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永华没有看他,眼球微微的朝上翻着,盯着斜上方刚爬上来的朝阳。
“永华,你怎么不说话,你饿不饿,爹给你带了点干粮过来。”他说着,从口袋里摸出两个枣馍,塞在儿子手里,可永华的手一松,馍馍掉在地上,沾了一层灰。
“魂儿还没醒过来呢,过几天就和以前一样了,急什么。”闫可望的声音从门内传出来,他走到门外,照永华后背一推,“快,跟你爹回去吧,这几日可把他急坏了。”
听他这么说,永华也不招呼一声,迈开步子就朝外走,瞿万秋回头冲闫可望跪下,咚咚的磕了三个头,起身朝儿子追了过去。
见牛车走远了,闫可望摇头冷笑两声,背着手走进屋里,地上,几个人正你挤我我挤你的蜷成一团,闫可望照他们身上一人踹了一脚,“什么时辰了,还不起来,快,去挖个坑,把屋后面那东西给埋了,记住,别留下痕迹,给人抓住了马脚。”
牛车进了村,在崎岖不平的小路上走的上下颠簸,瞿重握着马鞭坐在前面,时不时朝后面两人看上一眼,“叔父,你看永华是不是胖了一点,这胳膊,好像比以前圆实了不少。”
经他已提醒,瞿万秋才回过味儿来,怪不得他总觉的儿子的样貌和以前有些不一样,却又想不出不一样在哪里,原来竟是胖了,他拉过永华的手捏了两下,软软的,不像胖,倒像是肿了。刚想叮嘱他要注意身子,却发现自己的指头将他的手按出了几个坑,淡青色的,在他浮肿的手背上面,显得有些骇人。瞿万秋心里猛然一紧,伸手在永华的手背上摩挲了好一阵子,才将那几个坑抚平了,可心里那股不好的感觉却抚不掉,他看着儿子的侧脸,没想他也突然转过头盯着自己,脸上溢出一个呆滞的微笑。
“听说了吗?瞿家的永华回来了。”
“今天还见呢,听说他爹把家当全卖了,这才把他救回来的,现在两人都住在瞿重家里呢。”
“我今天还见他了,不过人看起来和以前不一样了,胖了,呆了,不知道是不是落下了病根。”
“嘘,小声点,瞿家人来了。”
瞿重挑着担子,直直的从人群中穿过去,走出一段路后,他的步子才快了起来,最后竟是一路小跑来到了家里。他脑子里突突的跳个不停,将思绪搅的一片混乱:村里的人说的都对,只是,他们不知道的却更加稀奇呢,永华自从复活之后,不单是胖了傻了,回来这么多天,他一勺饭都没吃过,一口水都没有喝过,他也会动,让他做什么就做什么,可是更多的时候,他就一个人待在屋子的角落中,幽暗的眼睛瞅着一个地方,眼珠子转也不转,就像一个布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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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生意
走进房里,他便一把将正在灶前做饭的瞿万秋拉过来,“叔父,我还是觉得这事不对,咱们得带着永华去找那闫可望去。”
瞿万秋示意他降低声音,随他走出房门,一边对坐在床上发呆的永华说道,“帮我看着锅,别让汤滚出来了。”永华听他爹这么说,木木的从床上走下来,站到灶台前,有一下没一下的搅着汤。
“叔父啊,你看永华现在这个样子,哪里像个正常人啊,别是被人动了什么手脚吧。”一到门外,瞿重就焦急的说道。
“那高人说了,他的魂儿还没全醒呢,你先别急,再等几日看看。”
“可是”
屋里忽然传来一声惨叫,是永华发出来的,瞿万秋和瞿重急忙朝屋里跑,发现永华的衣服被灶台里窜出的火苗烧着了,他正吓得满屋乱跑,试图甩掉那些黏在自己身上的火。可是他越跑,火却燃得越高了,很快便爬满了他的全身,将他整个人笼罩在烈焰中。瞿万秋吓得魂都丢了,只顾追着儿子满屋跑,还好瞿重清醒,抱了床棉被,迎着朝自己跑来的永华盖了过去,将一张厚被死死的压在他的身上。
被下面的人拼命挣扎,瞿重却不敢松手,嘴里兀自说着,“别动,永华,别乱动,一会儿火苗就被压灭了。”
可是,被子下面的惨叫声却越来越大,叫声穿透了屋子,将旁边的邻居都招了过来。瞿重也被这声音吓住了,他渐渐放了手,从被子上爬起来,惊恐的站在一旁。
“呼。”数条火焰从被中冒出来,一刹那功夫就将整张被子烧成了一条火龙。
“水,快浇水。”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声,才将围观的众人惊醒了,一桶桶水浇在棉被上,终于将烈焰扑灭了。
