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子的春天——烟半根
时间:2018-03-29 15:15:38

  没找到刘叔,却看见岸上站着个人,笑得灿烂。手里却拿着手机,正对着她拍。
  程诺想,一走四五天,终于知道回来了呀。
 
 
第39章 溜鱼高手
  直到下午, 鱼塘里的鱼才差不多捉干净,还有许多小鱼,都留在里面养着。
  宗朗回来的时候, 已经没有多余的雨裤给他穿。所以他没下水, 在岸上帮忙。等鱼都抓上来,各家按照品种大小分了, 每家都分到一二百斤。
  宗朗骑着三轮车, 帮着不方便的人家,把鱼都送了回去。最后送的刘叔家。
  鱼太多吃不完, 有的人家会拿去镇上卖。吴婶没打算卖,准备都腌了, 做咸鱼,做好了,儿子女儿家都送一些去,亲戚朋友家再送一些。也就差不多消耗完了。
  吴婶做咸鱼, 鱼头都切下来的。用她的话说, 就是鱼头都是壳,晒干了也吃不了。所以留了宗朗和程诺吃晚饭, 用土灶的大锅煮了满满一锅的鱼头、鱼膘和鱼籽。小火炖了一两个小时,香味飘了一院子。
  程诺因为一身的泥, 在家洗澡又不方便,所以拿了衣服,在吴婶家洗了澡。洗完澡出来,就闻见了香味, 吸了吸差点流出来的口水,就要去厨房。
  身后突然有人笑。
  “这么大人还流口水,别不是个傻子吧。”
  程诺转头瞪他,“就是傻子怎么了,又不吃你家饭。”
  宗朗故意叹气,“唉,傻媳妇,就知道吃。”
  程诺伸手捶他:“一走四五天,回来就笑我傻,你什么意思?”
  宗朗捉住她的手,低声道:“原来你还记着我走了几天,是不是想我了?”
  程诺脸红。想什么呀,又不是过去,通讯不发达,出门就断联络。现在电话呀视频呀,联系方式不要太多。而且他走这几天,一天三次,按着饭点的给她打电话,再加上时不时的微信联系,她都快要烦了好不好?
  不过,终究还是不一样的吧。电话再方便,视频再清晰,终究比不上人在身边来得真实。
  宗朗摸了摸她还淋着水的头发,道:“头发吹干吧,要不冷风一吹容易受凉。”
  吴婶他们不用吹风机,程诺倒是有的,但是懒得回去拿。“不用,一会就干了。”
  看出她犯懒,他道:“我家有,过去吹干?”
  头发湿着的确不舒服,而且他家近呀。程诺点头,宗朗去跟吴婶打了招呼,就带她回去。也不绕大路,就在屋后翻院墙。程诺上不去,他两手叉着她腋下,轻松地将她送上院墙坐着。然后自己先翻了过去,再把她抱下地。
  开了灯,他牵着她上楼。“吹风机在楼上。”
  程诺对他的‘闺房’好奇巳久,乖乖跟着他上了楼。他去柜子里拿吹风机,她就四处打量。格局和吴婶家的差不多。也是大通间。只是墙角多了两个书柜。墙上也挂了许多照片。
  程诺一张张看,大多数都是合照。有一群小萝卜头的,有穿着校服的小学生,中学生,还有三五个二逼青年的合照,也有独照。有几张独照都是宗朗,一看就是故意摆拍,或二逼,或忧郁。程诺暗笑,真没看出来,原来他也挺二的。
  “这些照片里,有你吗?”她指着那些合照问。
  宗朗找到吹风机,插上电,让她坐在床边,替她吹头发。
  “都有,看你能不能找到。”
  床离照片有些远,程诺眯着眼也看不大清楚。想着等头发吹干再去看,脑袋里突然一懵。
  他在替她吹头发呀!
  这么亲密的事,为什么他们俩个人都做得这么自然呢?
  好像,刚才在吴婶家,就不对了吧。他叫她傻媳妇,她捶他胸口。不止今天,更早的时候,他离开前在她的房子里的拥抱,以及之前,那么多次的亲吻和亲密……
  程诺为自己的这一发现而脸红心跳。越发感觉到,他动作轻柔,撩着她的头发,一点一点吹干。
  屋里突然安静下来,只有吹风机呜呜的声音。
  他的手突然停在她耳后,来回摩挲。她像触电一样跳了起来,“头、头发干了。”
  他有些失望地哦了一声,关了吹风机。问她要不要再看看照片。
  “不了,下回再看吧。吴婶等我们吃饭呢。”程诺心慌慌地拒绝,说着就要下楼。
  宗朗微微叹了口气,在她前面下了楼。楼梯陡窄,怕她走不稳,他走在前面,能扶着她点。可程诺大概是因为心不在焉,脚下踩空,直接扑进了他怀里。
  宗朗扶着扶手,脚下往后退了一步才接稳她,逮着机会就不撒手,紧紧地搂在怀里。
  他低笑:“投怀送抱?”
