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学神棍在九零——何逐
时间:2018-05-05 12:00:56

  她握紧那个古曼童,面无表情地狠狠用力一捏。精致而又血淋淋的古曼童就此在她手中化为一堆雪白的骨沫子。
  这个古曼童娃娃只是容器而已,真正的古曼童,可能已经得到了新生。
  ————
  曹致远最近几天都有些疑神疑鬼,那天说完分手以后,林溪就联系不上了,也一直没来上班。第二天文雅就失踪了,然后又过了几天,他的未婚妻苏兆美也失踪了。
  三个失踪的女人都跟他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曹致远很头疼,加上苏兆美是在大庭广众下失踪的,苏家直接报了案,他这几天被警察烦得快要精力交瘁了。
  在公司例行被警察打电话盘问一番以后,曹致远终于受不了了,向老板请假调休。
  回家以后,曹致远先适应了室内昏暗的光线,他刚要去拿点喝的东西,却很快就被沙发给吸引了注意力,“林溪?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里?你怎么进来的?”
  一直低着头的林溪抬起头,冲他微微一笑。
  紧接着,曹致远就像是看到了生平最可怕的东西一样,他的公文包掉落在地,两腿开始发软,“救——”
  这声喊叫刚出喉咙就戛然而止。
 
 
第75章 
  待周善循着气味赶到曹致远名下的那套单身公寓时, 屋里早已是一片狼藉。
  曹致远还惊恐地瞪圆着俩眼珠子, 死不瞑目, 他浑身是血, 周身被啃咬得不成人样,仿佛遇到了这世界上最为可怕的东西一样。
  周善面无表情地看着,突然长长地叹了口气。看来她所料不曾出错,林溪所养的那只古曼童果然是只地古曼, 不仅如此, 心性还十分凶厉, 想来那个产妇被剖腹取子时怨气十分深重, 导致她腹中的胎儿也深受影响。
  林溪为那只地古曼童所蛊惑,用鲜血把地古曼童引渡到自己身上, 又吞食活人的血肉来供养它,它已成气候。
  地古曼童更像是一只小鬼, 但它被南洋巫师炼化的过程中就有了大量的法力,平时依靠古曼童娃娃生存还好,如若一旦让它拥有了肉身, 简直是势不可挡。很明显, 林溪那个瓜婆娘早已被地古曼童所蛊惑,为了美貌把自己献祭于地古曼。
  四周突然传来“滋滋”的声音,周善急忙回头, 去看见地上曹致远尸体上的鲜血在蒸发!
  他流了一片的鲜血在消失, 不仅如此, 连肉身都干瘪下去, 仿佛有什么东西在隔空吸他的血一样。
  滋滋的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大,在偌大的房间内回荡着。
  天花板上有黏糊的东西掉落,周善闪身一躲,方才定睛瞧了眼,原来是滴粘稠的血液。很快,噗地一下,房间里顿时被血雾充斥着。
  隔着浓厚的血雾,她面无表情地抬头,看见天花板下滴溜溜飞着一颗美艳的头颅,头颅下面还挂着整副胃肠,旁边被血雾给笼罩着。头颅的主人周善还能认出来,是林溪,她与这女人还有过几面之缘,如果上次林溪肯接了她的符咒就还有救,不至于连魂魄带皮囊都被这个阴狠的古曼童吃了,魂飞魄散永不超生。
  这是南洋黑巫术中最为厉害的一种——百花飞头降。所谓的飞头降,就是降头师利用符咒、自身下降,让自己的头颅能离身飞行,达到提升自己功力的降头术。能隔空吸血,如果过了七个阶段,飞头降修成还能长生不老。而百花飞头降则是最厉害的飞头降,飞头来袭时候还伴随着极为强烈的血雾和血花,如同百花绽放,而被飞头降所杀的人也会被飞头的厉鬼杀死在一片血雾之中,所以南洋的降术师都称其为百花飞头降。
  传说那片血雾,沾之即死,不出三刻,就会化作一摊脓血。
  那个头颅很得意,尖利地笑着,那笑声却更像个小孩子,“你沾了我百花降的鲜血,马上就要死了。待你死了,我就吃了你这华国道婆的血,到那时候南洋巫术跟华国法术我都有,我就天下无敌了!”