房间里弥漫着黑烟和焦糊的味道,瞿万秋扑到被子旁边,一把将它掀开,却在旁人的惊呼声中愣在原地,连大气都喘不出一口:永华的下半身已经完全被烧掉了,只剩下一截黑魆魆、皱皱巴巴的皮挂在腰部,上半身倒是保住了,只不过,他的身子里面,没有血肉,而是塞满了稻草,有一些还被烧焦了,火星点点,正在朝外冒着黑烟。见大家都瞧着自己,“永华”伸着胳膊啊啊了两声,终于,身子一软,头重重的砸向地面,不再发出任何动静了。
“人偶,人偶,娘,这里有好大一只人偶。”一个站在旁边的小孩指着“永华”笑了起来。
他的笑声像一把刀子在割瞿万秋的心,他丢掉手里烧焦的半截被子,疯了一般的朝门外冲去。
转七个弯,过五道桥,他在心里数着,步子越迈越快,瞿重和一些好心的邻居跟在他身后,却发现自己真是白长一副了年轻力壮的身子,竟然连一个老头儿都跑不过。终于到了闫可望的茅草屋,等待他们的却是人去楼空,闫可望早已不知去向,他走的干脆利落,只留下了几张破烂的家具散落在屋子里。
“叔父,你放心,我就是找遍大宋全境,也要把这老猪狗找出来,定不让他白白的跑了。”瞿重跟在后面恨恨的说道。
瞿万秋却像没听到他说什么似的,突然走出屋子,在周围来来回回的翻着、找着,终于,他发现了屋后面一处松软的泥地,那里的泥土是湿的,好像是被新翻出来的。他抄起旁边的一根铁锹,朝着那块地砸下去,动作又急又快。
“噗。”铁锹砸到了什么东西上,瞿万秋跪下来,双手在泥土里抓来抓去,似乎是摸到了什么,他整个人突然定住了,慢慢的从下面掏出了一样东西。
是一根手臂,确切的说,是一根被剥了皮的手臂,它上面虽然沾满了泥土,却仍能看见一块块凸起的肌肉和嵌在里面的青筋。
瞿万秋仰头嚎啕:“他剥了我儿子的皮,他剥了永华的皮呀。”
***
这天,晨雾还未散尽,两个人就穿过城门来到了云州城,其中一个人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身上瘦瘦的,手长腿长,脸上更是没有几两肉,下巴尖的像个猴子。另外一个坐在少年牵着的毛驴上,从头到脚被一件白衫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眼睛,即便如此,他似乎还不满意,将一只巨大的斗笠戴在头上,把两只眼珠子也彻底的遮住了。
两人在长街上走着,来到一家早点铺前,停住了,少年买了两个包子,小心翼翼的捧在手心,呼呼的吹着上面的热气。他咬了一口包子,用力的砸吧了下嘴巴,“真香,掌柜的,这包子什么馅儿的,油水汪汪,香而不腻,入口难忘”
毛驴上的人咳了一声,少年挠挠耳朵,转到正题上,“掌柜的,请问闫可望是住在这条街上吗,就是那个失妻丧女的闫老头儿。”
掌柜朝前一指,“走过三个岔路,再往左边一转就是,”他嘟囔着,“奇怪了,最近怎么总有人找他,还都是外乡人。”
少年和驴背上的白衣人对视了一眼,牵着缰绳慢慢朝前走去,两人依那掌柜所说,走过了三个岔路,来到一条小巷的入口。少年将毛驴拴在旁边,伸手扶着白衣人下来,两人走进巷子,来到最里面一扇破旧的木门前站定了。
“是这里?”少年问道。
那白衣人点点头,少年便伸手在门上敲了敲,“喂,天都亮了,生意也来了,怎么还不开门?”
过了好久,门内才传出一声长长的哈欠声,随后,门栓一响,木门开了,闫可望的脸从里面探出来,他又打了个哈欠,口气熏得少年差点背过气去,然后,他轻轻的揉了揉眼睛,漫不经心的冲两人问道:“说吧,要什么皮?”
“我们不要皮。”
“不要皮?二位千里迢迢的从外地赶来,想是早就打听过我闫可望是做哪门子生意的,不要皮,来这里做什么?”
少年嘻嘻一笑,“我们来这里,是想卖给你一样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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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绣魂
听他如此说,闫可望揉了揉眼睛,第一次认真打量起门前的两人来,那少年虽然嬉皮笑脸的,但是看起来倒没什么异常,倒是坐在毛驴上那位,在五月暖阳中,把全身裹得严严实实,分不出男女。
闫可望嘴角微微抽动,“卖我东西?你们可打听明白了,我闫可望是缺衣少食的人吗?”
