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把马鞭一丢,也没搭理他们,大步流星地直接进了自己帐篷。
“别跟进来!”
......
内侍们只好候在帐篷外,眼观鼻子鼻观心。
这位小王爷脾气向来多变,他心情不好的时候,要是敢多嘴一句,那简直就是在老虎项上拔毛。
——绝对不可能有好下场的。
不过帐篷内,霍星朝倒其实没他们想象的那么烦躁,他只是倚着桌案,需要一个安静的地儿来接收剧情。
毕竟当时一睁眼,眼前就是一头凶残的野熊,他忙着跟熊打架,压根空不出时间来考虑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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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大晋朝中期。
国泰民安,风调雨顺,是大顺朝有史以来最繁荣的盛世。
而霍星朝,就是当朝皇帝的弟弟——嫡亲的那种。
他比他皇帝哥哥小了二十余岁,出生没多久先皇就去世了,基本上就是被皇帝当成儿子养大的,说话比底下几位皇子还要管用几分。
就是有一点,不肯成亲。
今年已经十九的年纪,王府里头冷冷清清,一位知冷知热的人都没有,太后指了好几位宫女侍妾,他都嫌难看,不愿意碰,整个人活的清心寡欲。
要不是这位王爷依旧每天吃荤喝酒,猎鹰杀兔的,底下人都以为他要皈依佛门去了。
而这次的围猎,皇帝特意说了,不仅少年郎可以射箭猎兽,大晋的女儿们也是从小学习骑术,就算没习过箭,驾马出来跑一跑也是好的。
于是下旨,但凡三品以上大臣的嫡女,都可以参加这次围猎。
——是的,看出点端倪没有?
明着的理由,是让大晋的女儿们也展现一下自己的英姿,展现自己不输于男儿的风采。
实际上,就是给安小王爷相看王妃用的。
谁让之前给他看画册,他总是不耐烦地用“画像里所有姑娘都长得一模一样”来推脱呢。
那这一回,太后和皇帝就干脆搞了个大阵仗的围猎,让他自己亲眼看看。
反正大晋的男女之防向来没有前朝严重,风气也开放许多,皇帝下了这道口谕,倒没有人觉得不妥。
不仅不会不妥,霍星朝还知道,在这次的围猎中,太后成功替他看中了一位姑娘。
“她父亲是太常寺卿,她自己个呢,才学品性都还不错。最关键是容貌极其出众,宫里那么多妃子,几乎没有一个比得上她的,回头你自己见了,你就知道了”
......
太后虽然不太清楚自己的小儿子到底喜好什么样的女孩儿,但之前给他相看过无数的姑娘,他总是皱皱眉,用一个理由拒绝——
“长的太难看了。”
太后就想,行吧,那我这次就往好看了挑。
最终挑来挑去,挑中了太常寺卿嫡次女曲姝甯。
——可万万没想到,这一回,霍星朝还没来得及反驳,人家姑娘先不同意了。
曲家家风清正,绝对不会为了权势牺牲儿女幸福,而皇家在曲姝甯眼里,就是一个牢笼,一旦进了王府,她就失去了自由。
更何况,这姑娘还有那么一点超时代的自由恋爱意识。
她觉得,自己都没见过安王爷,怎么就能这么稀里糊涂地嫁给他呢。
于是,曲姝甯为了推脱,脑子里下意识灵光一闪,把祖母本来打算说给表姐的亲事按到了自己头上。
那你说太后能逼一个已经议亲的姑娘嫁给自己儿子吗?——当然不能了。
只好无可奈何地作罢。
至于曲姝甯表姐林菀,自幼失去双亲,寄居在曲家,在这件事情上,压根就没有太大的话语权。
而男方那边,失孤表小姐换成曲家正经小姐,岂不是更好了?
