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用力点头,赵潭第一个伸出手,然后是辉子、张海、张天遥、岑野。大家都望着许寻笙,目光里有同样温暖明亮的笑意。一股暖意同样也沁入她的心,将手放上去,说:“朝暮乐队,我会倾尽全力。”
——
四支乐队,两场半决赛,都在今晚进行。前一场已经比完了,其中一支乐队胜出。他们叫固胖胖乐队,实力还行,但和朝暮、黑格悖论相比,根本不在一个水平线上。
所以湘城混音乐圈的很多人说,今晚的第二场半决赛,其实是提前举行的决赛,湘城德比。于是1000张门票,早早提前卖完,随着比赛时间一点点逼近,现场气氛更是热烈无比。
黑格悖论乐队率先出场。
他们登场时,几个老男人的表情都沉肃下来,换上比赛服、挎上乐器,眉眼都变得锋利,也没有再看朝暮乐队。仿佛换了一群灵魂。于是许寻笙对这支乐队的印象更好了,心想,这就是音乐的魅力,让每一个爱它的人,再生为人。
“一直盯着大熊看?”旁边的岑野忽然开口。
许寻笙奇怪地看他一眼。
他却又自顾自笑了,靠在椅子里,十指轻捏,就捏出了“咔喳喳”的骨节响声,不冷不热地道:“老男人有什么好看的,你的口味太过时了。”
许寻笙懒得理他。
他们在等候区,看到的就是转播屏幕。可这完全不影响他们感受黑格悖论的实力和号召力。乐队甫一登场,掌声和欢呼就如同热浪席卷全场,“黑格、黑格、黑格……”的叫声此起彼伏。相比之下,朝暮的那些粉丝,几乎瞬间都要被淹没。
大熊温柔地笑了,拿起话筒,说:“谢谢大家。希望今晚,能奉献给大家最难忘的表演。黑格十年,此生不负,这首歌的名字是《拆梦》。”
简单的话语,却令许寻笙听得都有些感动。岑野他们几个,也都全神贯注盯着屏幕。
大熊轻轻弹起吉他,键盘贝斯也徐缓地跟上,这是一个平稳的开场,但是细节旋律都做得精致饱满,所以听在耳中很舒服。大熊开始唱了:
“秋天的叶子又黄了,
你把旧毛线衣拆了,
说给我缝双手套。
我说咱买双新的就好,
你说不好不好,
口袋里的那点毛爷爷,
要留着给我买吉他,
留着给我抽烟,
留着在我兄弟们快乐或者不快乐的时候,
喝上一杯酒。
春天的草又绿了,
我站在咱家门口,
推土机把旧房子给拆了,
你的衣柜破了一半,
你没有带走,
我也没有带走。
我看着推土机把它淹没,
突然哭得像个傻逼你可知否。
喔……喔……喔……喔……
新的年月来了,
新的经济来了,
新的热点来了,
新的人,旧的梦,来了又走。
你说过我是为音乐而生的孩子,
你说过愿我的梦想永远不逝。
可是他们说,梦想已死。
我不信。
他们说每个人的梦想都已死去。
亲爱的,我不信。”
低低的沙哑的男声,虽不似岑野的嗓音得天独厚、令人惊艳,却也别有一番味道。从浅浅的吟唱开始,歌声越来越有力,越来越直入心扉,旋律也越来越丰满舒展,配合的天衣无缝。那歌词更是动人,听得台下观众们如痴如醉,评委们的脸也是入了迷。
而后,一段逐渐加快的吉他、鼓声,和穿插的贝斯,完美衔接,转身便是淋漓尽致用尽全力的高潮:
“我从不曾失去梦想,
黑夜也曾被我点亮。
我唱过年岁里每一个美好,
离开的你,是否看到?
那年那月黑格悖论站在你身旁。
我从不曾忘记歌唱,
痛苦都被我杀死在时间荒原上。
宝贝我得奖了我出EP了我差点就签经纪公司了,
我离梦想都那么近了,
你怎么还没有回到我的怀抱?”
沙哑的男声,变成了嘶吼,变成了歇斯底里的抵抗,沉重的电音,如同重锤一下下蔓延过在场每个人的身体。他们的乐手们也全都疯了,那群沉默的老男人疯了,贝斯手在摆头,鼓手的鼓已快得看不清面目,大熊唱完一段,年近30的男人一下子跃起,突然间像个孩子,手握麦克风朝天空发出一记重击,表情绝强孤独得令人心醉,令人心痛。全场猛然间爆发出推山倒海般的欢呼吼叫,直至他们演唱完毕,都久久不能平息。
评委点评:“这才是真正的摇滚精神,音乐呐喊。他们所有的情感,所以要表达的东西,都在歌里了,也到了你们每个人心里。”
第27章 谁惹锋芒(下)
中场有抽奖互动活动,工作人员提示:距离朝暮乐队上场,还有5分钟。
赵潭“啪”一声关掉电视,一时间没有人说话。辉子舔了舔舌头,连一向日天日地满口大话的张海,都不知说什么好。
许寻笙神色倒是平静如初,双手放在膝盖上,又伸展活动了一下十指,而后把鸭舌帽檐扣得更低。
张天遥说:“草,他们是不错,不过我们也不差。”
岑野嚼着口香糖,突然一口吐在垃圾桶里,抬头说:“他们强才有意思,要都是些软蛋,老子好寂寞。”
他的话叫兄弟们都笑骂起来,岑野却忽然又看向许寻笙,说:“你说呢,许老师?”
