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留在我身边——咬春饼
时间:2017-12-01 18:29:36

  借着多年工作积攒下来的经验与人脉,开店之路走得顺利稳当。从店面租赁到装修布置,再到设计人手、工具设备的筹备,全是她亲力亲为。
  忙,忙得其所。
  累,却也心安理得。
  最后,将工商执照顺利办下来后,迎晨特地去挑了个黄道吉日,于三个月后,开业了。那日,玩得好的都来捧场,孟泽颇有大哥风范,忙里忙外,帮她一起打点细致。
  晚些时候,唐其琛给她发来短信,非常简洁的两个字——
  “恭喜。”
  他是个张弛有度的男人,知分寸,懂礼数,做着一个成熟男人该做的事。我喜欢过你,追的时候,全身心投入。决定退出时,亦不拖泥带水,惹人非议。
  一声恭喜,便足够了。
  迎晨凝视屏幕数秒,低头莞尔一笑,指尖轻按——
  “谢谢了,师傅。”
  又过三个月,迎晨的手工店步入正轨,只要出来的单品首饰,很快便能销售出去。到了第三个月末,已经需要提前预定了。客人不算多,好在稳当、忠诚。迎晨也不指望赚大钱,大学毕业后这几年工作,已经透支了她太多心血。
  她见过职场官场的灰暗一面,也曾沦陷其中,劫后余生。
  现在,她有关系渐缓的家人,有失而复得的爱人,她想生活慢一点,不该是走马观花,更该随心顺意。
  ———
  九月十八日,夏末初秋,天高云阔,这一年,在首都天安门广场,正式迎来了阅兵仪式。
  迎义章早两日便提前飞去京城,公务在身,场合隆重,不敢怠慢。迎晨提前一天去北京,由于重大活动举办在即,安保检查工作极其严格,晚七点后,主要街道已全部封路。
  迎晨住的酒店在三环外,深夜时分,她能听到重型军装设备碾过路面所传来的隐约轰隆声。这种悸动,由耳入心,大有四两拨千斤的妙处,震撼感油然而生。
  这一夜,迎晨心思难静,睡得十分浅。迷糊的睡了两小时不到,她便再也睡不着了,索性裹着毯子,坐在飘窗上与天色共明。
  早上七点不到,迎晨便赶到了会场,经历了四十分钟的排队安检,终于批准进入观看区域。迎晨按着位置坐好,太阳从东方升起,光芒剔透,是个好天。
  阅兵式于九点五十正式开始。
  礼炮齐鸣,全体起立,在军乐队奏响的国歌声中,行注目礼,目送国旗与蓝天共高度。当和平鸽与五彩气球放飞升空时,全场掌声热烈,迎晨难掩激动,眼眶微湿。
  当系列流程走完,终于迎来了方阵检阅。
  最先出场接受检阅的是三军仪仗队,迎晨坐的位置还算不错,看过去,整齐划一,身姿挺拔。这是一场视觉盛宴,让人过目不忘。
  进行了十几分钟,迎晨开始紧张,如果没数错,再下一个就是陆军特种兵方队。近半年未见,这种重逢,让人热泪盈眶。
  人群里不断有人欢呼:“来了,来了!”
  “哇!!超帅啊啊啊!”
  “那是什么兵种啊?制服好好看哦!!”
  这些赤忱的激动之声,把迎晨的情绪推到了最高潮。
  走来了!
  看到了!
  统一的松枝绿迷彩服,黑色作战靴,钢盔戴在头顶,为威严气势加冕。
  迎晨双手捂紧嘴巴,眼泪瞬间崩塌。
  每个方阵都有两名排头兵,而特种兵方阵采用的是一老一少的搭配。年龄稍长的是战功赫赫的老干将,而与之并排的,正是厉坤。
  他们戴着白色薄手套,握抢置于胸前,随着一声口令——
  “向右看——齐——”
  整个方阵同频率甩头往右,战靴踏响地面,如雷轰鸣,胸前的枪也往上齐抬,极其标准的变换位置。
  现场解说通过广播阵阵传来:
  “我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英勇顽强,不怕牺牲,苦练杀敌本领,时刻准备战斗。绝不判离军队,誓死保卫祖国。”
  当方阵经过迎晨所在区域,厉坤的侧脸终于稍微放大,几秒功夫,迎晨恨不得挤到队伍最前面,目光黏在他身上舍不得挪开。
  皮肤黑了,身材更精壮了,一身笔挺军装,怎么可以那么帅啊!!