最关键是,曲姝甯说自己即将定亲之后,太后也就放弃了她,转而不知怎么的,竟然看上了林菀,将她许给了安王爷当侧妃。
一时之间,曲姝甯的临时推脱之语,到最后反倒是个皆大欢喜的结局。
如果故事就停在这儿,那当然是很好。
但很可惜,这只是一个开头。
就在林菀被实在忍不住的太后强制许给安王爷当侧妃之后,霍星朝偶然间在狩猎时跟曲姝甯碰着了。
曲姝甯大大方方,骑术精湛,面对险境丝毫不惧,一点姑娘娇弱和小家子气都没有——这样的与众不同,反而吸引了霍星朝。
他当时也没有别的意思,单纯觉得这姑娘挺有趣,就跟她多聊了几句,往后见到也会打声招呼。
却是没想到,曲姝甯在见过霍星朝之后,真的爱上了他。
然后,追求自由爱情的小姑娘,又突然想嫁给他了。
可是怎么办呢,她都已经撒了个弥天大谎拒绝太后,太后又将她表姐许给了安王爷。这种情况下,她又怎么可能嫁的了自己喜欢的男人。就算嫁的了,她又怎么能再一次对不起表姐呢。
曲姝甯只好把满腔的情意都藏在心底,压抑着自己。
可是曲姝甯想,就算嫁不了安王爷,她也不能嫁给现在这个“未婚夫”啊。
她宁愿终身不嫁,日后当一个自由潇洒的女先生。
所以她就像小说中那些不愿意嫁人的女主角一样,搞出了一系列事情,成功把这位未婚夫“让”给了一直暗恋他的五堂妹。
曲姝甯又想,自己一辈子就爱过那么一个男人,在做女先生之前,她多想把自己的心意告知于他。
她一向果敢,是这么想的,也就这么做了。
霍星朝听完之后,倒是思索了一会儿。
然后想,自己刚好缺一个正妃,而这么多姑娘当中,对她的印象又是最好的,那干脆就让她当自己的正妃好了。
——于是,正妃和侧妃就同时进府了。
而且也就是从这一天起,林菀对她有了恨。
她和宁公子那桩婚事,是自己谋划了好久好容易才得来的,结果被这个“天真无邪”的妹妹搅和了,代替她嫁入王府。
从正妻,变成了侧妃。
等她好不容易接受现实,开始为自己的未来细细打算起来时,她这个好妹妹又突然要嫁进王府,半点勉强都没有。
......那这算什么呢?
.......
后面的故事,其实都不用提了。
一个“心机颇深并且怀有敌意的女配”和一个“敢爱敢恨明艳大方的女主”,基本上也就是那些万变不离其宗的宅斗情节。
并且最后的结局,一定是一生一世一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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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整个故事看下来,霍星朝找不到恶毒女配恶毒的点。
毕竟时代不一样,生活背景和道德观念也不一样,你再不舒服,再觉得不平等,你也不能用现代的一夫一妻,没有妾只有小三这种标准去评判古代的女子。
所以,林菀的争宠行为和争权手段,在这个时代,是完全正常的。甚至是一个内宅女子想要安稳并优越活下去的正确道路。
但是没办法。
跟女主角站在对里面的最大Boss,是一定要亡的。
霍星朝睁开眼睛,轻轻叹息,眼里含着悲天悯人的温柔。
“喂,你该把身体还给爷了,爷饿了,要吃饭!”
脑海里突然传来一个怒气冲冲的声音。
少年拉开袖口的动作顿了顿,而后缓缓回道,
“等等,我先上完药。”
......
没有错。
安小王爷是真的牛掰,也是真的特殊。
从四岁受到那场刺激开始,他就有了两个人格。
副人格情商极高,非常通达人情世事,温柔且脾气好。
主人格智商极高,学什么都快,但少年意气,单纯直率,傲娇又挑剔,还容易暴躁。
大多数时候,霍星朝表现出来的都是主人格的样子。就算副人格出来了,为了不让别人看出破绽,他也会装出主人格的性子,在霍星朝生活中占的比例几乎为百分之一。
而很不巧。
不知道穿梭时空的时候又出了什么岔子,霍星朝发现,自己这回代替的,是副人格。
第121章 论选王妃的学问
霍星朝自己常年习武,难免磕着碰着, 所以身上都带着伤药, 熟门熟路地解开衣袖, 直接给自己清洗起伤口来。
但是伤口清洗到一半, 还没来得及上药呢,帘帐外就响起内侍小心翼翼的声音,
“王爷,太后派太医过来了,说是就算没有伤,也要让人看一眼才安心。”
脑子里的那个语气懒洋洋的,还带几分得意,
“我就说吧, 母后肯定不会让你自己上药的。”
少年停下动作, 微微抬高声音,
“让人进来吧。”
太后,是唯一一个能让霍星朝乖乖听话的人。
倒不是说太后有多么可怕,而是一旦霍星朝违抗的狠了, 死活不听话了, 这位大晋朝最尊贵的女人不打不罚,直接就开始伤心垂泪,开始回忆起英年早逝的先皇,开始念叨自己这么多年的辛苦和担忧。
一句一句,把吃软不吃硬的小王爷给说的彻底没声,只能无奈地认下。
久而久之, 面对太后,但凡是能容忍的事,他从来就不会反驳。
——反正,不管他反不反驳,到最后也还是那么个结果。
就看娶王妃这件事情吧,他反对了这么久,太后也只退让到侧妃的地步。
那你说,侧妃和正妃又有什么区别?
