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云遇皎月——丁墨
时间:2017-11-17 16:21:03

  我去把自己洗干净,重新又靠在厨房门口。不知怎么,竟不想呆在别的地方。她已煎好鸡蛋,在从一个坛子里夹泡菜,看我一眼说:“你干嘛一直站在这儿,去坐着吧,可以吃了。”
  我听到自己问:“你一直这么会照顾人吗?”
  她笑了一下,说:“那你就看走眼了,我从来没有照顾过别人。”
  我一时没说话,她也没说话,只有火上的粥,还咕咕响着。
  我不知道自己在盼望什么,又在捕捉什么。可我是个男人,听到自己淡淡的语气问:“所以这是第一次?”
  她的耳朵上,漫过细细的绯红色。
  “嗯,那又怎样?”她很轻地说,然后端着一小盘泡菜转身,说,“吃饭。”
  我们在餐桌坐下。
  我端着粥,又吃了两口爽脆的泡菜,只觉从未有过的可口。她却似乎吃得不大安稳,也不怎么抬头看我。不过我们的战果却很不错,一小锅粥,她吃了一碗,我吃了三碗。煎鸡蛋她吃了一个,我吃了三个。剩下的泡菜也全部被我吃掉了。她拎着空空的那口锅,又看看我,说:“男人……都这么能吃吗?”
  我说:“我今天确实比较饿。”
  她却笑了,是那种很开心的笑,然后说:“你洗碗。”
  我没有异议。我的心情也很好。
  不知不觉已是中午了,外头的太阳十分大,照得厨房里也明晃晃的。我站在水槽前刷着碗,听她在客厅开了电视。我回头望去,就见她怀抱个抱枕,脱了鞋,赤脚靠在沙发里,有点慵懒又有点疏离的表情。眼清澈,鼻秀气,唇红润,长腿婀娜。这幅模样,我远远看了好一会儿,只觉得胸口仿佛被什么填满,又好像瞬间空荡荡的。
  都是这个女人,牵扯的。
  门铃响了,谭皎跑去开门。我听到个低沉的女声说:“大珠,我查出个有意思的线索,特地来告诉你。”
  是她那个叫壮鱼的作者朋友来了。原来她的朋友会这么称呼她。我却觉得不够好听。这些娟秀的作家,性子也许都奇怪,偏偏喜欢用这样粗咧的外号自称。
  “还有谁在?你请了家政阿姨?”那壮鱼听到厨房声响,问道。
  谭皎:“不是……”
  我洗好最后一个碗,擦干净手上的水,走出去。
  两个女人都望着我。
 
 
第40章 邬遇六(4)
  是不是谭皎的朋友,表情都会比较生动?壮鱼脸上一时间闪过很多神色,最后闪过的竟是一丝诡异的窃喜。却淡淡地看一眼我俩,说:“打扰了。”
  谭皎这姑娘,有时候脸皮极厚,有时候又很薄。她几乎是立刻解释:“壮鱼你别乱想乱脑补!他昨天受了伤,我带他回家方便照顾。他睡客卧。我们还要一起破案的。”
  壮鱼依然神色淡淡点头:“哦,方便照顾。”
  我忽然觉得这个不太正常的小姑娘,比较顺眼了。
  我在谭皎身边坐下。
  壮鱼轻咳一声,像是要刻意挥去原本就不存在的尴尬,说:“大珠,你今天早上不是跟我说,要查那个朱梓翰有什么特别吗?他们反正跟小皓住在一个小区,我就去了解了一下。但你知道我思维敏锐细致,这一了解,让我发现一个有意思的事。那家的主人,也就是朱梓翰的爷爷,叫朱奉先。他早年自己做小买卖,所以生得也比较多。他有三个孩子,大儿子叫朱伯宇,二儿子叫朱仲凌,也就是朱梓翰的爸爸。三女儿叫朱季蕊,还没结婚,刚订婚。大儿子今年40了,二儿子35,三女儿23,岁数差得有点多。这是不是有点猫腻的感觉?”
  谭皎想了一下说:“伯、仲、叔、季。这取名字,中间少了个叔。年龄也唯独仲和季之间,差得比较多。”
  她的小脑瓜子,转得很快。
  那壮鱼却重重一拍大腿,说:“对头!我也觉得这有点奇怪,恰好小皓的奶奶以前在居委会上过班,记得朱家很久以前,好像是没了个孩子。名字什么都已经消了户,时间隔得久,有说是病死的,有说是被拐的,还有说那个孩子身体不好是被朱家遗弃的。具体也搞不清楚了。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你们要找的’特殊原因’,但我只能查到这么多了。”
  谭皎的神色变得凝重,对壮鱼说:“鱼神,你做的非常好。”转头看着我说:“二三十年前,他们丢过一个孩子。现在,他们又丢了个孩子。你觉得呢?”
  我说:“我只知道,那个人对赵睿新家提出赎金条件,跟他之前的种种行为相悖,逻辑上也不成立。但因为有了这个突发情况,警方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赵睿新家了。如果,这只是个幌子呢?他真正的目的……”
  我不必说完。谭皎与我四目凝视,说:“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我说:“去朱家看看。”
  ——
  朱梓翰家是幢自建的4层小楼,已经比较旧了。可见朱家的经济条件,不会特别发达。按照壮鱼调查的情况,朱奉先的妻子在生下女儿不久后就过世,朱家老大在外省,三女儿住在外面。现在就朱奉先和朱老二一家住在这里。朱梓翰是朱家唯一的孙子。
  我把车停在路对面,和谭皎坐在车里盯着。壮鱼呆了一段时间,晚上还有考试,就先走了。说是天大地大,考试最大。
  “你觉得我们在这里会看到什么?”谭皎说。
  我说:“不知道。但如果那个人的目标真的是朱家,其他绑架只是掩饰。那他这两天就一定会跟朱家联系。”
  谭皎说:“哦。”
  看着她沉思的样子,目光清亮灵动,似乎又与在家中那个兔子般跳脱可爱的女孩,判若两人。
  哪知下一秒,她就扭了扭身子,说:“早知道我就下点剧,等的时候可以刷。现在这么干等好无聊。警察果然不是人干的事。”
  我忍不住笑了。
 