  周善面无表情,“聒噪!”
  她径直一伸手,那颗头颅还没反应过来就从天花板上飞到她的手心里,顺直的黑发被她抓握在手中。
  周善“狰狞”一笑,“想得挺美,可惜你不知道姑奶奶是谁。你手上应该有七八条人命了,一个南洋的黑古曼童,来到我华国帝都作孽,真的是——找死!”
  飞头“嗬嗬”地笑了,吐出口中鲜红的舌头就往周善身上卷去,与此同时,飞头下的胃肠爆出更多的血雾,周善很快就全身染血。
  她再也忍受不了了,以手做刃,往那条舌头上劈了下,一下子就把舌头断成两截。
  周善揪起飞头茂密的发根,将飞头拎起使林溪的眼睛与自己的眼睛平齐,“现在,轮到我了吧!”
  说完,她就抡着那个悬挂着整副胃肠的头颅,右手在空中划拉了几圈,狠狠一甩,“啪”地把飞头砸到墙壁上去了。
  飞头被抡得七荤八素还没缓过神来,周善却像是解锁了什么能力一样,揪着头发像砸沙包一样把飞头从这面墙砸到那面墙,又从那面墙砸回这面墙。
  如是几十回,周善微微喘了几下气,她再看那个飞头时,飞头已经成了个烂番茄。周善嘴里喘着粗气,恶狠狠地把那个飞头往地上一摔,“恶心。”
  古曼童依附在飞头上,如今飞头被周善砸得半死不活,古曼童也遭受了重创。
  周善走到窗边哗地一下拉开窗帘,外面和煦的阳光肆意铺洒进来,照射在飞头上,飞头已经没了动静,但是遭受阳光的烧灼时还是无可自抑地发出撕心裂肺地吼叫声,在阳光的照射下化成一摊血水。
  飞头降至少需要七七四十九天方能大成,古曼童应该还是第一天练,阳光就是它的天敌,百花飞头降在未成时有很多弱点,倘若修成,恐怕人间难逢对手了。
  周善清理了一番痕迹以后就从窗户往外跳了出去。
  林溪一案造成了极大的后果,她被古曼童所蛊惑,献祭了许多胎盘,又以请流浪汉吃饭洗澡的名义拐骗流浪汉回家,一共杀死了六个流浪汉,同事文雅也被她丧心病狂地杀死,就连苏兆美也差点死在她的手上。后来又加上一个曹致远,只是等警察赶到犯罪现场时,就只看见了男人干瘪的尸体和一具没有头颅的尸体,经过DNA认证,无头尸体就是本案的凶手林溪,但是她是如何死的,却是个未解之谜。
  因为此案的影响极大,高层选择不公之于众,帝都仍旧车水马龙仍旧繁华,但是林溪食人案却成为了当时所有在场的刑警的噩梦。
  得知事情来龙去脉的周善有时候也会想,美貌与爱情,真的是那么可怕的东西吗?足以将一个平凡女孩变成食人肉喝人血的恶鬼?
