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霸娇妻不自医[重生]——西方不败
时间:2018-07-19 10:01:50

  按理说,弟弟身上会有这样的一道疤痕,肯定是小的时候经历过什么手术才是。可他一点印象都没有了。
  趁着四下不注意的时候,他拿出了手机,拍了一张照片。
  走出了监狱,薄瑾亭特地问了问:“爷爷,小礼他肚子上的那道疤痕是怎么回事?”
  “哦,那是你弟弟五岁的时候,被车撞了一下,肚子上面做了个缝合,就留下了那么一个疤。”
  薄瑞荣倒也没在意这件事。体检之前,他也特地跟警察局打了招呼,说那只是个皮外的缝合伤,不影响孙子进监狱的。
  “是在北京出的车祸吗?我怎么不知道这件事?”
  “不是,是你弟弟跟着母亲去澳洲探望他舅舅的时候出的车祸,也是在澳洲做的手术。你弟弟因为这件事,幼儿园的大班没上。”顿了顿,薄瑞荣又道:“你那时候才六岁,就算告诉你弟弟出车祸了,你也不记得了。”
  薄瑾亭点了点头,又问道:“那这个伤严重吗?对小礼他以后有没有什么影响?”
  薄瑞荣听到大孙子如此关心弟弟,也是欣慰极了,心想我这个孙子是个厚道人。于是道:“按照你薛阿姨说的,就是一点皮外伤,没伤及内脏。”
  “那就好。”薄瑾亭点了点头。
  然而,越是想那道伤疤,他越是感觉什么地方不对劲。
  晚上,他将那副照片调了出来,给楚瑟看看是不是车祸的缝合伤。
  视频一打开,楚瑟就一言就点破了:“真的是皮外伤,哪里有这么整齐的缝合口啊?!按照道理,他要真的是车祸伤到了这个地方,留下了这么一道伤疤,那就是脾脏有什么地方破裂了,所以不得不进行开腹手术……”
  “有道理。”他也觉得这个缝合太整齐了,不像是外伤破裂所致。
  “我说,你弟弟不会是做了切脾手术吧?”
  楚瑟越看照片上的缝合,越觉得像是切除脾脏手术留下的疤痕。
  脾脏属于人体的免疫器官,位于胃的左下方。一般来说,切除脾脏对人体健康不会造成太大影响。因为脾脏的主要功能是在胎儿期造血,以及进行一些免疫活动。而人脱离了胎儿期以后,脾脏就不再承担造血的功能了。这时候切除了脾脏,只会对免疫造成一些小影响。
  就算是正常的公务员体检,切除了脾脏的人都是可以通过的。当然,也没有人闲着无事去开一刀把自己的脾脏给切除了。除非身体有了某些病的情况下,才不得不切除脾脏。
  “你是专业的,你说说,如果他是主动做了切脾手术,那会是什么病?”薄瑾亭问道。
  “如果不是外伤导致脾脏破裂的话,那么就是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瘢,脾囊肿、慢性淋巴细胞和粒细胞白血病、还有遗传性红细胞增多症……”
  “你看哪个比较像?”
  “……喂喂,过分了啊,我连你弟弟的面都没见过,我哪知道他是什么情况?”不过有一点可以问问的:“你父亲,或者你薛阿姨有没有切除了脾脏啊?”
  “我父亲肯定没有,薛阿姨的情况我不知道。怎么问这个?”
  楚瑟随口一道:“遗传性红细胞增多症是父母遗传的,也就是说,假如你弟弟是遗传性红细胞增多症的话,要么是你爸爸遗传给他的,要么是他妈妈遗传给他的。这种病会在孩童时期发作,五岁以后切除脾脏就可以痊愈了。”
  “那对寿命有没有什么影响?”
  楚瑟还以为他巴不得薛荟伊早点死,于是道:“很可惜,没什么大影响。顶多就是下一代也有患病的可能。”
  “好的,我知道了。”
  “嗯,不聊了,你早点睡。”
  关了视频,楚瑟就跑去奶宝宝了。
  而薄瑾亭坐在书房的阴影中,陷入了沉思。
  ****
  春节过后,祖母季如心的身体好了不少,薄瑾亭也计划着回美国去了。
  他已经离开了那个“家”将近两个月的时间,每天只能靠着远程视频来和楚瑟聊天,解一解相思的干渴。所以这两个月,他没有一天是睡得踏实的。每天晚上都会想念楚瑟,想念宝宝,想念母亲,想念在美国的一切。
  而薄家渐渐不再是他的挂念之处了。
  他甚至觉得:这个继承人的位置也不过如此罢了。你争我抢的,不过是前辈们留下来的遗产罢了。只有自己靠着双手获取的,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财富。
  但是就在这天准备出发的时候,薄瑾亭接到了侄子的电话:
  “喂,小叔?你上个月不是让我去查二叔的肚子上有什么毛病吗?我找到了一份他的CT片,你不妨让婶婶她看一看。”
  挂了电话,薄瑾亭就把CT片传给了楚瑟。
  楚瑟一看这个CT片子,就可以肯定了:“你弟弟他肯定切除了脾脏。”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或者说,薛家人要隐瞒什么事,所以才会偷偷摸摸带着五岁的薄瑾礼前往澳洲做手术,切除了人体中不那么显眼的脾脏?
