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男神,她也很绝望啊——羽小飞
时间:2018-04-07 14:17:23

  谢中奇说得明白,林可知道这不是自己可以插手的事,不由地沉默下来。
  耳边是店家撕心裂肺的哭喊声,林可抿唇望着陶然居,胸口一阵阵地发闷。
  与流民一起讨生活,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日子虽然只说有数月,却已足够令她刻骨铭心。
  外头民不聊生、满目疮痍,已到了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炊之的地步,大楚的官场却还是乌烟瘴气、贪墨成风,谁都不顾民生,只知往自己口袋里圈钱,这样一看,这□□的大楚不完,那才叫老天没长眼睛!
  “欸,店都砸成这样了,怎么还有个人坐着在吃饭?”谢福忽然说到。
  林可一怔,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就见到一个身着长衫、书生打扮的男子坐在一片狼藉的大厅里,正气定神闲地夹了一个菜心往嘴里送——那模样,不知怎么的就有一点欠抽。
  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分分钟也都跟着发现了这个异类。听到议论声,热火朝天沉浸于打砸抢光辉事业的混混们纳闷地停下了动作,这才意识到一楼大厅里竟还留着这么一个漏网之鱼。
  混混拿钱办事,还是很有职业道德的,说要砸了店,就砸了店,说要把客人都赶走,就绝不肯留下一个书生坐在大厅里安安静静地吃菜心。
  几个壮汉狞笑着围拢过去,那书生不慌不忙地拿起一块布巾擦了擦手,神色自若地转头看向他们,微微一笑道:“有事?”
  打头的混混说道:“我们没事,你怕是要有事。”
  书生仔细地打量了他一会,忽然道:“你容颜早衰,肤色晦暗,是不是常有心烦易怒,神疲乏力,腰膝酸痛,下肢水肿的表现?且近日来须发易脱落,形体日渐虚胖,房事也不能尽如人意?”
  混混头子的冷笑顿时便凝在了脸上:“………你,你怎么知道的?”
  书生摇了摇头,笑而不语。
  混混头子眉头一皱,忍不住上前几步:“你卖的什么关子,快给老子说!”
  “这大庭广众之下,有些话不好说出口。”书生笑笑:“你且附耳过来。”
  混混头子不疑有他,倾下身体听那书生说了几句话,脸色忽地大变,由红变白,由白转青,最后竟黑如锅底一般。他胸膛起伏,猛地吸了几口气,对着手下一挥手:“走,这摊子事先不管了,咱们回去!”
  混混们面面相觑,疑窦丛生,但到底不敢违抗老大的命令,便都跟着走了。他们倒是走了,饭馆外头却依旧围得里三层外三层。看热闹的人都想知道,这书生如何三言两语就说退了混混,有几个更是大声吆喝着,想让书生说个明白。
  那书生却不理其他人,兀自慢条斯理地吃完了饭,这才站起身来,对着旁边千恩万谢的饭馆掌柜轻声说道:“这事怕是没有完。你替我向张老板传句话吧,天水城中能帮他的不多,愿意帮他的更是只有一个,让他好自为之。”
  说罢丢下一锭银子,便就此扬长而去。
  林可在旁看了一场好戏,此时方才回过神来,回头向谢中奇问道:“你认识他吗?”
  谢中奇疑惑地摇摇头:“不曾见过。”
  林可沉吟片刻,转头对着谢福说道:“追上去,拦下此人。千万记着,不许失礼。”
  谢福愣了愣,指着车外说道:“但他出了店门,似乎直直地就朝咱们这边走过来了,看那模样好像就是来找咱们的?”
  林可:…………
  四个人八只眼睛就这么盯着那书生朝这边闲庭信步地走了过来。发现对方果真越走越近,林可连忙清了清喉咙,正打算开口,却见那书生脚步出人意料地一拐,目不斜视地就从挡路的马车旁绕了过去。
  林可:…………
  很好,你已经成功地引起了我的注意。
 