  这是时隔半年,两人最近的距离。
  迎晨眼泪如涌泉,思念也好,骄傲也罢,她没办法控制。
  艳阳升至高空,日光正盛,这盛世如人所愿。
  旁边有人意犹未尽的赞叹:“他们真精神!男人就该这样!”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迎晨满心自豪,这里有长安街上最帅的人——
  对,是她的男人。
  作者有话要说: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引用出自岳飞《满江红》
  “我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誓死保卫祖国。”这段引用入伍誓词。
 
 
第67章 正文完
  阅兵从分列式到之后的装备检阅, 历时五十分钟。
  完毕后,迎晨随着队伍有序退场,流程繁多,所以耗了不少时间。
  排队时, 她就接到了厉坤的短信:
  [在哪?]
  迎晨放眼四周看了圈,全是乌黑黑的人头, 回道:[还没出来。]
  厉坤:[在排队?]
  迎晨:[嗯, 西南门。]
  前边还有四五号人,到迎晨时, 那边才发来信息:[你沿金水桥西面走三百米,左手边能看到一个大门。到我这儿来。]
  十来分钟后,迎晨找到了地方。人还未散尽, 迎晨边走边寻思要不要打个电话过去,就听到一声响亮的吆喝:
  “晨姐!”
  林德还是列队时的那身衣服, 精精神神的咧开大白牙,“厉哥让我来接你!”
  迎晨欣喜的看着他,“好久不见。”
  “我想死你了。”林德这孩子实诚心眼,表达欢喜的方式向来直接。
  迎晨乐的, 竖起大拇指:“你刚才表现太棒了!”
  “你瞧见我了?”林德兴奋:“那么多人你也能瞧见我?”
  “当然能,三排左手边的第二个,对吧?”
  “嘿!真说对了!”林德热情极了, 挥着长手臂:“晨姐,走。”
  这边应该是个临时的休息区,盛大活动, 无论哪方面都安排妥当细致。迎晨跟在林德后头,问:“你们那个方阵都在这休息吗?”
  “啊,对。”林德带她走了两个转角,“早上七点就集合待命了。”
  这是个园子,曲径清幽,面积不大,但雕花围栏和一池锦鲤衬在这,赏心悦目。闻了一路淡淡桂花香,很快到了楼房前。
  迎晨迟疑,“哎,我方便进去吗?”
  “怎么不方便。”
  “不太好吧,要不,我到外头等?”
  “没事没事,任务结束了,都走光了。”林德大咧的模样儿让她放下忐忑,迎晨不做多想的迈步上楼。
  总共三层,到了二楼,林德突然提声咳嗽,“咳咳咳!我来了啊!”
  迎晨没明白,刚问一句:“你怎么了?”门就被林德猛的推开,一屋子的喧哗扑面而来。
  “晨姐,走你的!”
  迎晨措手不及,被林德一把拽了进去。
  “哎!”她踉跄,扶住林德的胳膊,就听砰的声儿关门。
  一屋子的战士列队站得笔直,五横五纵,好几十号人。迎晨被这阵仗吓懵,此情此景颇有举目无亲的画面感。
  就听齐刷刷的喊声:“——嫂!子!好!”
  “……”迎晨本能往后退,央求林德:“开,开门,我要走。”
  林德堵着不动,笑呵道:“晨姐,你看。”
  队列突然以中间为界限,左右两方秩序井然的跨开一步,让出了一条路。
  迎晨定睛,愣住。
  厉坤立身最后面,两腿微迈,双手背在身后,他和所有人一样,穿着迷彩军服,姿态挺拔,像一棵长势最好的白杨树。
  他目光深深,定住迎晨。手心藏着的黑色丝绒盒已经掐出了印痕。厉坤用笑掩饰紧张,迈步沿着这条让出的道朝她走来。
  迎晨心里有了隐约预感,她不再退步,站在原处。
  两人间的距离一米,厉坤步伐渐慢,左脚先收,然后右脚靠拢,军姿颇为正式。迎晨仰眼,本想笑笑缓解气氛,但一对上他严肃认真的目光,便不敢造次了。
  厉坤右手一抬,送了她一个标标致致的军礼。
  “迎晨。”他嗓音沉,努力克制着颤劲儿,深吸一口气说:“我要向你求婚。”
  随后,厉坤没给她考虑的机会,直接单膝下跪,把戒指从背后拿了出来。黑色绒盒是扣上的,厉坤紧张,打开它的手在微微发抖。
  里头,是一枚光彩熠熠的钻戒。
  “买了大半年了,之前和孟泽他们商量过,准备给你个意外一点的求婚,但我觉得那点子还是不靠谱,太浮夸,我不希望给你留下那样的印象。”
  厉坤是个非常实在的男人,有一说一,他身上的赤诚劲儿鲜活热烈,甚少用花言巧语去蛊惑你的心。
  “我想给你留个美好回忆,我不想亏待你。”厉坤说得铿锵,“迎晨,你嫁给我吧!我会对你好的。”
  他已经完全放松下来,把控主场,进入状态。见迎晨发愣,他头轻轻一偏,冲后头发声:“你们说——答不答应!”
