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甲日常——圈地养膘
时间:2018-03-26 13:47:47

  洪笙说完,小小的馒头在苏苏的鼓励下也站到他父亲跟前,向在场之人鞠了一躬,“谢谢父老乡亲对哈密卫的不离不弃,小子不才,却也会与你们并肩作战。”
  苏苏在父子两人的身后,也深深的施了一礼,谢谢你们信任我的夫君,也请你们信任我的儿子。
  第一天的流水席结束后,哈密卫洪指挥使一家三口的所作所为快速传扬开来。
  一直提着心的老百姓们总算是松了一口气,黑原镇在半天时间就全员撤退到蒲类县的事已经被神化了,苏苏自己不知,但她在民间的声望,并不比洪笙低多少。
  洪指挥使出征鞑靼,留下来镇守哈密的是洪笙的亲信,老百姓们信不过留守的将官,却一定信得过苏苏和被人称为“观音座下金童”的洪峰。
  而消息灵通,已经知道了有武将的家眷早早离开西北的事,如今自是从洪笙的话中听出了他的保证,哈密卫所会战到最后一刻,他的妻儿会和哈密的老百姓一起共甘共苦。
  所以这些原就也舍不得离开故土,放弃大把产业的官员、商人皆下定了决心。
  到了第二日,洪家的流水席从开始就没有闲着过,一些商户人家的主子亲自过来吃席,表达了自己与洪家共存亡的决心。
  这叫那些普通老百姓惊奇不已,他们什么时候与这些贵人同处一席过?
  而这消息也很快传遍西北九位,只不说别的卫指挥使对洪笙的羡慕嫉妒恨,就是刘都司私底下也和自己媳妇叹道:“洪笙这小子真是不知道积了几辈子德,能娶到苏苏这么一个媳妇!”
  秦氏心里虽然担心苏苏和馒头,但也为苏苏骄傲,若是她处在那个位置,她和苏苏的选择定然也是一样的。
  当然,这都是后话,暂且不说,只说洪家,在晚上,家里又摆了几桌,招待亲朋好友给苏苏庆生。
  府里上上下下也都知道了洪笙明个一早就要出征,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回来。所以也没人劝酒,热热闹闹吃了饭,就自觉的散了,留给洪家一家三口独自相处的时间。
  这会儿,洪家三口坐在卧室南炕上,粉黛几个端了茶点过来,也都先下去了。
  屋里没了外人,三口子也就随意多了。洪笙脱了鞋,头枕着一个水墨丹青色的大迎枕,一手搂着儿子,一手抓着俩核桃使劲一捏,“咔咔”两声,纸皮核桃就裂成几块。
  而馒头就靠坐在他爹怀里,将他手里的核桃肉挑出来,放进一个金丝小碟子里,然后推给苏苏。
  而苏苏则是坐在他们父子身边剥着松子和开心果,剥好一碟子就亲手喂给他们,不偏不倚,一人一口。
  不过洪峰却是对着他娘暗乐,虽说是一人一口,但明显娘亲喂给自己的多一些。
  洪峰不动声色的稍微挪了挪屁股,挡了挡他爹的视线。娘更喜欢他,他自然高兴,而且他也舍不得拒绝,不过还是不要叫他爹看见了,会伤心的。
  早就发现了母子“互动”的洪笙挑挑眉,看着“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儿子,对着儿子他娘无声说了一句话,“晚上补偿我!”
  这话只叫苏苏闹了个大红脸,这个臭不要脸的,孩子在跟前呢!
 
 
第二十章 文字游戏(二更)
  馒头希望和爹娘一起睡,苏苏虽然心疼洪笙,但更心疼儿子,自然是不会拒绝。
  洪笙离家三月之久,很是想念妻儿,即使馋肉馋的恨不得抱着苏苏咬上两口,一见儿子那可怜的小眼神儿,也舍不得说不行了。
  不过馒头到底年纪小,今天又跟着苏苏跑前跑后,不到八点就困的靠在洪笙怀里睡着了。
  洪笙抱着儿子下了炕,穿上鞋就要往外走。苏苏轻声的嗔怪道:“你自己答应了他,我们一家一起睡,怎么还往外抱?”