  苏兆美被救出以后有些神神叨叨的,像是被魇着了,周善又去了一次苏宅给她驱邪,事后,原本说好的给十万,苏廷却极为大方地打了五十万到她的卡上。
  周善倒不推辞,谢过以后就来到银行填汇款单子,十万寄给现如今居住在平远市里的父母,还有四十万周善一次性打给了一个账号。
  汇完款后,周善以手触摸红痣,感受红痣里温暖的黄芒时微微一笑。她这几年一直在捐款,希望小学、敬老院、福利院……挣来的钱有八成全都捐出去了,而这些钱,也给她带来了许多的功德。
  钱、钱、钱,这几年里她真是彻底变成了个守财奴了。周善扶额无奈一笑,她人只有一个,到底是孤掌难鸣,能够做的善事总有个数,但是捐款就不一样,于她来说是身外之物的钱财,会帮助到许许多多能够帮助到的人。
  今天是元旦,汇完款后的周善也起了兴致,含笑看着大街上的张灯结彩。因为出了大太阳,积雪也化了,虽然还是有点冷,但是这种欢快的节日气氛却能够驱走冬天里的寒意。
  可是转着转着,周善好不容易才勾起的唇角陡然又抿了下去。
  街角有个头发花白的老妇人,用捡来的塑料袋围成一条毯子紧紧地裹在身躯上,却还是抵抗不了这料峭的寒冬,正在瑟瑟发抖。
  她面前有个破碗,里面有几枚零星的硬币。
  周善心下一软,走到街边的小店里要了一碗热面,然后她端着一碗热面出来,走到了街角的老妇人面前,“奶奶,我请你吃一碗面吧。”
  老妇人应该是几天没有吃过饭了,她不敢相信地看了周善一眼,张嘴似乎想要说什么。看到周善温和的脸时还是收住了到嘴边的话,用手揩了下眼角浑浊的老泪,“谢谢小姑娘,好人会有好报的。”
  在老妇人吃面的间隙,周善也没闲着,蹲下来仔细地看着老人的面相。
  “你幼年就没了父母,跟着哥哥过活,后来哥哥娶了嫂子,嫂子对你不好,平日非打即骂,你的右腿也是被她打瘸的。你十七岁的时候,她把你卖给村里的老光棍做媳妇,结婚第五年,你生下一个儿子,你儿子两岁的时候,你老公就没了。你一个人把儿子培养大,靠种菜和捡垃圾把儿子供到首都上大学。儿子在首都里谈恋爱了,毕业以后就留在首都,再也没有回过家,他们结婚时也没有请你,你跟儿子失了联系。你想儿子想得不行,就卖了家里的牛做路费又带上了一辈子的存款到首都来找儿子。”
  老人吃面的动静突然小了不少。
  周善继续开口说话,“你好不容易打听到儿子的住址,找上门时正好听到儿子跟儿媳在为孙女买钢琴的事情吵架,儿子被儿媳打了一巴掌,孙女在哭,你不忍心,就把这辈子的积蓄拿出来给了儿媳。儿媳给孙女买了钢琴,然后过了两天她发现你没钱了,就把你赶出来了,你儿子没为你说过一句话对不对?”
  老人低头啜了口面汤,她的眼泪滴滴答答落在面汤里,“姑娘你怎么知道的?”
  周善似乎有些动容,“我为你算命时看到的。”
  老人的声音有些抖,“原来你是个算命的大师,难怪。”
  周善没有回答她这句话,“首都的冬天很冷,很多流浪汉被冻死了。你儿媳不管你死活,你儿子不管你死活,你不恨吗?”
  胡秀娥含泪抬起头,用皱巴巴的老手给自己擦泪,“大师,有你这碗面,我暖过来了。这都是命,是我没教好他,他现在才会这样对自己的老娘。”
  “不,你教他教得很好。”
  街角的巷道里突然传来了几声吵嚷,周善不知为何眼圈红了些许,她从老人面前的破碗里摸出个一角的硬币,“我跟你做笔生意吧。”
  老人饮尽最后一口面汤,干燥皱巴的脸上绽出了个笑容,她的身躯陡然散发出一阵黄芒,“谢谢姑娘,有你这碗面,我不饿了不冷了,不必做个饿死鬼,也该上路了。”
  她拢了拢身上的塑料袋,颤颤巍巍地站起身子,走了几步,身形越来越模糊,逐渐变得透明。
  老人的声音越来越空渺,“谢谢你啊,小姑娘。”
  巷子里的声音清晰地传到周善的耳朵里,“死人了,冻死人了!”
  不远处的饭馆老板也在招呼着,“姑娘,你的面都冷了。姑娘你蹲在那里干啥?”
