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这么快啊。” 南也瞻合上资料。
“嗯,”苗伊不好意思地抿抿唇,“有点晚了,没做什么。”
小脸一直红扑扑的,分辨不出是延续了最开始初见的紧张还是做饭忙的,不管怎样,时间刚好,林畅微笑着起身,“随便吃点就好。”
“嗯。”
洗了手来到餐厅,见餐桌上确实摆得很简单:一个汤煲,一个凉菜,还有一盘点心。
只不过,汤煲是猫咪造型,两只小耳朵,还扎了个蝴蝶结;凉菜盆也是同款米色陶瓷,胖胖的,里面盛着波菜、绿豆芽、粉丝、紫甘蓝、胡萝卜、还有切成丝的煎蛋皮,凉拌在一起洒了香菜,五颜六色的,闻起来很是清新;点心盘也长着耳朵,整整齐齐摆了十二个圆圆鼓鼓、不足手心大的金黄小饼。
“很丰盛嘛。”南也瞻落座。
林畅看着桌上,知道丈夫只是礼貌性地随口称赞,因为他根本没有看到她和面的样子,不会知道这像甜品店里摆的、大小均匀、一模一样的小饼是出自女孩儿的手。十二个,一半沾着面包糠,毛绒绒的;一半没有,滑溜溜的圆润,不由问道,“这是什么点心?”
“烤玉米饼,您尝尝?”
“好。”
林畅拿起筷子夹了一个沾了面包糠的,咬了一口,“嗯,很软啊。”
“嗯,说是玉米饼,其实有一半的糯米粉。”
“哦,难怪。”林畅又仔细端详了一下金灿灿的小饼,“奶香味儿很浓,也不觉得甜。”
“是用淡奶油和黄油调的面。”
听她们两个一来一往,南也瞻这才惊讶道,“这是你自己做的?就刚才?”
“嗯。”苗伊点点头。
南也瞻忙拿起筷子,夹了一个光滑的,“两种是不是不一样?我尝尝这个。”
未待苗伊解释,老人已经咬了一口,立刻赞道,“嗯!这个是小豆馅儿的。”
林畅看了看,“也是现做的?”
“哦,不是,”苗伊摇摇头,“是昨晚做红豆羹多打了点,就做了一小碗豆沙。”
“哦。”林畅又咬了一口小饼,很香,看南也瞻已经大口配了菜吃,也夹了一筷子。北方的凉拌菜,没有放麻油,用带着碎花生粒的花生酱调稀了淋上调味,软的、脆的,丝的长短粗细都应着菜的质地,入在口中,酸,甜,鲜,香,各种嚼劲,味道十足却没有饭店里那种很刺激味蕾的感觉,绵绵的,很好吃。低头再看,才发现菜里居然有一点番茄,去了皮,没用里面的汁水只有外面的果肉,切细了搀在里面,略略映着点红,配了菜,非常爽口。
见两位老人吃起来,苗伊忙打开汤煲,砂锅保温,热腾腾,扑鼻的香!南也瞻笑了,“水汆丸子汤啊。”
“嗯。”苗伊盛了一碗放在南也瞻手边,“伯父。”
“好,多谢。”
又盛了一碗双手捧给婆婆,“伯母。”
林畅接过,“你也一起吃啊。”
“嗯。”
苗伊自己也盛了一小碗,坐下来。
林畅晚上不喜欢吃油腻的,一听是丸子汤已然没什么胃口,不过这六人长桌,女孩儿都没敢坐在她身边,守着一小碗汤,眼睛却不自觉地悄悄看着她。不管怎样,今晚还是要配合。
拿起勺子看这一碗汤,黄瓜、西红柿、小葱、香菜,也是五颜六色的,丸子点缀其中,圆圆的,很小巧,似乎没有汤丸子那种煮乍开的样子,而且,汤闻着香,看起来也很清亮,不见腻人的油花。
喝了一口,林畅轻轻挑了下眉,又盛了一只丸子放入口中。
“汤很鲜,丸子很有嚼头,很香啊。”
一连三个“很”,丈夫赞不绝口,完全的北方风味又不失南方的清爽,林畅也点点头,“是不错,难得不油腻,还很有味道。”
终于听到婆婆夸奖,苗伊开心得不得了,红扑扑的脸颊挂了笑,胆子也大一些,“嗯,丸子是用烤箱烤去些油脂后才下到汤里的。”
“时间这么短,安排得很周到。”
婆婆微笑的目光让苗伊又有点紧张,“其,其实还好。玉米饼简单,不需要省面,放进烤箱就好;丸子我也只放了葱姜末,其他的菜切了进锅里煮就行了。”
南也瞻正好夹了一筷子凉菜,看着那各种丝,笑道,“这可是不少功夫。”
确实,小丫头刀功好,手很快,协调得非常好。热汤暖胃,林畅又夹起一个豆沙饼,嗯,不是太甜,很好吃。再看对面的丈夫,香糯的玉米饼,配菜,热汤,胃口大开,吃得很香,这么快已经卷了袖子在盛第二碗,不难想象,如果儿子在坐父子俩一定是一样的光景。林畅笑了,看向苗伊,“你们平常下班回来也是这样做了吃吗?”