  洪笙坏笑道:“如今我们不是还没睡呢吗?等我们睡了,再把他抱过来就是了。”
  苏苏红着脸暗啐了他一口,“和这么大点儿的孩子动心眼儿,你真是有出息了。”不过到底没有叫儿子留下。
  洪笙上次出征,用了近一年的时间,更别说这次当今皇帝可是下了不破鞑虏终不还的圣旨。
  这回与上次参与鞑靼内斗可不一样,洪笙他们肯定会遇上更大的阻力和反抗。
  而且除了鞑靼的大军外,还有瓦剌在其中煽风点火,苏苏按照原著剧情推测,这次破虏之战至少也要两年。
  虽然苏苏相信洪笙不是那种色中饿鬼,但两年都不叫一个开了荤的男人吃肉,也有点太残忍了。如今便喂饱了他吧,只当补偿了。
  所以在洪笙抱着儿子去东厢之时,苏苏叫人打了热水过来,准备泡个玫瑰浴。
  当然,不是电视剧中那种玫瑰花瓣澡,而是在浴桶中滴入了纯正的玫瑰精油。
  玫瑰精油具有抗菌、抗痉挛、杀菌、催情、净化、镇静、补身等功效。
  而经由苏苏根据《秘香录》提炼的玫瑰精油,则是极品中的极品,无论单独使用还是合香都可以。
  只今年因为战事,并没有心情摆弄这些,今天用的还是去年调配的呢!
  待洪生将儿子送到东厢后快步走回来,看着紧闭的房门,听到屋子里的水声,会心一笑,然后径直去了外院洗漱。
  等他回来,屋里的下人也纷纷回避,只苏苏正坐在外间炕上擦着头发。
  苏苏已经是一个孩子的娘了,但实际上才十二十一岁,身上既有少妇的妩媚风情,又有少女的清纯和烂漫,时间沉淀了她身上的焦躁和不安,连时光都为之惊艳。
  苏苏穿了一套玉色底暗织百蝶穿花纹的软烟罗衫裤,因晚上气温低,外面又套了一件松花绿的小薄袄,长发披散着,只叫空气里都有了一股子说不出的香甜。
  苏苏用雪白的棉布一下一下擦着长发,洪笙进来也没说话,而是默默接过她手中的布巾,轻轻的,仿佛对待一个瓷娃娃般给她吸干头发上的水,
  半响无语,待苏苏头发有八成干了,洪笙这才住手。
  苏苏主动搂着洪笙的腰,头靠在他的胸前,低声道:“洪笙,我想再给你生个孩子,最好是个女孩。”
  洪笙一怔,心里真是百感交集,自从错过苏苏怀着馒头的孕期,有时候看着馒头,他总是有些不真实感。
  其实,在馒头两岁时,他是想过再要一个孩子的。只到底担心苏苏的身体,加上苏苏照顾馒头就累得不行了,他也舍不得,这事儿便没有提过。
  如今他又要出征了,苏苏却提及想要一个孩子,这洪笙哪里肯应?
  他在当初苏苏生了孩子后,偷偷的问过府上的丫鬟婆子,知道苏苏在怀着馒头时,因水肿,两只脚胖得连鞋都穿不进去了,走路都要人扶着。待到怀孕后期,脚抽筋、睡不着觉,都是常事。
  而且听人说,馒头还是个知道心疼娘的孩子,苏苏怀孕时没有害口,否则真不知道要怎么折腾了。
  如今自己又要出征,疼爱苏苏的秦夫人也去了宁夏卫,不在跟前。
  苏苏又要照顾馒头,还要管着府中的诸多事宜,若是再次怀上身孕,可真是有的苦头吃了,洪笙哪里舍得。
  所以一听苏苏这话,洪笙就连连摇头,“你若是喜欢,等咱们以后安顿下来,便是生十个八个都随你,如今不行。
  苏苏,你都不能想象,在我当初回家时,得知你给我生了一个儿子后,当初的心情真是惊大于喜。
  心里又惊又后怕,又恨自己当日和你提起叫你给我生个孩子的话。”
  洪笙想起那时的心情,如今还恨不得把怀里这个胆子大的能捅破天的小女人按在腿上打屁股。
  若不是他真心爱重苏苏,苏苏也不是那样没有廉耻的女人,倘若有人使计叫自己误会了苏苏,叫他怀疑馒头不是亲生的,如今两个人的结局还真是不好说呢!