  几十号上过国典的战士们声如洪钟海浪:“——答应!”
  气场太足,迎晨没法儿插嘴。
  她窘迫,不安,还有点害怕。
  厉坤始终保持跪地的姿势,腰板笔直,举着戒指的手稳如山。她不说话,厉坤舒眉展目,不慌不乱的提气,再问:
  “你们说——答不答应!”
  情谊默契,队伍又如雷助攻:“答应!答应!答应!”
  连着三声,节奏短,底气足,如惊雷鸣响,为厉坤撑腰。
  迎晨低头,先是抿唇,抿不住了,笑容便一点一点绽成朵花儿。
  再抬头时,她望着厉坤,眉开眼笑地说:“我嫁呀。”
  三个字,一锤定音。
  迎晨挑眉,主动拿过他手上的戒指,大大方方的往自己手指一戴。顿时,掌声噼啪整齐,林德可激动坏了,率先吹了声长口哨。
  迎晨双手张开,挑衅的神态,对他微抬下巴:“到这儿来。”
  娇软的手,合成一个拥抱的形状,对厉坤说,过来。
  那股俏皮又豪情的气质,看得人心晃神摇。
  厉坤起身,向前两步,迎晨狡黠一笑,冲过来就往他身上一跳,厉坤眼疾手快,搂着她的腰,原地转了小半圈。
  “我很想你。”厉坤的话落在她耳朵边。
  “我也是。”迎晨小声,“特别特别想。”
  就这样,厉坤以一种十分符合他本人气质的方式,尚算圆满的将这求婚给补上了。他是正儿八经在部队锻炼的男人,骨子里传统正气,不似孟泽他们摇曳,他这种性格,求婚,就该有求婚的样子。
  承诺,就该将它兑现。终此一生,为之努力。
  两日后,厉坤为期半年的特殊任务总算告一段落,他带着迎晨在北京城玩了三天,看故宫,看长城,看四合院,晚上便在酒店彻夜缠绵。迎晨被他折腾得腰要断了,次日下地都直不起来。
  厉坤趴在她身上,每一次都堵得紧紧,哑声蛊惑:“晨儿,给我生个孩子吧。”
  迎晨闭眼的时候,睫毛微颤,像两面小扇。她没吭声,但身体陡然的机灵,出卖了她的反应,厉坤仿佛受到莫大的鼓舞,吻着她的眼睛,一遍遍的保证:“我会对你们娘俩好的。”
  第四日,两人返回杏城。
  耽搁了几天,迎晨的手工店订单积压了十几个,她连家都没回,直接赶去了店里。厉坤把行李收拾了番,才出门去接她吃饭。
  “这个花纹还要做细一点,曲线还能拉长一点。”
  “这位客户是个三岁孩子的妈妈,所以镯子的封口一定要做平滑些,不然平日怕刮着孩子。”
  厉坤踏进店,就看到迎晨俯身弯腰,和一个年轻男人靠得很近。她低头说话的模样十分温柔。
  “来了啊?这么快?”瞧见人,迎晨惊喜,偏头对男店员轻声:“你先做吧。”
  说罢,她便朝厉坤走去。
  “晨姐。”年轻男店员忍不住喊她:“我做好了,你晚上过来看吗?”
  一听这话,厉坤的眼神顿时犀利,微眯住,盯着这人。
  “我晚上不过来了,”说话的时候,迎晨一直是笑望着厉坤的,她头也没回,“设计图你发我邮箱吧。”
  出了店,上了车,厉坤不高兴全写在了脸上。
  “他谁啊?”
  “啊?”迎晨顿了下,反应过来:“哦哦,是我店员啊,今年美院毕业的高材生,挺有灵气的。”
  “你还去招聘了?”厉坤有点儿阴阳怪气。
  “我这小店哪用得着招聘。”迎晨说:“孟哥给介绍的,是他家一亲戚的孩子。”
  “孟泽怎么总干这种事呢?”
  “你这么激动干吗?”迎晨眨眨眼:“他还干过什么了?”
  厉坤憋屈,什么相亲对象曲以明,不全是姓孟的掺和么,他自个儿情路不顺,也犯不着专坑自己人吧。
  迎晨倏地一笑,伸手过来捧住他的脸,“你看你,都快变酸黄瓜了。”
  被戳中心事,厉坤反口咬上她的手背,不轻不重,牙齿印一整排。迎晨抽手,笑道:“痒痒痒!”
  厉坤作势:“那我再咬重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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