  刚才下楼时,楼上的灯关掉了,楼下的灯因为墙壁挡着,照不到楼梯这里,只有一点暗暗的光。
  两人在黑暗里沉默,能听见彼此的呼吸。因为隔着两阶台阶,视线几乎平视。宗朗凑近她,近到鼻尖快要碰上了,才停下。
  “不管你答不答应,我都要吻你了。”
  她的唇有些凉,泛着点甜。几天没见,他才知道世上真的有一种相思,会入骨,会让人茶不思饭不想,连觉也睡不安稳。
  程诺并没有反抗,她已经不记得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习惯了他的吻,也习惯了他这个人。
  她能感觉得到,这次的吻比每一次都要来得热切,像火一样,炙烤着她,让她喉咙干哑,忍不住逸出一声渴望被滋润的声音。他像是受到鼓励,变得急切,大手悄然滑进她的衣摆。
  程诺被困在他与墙壁之间,他火热,墙冰冷,两种温度,让她煎熬。本能地趋向热源,脑子里忽而闪过,钉纽扣那次曾见过的风景,手不自觉地,就覆了上去。
  和想象中一样,结实,又不失弹性,让她上瘾,不舍离开。
  他另一只手,突然握住她的手,往下带,不容她反抗地,教她怎样安抚他的它。直到他无力再承受,才停止,伏在她脖颈间,粗粗地喘息。
  程诺的大脑早已经一片空白,只知道,脸上滚烫滚烫。
  “小朗,过来吃饭了!”
  吴婶隔着院墙朝这边大声喊,让程诺回了魂,捉住他游鱼一样的手。
  “吃、吃饭了。”
  他停了动作,手却仍不舍得移开,覆在她那里。
  “我只想吃你。”
  声音里,委屈又渴望,低沉又沙哑,让程诺差点就软在他怀里起不来。可是院外吴婶又喊了一声,不能装做没听见。
  宗朗应了声:“来了。”才不舍地抽出手,改为牵着她。
  程诺腿有些软,飘飘乎乎的下了楼,听到他说了:“明天八号了,绍鸿扯证的日子,说好要去的,你不会反悔吧。”
  程诺说当然不会。
  “那明天一起过去?”
  她嗯了一声,想着回去不能忘记准备红包。
  在吴婶家吃过饭,宗朗送程诺回家。她拒绝了他再坐一会的要求,要了下午捉鱼时他拍的视频,就把人赶走了。
  这些天她拍了不少视频,剪辑后发了微博。有不少粉丝留言,要求博主出镜。
  程诺才发现,发了那么多视频,连罗叔他们都上镜了,她自己却还从没露过脸。倒不是介意,而是因为每次她都是拍摄者,没机会上镜。
  正好今天宗朗拍了她捉鱼的视频,她剪辑了一番,配了轻松的音乐和搞笑的文字,发到微博。
  视频里,她满脸满身都是泥,穿着宽大的连体雨裤,要不是扎着马尾,怕是连性别都分不出。
  上床睡觉前,刷新了一遍,在评论里发现自己得了个称号——溜鱼高手。
  那条评论被顶到第一,底下一溜地整齐回复:溜狗?不,溜鱼才是王道!/溜猫?不,溜鱼才是王道!/溜鸡?不,溜鱼才是王道!……
  …………
  第二天一早,宗朗就过来蹭早饭。
  他今天穿的衣服,正是上次她帮他挑的那身,很合身。可是脸上恹恹地,没什么精神。
  “你怎么了,不舒服?”她问。
  他放下筷子,“没有。”
  “就是没睡好。”
  他顶着熊猫眼,目光装做不经意地瞥过她胸前。
  “想你想得。”
 
 
第40章 食髓知味
  绍鸿的婚礼很简单, 只是在自家摆了两桌饭,请了双方的家人和几个朋友。
  绍鸿家是和白源家格局相似的二层小楼,带院子。程诺和宗朗到的时候, 院子里已经站了许多人。绍鸿穿着崭新的西装, 招呼客人,胖胖的脸上挂着喜悦的笑。见他们来, 他上前招呼。
  “你小子今天可真光鲜呀, 都赛过我这新郎倌了。”又看程诺,“哎呀, 你今天穿这一身,我刚差点没认出来, 跟个学生似的。这么一瞧,得管宗朗叫叔叔。”
  程诺不好意思,出门的时候,她本来要穿那件灰色的格子大衣, 可宗朗非得让她穿这件粉红的, 说参加婚礼,还是穿的喜庆点好。
  穿上了, 的确显年纪小,她自认有装嫩的嫌疑, 要换,宗朗不让,拽着她就出门了。
  院里的人,程诺都不认识, 宗朗却是认识的,一来就被几个人围上,热闹地聊起来。宗朗怕她一个人无聊,把她送去楼上新房,托给了新娘子李玉芳。
  程诺和李玉芳不算陌生,上次在烧烤摊已经认识了。她比程诺大五岁,离婚后带着五岁的女儿独自生活,现在再嫁,女儿也跟她一起,住在了绍鸿家。
  因为不办婚礼,她今天也没穿婚纱,穿了件大红色的呢大衣。新房里看得出是装饰过的,铺着大红的被子,装饰了许多汽球。