☆、第13章 怀疑
 
  “这人刚刚明明就是往我们这边来的,林哥都下车去迎他了,他怎么就这么走了,真是给脸不要脸!”
  谢福是亲眼看到林可怎么射杀敌将,逼退孟简的,如今在他心里,林可是半个主子,是英雄豪杰,才能出众,光芒万丈,无论如何都不是一个小小的书生可以怠慢的。因此见那书生绕过马车走了,林可还没怎么样,他倒是第一个炸了,便将车帘撑开,探出半个身子气鼓鼓道。
  “别乱说话。”
  林可挑挑眉毛,在谢福脑门上轻轻一敲。
  她刚刚特意下了马车,站在路边等着那书生靠近,脸上的笑容都露了一半,那书生却头也不回地走了——这事情论起来是挺尴尬的。
  但她以前在现代的时候也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平头老百姓,从来没什么偶像包袱,被稍稍落了面子而已,她其实没觉得怎么样,何况那书生也未必是故意的。
  “林哥。”谢福捂着脑袋,委委屈屈道:“你怎么一点不生气啊。”
  林可看他那副鼓着脸颊、犹自不平的样子,忍不住笑道:“你不是替我生过气了吗?我就用不着费心生气了吧。”
  “其实错过了与那人结识的机会,未必就是坏事。”
  这时谢中奇插话道:“我觉得那书生不像常人。漕帮动荡,天水城处在多事之秋,梅素兄,你还是不要接近此人为好。”
  “大哥,漕帮如今的情形算不上太好……”
  林可沉默片刻,没有接这个话茬,却开口问道:“你觉得,咱们有没有可能从这件事里分一杯羹?”
  谢中奇身有残疾,但他毕竟占着嫡长子的名分,谁也不能真正无视他。若是谢中奇乖乖回酆阳老家也就算了,可他却偏偏立下功劳,回了天水城。这样一来,在谢中士心里,这个同父异母的兄长就成了眼中钉肉中刺。或早或晚,谢中士一定会动手,想办法搬开这块碍眼至极的绊脚石。
  谢中奇要么不争,既然要争,那就必须早做准备。漕帮的事情隐藏着风险,却也蕴含着机遇。
  谢中奇一怔,沉吟片刻,还是摇了摇头苦笑道:“我们的实力不足。以一叶小舟面对滔天巨浪,恐怕逃不出覆灭的下场。”
  “大哥说得有道理。”林可把事情放在心里盘算了几回,终于还是无可奈何地点点头:“算了,这事咱们还是不要掺和了。”
  话虽如此,那书生的影子,却已经牢牢地映在了林可的心里。
  另一边,林可和谢中奇不在家,唐七便借口出了谢府,穿过几条街,又在错综复杂的弄堂里转悠了几圈,确定身后没有跟着尾巴,便推开木门闪进了一座小小的院落。
  这院子从外面看着不起眼,围墙之内却是暗香浮动,别有洞天。一带清流自梅林深处流泻入奇石之下,水声潺潺,反而更显幽静,阶下鹅卵石铺成曲折小路,通向一座玲珑精致的小楼。有人影子般从角落里出现,见到是唐七,便躬身行礼,引着他进了门。
  冬日里天黑的早,小楼内已是灯火通明,唐七上了二楼,迈步走近书房,抬眼便见到屋里站着一人,身穿一件宽大的白色衣袍,乌发随意地绑成一束从肩侧垂下。烛光流泻,映着这人一丝瑕疵都挑不出来的脸,容色之艳,近乎灼目。
  若仔细分辨,就能从细枝末节处发现这人与当日茶馆二楼那个年轻人的相似之处。身为山南密卫统领,有这样的容貌并非好事。为了避免麻烦,平日里孟昶青都戴着人.皮.面具。唐七是孟昶青的心腹,自然是见过他的真容的,可哪怕看得再多,唐七的呼吸仍是不免一窒。
  他不大自在地咳嗽了一声,轻声唤道:“主子。”
  孟昶青淡淡地嗯了一声,波澜不惊的目光静静锁在唐七的脸上,片刻后,薄唇勾起一抹若有似无的弧度:“你亲自来见我,想必是有什么要事?”
  唐七道:“不是属下擅离职守,实在是有件事必须向您报告,谢中奇身边的那个林可,身份恐怕不简单。”
  见孟昶青不置可否,唐七从怀中取出一张纸,呈给他道:“主子您请看,我从林可的房中翻到的。足足三十颗珍珠,形状圆润,大小相近,都是上好的东珠,这绝不是寻常人家能有的。”
  纸上画着的,赫然就是林可那串珍珠手链。
  古时珍珠没有养殖的,采珠风险极大,产量不高,因此珍珠极其金贵,其中又以东珠为甚。而要拿到三十颗大小一模一样的东珠串成手链,那更是难得,非公侯之家决难做到。山南总督谢雁城说不定还能拿出这么一串珠子来,但谁都知道谢中奇不受父亲待见,他家中却是无论如何也搜罗不出这样三十颗东珠来的。
  孟昶青的目光微微波动,他用指尖拂过纸上那圆润的珠子,饶有兴趣地说道:“哦?那你觉得林可是什么人?”
  唐七皱眉道:“主子,属下愚钝,一时之间实在是猜不出来。我只是担心,这林可会不会是北齐的奸细?”
  “不像。”孟昶青将画放到一边,笑了笑,懒洋洋道:“我今日见过他了。”
  唐七一怔,疑惑道:“您近期不是不打算见他的么?”
  “凑巧罢了。”孟昶青眯起眼睛:“年纪还小,武人打扮,看他容貌气质,确实不像是平民出身,却也不会是出自钟鸣鼎食之家。还有件事,叫我有些在意。”
  顿了顿,他脸上的笑容加深:“我觉得,他似乎是个姑娘。”
  唐七:…………
  过了半晌,他才反应过来,一脸被雷劈了的样子道:“主子说笑了,这世上哪有那样的姑娘。上回谢府有人惹着他,他一脚就把人踹飞了。再说他跟谢中奇称兄道弟、勾肩搭背的,也从来没有避过嫌,这、这不可能吧。”
  孟昶青道:“正是因此,这件事才有趣……我也不过有些怀疑。他毕竟年纪小还没长开,身上男女间该有的差异并不明显。不过这事,想要确定也不算太难。”
  唐七苦着脸道:“主子,谢家人口简单,我能混进去已经很不容易了。”
  所以就别给他额外增加工作量了吧。
  “林可的事你不必管了。”
  孟昶青似笑非笑地扫了他一眼:“谢雁城的小妾吞了谢中奇母亲的嫁妆,谢中奇近日要动手反击,你且盯着这件事。漕帮的云天远应该会卷进去,如果事态失控,你就出面拦一拦。他可不能折在这些小事里,我还要靠他,把漕帮的水搅得更浑一些。”
  唐七闻言,顿时精神一振:“主子,真要对漕帮动手吗?”
  “当然。”
  孟昶青笑起来,声音里带着点淡漠而又漫不经心的随意:“咱们密卫好歹也是天子的鹰犬,也是时候该出来遛一遛,抖抖威风了。”
 
