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足成千古恨,她白宛和什么不大,偏偏起床气这么大,这下好了,捋了老虎的胡须。
方阔玩得差不多了,见好就收。
他提气,直接把宛和栽进土里,只留了个脑袋在外面,宛和面色苍白,毫无血色,摇头晃脑的,连黄疸水都吐了出来,已是生不如死。
“怎么样,服气了吧?”方阔轻巧地跃下树枝,走到宛和面前,盘腿坐下,很是愉悦。
“服,服了。”宛和喘着气,连连点头,她还有胆不服气吗。
方阔赶紧趁火打劫,“承不承认我这个师兄?”
“承认,承认!”她倒是想不承认的,奈何技不如人,这敢想,也不敢开口说啊。
自此,这声威逼利诱而来的“师兄”,宛和便叫到了永远,被人嘲笑的时候,也不知道她后没后悔过,今天的草率决定。
宛和苦兮兮的,一脸惨样,希望能博得师兄的同情。“师兄,我错了,放了我吧”
“你底子太差,待在这里,正好吸收地脉灵气,你要够本事,修炼到一定程度,想要出来还不是眨眼间的事情。”
好吧,这说来说去,都是她白宛和太弱了。
修炼!修炼!全是修炼,宛和也烦。再说了,这除了脑袋之外,都被困于地下,又不能移动分毫,完全施展不开,如何修炼?
方阔脚踏实地,执行着紫缘仙君的叮嘱,“地脉灵气最是浓郁,于精怪而言都是大补,你可不要浪费大好的机会。”
被栽种在土里,如此狼狈不堪,还是机会了?
“师兄,你放我出来吧,我都感觉到蚯蚓挠我的脚板心了。”
“靠你自己的本事出来。”他可不能辜负了仙君的嘱托。
方阔想着事情,头也不回的走了。
宛和修炼的太晚,又是凡人修炼,还不知未来能不能受得住天雷,看来需要给她练几粒韧骨的丹丸。
有几天没打理药园子了,得去瞧瞧,有什么可用的药草没有。
宛和认命,只能靠自己了。但是吧,现在这种情况,再让她努力,她也无力可努啊。
先不说泡了十几天的水,差点积劳成疾,单单是刚才方阔的大手笔,她这体质,少不得要个三五天才能恢复。
想想也是气人,连师父的坐骑,都难以望其项背,看来自己的路还很长啊。
师父不在,师兄不在,此时不补觉更待何时?头一歪,眼一闭,还当真睡过去了。
宛和就是这种懒散的性子,没人督促,哪里还有什么动力。
这边宛和梦着周公,药园子里,方阔忙的风风火火,小脸上沾满了灰,看来这是一个眼冷心热的,好好小师兄。
“到底是那个步骤出错?”方阔双手叉腰,皱着眉头。
起炉的时候还是好好的,完全没有任何问题,可是为什么全是废丹呢。
方阔围着赤阳王鼎绕了一圈,还是想不通,王鼎是仙君留下的,也没什么不对劲,难道是药材不对?
方阔把所有的药草,一字排开在地上,一一仔细检查过来,没有任何问题。
是炼丹顺序?方阔摇了摇头,也不可能。
这就怪了,左也不对,右也不对,只能把王鼎的守卫精灵,叫出来问上一问,想着便捏了一个诀,扣了赤阳王鼎。
不多时,从鼎中升出一缕白烟,而后化成一名女子。
还好宛和没有看见,不然肯定会说,谁家的精灵长这个样子,不漂亮也就算了,还相当的普通。
其实,大多数药鼎的精灵,都是如此。因为精灵与鼎共生共灭,常年栖于鼎内,被各味真火淬炼,早不复貌美的姿容。
赤阳王鼎的精灵,名叫红参,据说是她上任主人爱妻取的名字。
至于那位夫人,为何要用个草药给她命名,红参自己也不清楚。咳咳,扯远了,扯远了。
话说方阔唤出了红参,准备一问,却是惊呆了眼,红参脆弱不堪,形容枯槁,将不久命丧于此的惨像。
也不再问,方阔了然于心,精灵这副模样,难怪炼丹不成功。
“红参,你这是……怎么回事?” 红参虽比方阔年长,修为比方阔高,入仙门更早,但终究只是精灵,所以红参和方阔之间,一直都以姓名相称。
红参吃力地站稳,虚弱的咳嗽着,缓了一口气“红参这般,怕是受到了天罚。”
“天罚?你为何会被天罚?”真是百思不得其解。
精灵不能同时有两位主人,否则余生,都只能活在天罚的折磨里,直至死亡,这是仙界不成文的规定,方阔也知道。
可是,当年仙君的师尊仙逝之前,解除了对红参的束缚,红参已然自由。
后来紫缘仙君继承赤阳王鼎,红参才又认了紫缘为主。
红参说是受了天罚,怎么可能,天罚从何而来?