许寻笙低头活动十指不变,神色一刹那比他还云淡风轻:“他们歌词是写得很不错,现场气氛跟你们发挥最好时差不多,其实我想今天他们也是背水一战,发挥出了最高水平。但是大熊比不上小野,还有他们要表达的整体精神还是颓了,不如你们明亮、热血。再加上我,赢面大概6成。”
她的话让所有男孩都愣了一下,然后她脑袋上的帽子忽然被人一拨弄,差点掉下来。岑野这么弄完之后,人已起身,说:“那就看老子,把6成,变成10成10。”
许寻笙抬头刚想瞪他,却瞧见其他人面上都是热血决然之色,刚刚的不安紧张早已一扫而光,眼里都有了决心和杀意。再望向岑野,他的表情与别人不同,与平时也不同,更加冷酷。他们是热的,他却是最冷的。像是什么对手都不会被他看进眼里。
登场了。
贝斯手、吉他手、鼓手、键盘手,走在前面,然后是琴手,岑野在最后。在走出那道幕布前,许寻笙已听到山呼海啸般的掌声和欢呼声。“朝暮、朝暮……”“小野、小野……”的呼喊声,虽不如黑格的粉丝群庞大,响亮激情却是不输的,甚至更疯狂一些。
许寻笙忽然听到身后那人,轻声说:“许寻笙,今天跟着老子,遇神杀神,遇魔杀魔。”
“……好。”
许寻笙压低帽檐,快步走到舞台最角落,坐到古琴旁。对于朝暮乐队多出一个琴手这件事,观众都很惊讶,议论纷纷,但更多是好奇和期待。许寻笙决意全程都低着头,她是绝对不想看到自己清晰的脸,出现在网络上的。
岑野一走上前,就有粉丝喜极而泣的尖叫,也有人在大声喊“天遥”。两个男孩都是一笑。岑野今天穿的是件黑色卫衣,黑色长裤,胸口戴了条闪亮的银链,手上戴了个绿色亮石戒指,整个人看着又高又酷,最简单的装扮,却是最帅最醒目的样子。其他几个人走的也是同样风格路线,于是与之前上场的黑格悖论一下子区分开,整支乐队显得更年轻、时尚。连坐在正中的女评委,都看得心跳微微加速,露出老姨母般的笑容。
岑野拾起话筒,抬起那帅得足以媲美顶级偶像明星的脸,低声说:“我们是……朝暮乐队。一曲《城兽》,献给你们。”
他转过头,目光扫过贝斯、吉他、鼓手、键盘,一一彼此点头示意,最后落在许寻笙脸上。她目光清浅笃定地望着他,却见他忽然对她一笑。聚光灯下,千人环绕,肃静无声,他却笑得就像坐在她家的烤火炉前,懒散、孤独、温暖。
他转过头去,许寻笙低下头,手拂琴沿。真不想承认,她居然也被这小子的笑容感染,想要赢,想要放手一搏。血脉中隐隐有某种疯狂的东西,仿佛正在被唤醒。
她抬起一只手,轻抚心口,心道:这样不好,不好。
岑野也举起一只手,然后缓缓放下。吉他和贝斯同时响起,伴随着沉稳的鼓点。键盘弹出一段精妙流畅的旋律,整段前奏就很有节奏感,很燃,一下子抓住了台下所有观众的注意力。
这又是个与黑格悖论全然不同的开场。
就在这时,许寻笙的古琴加入了。她同样轻弹一段旋律,附和着他们。于是你就可以看到观众们神色的变化,因为在那完美的旋律中,忽然就有了古意,有了某种悠扬隽永的味道。
若说观众总是为何种音乐倾倒,只有一种音乐。
那就是动听,且动心。
几个评委也露出赞赏表情,当然也有人想看清这新琴手,还是个女人的脸。只可惜许寻笙面目始终低垂,他们只能瞧见一抹红唇和白皙似玉的下巴而已。
岑野拿起麦克风,你甚至听不出他的气息从何而生,那样一把如同月光照在水中岩石上的嗓音,那一把清澈却不单薄,温柔却不肤浅的声音,就这么融入了乐曲中。
“他们说这个城市曾经有过古兽,
踏破城墙饮尽江水,
古兽孤独守望远方。
他们说这个城市曾经燃起战火,
满城尽毁众生流离,
说战便战血满湘江。”
那旋律太动听,小野谱的曲太动听,只简单几句愁肠,便叫全场观众彻底安静,甚至大多数人屏住呼吸,生怕错过一句佳音。