 
第41章 邬遇六(5)
  她问:“你笑什么?”
  “没什么。你可以去干点别的。”我说,“我在这里盯着就好。”
  她明显有点心动,又有点犹豫:“那不好吧。你还受着伤呢……”
  我说:“我不是已经洗碗了吗?”
  她噗嗤笑了,在阳光下,是真真正正的明眸善睐,笑靥如花。她推门下车,说:“好吧,那我就从善如流,随便去逛逛就回来。活动活动筋骨,才能更好的掌控全局啊。”
  我低声说:“嗯,辛苦了。”
  她又捂着嘴笑了,看起来非常快乐。
  我也感觉到隐隐的陌生的快乐。
  朱家一直没有人进出,但是隔着窗帘,可以看到几个人在客厅里。没有别的动静。
  过了没多久,谭皎重新出现在车窗外,手里拿着两个冰激淋。我摇下车窗,她一本正经地说:“我觉得你应该会喜欢提拉米苏味的。”
  我有点头疼。
  事实上,我几乎从来没吃过这种东西,也不喜欢吃甜食。以前家里没钱,哪有钱吃这个,偶尔买一个,也是给了邬妙。那时她也像谭皎一样,手捧着冰激淋,吃得很香甜。只不过邬妙的表情是珍惜的、异常快乐的。而谭皎是平平淡淡的、带着些许欢喜神色的。
  我说:“你能把两个吃完吗?”
  谭皎发出一声哀嚎,坚持把冰激淋递到我面前,说:“你要肥死我吗?”我只得接过,慢慢地吃。她便也没进车里,靠在车门边,大口大口地吃。
  “好吃吗?”她趴在车窗上问我。
  “嗯。”
  周围的一切都是安静的,有微风轻轻吹着。不知不觉,我们隔得有点近。我的手臂搁在车窗上,她趴在我手边,脸离我只有几寸。夕阳的余晖落在她的脸上,唇上还沾了一抹未化的奶油,嘴唇和眼睛同样湿漉漉的。
  “我的也很好吃。”她说。
  “是吗?”我听见自己问。
  “嗯。”她看着我,把冰激淋往前一送,说,“要不要尝尝?”
  我没说话。看着她唇上沾的那一点。
  喉咙忽然有点发干。
  她也没说话,像是什么也没察觉到,只是那清澈的眼中,也有什么在无声闪过。一闪就走。
  这时光,这时分,便如同夏日傍晚的层层微光,是温暖的,静谧的,带着一点冰激凌的甜滑,如她身上微甜的气息。于身在黑暗中,身在漂泊中的我,是唯一的异色。许多秘密许多危险还在前方等着我们,血海深仇我还没等解开。她却又重新来到我的生命里。
  遇到她之前,我从未畅想过爱情。而眼前的女人,现在的邬遇,用什么去握紧?
  “有人出来了。”我看向一侧,说。
  她目光一闪,冰激淋不知何时也放下了,循着我的目光望去。原来不远处朱家的门打开,出来了好几个人。有老有少,有男有女,一共五个人。应该就是朱奉先、朱家老二夫妇,以及小女儿和她的未婚夫。
  他们每个人都神色紧绷,也没有人说话,朱梓翰的妈妈眼圈还是红的。他们坐上门口的一辆车,离开了。
  “上车。”我说。
  谭皎飞快上来,我发动车子跟上去。一切暧昧暂时后退,在我的视野里,消失得烟消云散。谭皎的表情也严肃起来,仿佛刚才的小插曲,根本只是我的幻觉。她若有所思地说:“他们这是去哪里?”
  我答道:“今天是工作日,有什么事,让他们全家都没去上班,聚在家里,等了一下午,然后现在一同前往?”
  谭皎嘴角浮现一丝笑,说:“因为那只狐狸,终于露出尾巴,要诱猎物进洞了。”
 
