃坑蒙拐骗强买强卖了好半晌,她才半推半就地,抽了一口,然后在夜风里弯着腰,细细地连声咳嗽。她连咳嗽都是克制的,注意着仪态,一下呛着一下,像小猫打喷嚏。
顾璃得意道:“还可以吧?”
大宝贝跟她打打闹闹,温凛呛得眼泪在眶子里打转,手掌虚挡在身前,笑着护住自己喉咙。
她的眸子是淡的,浮着一层疏浅笑意。
可是顾璃觉得,那晚她眼里有许多旷远的东西在。
作者有话要说: 看完最后一段我觉得我写的真的是个,青春小说。
第17章
温凛就这么晾着杨谦南,晾了三天。
说晾也不太合适。期间他也没有找过她,倒是应朝禹来过学校一趟,说绪康白的电影首映反响很成功,邀请她去参加庆功宴。
温凛是在校门口见到的应朝禹。他倚着车门坐在副驾,一条长腿点地,春风里与她对话。来往的学生很多都是她的同学,窥见他这副耀眼姿容,目光纷纷暧昧起来。温凛时常要停下来,硬着头皮跟人打招呼,觉得如芒在背。
“庆功宴应该挺正式的吧?”温凛推辞,“那种场合,我就不去了。”
应朝禹扬着一张灿烂的脸,眼眸似星辰:“那种场合怎么啦?你可是大功臣,怎么能不去。绪康白给你那稿酬给少了,我们都在骂他呢。”
“不少了。要是业界人人都能有这个稿费,当代大学生都弃商从文了。”
她笑。
“哎,这哪是单单一篇稿子的问题。”应朝禹朗声说道,“总之你得去。好好讹他一笔。”
温凛陷入了两难。
“去就去嘛。在边上吃点冷餐,晚上我带你去玩儿!”
在应朝禹的字典里,“去玩”可能是对人类最具吸引力的词。
温凛踟蹰了片刻,也不知出于什么心理,说:“好吧。”
上了应朝禹的小跑。
那天的庆功晚宴不面向媒体,只是公司内部和几个合作方庆贺。顾璃看完电影之后很喜欢里面的男二号,发信息来激动地问见没见到真人。温凛苦笑着说:“怎么可能有啊。”
在场倒是有几位大佬,是出品方的老总。
酒过三巡,有一位总监职位的人发名片给她,说他们老总很赏识她,问她如今在哪里高就。温凛说:“我还在念书。”对方表现出了礼节式的惊讶,说:“那真是后生可畏了。温小姐学业不忙的话,可以考虑给我们长期供稿。”
前者当然是社交场合的吹捧。但温凛只不过是个来蹭饭的,有人能记得她名姓,她依然恭恭敬敬半鞠一躬:“有机会的话,一定乐意效劳。”
寒暄一圈下来,找到应朝禹,他已经喝醉了。
绪康白身为主角姗姗来迟,看见她在对洋兴叹,哂然一笑:“你别管他。待会儿我找人把他弄回去。”
温凛还是不太放心,尝试跟应朝禹对话。
他头疼地捧住自己的头,说:“我好像忘了什么……忘了什么。”
“忘什么了?”温凛像在哄孩子。
绪康白把他拽起来:“行了别发酒疯了。”又看向温凛,“你看住他一会儿,我去叫我助理。”
应朝禹还死死地扒着沙发,醉脸酡红:“哎呦,我肯定忘事儿了……”
模样居然还挺可爱的。温凛束手无策在一边,无奈笑了声。
一直到绪康白喊来了助理。
应朝禹扒着人家胳膊,硬塞一串车钥匙给她:“你去我车里!去我车里,把袋子拿出来。”
“什么袋子啊。”
“谦南哥给我的袋子,我给忘了!”
一群人围着应朝禹,静悄悄地干等着。助理风风火火提来购物袋,里面是个橙色的盒子。
装了一只白色Birkin。
助理大约以为这是应朝禹送给温凛的,看向她的目光顿时莫测起来。绪康白的眼神掩藏在镜片底下,那是另一种复杂。
他知道,这是杨谦南送的。
那天她从风雪里赶去见杨谦南,丢了一个包。他抱着她,不经意地说:“改天给你买一个。”后来他一直没提过,她也没放心上。
温凛看见它的时候,心想志气别这么短。一个包而已,对他们这些人不算什么的,实在没必要感动。
可是应朝禹满脸醉醺醺捧给她,说:“谦南哥叮嘱的,不能忘了!”郑重其事,像护送一块和氏璧一样,塞她怀里。
她抱着昂贵的礼物,喉咙都在发紧。
再一次见到杨谦南,是三天之后了。
那天按日程表是MBA班开课的日子。温凛出门的时候留了个心,但并不觉得他会来。谁知傍晚时分,他给她发了条短信,说上课需要,让她帮忙送一台电脑过去。
装得还真像那么回事。
温凛嘲弄地笑着,恶狠狠拆开Birkin包的纸膜,用来装笔记本电脑。
经管学院致力于向社会输送商业精英,连楼都建得和普通教学楼不一样。底层有一个咖啡厅,每层走廊里摆着茶色软椅和桌几,采光明亮,供人商谈。
走到三楼,几乎已经见不到什么人。
整段走廊只有他一个身影。杨谦南穿了身正装,桌上摆一杯咖啡,望着窗外浸入黄昏的校园。斜晖洒在他身上,像电影里的人物。
这模样是来上课的就有鬼了。
温凛连包带电脑,不太客气地丢上桌子。
那是最柔软的鸵鸟皮,被电脑压得都有点变形。
杨谦南眼疾手快救下一杯咖啡。那表情非常明显,心疼的是咖啡。
温凛眼眸一撇,在他对面落座。
杨谦南气定神闲地,拨了拨包里露出半截的电脑,笑:“人家都是买椟还珠。你这是打算把椟和珠一起还给我?”
温凛淡淡说:“哪个是椟,哪个是珠呢?”
他这样把人骗过来,与她状似轻松地开玩笑,存的是和解的心思。但小姑娘较起真来没完没了。他喝了口咖啡,长出一口气。
杨谦南表情渐渐严肃。他的面相使然,不笑的时候总是看起来分外漠然。
温凛知道自己聊死了天。杨谦南拿出手机在发什么东西,她没耐心等,起身就走。
“等等。”
他扣住了她的手腕。
温凛垂眸去看,他已经又换上了一张浮浪不经的脸,仰在椅子里,把手机秀给她看,说:“你等一下啊,我让她接个电话。”
那屏幕上赫然是她的号码,通讯录名字被他改了,存成了“小珍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