“嗯,他忙,我下班早,正好有时间做。”
“那小子不好伺候吧?”南也瞻说,“事儿多,臭毛病不少!”
“也没有。”苗伊抿嘴儿笑,“他其实吃得很简单,喜欢喝汤,喜欢吃面食,熬点粥,荷叶饼卷菜就是一顿。”
“哦。”似乎是简单,林畅轻轻点头,又看着苗伊,“面条是买的还你做的?”
“嗯,是做的。”
“每天还得给他和面擀面条儿啊?”南也瞻惊讶。
“哦,”苗伊忙解释,“他胃不太好,买的面条太硬了,吃了不舒服,自己和的面可以软一些。”
“总这样也辛苦你,不能叫外卖吗?”林畅问。
“南方饭店少有北方的面,偶尔一种,叫了来,时间耽搁,吸了汤容易坨,不如现做现煮的好吃。调味道也不如家里随意,他小时候吃惯了,不大合口味。”
女孩儿解释得很认真,夫妻两个对看了一眼没有再说什么,心里却都明白儿子小时候常一个人在家,能照顾自己吃饱就不错了哪里还有什么口味问题……
……
吃完饭,把楼上主卧让给公婆,又沏了一壶热热的普耳送上去,苗伊这才返回楼下收拾厨房。
好开心!汤煲就剩了一个底,玉米饼公公吃了三个豆沙的,一个原味的;婆婆各吃了一个;凉拌菜都吃光了呢!一会儿回小屋就给那个家伙发短信告诉他今天第一次见公婆,她表现好着呢!
收拾好,苗伊又把楼下门窗都检查了一遍,关好窗帘,上楼去。刚到楼上,不觉一愣,婆婆坐在小客厅的沙发上,正在看茶几上摊开的书本。
哎呀!苗伊尴尬得咬了唇,真是的,这些日子都是自己一个人在家,常窝在小客厅,桌上地上到处都是书本,毯子、靠垫扔得乱七八糟,婆婆的茶都不得不勉强放在角落里,可惜刚刚建立的一点好印象……
林畅抬起头,看到楼梯口局促的女孩儿,微笑着招呼,“来,过来坐。”
苗伊赶紧走过去把毯子叠叠好,坐在了身边。
“你准备读研究生?”
散落的书其实都是小说、散文,只有一本考研指南就暴露了目的,苗伊抿抿唇,“嗯,想考。”
“想读什么专业?”
“比较文学。”
“哪个学校?”
“S大。”
“我不是你们这行的,不过听说比较文学这个专业应该是京城外院的最好吧?”
“嗯,是的。可S大是我母校,老师都熟,专业也很好。”
苗伊解释着,还是绕开了为什么不考京城外院。其实,她想来着,可是不行。没有那笔巨债,忽然发现自己有那么多想做的事,第一件是读书,第二件就是学自己喜欢的专业。老公当然支持她,说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条件只有一个:不许离开他。什么上进、事业,都不能牺牲老公,因为老公是最最重要的,这是宪/法明确规定的,小媳妇儿深以为然。
“其实,语言和文学主要还是靠自己的悟性和钻研。”苗伊又补充了一句。
“嗯。”林畅翻看着她的笔记,中文书是中文笔记,英文书是英文笔记,也许是做久了同传,她很在意每一个词的意义和用法,批注非常仔细,对文学也有自己的见解,略生涩,却很有意思。只是在单纯的译文方面还是被同传的客观与直白所影响,不过她似乎注意到了,偶尔会在笔记中懊恼一下自己中文的词汇量。
被婆婆看笔记比老师要严重多了,苗伊紧张地抿着唇,好像考试不过就不许她爱他了一样。
正是安静,手机突然响起来,苗伊吓了一跳,拿出来一看,呀,是他。婆婆已经看过来,他那个嚣张的样子充斥了整个屏幕,她哪里还好意思走开?
接起来,轻声道,“喂,”
“小妹妹啊,”好肉麻的声音从话筒里懒洋洋地传来,“在干嘛啊?怎么视频都忘开了?”
天哪,感觉全世界都听到了!苗伊腾地红了脸颊,一张嘴舌头都打结,“嗯,那,那个,伯父伯母来了。”
“谁?”
“嗯,就是,”苗伊看了眼林畅,这可怎么解释?平常说起来都是叫爸爸妈妈的,“嗯……京城的……伯父伯母。”
她小声扭捏了一下,那边突然就明白了,“我爸妈来了??在咱家呢?”