少年又是一笑,“闫先生过谦了,西晋石崇富可敌国,想必先生也不比他差到哪里。”
闫可望的眸子闪着冷光,“既然知我根底,为何还觉得这世上会有我买不到的东西。”
“因为这件事情世上仅我一人能做。”那白衣人第一次说话了,声音像包着一层膜,闷闷的,必须仔细听才能听得清楚。
闫可望哈哈大笑了两声,“独一门的手艺当然能生财,就像我这般,只是,”他竖起一根指头冲那白衣人摇了摇,“我不信你有那个本事,若想骗财,你们是找错人了。”话毕,他便转身关门。
“没有魂魄,单单一具皮囊,和一只人偶有什么区别。”
淡淡的一句话,却戳到了闫可望的心里,他放在门栓上的手不动了,眼神也一点点的黯淡下来。
“你每日陪她聊天,给她做饭,买来天下最贵的珠宝首饰帮她装扮,可是,她却半句话也不能回应你,这样自欺欺人的日子,你要过多久呢。”白衣人缓缓说着,“难道你从未想过,有一天她魂归来兮,和你再续一世父女情缘吗?”
“魂归来兮?”闫可望慢慢回过头,眼里的愤怒取代了感伤,“就算归来了又能去哪里?肉身都没有了,只剩下一张人皮,它已经没有归处了。”
白衣人轻笑了一声,“所以我才来找你,闫可望,现在我们可以到屋里谈谈价钱了吗?”
屋内和屋外完全是两幅光景,整个房间陈设得异常华丽,墙壁上,地板上,都铺钉着富丽堂皇的兽皮。屋内摆满了从各地搜罗来的新奇玩意儿,有顾恺之的书画、花梨木雕刻的挂屏,极尽珍奇,长桌上面,摆放着文玩、器皿、盆景、陶瓷、灯烛等等,精巧绝伦,竟全不像是闫可望这样的粗人喜欢的东西。
闫可望淡淡的朝一张长椅上一指,示意两人坐下,“方才你说自己能绣魂,此话当真?”
“不信我?”
“你要我万两黄金,就这么红口白牙的一说,叫我怎么信你。”
白衣人站起身,在屋里缓缓走了一圈,突然嘿嘿笑了两声,“我现在就能证明给你看。”说完,他走到桌子后面一扇不起眼的小门旁,手轻轻一用力,将门推开。
“你干什么?”闫可望从椅子上站起来,急急的朝他走过去,还未来到门边,白衣人已经从里面提溜了样东西出来,“啪”的扔在地上。
“这是人皮?”那少年蹲在一旁,将那张像一件旧衣服似的东西掂起来,上下仔细的打量,鼻尖在上面嗅了几下,“血腥味儿还没散尽,你昨晚刚剥的皮?看样子,应该就是他的皮吧。”他瘦骨嶙峋的手指向闫可望身后,“这男人魂儿还没散呢,两眼红得像灯笼,想是恨透你了。”
闫可望被他说得猛地回过身,却发现身后什么都没有,他从面皮上扯出一个狞笑,“唬我?”
白衣人也盯着他身后,“他说他叫瞿重,你把他的堂弟剥了皮,还骗了他叔父所有家当,不仅如此,他叔父由于受不了如此变故,在几月前跳河死了,所以他和你之间有血海深仇。可他费劲千辛万苦找得到你,却在昨晚被你杀害,你由他的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的皮分成两半,然后慢慢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将两者撕开,将他也做成了一张人皮。”
闫可望的脸色由白转青:“你们真的看得到他?”
白衣人从斗笠下面望他,“何止是他,青哥的魂也在这屋子里,从未离开过。”
闫可望腿一软,朝后退了两步,手扶住桌子,才勉强站直,“你说我女儿的魂魄还没散?还在这里?”
“她喝下了父亲亲手准备的毒酒,当然怨气难散,怎会心甘情愿步入轮回。”白衣人冷笑了一声,他的声音模模糊糊的,听起来多了几分嘲笑的味道。
闫可望这下彻底信服了,若说昨晚的事情他们有可能偷看到,但是这几十年前的事情他们又怎么可能会知道,就连他自己,近来回想起它都有些费力,常常需要在脑子里过一遍,才能将细枝末节重新搜罗出来,他们,是断断不可能打探出这件事的。
“现在信了吗?”白衣人在长椅上坐下,两手悠闲的搭在椅背上,“愿意做这笔买卖了吗?”
“你真的能绣魂?”闫可望问得战战兢兢。
白衣人低叹一声,“看来,只能证明给你看了。”
说完,她蹲下身,捡起瞿重的人皮,毫不顾忌的将它放在自己膝头,右手朝半空一抬,手里已经多了一根细长的银针,针尖一闪,他嘴里默念道:“三魂七魄,聚于此针,三魂永久,魄无丧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