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信芳明白了,“您是让他,跟着我?”
叶善安两只眼睛黑黝黝的,静静的看着叶信芳。
“让他给你当书童,不求有多大出息,只要有一口吃的喝的,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就行了。”叶笃三摸了摸善安的小脑袋。
“让叶家的族人给芳儿当书童,不妥当。”开口的却是张氏。
第21章 少年志
叶笃三脸上的笑容顿时淡了下来。
“善安是芳儿的侄子,都是亲戚,让他当书童不是作践他吗”张氏开口解释。
“芳哥儿是个读书人,士贵商贱,做书童怎么是作践要不是他年纪太小,不然还可以在我店里做个伙计。我也不是缺那点养他的银子,只是我这个人的习惯:不养闲人,家里也实在没什么能让他做的事,这不,才会打芳儿的主意。”叶笃三有些无奈。
“这族里人惯来踩高捧低,见到好处就跟见到骨头的狗一样,蜂拥而至,一旦帮扶的开了口子,就会后患无穷,我也是着实为难。”
叶笃三的想法叶信芳很认同,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叶信芳刚想开口,却被张氏抢了先,“他三叔,我们家的情况你也知道。”
叶笃三点了点头,心里也知道自己是在强人所难。
却不想张氏继续道:“让善安跟着我们,也不是不行。”
一听她如此说,叶笃三精神一振,感觉有戏。
只听她继续道:“叶信义那个媳妇,是个出了名的滚刀肉、破落户,我可以照顾善安,但信义媳妇要是上门闹,我是无所谓,万一扰到了芳儿怎么办?他可是要读书的。”
如果可以的话,张氏也不想沾上四房的那一家子无赖,但叶信芳确实缺一个书童,马上要去参加府试,出了远门,叶家一屋子的女人不方便跟过去照顾,有个书童就会方便很多。而叶善安年纪小小的,看着却很乖巧懂事,让人心疼。
叶笃三知道她心中所想,立马保证:“信义媳妇那边,大伯去说,保证不会妨碍到芳哥儿。”
“还有,善安这孩子,跟着我们到底是什么名头?”姜还是老的辣,一切都要摆清楚讲明白,张氏也怕四房那些人会无休止的纠缠。
叶笃三的心放下了一大半,总算不用想着将叶善安往六房塞了,“芳儿吃点亏,就当是收学徒,不求学多大本事 ,跟着芳儿认几个字,等长大了,是继续给你家帮忙,还是去我店里做事,二嫂您看着安排。”
张氏点了点头。古代收学徒,学徒是要给师傅家帮忙做活的,端茶倒水洗衣做饭,与奴仆也没什么差别。
而更微妙的是,学徒家人是不能去师傅家闹事的,一旦瞎闹事,就是违反了行规。
“芳儿得闲了教他认字,以后出去给人当个账房先生,也是一条出路。”张氏说出自己的安排。
叶笃三点了点头,脸上的笑意更深了,赞叹道:“还是二嫂安排的周到,想得深远 。”
“善安,快,给你二奶奶磕头,你要记住了,今天是你二奶奶给了你一条活路。”
张氏摆了摆手,“你这样说干什么,怪不好意思的。”
叶善安很听叶笃三的话,两眼满是孺慕,立马跪下来朝张氏磕头。
张氏面上强忍着不绷,心里却很受用。
“芳儿过了县试,再考考就要成秀才了,这是大喜事,叫上族里的几个长辈,我做东,今天大家去酒楼里庆祝一下!”叶笃三那高兴的模样,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他儿子考过了。
“三叔的好意,本不该拒绝,但家中事多,还要准备院试,酒楼就不去了。”叶信芳满面歉意。
叶笃三点了点头,“也对,院试在即,回家好好温书。”
他解决了善安的事情,心就踏实了。
叶信芳一家刚回到家中,八岁的善安便跟装了雷达一样,迅速找出角落里的扫帚,开启扫地机器人模式。
叶信芳刚想阻止,便被张氏拦住了,“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勤快些好,习惯了靠辛勤劳动换取收获,心里才踏实,这样总比坐着等待别人的施舍来的安心。”
叶信芳想了想觉得也对,不得不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
而叶信芳身旁的杨慧,看着正在舔糖葫芦的妞妞,心念一动。
妞妞只觉得身上突然一寒,然后就被嘴巴里尝到的甜味吸引了心神。
叶善安真的是个非常努力的小孩子,人都没有扫帚高,就已经能将院子里扫得干干净净,一片落叶都没有,这让叶信芳产生一种用童工的罪恶感。杨慧她们做饭的时候,善安也没闲着,帮忙洗菜摘菜,还抢了叶珑生火的活计,多一个人干活,家里的女人们都感觉轻松了许多。
当然这种感觉在吃饭的时候,戛然而止。
“慢点吃,别噎着。”杨慧看着狼吞虎咽的善安,眼中满是心疼。
“谢谢,谢谢七婶。”叶善安嘴巴里夹杂着东西,吐字不清。
“吃完这口再说,不然容易喷出来。”张氏突然开口。
叶善安吓得一个哆嗦,险些噎到。
一边努力的吞咽下去,一边还使劲的点头。
“这么能吃,以后可怎么办哟。”张氏忧愁的说到。
一句话吓得叶善安本来打算盛饭的手停在了半空,顿了顿又缩了回去。
“善安干了那么多活,多吃点也是应该的。”叶信芳说着,伸手接过他的碗,替他盛了满满的一碗白饭,笑着说道:“来,多吃点,长得壮壮的。”
叶善安到底没忍住诱惑,因为吃饱的机会难得,满面感激的接过饭碗,“谢谢、谢谢七叔,我吃红薯就行了,这么多干饭盛给我可惜了……”
张氏原本看到叶信芳盛了那么一大碗米饭,就心疼得要命,听善安这样说心里倒是舒坦了一些。
她狠狠的瞪了叶信芳一眼,“你个书呆子,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我们家那点地,收的租子也就够自己嚼用了,要是不够吃了还要出去买粮食,又是一笔钱,现在新粮还没出来,旧粮那么贵……”
叶信芳听她絮叨的头大,有些疑惑,“我们家已经这么艰难了吗?”