  她方才请老妇吃面时,就借走了那碗面的热和香,现在不但冷了,还没味了。
  周善摩挲着手里的一角硬币,那枚硬币很快就变成一个圆圆的纸板。这个冬天,太冷了。
  她如今收了报酬,就要帮人做事。
  周善抬眼往旁边林立的高楼大厦里望去。
  最高最繁华的那栋大厦,就是老人儿子工作的地点,她不舍得吃不舍得穿,把他供到这么个地方。他的老母亲终究还是舍不得他,乞讨也要到这里来。
  每天早晚上班,老人儿子都夹着一个公文包从老人依偎的小巷里走过,却不曾停留一刻看过一眼。
  是什么迷住了他的眼?让他认不出自己的母亲?
  繁华的首都?乖巧的女儿?美丽的妻子?
  周善捡了几粒小石子,用石子在街角布置出一个“T”形,然后她在横竖的交错点上的小石子上,生生地插进去一根银针。
  银针是歪斜着的,正好对着老人儿子办公室的那面窗户。
  这叫做卧盘镞尖煞,要那个不知父母恩无情无义的人子不!得!安!宁!
 
 
第76章 
  奎生勇觉得自己今天简直是倒霉透顶, 大写的一个衰, 先是让办公室小妹煮咖啡,接过来的时候不小心把咖啡洒了, 衣服脏了不说,电脑也被淋得湿透,主板都烧了。
  好不容易吹干衣服去开会,身上还是浓浓的咖啡味, 熬夜做成的企划案被毙了,又被顶头上司劈头盖脸骂了一通。不仅如此, 部门里的一个大单子也被对头抢走了, 本来单子做成他这个主管也有提成, 现在全都泡汤了。
  奎生勇很郁闷,好不容易熬到下班他拎着公文包就往外走, 偏偏天不作美, 晴天变阴天,还下起了雪。
  真倒霉, 奎生勇心里唾骂了句, 深一脚浅一脚用公文包护着脑袋往家里赶。
  奎生勇身为个北漂, 生活并不易, 他从小就家里穷, 家里并没什么助益,全靠自己打拼。妻子的家境只比他好上些许, 还是重男轻女的家庭也同样帮不上什么忙。
  妻子还是家里的长女, 她有个弟弟, 又是个好吃懒做的,一家子人全靠姐姐补贴。岳父岳母也早就不工作了,等着女儿女婿让他们享清福。
  偏偏妻子又是个扶弟魔,女儿奎念念有的,她必定也要保持“公平”给自己侄子弄来一模一样的。更不要说平日里扒拉到娘家的东西,简直是数不胜数。
  比如说那架钢琴,他当初死活不同意妻子去买,就是因为他攒钱买下的钢琴在家里还没放上一个月,就被侄子看中了。妻子二话不说就把钢琴送到弟弟家里去了,念念自然不肯,夫妻两个为这事差点大打出手。
  再比如说他买的那辆车,开了也就有半年,小舅子上门来诉苦,说自己工作单位远又没车,每天早上起来挤地铁公交太痛苦。妻子又二话不说把车子借给小舅子开,还说奎生勇的公司近,不必用车,就当做是锻炼了。名义上是”借“,但是好好的一辆车,他只开了半年,小舅子现在开了三年,都快报废了,有时候油钱还要奎生勇给他出!
  天有些暗了,奎生勇心里忐忑,却还是为了抄近道拐进了那条小巷。
  他今天上班的时候就听同事八卦,这条巷子里有个乞丐被活活冻死了。这个巷子里就一个乞丐,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奎生勇每天风里雨里上班时总能看见那个老乞丐,头发脏兮兮的,脸也油污得看不清模样,却总是殷殷切切地盯着他看。奎生勇自然觉得那个老乞丐是想要钱。
  不过妻子喜欢大手大脚,对他的钱管得很紧,奎生勇每次看到老乞丐那种目光时总是面无表情地拧过头匆匆跑过去。他自己都没闲钱,怎么能够施舍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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