红参思虑再三,“当年,为我命名的,是初茗夫人,应该夫人才是我的主人。”
方阔实在想不通,夫人也早已仙逝,并且,多年来,都相安无事。“除非,夫人……被人用禁术复活。”
此话一出口,两人皆是毛骨悚然,要知道这可是逆天。这幕后之人不是胆大包天,就是愚昧至极。
先不说被天庭发现,会怎么样处罚,单单是禁术反噬,堪比下十八层地狱,而且施术者要以自身精血,换给被施术者。
此种痛苦不敢缀述,只怕施术成功后,他本人也活不了两天。
是谁,不惜以命换命,也要救活初茗夫人,目的为何?红参和方阔心中都有这样的疑问。
这事要放在别人身上,他们最多当故事听听。如今红参饱受天罚之苦,势必得去初茗夫人的东华山调查一番。
“红参!”方阔略一思索,“你现在不宜长途跋涉,留在洞府内调息吧,我去东华山调查调查便回。”
“如此,拜托了。”红参本不想麻烦方阔,但现在她的身体每况愈下,也是无可奈何,一同跟去,遇上危险,只会拖后腿。
难免有所担心,红参拿出一个玉瓶,“此去凶险,我也帮不上什么忙,这里有两粒护心丸,你收着,以备不时之需。”
方阔收下药瓶,道过谢,准备走前看一下宛和,交代日后的相关修炼事宜。
结果,后院水涧边,宛和睡的,那叫一个开心,也不知道梦到什么,嘴角还挂着口水。
方阔觉得自己这代理师父,当得太失败,居然把徒弟教睡着了,这怎么能行。
当即过去,抓了宛和的衣领,稍一用力,把她从土里拎出来,扔在地上,准备好好教育教育。
宛和屁股着地,直接疼醒。
见方阔怒目而视,估计着,是情势不对,同时,偷睡懒觉还被抓包,连准备揉揉屁股的手,都立马放好,乖乖地站得笔直。
“呵呵,马上开始修炼。”宛和比手画脚,担心稍微慢一步,又要被栽倒土里。
他去趟前院,宛和都能偷空睡一觉。他这出去十天半个月的,岂不是之前的也得全部荒废,他怎么跟仙君交代。“不必了,你跟我一起走吧。”
还是带上一起吧,增长点见识,学一些实战。重点是,宛和这性子,把她和红参一起留在洞府,得把病重的红参活活气死。
“走?走去哪里?”
方阔把红参的事情,大致讲述一遍,又怕宛和不愿跟去,想了一下补充到,“一会儿下山,我们先去聚仙楼吃个饱吧。”
又瞄了一下宛和的神情,继续道,“每次下山,我都要先去吃一顿,他们家的鱼烧的最有特色,连神仙也爱吃。”
果然,一说到吃,宛和眼睛都亮了,之前生活在药铺里,也听说聚仙楼的菜,最是美味。可惜没那口福,从没吃过,后来到了这里,更是连一粒米,都没下过肚。
师兄也开了口,不仅可以下山,还能去聚仙楼吃到饱,她肯定也不好再客气。
宛和有些迫不及待,甚至是摩拳擦掌。“师兄,何时出发?”
“现在。”成功带走一个麻烦!
宛和很是兴奋,跟着方阔出了洞府。一路上不停地嘀咕着想吃的菜式,掰着手指计算着有几个菜。
这不看还好,一看,哪里还了得。刚从土里出来,都没收拾,满身是泥的。
“师兄,我这个样子是否不妥?”
方阔着急把她带出来,确实忽略了,随手捏一个诀,往宛和身上一挥,宛和又是那个神清气爽,干干净净的姑娘。
宛和是好了伤疤,忘了疼,根本不该让她得偿所愿,一路上像个苍蝇,甚是聒噪。
“师兄,你猜后来怎么着?后来实在气不过,我去配了一副泻药,偷偷倒进他的茶里,看他以后还敢不敢,仗着自己是县令,就随便欺负人。”
按照仙界的年龄计算,三百岁,连紫缘的零头都够不上。
方阔嘛,只在宛和面前充充胖子,到底还是个孩子。
再是稳重的外表,也喜欢有趣的新鲜玩意儿。宛和讲的这些凡间小故事,他听的特别认真,也没出声制止这话唠。
一个叽叽喳喳,一个全神贯注,倒也正好。
聚仙楼果然名不虚传,装潢大气,座无虚席。
店小二是个有眼力见的,看宛和仙女似的,还带着一个小孩,也是惹人疼的可爱模样。
两人穿着和气质皆是不凡,怎么看,都是大户人家出来的公子小姐,自然招待的更加殷勤些。
“哎呀,这位小姐、小公子,对不住啊,这一楼都满座啦。要不,二位楼上雅间请,也免得这些俗人,唐突二位。”
是个会做生意的,但是宛和没钱,不能做主。“师兄,你说呢?”