  毕竟,无论谁回家发现走前还没有身孕的媳妇,在自己回来后却生了个儿子,都会有一种“喜当爹”的恍惚感。
  洪笙怕苏苏对他使美人计,他可受不住,干脆抱了苏苏上床,将枕头下不知是装着助孕还是避孕香丸的荷包扔到桌上。
  “今个儿你便是喊停也没有用了,而且我怕你又打什么先斩后奏的主意,请人配了一味男人吃的避孕药丸。”
  苏苏一听这话,瞪大了眼睛看着洪笙,“你怎么什么都瞎吃,是药三分毒,我还想给馒头生个妹妹呢!”
  洪笙咧嘴一笑,“放心,以后会满足你的。娘子,春宵苦短,咱们早点安置吧。”
  可谓是“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第二天一早,天刚稍稍亮,洪笙就披了衣服,将还在熟睡的馒头从东厢抱到了正房。
  苏苏打着哈欠也已经醒了,见此白了他一眼。这家伙,昨晚折腾了大半夜,哪里还好抱了儿子过来,如今只能弄虚作假糊弄亲生儿子。
  好在馒头自小睡觉就香甜,就是外面打雷,他也是也是该睡睡,否则,苏苏真不知他们这当爹娘的老脸该往哪放了。
  洪笙对着苏苏咧嘴无声一笑,难得没出去进行风雨不误的锻炼,上床从背后将苏苏搂到怀里而苏苏的臂弯下则是熟睡的儿子。
  两人看着儿子那天真无邪的睡颜,只感觉为了他,他们甚至能付出性命,这大概就是所有为人父母的共通之处吧。
 
 
第二十一章 离别最相思(一更)
  苏苏和儿子在哈密卫诸多官员、乡绅和百姓的陪同下,看着洪笙穿着一身明亮亮的铠甲,上了高头大马。
  洪笙对着众人拱手行礼,然后默默无语的弯腰正了正儿子头上的玉冠,在抬头之际看了一眼苏苏,眼中仿佛有千言万语。
  该说的话,昨天晚上两人就已经都说过了,该嘱咐的事情,也已经嘱咐过了,洪笙倒是想在走前抱抱媳妇,可直到出了家门,都一直没有机会。
  如今又是在人前,更是不可能了,只能深深看了一眼媳妇,然后调转马头向来路行去。
  苏苏拉着儿子的手,看着洪笙的身影伴随着初升的太阳越走越远,终于还是忍不住掉落了一把离人泪。
  你还未走远,我已相思成疾。
  这场景,这深情,只叫在场的众人都颇为伤感。
  ……
  苏苏只是一时情动,低头看着使劲不让眼泪落下,要给娘亲当坚实臂膀的儿子,扭头用帕子将眼泪擦干,然后拉着儿子对父老乡亲行了一礼,“往后有劳各位了!”