  “不知道,不过我有预感,你弟弟的这个病,也许不简单呐。”楚瑟也是糊涂了。
  “那么你说的那些病,紫瘢,红细胞增多,该怎么查?”薄瑾亭问道。
  “没办法查,他的脾脏已经切除了,病也可能痊愈了。”顿了顿,楚瑟建议道:“如果你觉得不是单纯的脾脏破裂的话,那么就去澳洲、去薄瑾礼他舅舅那边查去。十三年前,能做这样切脾手术的医院不多,肯定是某个大型儿科医院做的。顺着这条线索查下去,我想,你很快就能找到答案了。”
  “我明白了。”
  挂了电话,薄瑾亭再一次打给了侄子。
  薄一博一听又要去澳洲调查,当即开始摇头了。虽然他是个大四学生,目前无所事事中,但也没有多少零花钱用来出国调查啊,况且是去澳洲!
  结果薄瑾亭道:“钱的方面你不用担心,我给你汇一百万,你去澳洲查完了这件事,我再给你汇一百万。如何?”
  薄一博:“……”
  完了,他招架不住金钱的诱惑了!
  于是这一天,薄瑾亭飞往了美国,而薄一博飞向了澳洲昆士兰州。
  薛荟伊的二哥,也就是薄瑾礼的二舅正是在昆士兰州做外贸生意的人。
 
 
第66章 可能
  薄瑾亭到了美国之后,又置闲了半年的时间。他选择在秋季进入哈佛。
  美国的大学学期制度和中国有所不同, 它分为春秋冬三个招生季。其中秋季招的学生人数最多, 设置的奖金和学位也是最多的。
  薄瑾亭选择秋季班, 也是经过仔细考虑的。比方说:秋季班上课的人数也是最多的。他可以借此机会,接触到更多未来的精英学者。
  每次哈佛新生入学,都有一个正式派对, 学生和老师们都要来参加。
  这天,楚瑟特地将丈夫打扮一新——给他穿上灰色的温莎领西服, 系上蓝色的领带。除此之外,她还给他选了一副150度的树脂眼镜,来增添一些他的书生气质。
  打扮好了, 男人风度翩翩,儒雅温润。
  薄瑾亭朝前走了一步,整了整袖口, 又问她感觉怎么样。
  楚瑟点了点头:“Very good!要不是你今晚有活动的话,我都想扑倒你了。”
  “等我回来, 你想怎么扑倒就怎么扑倒。”
  薄瑾亭什么时候都不忘撩拨她。
  “你想得美, 快点走吧!”
  于是Mr. 薄先生就去了派对,然后那晚,他成为了最受欢迎的男生。
  之后, 他们两人的学习生活都步入了正轨。
  楚瑟上高中的时候看过一些泡沫剧,里面都把大学里的恋爱拍的缠缠绵绵的, 男女主们恨不得整天腻在一起谈情说爱。她想, 那是因为这些主角不是医学生的缘故。如果其中之一是个医学生的话, 根本不可能闹出个狗血剧来。
  事实上,她觉得大学的日子比高中忙碌多了。
  哈佛的考试堪称是全美最难的,你有任何知识的空白区都不行。老师的考点永远很诡异,挑战着你的耐力和记忆。
  “凯特,你把《遗传学》上的考点背了几遍了?”卢安达为了备考,已经常年顶着黑眼圈了。
  “五遍。”她正在准备背第六遍。
  “哦,上帝啊,我只背了三遍,老天保佑我这次能通过。”
  珍妮指了指一个蓬头垢面的男生:“麦考利·卡尔已经背了十遍了,他在背第十一遍。”
  于是晚上回家的时候,楚瑟又再背了两遍遗传学。
  ——在哈佛,你永远记住了,你绝对不是最优秀的那个,也没有任何理由骄傲自负。你所要做的,就是保证付出的比别人多,那方才是你战胜一切的法宝。
  薄瑾亭的学习生涯也同样如此。虽然他精通中国的各种经济法,但对美国的经济环境并不是很熟悉的。所以,他得抛弃社会主义的那一套,学习资本主义的这一套。这也是个艰难的过程。
  他目前最头疼的是税法学——足足有厚厚的五本“大部头”要看完。
  有一天,他们两窝在被子里看电影《后天》,主角团为了取暖,烧了图书馆里的《税法》。薄瑾亭说:“就是烧也要烧上个半个小时。”
  楚瑟则昏昏欲睡:“顺带着把遗传学也烧了啊。”
  当然,除了课堂上的学习以外,生活上,他们两也遇到了一点小麻烦。
  碰巧的是,这个麻烦都是桃花运。
  楚瑟在上选修课的时候,遇上了中国留学生康知恒。之前,她就和康知恒在派对上认识了,所以彼此也不算陌生人。