“嗯嗯。伯母就在我身边。”
“让我妈接电话!”
苗伊赶忙把电话递过去,林畅接过,“喂,”
“妈,你们怎么过来了?”
“你爸爸正好来凌海出差,我也有事,就过来看看你们。”
“那怎么不提前跟我说一声?”
“知道你在现场忙。”
“也不忙。”电话那边顿了一下,“早知道我今儿就回去了。”
“你别赶啊,我和你爸要待几天的。”
“哦。”
电话挂了,幸亏他没有再要跟她说话,不然苗伊真的不知道怎么应付。
两手攥着手机,红扑扑的小脸还没缓过来。小丫头真的是很腼腆,总是紧张。以前林畅是不大喜欢这种没有自信的人的,可是她,却不一样,相对于同传现场的淡定自如,这小猫儿似的紧张变得尤其可爱。都是跟远处那个人相关吧,太在意他了,才会这么在意他的父母。
“你和嘉树是怎么认识的?介意跟我说说吗?”
“嗯?”苗伊怔了一下,马上说,“不,当然不。我们……我们是小时候就认识的。”
“小时候?”林畅惊讶,她这做妈妈的怎么会不知道?
“嗯,他在桃圃读高中的时候,我住外婆家,就在隔壁。”
“原来是桃圃。”林畅轻轻点头,当年驻外把儿子送走,忙得都很少打电话,更不要说到桃圃看他,当然也就不会知道他的隔壁住了这么个小女孩儿。“那个时候你多大?”
“第一次见,四岁半。”想起自己坐在台阶上啃棒冰,只顾目不转睛盯着他,脸蛋都冰出两个红疙瘩,苗伊忍不住唇角就弯弯的,“后来,常在一起玩。”
“是么?那可真的是小时候。可他去的时候已经十五岁了啊,又很叛逆,怎么会跟你这么个小豆丁儿玩?”
“嗯……”苗伊有点难为情,“说起来,我外婆跟你们家阿姨认的是一辈人,所以,按辈分我得叫他‘小叔叔’。大人们忙的时候,他就帮忙带我。”
“小叔叔?”林畅笑了,“那他要得意了,他还真会带孩子啊?”
“嗯。带我和他们同学出去玩,看电影、逛公园、游泳。哭了,哄,就买冰激凌。后来不哭也买,三年,吃了他好多好吃的,他现在还记着呢。”
当着婆婆的面忍着没说他总是背她、抱她,用名牌运动服给她擦泪擦鼻涕,骑车把她拢在怀里,跟同学打闹还会把她扛起来跑。小叔叔最好了,就这么回忆一下都甜得她嘴巴闭不拢,已经完全忘了当初人家是把她当小灯泡来的……
“哈哈……”林畅开怀而笑,儿子从小就是个霸王,打架,旷课,成绩再好也压不住学校对他一而再再而三的警告,本来早就独立能照顾自己了,可林畅驻外前还是不得不把他送到亲戚家让人看着。却没想到他居然还帮别人看孩子,看的还是个小女孩儿。这孩子现在看着都软软的,小时候还不得是个糯米团儿?看着她,林畅脸上的笑容越发晕开,“你小时候一定很可爱。”
婆婆已经换去了那身职业套装,身上只有奶白色的薄羊绒衫,妈妈的样子,很漂亮,也很亲近,苗伊的胆子又大一点,“嗯……就是总喜欢黏着他。他打球一回来,我就要冰激凌。”
“是吗?”第一次听儿子青春年少的故事,林畅觉得有趣又惊讶,那个时候他的生活费被严格限制,就怕一个人在外面养成什么不良习惯,没想到,他非但没学坏还省下来用力在宠一个邻居小丫头,以前在京城跟妹妹林冉也没见他这样疼过人。“他打完球不都是要跟那帮混小子去玩到天黑才回来吗?”
苗伊眨了下眼睛,不会啊,那个时候小叔叔每次打完球就直接从球场跑回来背她出去买冰激凌的,为了证明一下,苗伊打开手机,找出那张他背着她的照片递给婆婆,“您看。以前他打球快回来的时候,我就在台阶上等,从来没有等到天黑过。”
林畅接过来,不觉轻轻吸了口气……
十五岁的少年,刺头,青春,不可一世,张扬得比阳光还要耀眼。背上却趴了个白白净净的小丫头,一身小粉裙子,眼睛水汪汪的,在他肩头认真地舔冰激凌。他回头,两个人几乎头挨着头。没有如今特殊的镜头处理,他的汗,她鼻头的巧克力,一对孩子,这么漂亮,抓人心的漂亮。
打完球就往回跑,疯玩都顾不上,是惦记着有这么个可爱的小东西在台阶上等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