 
第42章 谭皎七(1)
  ————谭皎视角————
  他在撩我。
  绝壁在撩我。
  否则为什么我问他稀不稀罕时,他心虚不吭声?为什么站在我身后,嗓音低得异样,问我是不是第一次照顾人?
  还有吃冰激淋时,他看我的眼神。有点暗,有点坏,像是压抑着什么,即将爆发什么。
  车在山道上蜿蜒而行,暮色笼罩着一片片的山林。我的心却纠结得像团麻花,还是热乎乎刚出炉的。
  旁边的男人开车专注,约莫是在沉思这案件走向,一言不发。我当然知道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可他现在于我而言,就像具触电发光体,我已时时刻刻无法忽视他的存在。
  当然也可能是我多想了。仔细想想,他的那些话,其实也寻常。我被撩到的,是眼神、神态,和一切不可言说的暧昧味道。可暧昧这种东西,本就是说不准的。万一是我自作多情呢?
  如此波动凌乱了好一会儿,直至邬遇停车时,我仿佛才大梦初醒。
  “在乱想什么?跟游魂似的。”他说道。
  我奇道:“你怎么知道我在乱想?”
  他看一眼我的裙子,我循着望去,才发现裙子被我捏得跟酸菜似的。“靠!”我松开手,抖了两下扯平。他说:“行了,好看了。”
  一句“好看”,又令我心中微微一甜,他却神色如常,将车熄火看着前方。
  很好,我就不该干写言情小说这活儿的。结果到了实战里,人家还没说什么,我靠脑补就可以把自己甜上天。
  很远的路的尽头,朱家的车停下来。旁边是一座山的入口,没有公路,只有黄土小径。朱家人都下车,上了山。
  “我们另外找条路上去。”邬遇说,“只是得爬快点。”
  我问:“为什么?”
  “免得再被他和那些鸟发现。”
  我于是发现,他还挺有心机的。同样的亏,不会吃第二次。噢,当真是皮囊粗旷,心细如发。完美。
  ……我到底在想什么?
  果然叫我们找到了另一条路,只是野草荆棘多得多。而且邬遇说的“快”,也太快了。他几乎是踏着那些荆棘就往上冲,像是皮糙肉厚根本没有知觉。在我“啊、啊、啊”地低叫了几声后,他把手伸给我。我握着他温热的手,心里就像有副秋千,开始轻轻地晃。到有些难爬的地方,他便自然而然扶着我的腰,将我带上去甚至双脚抱离了地。这些时候,他都没说话。只有眼神,依然只有眼神,静而深地望着我。我知道那里面有东西。
  我们终于发现了他们的踪迹。
  前方有一片野草,还有条林间小路,堆满落叶。我们伏在草后,邬遇的手按在我肩上,好像我很让他操心似的。切。但是我当然不会挣脱。
  朱家人过来了。
  朱梓翰的父亲、朱家老二朱仲凌,和准女婿言远,走在最前头。而后是朱奉先、朱梓翰之母、朱家老三朱季蕊。
  我其实有点奇怪,他们如果是接到了“那个人”的消息,为什么不报警?但想想也能理解,那人说不定会威胁:一旦发现警察踪迹就撕票。而且他们这么一大家子来,估计也能减少胆怯。
  等一下,“他”为什么要朱家一大家子都来?
  我的脑海里忽然闪过邬遇说过的一句话,要么是为了爱,要么是为了恨。
 
 
第43章 谭皎七(2)
  我之前看过案件材料和壮鱼找来的资料。朱奉先现在还开着家小超市,他的妻子曾经是小学教师,早年去世。从外表看,是个尖刻瘦小的老人。眼睛里有担忧,也有某种对生活的恨意。这样一个老人,在家中肯定还是很有话语权。
  朱仲凌是个普通的公司职工,从外表看,也是个朴实的中年人。不见得聪明,但眉目中有跟父亲同样的严厉。他的妻子是个肥胖的中年妇女,超市营业员。脸大而眉尖,画了点妆,头发乱糟糟的,眼睛通红。
  朱季蕊是银行柜员,长得不错,找的老公更不错。那言远相貌端正,虽算不上帅,但个子高,也有英气。据说是个小老板,虽不是大富大贵,但在大离市,绝对算得上一枚金龟婿了。他俩的感情应该不错,两人无名指上都戴着钻石戒指。一些难走的地方,朱季蕊会伸手拉住言远。言远会搀她过去,还会帮扶其他人。显然这个女婿在家庭里挺有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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