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千骨+古剑]赠你青玉簪——极道魔尊ll
时间:2018-07-09 09:01:50

 
说到这里,她突然叹了一声,“天资过人呐!只可惜,我却是没有一个付出得无怨无悔的母亲!”
 
她摇了摇头,并不愿多言此事,只道:“虽说如此,我早早便知事。我四岁那年,在甘泉宫避暑时,见过一女子,她当时气若游丝,脸色惨白不似生人。她喊我: ‘阿狸’。
 
很快,阿耶便赶来,叫人带走了她。
 
那时,我便隐约猜到了她的身份。但我却只能假作不知!
 
毕竟,她虽已时日无多,我却不想她死得更快。”
 
舜华有些恍惚:“可是……可是……”
 
漫天听得心头酸涩,一把抱住她:“你别说了!阿槿,别说了!你母亲……不会怪你的!”
 
舜华却诧异道:“她怪不怪我,与我何干?”
 
漫天一噎,比她还诧异:“你……你不是因为害死了她,才心怀愧疚的么?”
 
舜华又笑了,这回却是十分畅快:“漫天呐漫天,你终究太过单纯!”
 
漫天的情绪被她这么一闹,皆化为乌有,不雅地翻了个白眼:“是呀。要不然,上辈子怎么混那么惨?”她已经能没心没肺地提起前世了。
 
舜华很是欣慰,笑着为她解惑:“一开始,我是为此而愧疚。直至父皇山陵崩,我登基为帝,这种愧疚很快便消失了。”
 
 
 
 
 
 
第7章 花千骨
漫天奇道:“为什么?”难道是发生了什么事?
 
她正自胡乱猜测,便听舜华叹了一声,似乎心有余悸:“只因凡我萧氏子女,一出生便背负或杀母或弑父的原罪!因而,每代帝王甫一登基,便要用自身功德去抵这些业力。
 
我刚登基那会儿,因着功德不够,镇不住气运,气运流失的厉害,一连数载,外忧内患,兵祸连连。虽然我后来知道是有人用秘法抽取我大祁的气运,但我还是难免迁怒于她。
 
——本来嘛,我与她从未相处过,跟本谈不上感情,所谓的愧疚,也只是因为不谨慎而牵连了无辜。
 
至于我的心结……
 
呵,那也不是为了她,而是因着我阿耶因亲手杀了她而生了心魔,死后摔了孟婆汤滞留地府,不肯投胎之故。”
 
漫天叹道:“不想,还有这般缘故。”
 
她实在是想象不出,若她自幼与母亲分离,会对母亲有怎样的感情?因而,纵使有心,也无从劝起。
 
反正,她就是觉得:那些话本中的主角自幼与父母分离,一、二十年后相逢,感情就深的能杀养父报家仇的戏码,纯属扯淡!
 
 
舜华虽然已经与母亲道过别,但出发的时候,姜采薇依然来送她。
 
这令舜华不禁反思:自己待她,是不是太过分了?这世间有如她母亲那般自私的,但毕竟是少数,大多数母亲都是爱孩子多过爱自己的。
 
姜采薇摸了摸她的头,递给她一个小包裹,笑道:“这是娘亲做的小点心,你年纪小,还没有辟谷,外面的东西到底不如家里的可口。带着路上吃吧。”
 
舜华脸颊通红,伸手接过,眼睫低垂,轻声道:“谢谢阿娘。”
 
这么亲密的称呼令姜采薇十分欣喜,连声道:“傻孩子,谢什么。娘……娘很高兴,高兴。”
 
饶是舜华铁石心肠,也不免愧疚,又因着漫天之故,她有心缓和与母亲的关系,便拉了拉姜采薇的衣袖,仰头道:“阿娘,阿槿会经常写信回来的,你要和爹爹一起看!”
 
“好,好,好,娘一定看、一定看!”
 
霓千丈突然咳了一声,引得姜采薇与舜华都去看他,舜华紧张地问道:“阿耶,你不舒服?”
 
霓千丈得意地瞟了一眼姜采薇,笑眯眯道:“没事。阿槿,时间不早了,该出发了。”
 
舜华道:“哦。阿娘,阿姐,保重!”
 