  一来二去,他们就聊的比较熟了。
  解剖课上,当卢安达不在的时候,康知恒还主动当她的助手。
  发展到后来,康知恒会主动先来解剖室占位置,就为了和她一组。
  结果四月的某一天,天朗气清,适合发.情,康知恒同学就对她告了白。
  楚瑟十分震惊,她一点都没察觉到康同学的心思。
  康知恒对她说:“……我从入学的第一天开始就注意到了你……楚瑟,知道吗?你永远是教室里最耀眼的学生,也是大家崇拜的偶像。我很想像你一样耀眼,我更想和你这样耀眼的人永远在一起……”
  “我……”
  她不知道怎么发好人卡。没办法,这是薄瑾亭的强项,而她一点业务经验都没有。
  “你不用着急回答我的,反正,我会一直喜欢你的,我相信金城所致、金石为开。”
  康知恒的目光十分温柔,他是认真的。
  回到了家以后,楚瑟木木呆呆了好一会儿,觉得康知恒小朋友还是有些可取之处的。比方说他进解剖室从来不胆怯,不像薄小同学进去就呕吐。比方说康知恒也是个大帅哥,也就只比薄瑾亭少帅了那么一丢丢而已。
  比方说,他和薄瑾亭一样,都对自己告白了。
  要知道,告白这玩意对于楚医生来说真的是稀有事件,比大马路上捡到250万的彩票还稀有。她以为能捡到薄瑾亭这个250万就走了狗屎运了,没想到后面还有一个250万。
  但她看了一眼宝宝,就把这些念头掐死在萌芽里了。
  ——咱已经是一个孩子的妈妈了,咱已经是薄小同学的老婆大人了,咱可不能出轨!
  于是第二天,她就拒绝了康知恒。理由是:“不好意思,我已经结婚了。我和我的丈夫住在一起,我们很幸福。我祝你也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拒绝完了,楚瑟才告诉了薄瑾亭:我被一个男同学表白了。你放心,我已经跟他说了我是有夫之妇了。
  原本以为醋坛子会吃醋,结果薄瑾亭说:“那正好,我也要跟你坦白一件事,你听了别生气。”
  “嗯,你说吧。”
  “……我收到了十四个女孩的情书。”
  “……十四个?”楚瑟满脸黑线:“几个中国人几个外国人?!”
  “一个阿根廷的,一个墨西哥的,五个美国的,一个德国的,剩下的都是中国的。”
  “……”
  没想到喜欢薄瑾亭的女孩品种还挺全乎的。
  当晚,他们照例滚床单。
  如今的他们学业比较繁重,不能像之前一样天天滚了,但是不滚的话,薄瑾亭的意见又比较大。所以楚瑟和他约法三章了:每周只能二四五滚一滚,时间不能超过一个小时。超过一个小时的话,第二天她就无法好好站着做实验了。
  薄瑾亭倒也上道,不再像之前那样各种姿势折磨着她了。
  他会更加细致地体会过程的精髓,用力度和技巧来征服身下的爱人。
  滚完了床单,男人心满意足,楚瑟则掸开了他到处乱摸的手:“我给奥利奥喂个奶。”她习惯睡觉之前喂饱了儿子,这样儿子就不会半夜里吵闹了。
  于是薄瑾亭放开了她,楚瑟穿好了睡衣,就去了隔壁的婴儿房。
  哺乳完毕,楚瑟哄了哄孩子,想让宝宝早点入睡。没想到宝宝却睁大了眼睛,看着她,然后,石破天惊一句:“妈妈。”
  楚瑟呆住,完全石化。
  直到宝宝再一次:“妈妈、妈妈……”
  楚瑟立即欢呼起来,连拖鞋都没穿就跑了出去,向所有人宣布:宝宝会喊我妈妈啦!
  奥利奥他爸最先赶了过来,仿佛感觉到爸爸来了,小娃娃转了口,开始喊起了:“爸爸。”
  于是这个晚上,爸爸和妈妈都得到了莫大的满足。比考入哈佛还感到骄傲。
  事后楚瑟经常跟卢安达她们炫耀:我家奥利奥可聪明啦,才六个月大,就会喊爸爸妈妈了。以后肯定像他爸爸一样聪明的没边儿。
  卢安达和珍妮被她经常唠叨的,都觉得自己是晚婚晚育一族了。于是双双找了男朋友,朝着解决人生大事的方向上前进。
  就这样,日子平平淡淡地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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