  这会汽球都已经被扯了下来,仍在地上踩。两个孩子,男孩子十岁左右,女孩子五六岁,两个人比赛踩气球,看谁睬得多。房间里时不时就嘭地一声响。
  见程诺来,李玉芳捡了串气球扔出去,让两个孩子出去玩。热情地请程诺在床边坐下,给她泡了杯茶。
  “这两个捣蛋鬼,没一刻消停的。”李玉芳抱怨道,脸上却是笑吟吟地,并没有真的生气的样子。眼里满满的,都是幸福的光。
  程诺想,结婚,对于每个女人来说,都是幸福的吧。即便只是简单地家人一起吃顿饭,那也是幸福的,因为今天以后,将要和爱的人一起生活。
  程诺想起准备好的红包,拿了出来,李玉芳却不收。
  “我跟绍鸿说好了的,不办婚礼,就是两家人吃个饭,认个脸,别以后在大街上遇见了都不认识。所以你这份情我记了,红包就算了。”
  程诺又递了两回,她始终不收,也就作罢。
  两个孩子出去后,房间里顿时安静了。俩人聊着天,从绍鸿聊到宗朗,又聊到以前的婚姻。
  李玉芳从绍鸿那里知道,程诺也是离过婚的。
  “我刚离婚那会啊,真的以为会活不下去了,差点就做了傻事。看着孩子,才咬牙捱了下来。那时候,我以为,这辈子我都不会再结婚了。”
  “家里亲戚给我介绍绍鸿的时候,我根本就不愿意,要不是家里人逼着,我都不会跟他见面。”
  程诺听了,问她:“那你们后来,怎么在一起的?”
  李玉芳说不知道,“人啊,是个说不清的东西。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的想法就变了。反正后来,他说想跟我结婚的时候,我正好也愿意嫁他,那就结婚吧。”
  “至于以后,不管了。管不了那么多,人就这么一辈子,说不准哪天就没了,想那么多干什么。”
  程诺听了,突然触动。是啊,人就这么短短一辈子,想做的就该去做,总是害怕受到伤害而束缚着自己,那样的人生,又有什么意义。
  她早就已经洞悉了自己的心思,只是因为害怕而不敢承认。
  她想,假如明天她就会死,那死的时候,肯定会后悔,没有让宗朗知道她的心意。
  既然如此,那为什么不趁现在,一切都还灿烂明媚时,顺应自己的心,和他在一起呢?
  即便以后会分开,那也是以后的事。现在,这一刻,她是愿意和他在一起的。非常非常愿意。
  许久以来,埋在她心底里的阴影,突然然之间,烟消云散了。心像刚刚活过来一样,为了自己的决定而扑通地跳着。
  她来不及跟李玉芳打招呼,跑下楼去,找宗朗。
  宗朗也正好来找她,两个人在楼梯相遇。
  “跑这么快,小心摔了。”宗朗笑着道。
  程诺站在高两阶的台阶上,问他:“摔了你会接住我吗?”
  他展开双臂,做好迎接的姿势,“你试试。”
  话落音,她已经跳进了他的怀里,两手紧紧地搂着他脖子,踮脚在他耳边。
  “我们在一起吧。”
  “你说什么?”
  “做我男朋友好不好?”
  “……好!”
  绍鸿的这顿喜酒,两个人吃的心不在焉。结束后,匆匆告辞,回家。
  一路上宗朗也没说什么话,只是紧紧牵着程诺的手。程诺都能感觉到,他手心里的汗意。
  回到房子,将她堵在门板后,问她:“你之前说的话,不反悔?”
  她摇头,“不反悔。”
  程诺原以为他会说些什么,他却只是拥着她,脸埋在她的颈窝里。好久,才低低地道:“终于有名分了。”
  话落音,就吻上她的唇。不似以往的急切,很温柔,一点一点,蚕食着她柔软的唇,像是在品尝美味。
  程诺很快就被他的温柔所湮灭,主动地勾住他的脖子,索求更多。在察觉到他因身体的变化而要停止时,她附在他耳边,低声道:“我愿意。”
  简单三个字,让宗朗浑身的火都燃起来,手上用力,抱着她,往那张据说怎么折腾也不会散架的大床走去。
  架子床已经挂上了帐子,放下后,就是一个独立的小空间。外面天还亮着,透进些许光线。
  程诺被放在床上,他火热的身体随之覆上,倾刻间将她融化。
  宗朗有些紧张,又难耐,身体里有什么,横冲直撞,要找个出口。
  之前说她不同意,他就什么都不会做,那都是假的!守了二十八年的处男身,早就在动心的那一刻蠢蠢欲动了。只是怕吓跑了她,才说了那违心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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