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男神,她也很绝望啊——羽小飞
时间:2018-04-07 14:17:23

  再考虑这支军队是怎么绕到背后去的,已经没有半点意义。
  乞活军的武器兵甲全靠抢掠所得,比不上大楚正规军,若是这么一轮一轮对射下去,必输无疑。意识到林可早有准备,自己恐怕陷入了陷阱,冯天王当机立断,决定摔众直接对冲,以人数优势压制对方,将云阳军拖入一场混战。
  冯天王的应对不能说有错,但他忽视了一件事,攻击在糊糊阵面前受挫,而一支伏兵又突然出现在背后,乞活军上下都沉浸在一种焦虑浮躁的情绪中,此时此刻,他的这道命令,实在是太像要突围逃命了!
  接到命令的那一刻,焦虑迅速转换成了恐惧,士兵们的冲锋没有了平时的章法,体力好的跑得快,体力差的就被落在了后面,从高空看,乞活军的战线扭成了一条弯弯曲曲的波浪线,而云阳军却展开成了宽大而厚实的阵形,在点与点接触的相对数量上,云阳军反而在人数方面占据了优势。
  数十面皮鼓敲得惊天动地,接下来没有任何计谋,云阳军以堂堂之阵应对乞活军的冲击。双方精华对阵,厮杀比之前一战更为惊心动魄。远在城中,似乎也能听到血肉兵器碰撞的声音。
  “可算到时候了,冯狗才的脑袋是我的!”
  许三子双眼闪闪发亮,一把拎起钟师爷,看向身边披着甲胄的亲兵,只觉得一腔热血在身体里沸腾翻滚:“时候已到,传令开城门,走,都跟老子一块抢人头,赚军功去,大人说了,这群天杀的流寇,他娘的一个都不能放跑了!”
  这就是林可先前定好的战术,前后夹击,尽量保全流民,同时最大限度地绞杀乞活军的有生力量。
  许三子踌躇满志,想要取冯天王的首级,但出手还是晚了别人一步。
  一面倒!
  此时的战场只能用这个词来形容。
  冯天王重重勒着马缰,对眼前的一切心惊不已。
  大楚何时有了这样一支横空出世的强军,为何与在西原的那些军队全然不同,还有粮食,林可到底是从哪里找出来的这许多可以浪费的粮食!?
  开战前的豪言壮志像是个讽刺的笑话,他的信心在这一切面前被碾成齑粉。而他永远也不会知道,南洋粮食交易、以及一支运载量巨大的船队意味着什么,凭借福船的运载量,林可携带了远超出他想象的大量粮草,解除了云阳军出征在外的最大隐忧。
  为了这一天,孟昶青准备了八年,而林可准备了两年。十年的呕心沥血,足可碾碎一切敌人,何况冯天王一个小小的流寇头领?
  “大人!”苟丕心胆俱裂地大喊一声。冯天王恍惚回头,一抹矛尖自他胸口穿出,血迹缓缓扩大,痛觉只有一瞬,很快所有的感觉都随他而去。最后的视野中,他看到弥勒旗跌落泥土中,被千万人践踏,而貔貅旗在风中飘扬,那强悍的黑白凶兽,深深地烙印在了他的眼底。
  我为什么会败……
  带着这个疑问,冯天王不甘地闭上了眼睛。
  苟丕恐惧地后退几步,脚底一滑坐倒在地,却发现自己踩上的竟是一颗不知哪里滚来的人眼珠。他打了个哆嗦,望着周围满是鲜血与死亡的战场,忽然爬了起来,拖过冯天王的尸体,用手中的刀用力劈砍后者的脖子。
  头颅滚了下来,就像一颗沾满了血的西瓜。苟丕双手颤抖着抱住那个脑袋,高高举起,大声喊道:“冯天王已死,冯天王已死!云阳军胜!”
  那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乞活军终于在一声声的“冯天王已死”中崩溃,彻底变成了一盘没有组织的散沙。
  林可适时下了“投降者不杀”的军令。
  无数人放下手中的兵器,惊恐而卑微地匍匐在强者面前。失去对手的云阳兵士先是茫然若失,随之而来的便是狂喜。
  几千人对数万人,他们胜了!他们竟然真的胜了,而且胜得如此轻而易举!
  欢呼声如响雷,林可听着“云阳万胜”的喊声,抹了把脸,努力压抑住自己极度兴奋的情绪,双手却仍不由自主地轻颤。
  这条路是对的,她的冒险与操劳没有白费,她真的建成了一支强大的军队,不再是任何人的附庸,从此站稳脚跟,在这个乱世拥有了搅动风云、参与游戏的资格。
  未来还有无数艰险,但那又如何?
  赚钱,嫁人,平安喜乐、岁月静好地过完一生?
  不!
  她既然来到这个时代,就不能畏缩不前,将自己的世界局限在一方宅院之内。
  天高云阔,天地广袤,不论成败如何,她来过,奋斗过,必要在青史上留下独属于自己的那片足迹!