“那有劳店家,领我们上二楼雅间。”
店小二愣是没回过神来,宛和的一声“师兄”,相当于平地一声雷。
好在他走南闯北的,什么场面没见过,立马堆笑,带两人上楼,不像那些离得近的食客,都在议论小姑娘得了失心疯。
这边他们在雅间享受美食,楼下炸开了锅,宛和才不会在乎那些呢,她只管吃,一直到他们奔东华山而去,都不知道这条街的茶铺,因为他们又多一条饭后谈资。
一位茶客拉着另外一位老茶客,“你们知道吗?张员外家的小儿子昨日里,平白无故的疯啦。”
这人讲的绘声绘色,引来旁桌不少围观茶客。场面顿时热闹起来,七嘴八舌跟这人问这问那。
有的人好奇,有的人不信。“张员外最是乐善好施,他的儿子怎么会疯?”
“这你不知道了吧。”这人故作高深。
“其实是这么回事,本来张公子要和李家小姐订婚的,大好的喜事一桩。不知道这张公子怎么的,突然魔怔了,一定要娶德仁堂的小姐,不然剃了头发当和尚去。大家说说,这张员外能不着急吗。”
“德仁堂只有一位老掌柜的,无儿无女,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啊。”
“可不是嘛,张公子不信啊,一定要张员外去求亲,偏说是老掌柜不肯将女儿嫁给他,才编出的谎话。张员外唯恐连累李家小姐,当晚就去李家退了亲。”
“还有这等事,那你是怎么知道的,别是你编出来唬着大家高兴的吧。”
听着大家不信,这人也是急了,“怎么不是真的,我姐姐的妹夫的小姨子,在张员外家当差,这些可都是秘密,你们可不能说出去啊。”
众人点头,应是。
☆、第 5 章
“不过这两天,怪事还真够多的。”
“还有怪事?”
“嘿,可不是嘛。刚才,我打聚仙楼经过,遇上一个十六七岁,长得标标致致的女娃,带着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娃去吃饭。你们猜怎么着,嘿,那女娃叫小男娃师兄。”
“我说老头,你是年纪大了,看错了吧。”
“我小老儿是老了,眼不花啊,莫不是,好好的一个女娃娃也魔怔了。”
“怪事啊,真是可惜了一个女娃。”众人应和着。
今日的茶铺,因为张家的二公子和宛和,似乎生意都更好些。
再说这边赶路的宛和二人,宛和满足了,却意犹未尽。“师兄,下次再去?”
方阔睨了一眼宛和,教训道,“我们还有正事要办,你怎么满脑子是吃。”
“还有穿的。”宛和装傻卖乖着,“师兄,这么久以来,我就这一身衣服,连个可以换洗的都没有。”
“……”方阔黑脸,“红参的事要紧,回来的路上再说吧。”
宛和据理力争,说自己不会法术,衣服脏了,最后还是要麻烦师兄,岂不是更加耽误时间。“我看那边成衣店,还有小孩的衣服,挺适合你的,帮你带几件?”
听着好像也不错,有点动心,随手就扔给宛和几锭银子,和一个储物袋。
宛和笑的贼兮兮的,“多谢师兄,你在原地等我,我快去快回。”
宛和高高兴兴,开开心心地接过东西,揣了银子往成衣店去。
跑出十来步想起一事,回头问道:“话说,师兄,你哪来的这么多银子啊?”
方阔明显是生气的脸,宛和赶紧打住,“好,不问了。”转身就进了成衣店。
方阔在石桥上等的百无聊奈,连自己一向爱吃的葡萄都吃腻了,等到天都快黑了,宛和才出来。
照这个样子看来,走到明年也到不了东华山,别说替红参解开天罚,估计连红参的渣渣都见不着了。
罢了,是他的失误。
天色已晚,四周瞧瞧,也没什么人经过,方阔变回原身,“死丫头,还愣着干嘛,走了。”
这……方阔原身?宛和有点兴奋,还没见过呢。
方阔不想搭理她,刚飞上天,宛和又开始问起来,“师兄,你这羽毛是怎么打理的?好想拔一根做羽毛笔……”
“闭嘴!你给我闭嘴!到东华山之前,不准再说话,听到没有,死丫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