挥手送走了父亲与妹妹,漫天疑惑道:“娘,爹怎么了?感觉怪怪的。”
 
姜采薇笑骂一声:“这个老东西,平日里没少对着我炫耀,阿槿对他多孝顺多关心。今天阿槿对我亲热些,他便不乐意了。”
 
“啊?”漫天一呆,娘的意思是……爹吃醋了?
 
 
蓬莱在东海之东,莲城却在天之西极。
虽古语有云:朝游北海暮苍梧。但那指的是上古神人大能。
 
如今的仙人,虽也能御剑一日千里,却决计不可能一日从东海到西极的!加之舜华年幼,霓千丈并不敢走太快。
 
傍晚时分,父女二人在一处村落外的小树林里停下,准备找户人家借宿。
 
二人整了整衣衫,走出树林,却碰见三五个孩子正在殴打一个小女孩儿,且一边打,一边喊:“灾星,怪物,打死你,打死你……”
 
那女孩儿双手抱头,蹲在地上,从舜华的角度,恰好能看见她脸上的愤恨。
 
舜华上前几步,喝道:“住手!”
 
也不是她非要管闲事,而是因她前世被人夺取气运之故,最恨这等怪力乱神之言,这几个孩子一口一个“灾星”,一口一个“怪物”,却是正好触了她的逆鳞。
 
那几个孩子见她衣饰华丽,知道得罪不起,便一哄而散。
 
小女孩抬头小心翼翼地看了她一眼,见并不是村子里的人,明显松了一口气,起身走到她面前,笑得甜蜜极了:“姐姐,你是从哪里来的呀?”
 
舜华看着她眼中一闪而逝的艳羡,秀眉一挑,道:“自来处来。”
 
小女孩儿眼中闪过一道迷惑,嘟囔了一句:“什么意思呀?”
 
想不明便不想了,她自顾笑了笑:“姐姐是要借宿么?不如到我家吧。”
 
舜华无可无不可,顺势点头:“也好。”
 
霓千丈走了过来,闻言皱了皱眉,最终也没多说什么。
 
——算了,阿槿高兴就好!
 
父女二人跟着小女孩往她家走,期间互通了名姓,舜华这才知道,眼前这个小女孩,便是令漫天咬牙切齿,致死难忘白莲花——花千骨。
 
一路上,舜华不着痕迹地观察花千骨,却发现,这不过是个普通的四岁孩子。
 
若非要说她哪里不普通,那便是虚荣,极度的虚荣!
 
像花千骨这长在封闭山村里的孩子,看见自己这般衣饰华丽的人,第一反应,应该是惧怕。就像那几个孩子一样,跟本不敢靠近。
 
而花千骨虽也有惧怕,可更多的却是艳羡。这艳羡,远远盖过了惧怕。
 
所以,她敢凑近,甚至主动相邀。
 
——要知道,舜华身上的东西都是珍品,随便碰坏一点儿,卖了她也赔不起!
 
——这就像是她在大千世界时,路上再堵车,出租车也不敢离幻影太近,就怕磕着蹭着,卖了车也赔不起!
 
花千骨的家在村子外,离小树林很近。花秀才刚从地理除草回来,正在洗脸,一抬头却看见女儿领了两个人回来,吓了一跳,连忙扔下毛巾迎了出来:“小骨,这是怎么回事儿?”
 
他知道小骨的体质,怕连累别人,从来不赞成留宿路人,也叮嘱过小骨。
 
花千骨低着头,声音很低:“爹,他们欺负小骨,是这个小姐姐救了小骨。”
 
花秀才见状,叹了口气,眼中浮现一抹不忍,心道:小骨难得见到对她心怀善意的人,更没有同龄的孩子和她玩。算了,这两人也只是借宿,也许明天早上就走,应当没有大碍。
 
于是他就笑道:“两位请进。”并不因舜华年幼而轻视。
 
舜华对他的印象倒很好,只是感叹:那花千骨怎么就没学到她爹的安贫乐道呢?
 
霓千丈行了个江湖礼,豪爽地笑道:“我们父女打扰了!借宿一宿,明日也好赶路。”
 
花秀才将人引进院中,打了清水给二人洗尘,因家中并没有茶,便烧了两碗开水,搓着手道:“两位少待,等我整治些饭菜。只是山野之地,粗茶淡饭,两位不要嫌弃。”
 
霓千丈连道不敢。
 
见花秀才去了厨房,花千骨拿出个鸡毛键子,跑到舜华面前,拉着她的衣袖问:“姐姐,我们踢毽子玩儿吧?”
 