 
☆、第91章 狐狸
 
  数千击败数万, 这以少胜多的一战彻底打响了云阳军的名气。
  但打胜了不代表一切都解决了, 此刻摆在林可面前的就有一个极为棘手的山芋:活着的两万流民和三千多俘虏应该怎么处理?
  若她冷血一点,大可以将俘虏都杀了, 再把流民全部遣送回原籍仍他们活活冻死饿死。但这种暴行不光令人难以接受, 会很大程度败坏云阳军的口碑, 同时也是对这些优秀劳动力的极大浪费。
  俘虏不必说,能从饥荒中活下来、千里迢迢跟着冯天王来到番峒的流民,都是优胜劣汰之后体力较好的,只要吃饱了养上一段时间,就各个都是身强体健的青壮。
  林可要打造一支职业军队,云阳相应的就会出现劳动力缺口。这数万人是不安定因素, 同样也是难得的机遇。但要顺利接收这些人, 有两个问题必需考虑:第一,她只是一个千户,收那么多人去云阳, 若是给人参上一本,扣上个“密谋造反”的帽子,那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第二, 云阳百业方兴, 她未必有这个实力将那么多人都消化掉, 让流民和俘虏真正转化成可用的劳动力。
  身边没有可以商量的人, 林可第一个就又想起了孟昶青。
  她没在朝堂上混过, 不知道具体怎么做才能避免出现第一点里的情况, 而孟昶青是处理这些事的最佳人选。于是在送出战报的时候, 她同时放出了一只飞鸽,打算参考孟昶青的意见后再做决定。
  然而此刻京城里,众人讨论的重心却已经从流民转到了坠星一事上面。
  宫闱秘事讳莫如深,难以探知,可那流星和巨响却是不分贵贱、人人都能看得见的。天子脚下的百姓,日子总比别处要好过些,也就有了闲暇,在茶馆一边吃点心一边眉飞色舞地低声讨论这些鬼神之事。
  而茶馆边上的一条青石小路上,一辆牛车碌碌而行。赶车的人戴着斗笠遮住面貌,靠在车厢上轻快地哼着荒腔走板的不知名小调,听到茶馆里传来的议论声,那小调的声音又高了些,透出遮掩不住的一丝得瑟来。
  一只带着老茧的手掀开帘子伸出车厢,重重在他斗笠上一敲。初一隐含怒意的声音响起:“旺财,闭嘴。”
  “狗蛋。”
  初九抓着斗笠扭头,笑嘻嘻道:“我唱得分明不错,司马先生都没开口,你气什么?”
  他们两个都易容用了化名,初九声称贱名好养活,十分品味堪忧地给自己取了个旺财的名字,并且一不做二不休,顺便把“狗蛋”也一起打包,硬是套在了初一的头上。
  初一听到“狗蛋”两字就来气,哼了一声合上帘子,随即便转头对司马康歉然道:“我兄弟二人是乡野之人,不知礼数,还望先生不要见怪。”
  司马康不置可否地点点头,继续矜持地闭目养神。
  初一见状,心里微叹了口气。
  五十而知天命,司马康活了一大把年纪,身上的狐狸毛有多白,一颗心估计就有多黑,实在不是什么好应付的人物。
  孟昶青已经摸清了司马康的态度,但具体合作的细节,还是需要初一与对方进一步细商。
  顿了顿,初一只得将话给挑明了:“对方才街头巷尾的议论,先生有何看法?”
  “没什么好避讳的。”司马康仍是闭着眼睛,嘴上淡淡说道:“子不语怪力乱神。见怪不怪,其怪自败。”
  这跟说好的不一样啊!
  初一吃了一惊,忍不住道:“可是……”
  “有什么好可是的?”
  司马康肃然道:“就是后日进宫,在圣上面前,我也这么说。至于五皇子殿下,必定是心病所致,待老夫开导几句,其病自愈。”
  初一这下是真的惊了:“司马先生,您忘了此次入京,到底是为了什么吗?”
  此话一出,司马康终于纡尊降贵地掀起眼皮看了看他:“年轻人,浮躁。”
  他摇了摇头,语重心长地说道:“见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小狗蛋啊,这里面的门道,你还有的要学。”
  这语气颇有些操.蛋。
  初一扯了扯嘴角,忍不住郁闷地想:狗蛋就算了,为什么还非要加个小字?
  不过郁闷了一会,初一也就想明白了。司马康将来是五皇子的老师,铁打的五皇子党。他一介大儒,若是旗帜鲜明地谈论什么鬼神之事,只会平白引人怀疑而已。只有先将自己摘出去,站在看似超然中立的位置,司马康说的话才会有分量,才能在无形中更好地影响众人,尤其是天子的想法。
  当然……从另一个角度看,若是这一系列计划出了什么事,司马康片叶不沾衣,要脱身也会更加的容易。
  老狐狸!