——没有。
所以啊,跟他娘掰扯,简直就是平白消磨自己的光阴和精力。
......
太医掀开帘子的时候,就听见安小王爷低声说了句,“接下来交给你了。”
太医第一次听见小王爷这么温和的语气,心下一惊,连忙恭敬地俯身,朗声道,
“是。”
没想到下一秒,少年就拿漆黑的眼睛望他一眼,拧了拧眉,好似很奇怪他为什么突然嚎了一嗓子。
“王爷......”
“别说废话了。”
他伸出一条手臂,颇为不耐烦地搭在桌子边儿上,
“你直接给我涂点伤药就行”
霍星朝的武艺是蒙大将军亲自传授的,身手敏捷的很,面对这么一只大黑熊,蹿来蹿去,到最后也就手臂上被划了几爪子。
伤痕带着鲜血,看着虽然可怖,但没伤到骨头,只是划破皮肉,确实只要抹点伤药就好。
太医给他细细地处理了伤口,又包上纱布,动作细致谨慎的少年整个人都等的要暴躁了,才连忙俯身退出去。
太后身边的大宫女见雪正候在帐篷外,见着太医出来,连忙迎上去问,
“王爷怎么样了?伤的可严重?”
“见雪姑娘放心,只是些皮肉伤,并无大碍,上了药,好好休养几天就能好。”
“那就好。”
见雪露出个笑来,温言细语,“那便有劳王太医费心了。”
“不敢不敢......”
他们客气话还未说完,帘帐又被掀开,霍星朝从里头走了出来。
少年的脚步迈的很大,整个人也神采奕奕。生龙活虎的样子,半点不像受了伤的人,甚至都看不出来刚和一头野熊斗过。
见雪福身,
“王爷。”
“我中午去母后那儿用膳。”
少年径直往前走去,语气懒洋洋的,“你让人把那头熊给炖了。”
.......
见雪垂头,“那头熊,怕是一时半会儿来不及处理,不如晚宴的时候再用?”
“随你的便!炖了就行。胆子那么肥,竟敢挠爷,呵,给爷炖的越烂越好。”
“......炖的话,起码得要明日才能炖的好,如果晚宴就入口,怕是也来不及.......”
“你爱怎么烧怎么烧,管你是炖是炒,弄熟不就行了。”
霍星朝终于不耐烦了,转过头来,拧着眉毛,
“非跟爷讨论这个做什么?”
“.......”
见雪垂头,语气柔顺,“是。”
要是不跟您说清楚,到时候做出来不肯碰筷子,太后又得追究到底下的奴才身上。
那还不如现在多讨几句骂呢。
跟在太后身边这么多年,和她两个儿子接触也多,见雪早就摸透了这位小王爷的脾气。
看上去脾气乖戾,其实比一般的主子都好伺候。
只要什么都问的明明白白,做的清清楚楚,他顶多嫌烦骂你几句,行为处事敞亮的很,以前安王爷还没出宫立府的时候,宫里头明白的人都喜欢到他身边伺候。
见雪看着少年挺拔磊落的背影,笑着摇了摇头。
她是真的想不通,那位曲家小姐为何非要拒了这门亲事。
要她说,再没有比安王府更好的人家了。
毕竟嫁的是出宫立了府的王爷,不用晨昏定省,也不用怎么伺候婆婆,安王爷身边也没个人,一嫁进去什么都可以握在自己手里。
最关键,安王爷是皇上的嫡亲弟弟,情谊深厚,且又是这么个性子,日后也不必担心卷入那无谓的争端之中,注定了的安稳又尊贵。
结果太后伸出这根橄榄枝,人家反倒还不愿意了
那姑娘还当太后听不出来那些话是真是假呢。
只不过是心有傲气,见她不愿,便也懒得再纠缠罢了。
见雪甚至觉得,太后后来又看上林小姐,都是抱了一丝微妙的念头的。
既然你看不上我儿子,还夺了人家的亲事,那我就换门更好的补给那位姑娘。
反正,我还不是怎么看的上你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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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雪还在后头想七想八,霍星朝已经走到了太后帐外,大刺刺地掀开帘子,立刻便有一阵暖气袭来。
太后正倚着软塌听宫女念书,听到门口的动静,微微睁眼,一眼就望进了小儿子熠熠生辉的眼眸里,撑着手坐起身,笑着招他过来,
“你怎么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