这时许寻笙的古琴声渐亮,张天遥的吉他紧紧附和,一道古朴,一道清亮,交相呼应,而键盘伴奏着一段淡淡的旋律。仿佛也能叫你看到千百年前,这城市晨雾笼罩、传奇仍在的盛景。
“我背着一把吉他,
就来到这里。
看到高架一段段升起,
楼房一座座矗立。
白日万物穿梭,
众生灯火夜行。
疲惫的蝼蚁抬头,
楼顶的贵人点灯,
同见岳麓山常青,
湘江温柔水如玉。
我从不想求什么天降奇迹,
不想要荣华美人身边绕。
千古岁月琴中过,
我只要弹好这一首歌,
让你看到花依旧开在满山上,
酒依然暖在玉壶里,
我依然热爱一切拥抱一切梦想一切不曾潦倒。”
最后一句,旋律加快,而岑野的嗓音,虽然清亮,却在这时丝毫不失力量,辉子的鼓逐渐加重,仿佛要伴随着歌声,将所有人的心引入一片浓厚如同灯火繁世的温暖、明亮的世界里。
许寻笙眉角微微一敛,手已起逝,就在鼓声中,岑野歌喉的余韵中,一段快如灵鹿、繁复似锦的古琴声响起,这一段几乎是她的Solo,只有鼓声相合,张天遥的吉他拨出几个唱和的音。而她坐在千人面前,坐在灯光明暗的舞台上,也如同一人独坐旷野,身姿挺立,眉目低垂,双手越拨越快,台下响起惊呼声和喝彩声,那是为她的精妙琴艺和不可思议的诡巧旋律折服。而以许寻笙的古琴声为引,键盘声渐起,贝斯、吉他,渐起,旋律越来越重,就在这时,一直在前方主唱的岑野突然转过身,抓起吉他,面朝许寻笙,他的面目清冷流光,他的眼神放肆孤旷,他的嘴角有不可一世的笑,竟也随着她的琴音,开始弹奏。
台下响起一阵爆炸般的欢呼和尖叫,然后某种强烈的情绪,仿佛无形的火花,迅速在观众们的头顶点燃、蔓延。伴随着音乐,所有人竟然都站了起来,开始摇摆,开始鼓掌,开始欢呼。
可是许寻笙的眼里空无一物,只有手下被她激烈拨弄的琴弦。岑野的眼里也近乎空无一物,只有眼前的许寻笙。他看到了她眼中的放肆,也看到了她满脸的无情与满身即将被唤醒的多情。她整个人都已经在音乐里,他的音乐里。岑野忽然感觉到一种更热烈、更悸动、更加义无反顾的情绪,将自己包裹住。他的眼眶竟隐隐发热。那感觉是陌生的,可竟也是他期待了小半生的。他几乎来不及捕捉那是什么,整个人已被淹没,被这一曲,被这个舞台淹没。
一个琴音,一个吉他音,越来越清亮,越来越激昂,渐渐超越了所有声音,相互追逐、相互放纵,缠绕在一起。岑野看着许寻笙,许寻笙没有看他,只看着琴,可这毫不妨碍他们俩的琴声如同两只飞鸟,交颈飞翔在剧院上空。
人群再次爆发出激烈的欢呼。几个评委甚至都一副听傻了的模样。
这和他们排练时不太一样,那时这两个人的音乐,还没有这样水乳交融,锋芒尽显。张天遥一愣,下意识看向舞台上的那两个人,手上竟弹错了一个音,惊得他心底一凉,好在没有人发现。辉子、赵潭、张海也有些意外,但大家表演经验都丰富,也排练过无数次,只坚持自己的演奏不变,竟也算配合得天衣无缝。
在某个瞬间,岑野丢下吉他,一把抓起话筒,闭上双眼。他的表情是幸福的,他的表情是痛苦的,在许寻笙忘乎所以的琴声中,在所有兄弟的齐心演奏中,那是自他肺腑中发出的最热烈的嘶吼——
“我就是困在这城市里的兽,
上古繁华于我梦中,
血与火铭刻在我骨上。
每一天都是战场,
贫穷、病痛、饥饿、孤独,
都不能令我回头。
我就是让你害怕让你热爱的兽,
城市听到我的怒吼,
未来会听到我的怒吼。
没人可以回头,
看到我踏破千山穿越万水,
看到我的名字终于铭刻在荣耀碑上。”
……
灯光亮起。
掌声雷动。
满场欢呼,久久不息。
……
黑格悖论乐队等在休息室里,大熊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年龄最大的那名贝斯手,戴着厚眼镜的工科男,忽然低头,用手按住了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