  初一心中暗骂一声,却只好扯着唇角,微笑着对司马康道:“先生一身正气,鬼神不侵。迁天机阁一事,非先生不可胜任。”
  司马康却又恢复了方才那入定的模样,闭着眼睛嗯了一声,像是在表态,又像是睡迷糊了发出一声呓语。
  初一拿这水泼不进的老头实在有些没办法,便暗暗伸手出去,隔着层帘子往初九腰眼上一戳。
  初九便探头进来,朝初一扫了一眼,接收到眼色,就把牛车停到路边,敲了敲车门笑嘻嘻道:“先生放心,这牛车拿厚木板做的,隔音,您不必这么藏着掖着。”
  司马康依旧八风不动,似乎没有半点要搭理他的意思。
  “先生这样,可就没什么意思了。这事很重要,关乎五皇子,关乎主子,关乎您,关乎许多人的荣华富贵,但同时也关乎无数百姓的福祉。”
  初九敛了笑意,当他不笑时,瘦削的脸上带着肃杀之气,被掩盖的尖锐气质毫无遮掩地显示出来,微陷的眼窝使得他的目光格外深邃。那些吊儿郎当、让人时刻想揍上一拳的混混气质倏忽褪去,他定定地望着司马康,一句一句地冷声逼问道:“满朝上下,除了从难民堆里爬出来的主子,还有谁真正关心百姓的死活?满朝上下,能推您一把,让您实现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想的,除了主子还能有谁?主子拿命在赌,而您想做大事,却连一句准话也不肯给我们,儒家所谓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难道只是一句空话不成?”
  这一番慷慨激昂、绵中带刺的话砸过去,司马康终于抬眼,那不冷不热的态度倒是变了,却只是不骄不躁、不急不缓地轻笑一声。
  “我的血,早在几十年前就凉了。旺财小子,你这激将法对老夫没用。”
  初九一噎。初一正想接话,司马康却摆手,直言不讳地说道:“得了,小狗蛋你也别跟老夫玩红脸白脸那一套。”
  老狐狸果然不好对付。
  初一与初九对视一眼,目光均有些凝重。
  “别急着动手。”
  司马康见状,呵呵笑道:“唉,一代不如一代。年轻人,还是太浮躁。”
  在初九、初一两人齐齐的瞪视下,这倚老卖老的糟老头子锤了锤发麻的腿脚,随即掀起车帘往外看了一眼,才转过头不紧不慢地说道:“我既然上了你们的车,难道还会跳下去不成?只是你家主子行事,有时过于离经叛道,只看结果,不论手段,这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难。我若知道来龙去脉,便免不了要出于忠君之念出手阻止……年轻人啊,你们再多活上些年头,就会明白世事艰难,难得糊涂啊。”
  他口中称老,实际却不服老,重新来到这座恢弘的皇城,那些属于老人的沉沉暮气一点点从他身上褪去,雄心与壮志在他行将就木的老朽身体中渐渐复活,若非脸上的道道褶子,他此刻看上去几乎像是一个踌躇满志的年轻人。
  “也差不多到地方了,我还要去拜访几位老友,你们不方便跟着,我自己走着去,你们二人在我的落脚处等我便是。”
  司马康说完理了理衣袍,肃然地直起身体打算下车,顿了顿,目光炯炯地回头看了初九一眼,忽然又笑了:“你那满堂春唱得其实不错,就是最后几句跑了调。”
  满堂春是几十年前曾在京城流行过一阵的淫.词艳.曲,难为一代大儒司马先生这么些年了却还记得清清楚楚,想必当初年少轻狂时,也是条道貌岸然、风流倜傥的大尾巴狼。
  市井嘈杂之声隐没了司马康的背影。
  初九目瞪口呆地目送这位同道中人走远,连“司马老头”都不叫了,充满敬畏地朝初一开口道:“这通身气度,司马先生当年一定是见过大场面的人。”
  ……哪里的大场面,朝堂还是欢场?
  初一无言以对,唯有沉默。
  只是沉默片刻,初一忽然想到了什么,皱眉问道:“你刚才劝司马先生时,说什么关乎黎庶福祉。你知道主子要从天机阁里拿什么东西?”
  密卫里分工明确,除了孟昶青与掌总的初一之外,其余的人包括初九,都只知晓跟自己任务相关的那一部分计划内容。
  “我怎么会知道,就是那么一猜。”
  初九又恢复了那副嬉皮笑脸的样子:“你可是第一个跟随主子的,主子的性格你还不知道么,做事有私心有公心,可归根结底,那点私心最后还是为了公心。譬如改漕归海,与整个浙党为敌,一般人谁能干得出这事。为了推进某些事,他几乎不计代价,这么多年,又何曾变过?”
  孟家灭门,年幼的孟昶青流落江湖,经历了一场削骨剥皮的蜕变。这么多年,他其实从未自那场灾祸中走出来,只是他将恐惧与仇恨藏得太深,除了最早跟在他身边、且如今还活着的初一、初六、初七、初九等寥寥几人,再没人能窥见他身上残留的那一鳞半爪的痕迹。
  ——他的一举一动皆有目的,可谁会在乎其中层层隐藏的深意。这些年来,他一直在为那件事情做准备,表现得却几乎就像个在名利场中打滚,热衷于争权夺利的“正常人”了。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