张氏闻言叹了口气,“用钱的地方那么多,进项却少,你又要参加府试,要是一大笔银钱。我年纪大了,不能绣了。靠你媳妇和妹子,不是我吹,她俩加起来都不如我一个。”
杨慧和叶珑低着头扒饭,没有反驳。
“我年轻的时候,做起绣活来,那是又快又好,别说整个青山县,就是整个西宁府,都没有几个人能比得上我,那几家绣庄都抢着要我……说起来,你爹当你赶考,不是我供着……咱家原本那么大的家业,不是我眼光好,低价的时候买了那么多地……”
叶信芳生无可恋脸,别说原主了,就是他穿过来之后,这段话都翻来覆去的听了无数遍。
他看着杨慧和叶珑也是毫无拨动,看起来已经免疫了,也对,这种裹脚布一样的自夸,难道回回听都能听出新意来
让人意料之外的是,叶善安捧着碗,一边大口大口的吃着,一边满脸景仰的看着张氏自吹自擂。
善安的眼神在羡慕与钦佩之间不断的切换,最终在张氏吹嘘完毕后,仿佛像鼓起全身的勇气一般 ,怯生生的问到:“二奶奶,我能不能拜您为师?我想跟您学习刺绣!您真是太厉害了!”
叶信芳一口饭险些喷出来,杨慧和叶珑也是一副不可思议的模样,唯独小妞妞还是自顾自的与饭碗斗争。
叶善安神情真挚,不似作伪。
可是小朋友,刺绣是女人的活计啊!
饶是张氏,整个人都有点回不过神来。
叶善安放下舔得干干净净的碗,两只眼睛亮晶晶的,像是找到了人生的方向一般,“您就像一个传奇,靠着一手绣活,置下偌大的家业。我也想跟您一样,能够自己养活自己。”
一个传奇叶信芳歪了歪头,看着眼前头发半白的张氏。
连失两子,中年丧夫,唯一的儿子也就是原主根本就不成器,也许在今日的世俗看来,这样的人生是十分的悲哀了。因为世俗认为的,本该成为她依靠的,全部离开或者干脆不能给予依靠。
“您曾经靠刺绣养活一家人,您曾经靠刺绣供七叔读书,您真是太了不起了,您是我见过的最厉害的人。”叶善安年纪小,两只眼睛清澈的如同水洗过的天空。
孩童的眼睛是不会撒谎的。至少在这一刻,所有人都能感受到,叶善安的真诚。
张氏整个人都愣住了,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抿着嘴不说话。
是的,被世俗认为的,她是一个失去依靠的女人。可是,世俗却没有意识到,生活所赠予的苦难,都被这个女人一点一点的磨成了粉末。
她靠着一技之长,置办了偌大的产业,虽然最终没有保住。
她在寻找依靠的路上,遇见了自己,却丝毫没有察觉,自己早就变成了别人的依靠。她一点一点抹去自己的光辉,只为了点亮儿子。
“我……”张氏只觉得鼻头发酸,不知道如何说下去。
叶信芳站起身来,朝着张氏道了一句,“娘,您辛苦了。”
叶珑两只眼睛红红的,“娘,我从来没想过,您是这么了不起。”
旁观者清,叶信芳与原主一般,理所当然的享受张氏的付出,却没有想过,一个女人奉献了自己最好的青春年华,埋葬了自己才能技艺,为的是什么。这种牺牲不应该被漠视,他头一次觉得,留下叶善安是个再好不过的主意。
第22章 创业
叶信芳一进家门,就看见叶善安低着头,两眼专注的看着手上的绣架,八岁的年纪,坐的稳稳当当,神情专注,没有丝毫的急躁与不耐,而张氏正在一旁满脸欣慰的看着他,就像是辛勤劳作一年的农民伯伯看着地里茁壮成长的庄稼。
叶信芳心里默念因材施教、因材施教,但还是默默的移开了视线,实在是觉得太辣眼睛了。
八岁的小男孩翘着兰花指绣花什么的,叶家又是一屋子的女人,小孩子日后不会变成女装大佬吧?