  且不说普通老百姓,就是在场的官员都比不得苏苏的品级高,哪里敢受她一礼?自是连连避让。
  领头的是洪笙的亲信,如今也升至哈密卫指挥同知的张三,“嫂子,你如此才是折煞我们了!如若有人敢伤害你们母子,必得踏着我的尸体过去。”其他留下来的武将也是连连附和。
  哈密县的县令给苏苏行了一礼,“苏淑人大义,往后我们仰仗您的地方还多着呢,您千万不要妄自菲薄。”
  苏苏和众人几番客套,这才由馒头道:“家中已经备了饭菜酒水,还请各位叔伯赏脸一用。另外,流水席也即将开席,请父老乡亲们吃好喝好。”
  外院摆了五桌,由馒头亲自招待着。馒头人虽小,但行事很有章法,又有凛哥儿、鼠心和龙角跟在馒头身边,苏苏也就放心的回了内院。
  凛哥儿给洪笙做私人文书,实际上就是智囊,原本他是该跟着洪生他们去鞑靼的,但洪笙到底放心不下苏苏母子。
  加上凛哥儿对为当今皇帝的面子去拼命这件事相当抵触,所以洪笙就将他留了下来。
  哈密卫中还有剩下的五百先锋兵,名义上是五个直接听洪笙命令的百长代为掌事,但留下的这五个人都是被凛哥儿用智商碾压从而黑转粉的脑残粉。
  便是哈密卫中真的还有隐藏较深的奸细,五百先锋兵保护苏苏母子突围也尽够了。
  只这是最坏的打算了,有一分机会,苏苏就不会放弃百姓们自己逃命,但馒头不行。
  好在如今鼠心和龙角都被苏苏由暗转明派到馒头身边,真有个万一,只凭着这两人,就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带馒头离开。
  ……
  康平十四年春,被鞑靼猝不及防连夺两座重镇的西北军开始反击,只用五日,就将深入大楚边境的鞑靼瓦剌联合大军打出国境,jin ru鞑靼地域,同时还有三万大军在瓦剌边境集结。
  瓦剌此次派出五万军事与鞑靼十万大军联手,但彼此也是互相防备,没有什么默契。
  在头一次攻城时也并没有占到什么便宜,损失了尽三分之一的兵力。
  如今见形势不好,居然萌生退意,这叫已经亲自来到南征军中的巴特拉吉差点没气死。
  而苏苏也在这时候接到了秦妙叫人送来的暗信。
  她被巴特拉吉留在了上京,不仅是防备她,也是预备万一事不好,还可以用她这个大楚的永和公主也相威胁。
  但巴特拉吉一走,王宫之中就属她最大了,就算她是大楚的公主,但她也是巴特拉吉承认的可敦,所以才能送出来只言片语。
  巴特拉吉准备亲征大楚,用大楚人的鲜血来清洗他被洪笙生擒的耻辱。
  巴特拉吉更是许下升官发财的承若:若是有鞑靼勇士使洪笙受皮肉之伤,赏银一百两;
  若是用鞑靼勇士能卸掉洪笙任意一条胳膊或者腿,赏黄金一百两;
  若是能让洪笙半死不活,则赏金一千两,还可以升为四品武将;
  若是能杀死洪笙,则赏金一万两,升为三品武将;
  但若是能活捉洪笙,那金银珠宝都是小意思,一个爵位是跑不了的。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鞑靼军中的将士,尤其是中下层士兵,幻想着自己活抓到了洪笙,然后一飞冲天的情景,因此整个军中的情绪都被调动起来。
  巴特拉吉要亲自南征,留下监国的是这几年在鞑靼迅速崭露头角的隐王——孛儿贴赤那·阿勒塔,也就是哈密白家家主百万三。
  叫他活着回鞑靼,是恪王做的最错误的一件事,简直可以称得上是放虎归山,
  尤其是在巴特拉吉公然毁约的情形下,恪王杀了白茉莉,阿勒塔已经得知了这一消息,不知道他会做出什么疯狂举动。
  在得知这一消息后,苏苏对白氏女眷的监控更加严密了。
  白家的宅子虽然在一场大火下烧的没剩下什么了,但起火的是百万三居住的正院,在烧了一半白家时火势就已经得到了控制。
  洪笙就怕白家有什么密室暗道的,所以在白家因为没有“继承人”只能将所有不动产拍卖时,拍下了白家的祖宅,叫人里里外外都搜遍了,但除了一间空荡荡的密室外,并没有什么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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