☆、第14章 花酒
 
  天气越来越冷,临近了过年的时候,家家户户都开始备年货,天水城里喜气洋洋,将涌动的暗潮暂时全遮掩了下去。
  再过小半个月,街上的店铺大都要关门歇业。直大方伯弄堂里的一家当铺里,掌柜的坐在后堂拨着算盘珠子盘账。这一年来可赚了不少,尤其在前月,他硬是把一件活当给弄成了死当,得了一个上好的翡翠坠子,当真是赚得盆满钵满。就是苦主时不时上门来哭闹,烦人得紧。不过这是小事,到时候买通了小吏,打一顿堵住了嘴就成。
  他越想越是得意,忍不住哼起荒腔走板的小调来。这时一个铺子里的学徒没头没脑地撞了进来,他心情好,便也没有开口呵斥,反而和颜悦色地问道:“怎么了,前头柜台上有事?”
  “回胡爷的话。”那学徒开口,声音有些发颤:“前头收着一个好东西,端砚!”
  掌柜当下就是一怔,随即喜形于色地站了起来:“当真?王师傅可看清楚了?”
  学徒连连点头:“您快去前头看看吧。”
  上头总督夫人早就吩咐过,要他们寻一方端砚来,一直没有眉目,没想到今天撞到他手上来了。若真能拿下这方砚台,他的职务恐怕还能再往上升一升。
  思及这一点,掌柜再也等不了了,拔腿便往前面大堂走去,一边问那学徒:“是活当,还是死当?客人要价多少?”
  “死当,商定的价钱也合适。”学徒道:“只是东西有些问题,王师傅不敢擅专,所以请你来拿个主意。”
  “有问题?”掌柜眉头一跳:“东西是假的?”
  “不是。”学徒顿了顿,才继续说道:“那东西,是土里出来的。”
  掌柜脚步一停,皱眉扫了他一眼,顿时就明白了——那是随葬品,墓里倒出来的。
  古时倒斗是大罪,盗墓贼被人抓着了,吊死都是轻的。不光挖坟掘墓的主犯要倒霉,帮着销赃的从犯被人知道了也跑不掉,要跟着入罪的。
  只是这一行有暴利,历朝历代屡禁不止,尤其近年来天灾**,世道越来越来,盗墓就越发的猖獗,所谓“群盗多蚊虻”,“白骨下纵横”,官府管不过来,也只能民不举官不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已。
  玉明当铺后头有靠山,不怕麻烦,但也不想随便招惹麻烦。只是这端砚…………
  心中激烈斗争,过了半盏茶的时间,贪欲终于一点点将谨慎给吞噬干净,掌柜抿了抿唇,重新迈开脚步,朝前面走去。
  一进大堂,他就看到一个身材矮小、尖嘴猴腮的汉子,桌上放着一块砚台,下面用丝绸垫了好几层,王师傅还弯腰在细细地查看。
  这砚台形制颇为古朴,刻着鸟兽景物,栩栩如生,石色青灰中带了一些蓝紫,表面还有一层擦之不去的墨光,触手若小儿肌肤,温软嫩而不滑,扣之无声,砚堂旁有一首小词,只是最后一句不知为何被磨了去,看不大清。
  见王师傅迟迟定不下来,那又瘦又矮的汉子不快地嚷嚷道:“别看了,这可是好东西,我可打听过了的,你不要诳我,没有一千两银子,我是不会出手的。”
  “外头吵什么。”掌柜定了定神,故意露出倨傲的神色,迈步走了出去。
  “掌柜的。”王师傅本来就是拖着时间,见正主来了,立刻就站了起来,将位子让给了他,恭敬道:“有人拿了一块砚台来,我看着还不错,就是品相有些损伤。我觉着,八百两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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