打住自己胡思乱想的念头,拿着一沓白纸进了书房。
不多时,杨慧便捧着一壶热茶进来了,犹豫了一会,她方开口劝道:“府试快要开考了,抄书的事就先放一放吧。”
叶信芳脸上带着愁绪,“昨天听娘一说,我才发现家中已经这般艰难了,我读书时为了让你们过得好的,不是让你们跟着我吃苦。”
“再者说,如今家中多了一口人,多一个人吃饭,用钱的地方就更多了。”
叶信芳只觉得身上责任重大。
“其实,我身上还是有些银钱的,你不用这么拼。”杨慧小心翼翼的开口。
叶信芳旋即就明白了过来,“我不能再用你的嫁妆了。”
杨慧见他误解,也不好解释,前几个月用妞妞换床的由头,从叶信芳身上抠出不少银钱,后来买了床,叶信芳还是习惯性的将钱交给她。
张氏知道这件事,以为叶信芳拿回来的钱很少,也没有说什么。
县试作保,又出了一回血。
叶信芳这个人,不怎么看重银钱,所以不清楚杨慧身上有多少钱,心中还是充满紧迫感,觉得自己真的是个特别失败的穿越者。
杨慧从怀中拿出一个小布袋,递给叶信芳。
叶信芳一入手,只觉得沉甸甸的,倒出来一看,是明晃晃的银锭子,一共四个,一锭五两。
“你哪来这么多钱?我不要你的嫁妆,这些书抄完,节省着用,府试的银钱也够了。”叶信芳不想拿媳妇的嫁妆,陪嫁是她的私产,除非真过不下日子了,婆家不会动用媳妇的嫁妆。
不然,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的。
张氏从前对杨慧总是怀着几分愧疚,就是因为原主用了很多杨慧的嫁妆。
杨慧的嫁妆,都是她亲娘给她攒的。
她没有同胞兄弟,她娘的嫁妆都完完整整的留给了她。
叶信芳想着,等日后有钱了,还是要将杨慧的嫁妆补上。
“你拿着吧,这些是抄书的钱。”杨慧强行要交给他。
叶信芳挑了挑眉,还记得第一次给她银子时,死抓着钱不放的那个凶狠劲,而如今眼前这个女人,眼角眉梢全部都是温柔的暖意。
“家里那么多花钱的地方,你们留着吧,总不能我考个试,考得一大家子都不过日子了。”叶信芳还是不愿意接钱,生怕杨慧为了他在家里紧衣缩食。
“穷家富路,出门在外,总怕有个不凑手的时候,你就拿着,大不了没用完再还给我,我留了银钱过日子,况且我和小妹她们有手艺,怎么着也饿不死。”杨慧苦口婆心的劝道。
叶信芳见杨慧坚持,似乎不接这个钱,就不走的样子,只能无奈接过,暗想等考完回来,再还给她,“你们在家里别省着,该吃的吃,我要是回来,看见闺女饿瘦了,我就再也不要你的钱了。”
杨慧整个人更加的柔和起来,上午的阳光洒在她的脸上,为她全身渡上了一层金色的光圈。
“我这几天想着,开源节流。”
杨慧刚一开口,叶信芳就不高兴的道:“不能节流,家中已经够俭省了,难道还要吃糠咽菜?”
“我再想想办法,省不是过日子的道理。”说着就看着眼前这沓白纸沉思起来。
“我想做点吃食拿去卖。”杨慧忽然开口。
叶信芳眉头皱了起来,“你从前也是在家当大小姐的,怎么能让你做这种事?”
叶信芳没觉得女人抛头露脸是件丢脸的事情,但杨慧从前在家也是呼奴使婢的,她嫁过来的时候,原本还陪嫁了一个侍女。
只不过,后来那个侍女便被原来的叶信芳卖了换钱。
都说女人嫁人,如同第二次投胎,杨慧明显是投错胎了。
她嫁人后,从前的闺阁好友都不再来往,显然是因为落差极大。青山县就这么大的地方,若是她出门卖吃食,遇到从前的旧友,面子上如何过得去,他不想让她如此难堪。
况且,说实话,杨慧的手艺吧,也就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