因为要出门,舜华并未穿华服,而是一身白色武士服,正方便活动,她又有些多观察一下花千骨,便与她一起玩了。
 
说到穿衣打扮,霓千丈一直对她颇有微词:蓬莱虽在海上,却以火德立派,尚红色。因此,门派服饰都是以红色为主。而舜华作为掌门之女,却喜欢白色。也幸好莲城城主爱穿白,派中才没人多说什么。
 
对此,舜华只能说:这仍是前世带来的习惯。
 
大祁以金德立国,崇尚白色。她自幼做太子,后又做天子,尚衣局为她裁的常服,大都是白色的,早穿习惯了。
 
若非问她喜欢什么颜色,她只能说:身为一个皇族,她喜欢正色!
 
两人玩儿了有半个时辰,花秀才的饭做好了。见两人玩的开心,他十分欣慰,笑着喊道:“小骨,快带小姐姐吃饭了。”
 
花千骨道:“来了!”将键子扔在地上,拉着舜华跑了过去。
 
舜华暗暗感叹:怪不得漫天那傻丫头不是对手呢!小小年纪,便能将情绪掩饰到这般地步,这花千骨,倒是个可造之材!
 
——方才踢毽子时,由于她自幼习武,花千骨跟本不是对手。而花千骨明明不高兴一直输,但除却眼中偶尔流露不满,脸上一直在笑,且笑得很甜蜜、很单纯。若非舜华一直在观察她,就要因她的年龄小被蒙混过去了。
 
饭菜很简单,不过是几碗糙米饭,几样野菜罢了。这其中,最好的菜,是一盘五个煮熟的咸鸭蛋。
 
舜华对食物从不挑剔,而霓千丈城府深沉,两人都吃的很高兴。
 
花千骨扒着米饭,眼睛不住地瞟咸鸭蛋,想是平日并不常吃。
 
霓千丈看得可怜,便夹了两个鸭蛋放在她碗里。
 
他想着:反正阿槿也不爱吃这些!
 
花千骨很高兴:“谢谢叔叔。”不顾花秀才的眼神示意,埋头苦吃。
 
花秀才也可怜女儿,见客人不见怪,也便罢了。
 
吃完了饭,花秀才将基本没用过的客房收拾了出来,请父女二人去休息。
 
霓千丈想着阿槿赶了一天的路,肯定累了,也不推辞,抱着女儿进去了。花千骨年纪还小,跟着父亲睡。他们的卧房与客房隔着厨房。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菌从来不认为,从小被人欺负到大,还能平安长成是花千骨回事一朵单纯善良的白莲花。
且本文主角是霓漫天那一派的,对对花千骨难免不友好。亲们不要说我孤黑她了,孤是不会承认哒!
 
 
 
 
 
第8章 莲城
舜华生性警惕,虽没到曹操“梦中好杀人”的地步,可换了不熟悉的环境,一时半会儿也睡不着。迷迷乎乎到了半夜,忽然听到花秀才那屋有响动。
 
起初,舜华还以为是有人起夜,但那脚步声一路出了院门,她才觉得不对。
 
她一动,霓千丈也醒了,问道:“怎么了?”
 
阿槿低声道:“有人出去了。听脚步声,是花千骨。这大半夜的,不会有危险吧?”
 
霓千丈笑道:“看看就是了。”从墟鼎中掏出一面琉璃镜,施展微观之术。
 
——只见花千骨出了院门,一路朝村子里走去,一路上遇到了若干鬼怪。
 
但她身上披着蜀山御魔锦,寻常鬼怪靠近不得,倒也相安无事。
 
她摸到了村子里,仗着身量小,钻过了好几家的篱笆,刺破手指,将血底在了家畜身上。
 
她的血液很奇特,那些家畜沾之即亡,连哀嚎都来不及!
 
舜华蹙眉:“这也太过了。”
 
山村贫瘠,村民们多靠家畜卖钱补贴家用,而死了的家畜,是不值钱的。
 
霓千丈对这些民生不了解,只觉此女报负心太强,对舜华道:“我本就不赞成你与此女多接触,却不想她心性竟是如此不堪!此女本就浑身煞气,克人不克己。她娘早逝、她爹印堂发黑,至多还有十几年寿命,都是被她克的。我们明日一早,便早早离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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