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饶束已经没有站在原来那个位置了。
那个,十几分钟之前她还以为会成为她的死亡地点的位置。
饶束顺着华南大桥左边的人行道往前走,无所事事的步调,充斥着迷茫的速度,她把双手揣在卫衣前面的大口袋里,环住自己的腰身。这个姿势总是让她感到安全。
晚上七点到八点之间的广州夜晚,有着令人炫目的生机与繁华。
只是,在这般生机与繁华面前,饶束却觉得,所有人都离自己好遥远。
耳边的汽车声音络绎不绝,口袋里的手机死一般安静。
下午考完选修课的期末测试之后,她就出来了。没吃晚饭,没拿东西,从广东金融学院一直晃荡到华南大桥,坐了几站公交,走了几条大街,漫无目的,无去无从。
下午五点钟的时候,饶束曾蹲在桥头,想给她亲姐打电话,但是她觉得,可能电话一拨通,自己就会哭得说不出话。
饶束跟家人讲电话总是很容易哭,所以她很少跟家人讲电话。如果一定要通话,她也说不出任何真话,全是嬉皮笑脸的伪装和勉勉强强的敷衍。
好古怪的一个女生。她也知道自己很古怪。
但已经这么古怪了,还能怎么办?
内心的魔鬼时时刻刻存在着、侵略着、剥夺着,饶束感觉自己永远都好不起来了。
只有死亡这条路可以收留她。
离开学校的时候,饶束一脸平静,甚至还能对着别人微笑;可站在大桥上往下看时,却又全身都叫嚣着痛苦和绝望。
这世界的一点点善意,就可以令她起死回生。真不知是好还是坏。
饶束略低着头在走路,前面那个男生的背影一直在她的视线范围内。纤瘦高挑,渐行渐远。
她忍不住去注视他,每一次都装作不经意的样子。
即使他们两人本来就走向同一个方向,一般情况下,前面的人不会转头往后看,她完全不需要担心他突然转过来。但饶束就是害怕被那个人发现自己在看他。
一种羞涩,或者说,一种小心翼翼。
太久没感受过温柔的人,总是格外珍惜善意。哪怕只有一点点。
一个连家人都接纳不了她的人,抓住温柔就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好想用尽全身力气去珍惜。
救救我吧,救救我吧——饶束从来没说出这句话,但她早已默念过无数遍。
在十九岁这一年,饶束看见自己一直往下坠落,沿着陡峭的楼梯,翻滚,跌倒,碰撞,一路往下,无能为力,痛得无法形容,眼泪都流不出来。
然后,她的视线里走进了一个……少年。
真对不起啊,饶束在心里说,我还找不到合适的词语去定义你、概括你、形容你,我只知道你是个少年,知道你约莫长得很好看,知道你曾在夜晚阻止过一个想死的人。
彼时的饶束还没预见到,这将是她终生喜爱之人。
她好胆小,想追上去跟他说说话,可又不敢这么做。
她就一直这么注视着他,直到双眼模糊。
她看见少年好像在扔垃圾,稍侧着身,他的长指在垃圾回收桶上方轻扬而过,利落的姿态,却蕴含了慵懒。
他要走往哪个方向呢?饶束想。
3
没有方向。
不走了。
张修看了一眼计步器上的数字,差二十几步就达到两万步了。这二十几步完全可以在别的地方补上,比如,回到家后从正门走到卧室,够了。
刚才假装扔垃圾时,张修看见了那个女孩,她跟他同方向,一步一步地走,正常情况下应该不会再寻死。
扔完“垃圾”后继续走了几步,张修就停下来了,拿出手机,给司机发定位,让他过来接他。
曾有人问过张修:张,你他妈还能再懒一点吗?
当时他坦然反问:我有什么理由不能?
对方当场倒地不起。
做人,该懒就懒,要那么勤快做什么?
张修停在原地,向左,九十度转身,挪了挪,靠在大桥的护栏边上,等待司机,凝视黑夜,静静听歌。
4
怎么不走了?饶束纳闷。
前方远处的少年忽而就停着不走了,导致她的脚步也顿了顿。
该不该继续往前呢?如果,她继续往前走,他又停着不动,那,她跟他岂不是还得再交错一次?
饶束的心脏突然跳动起来,她甚至能听见自己胸腔里的回音。好吵,好鲜活。
久违的声音。吵得她想哭。
她已经很久没有在人前哭过了。真的很久很久了。
她不确定自己该不该这样走下去,走到……与少年再一次擦肩而过的位置,走到……再也看不见一个温柔的陌生人的地方。
饶束不自觉地伸出手,掌心在短牛仔裤的侧边擦了擦。
她的手心出汗了,没带纸巾,黏黏腻腻,很不舒服。
她继续迈开了脚步,像每一次茫然地穿梭在大学校园里那样,一直走。
只是,这一次,她的眼里多出了一抹令她的心脏重新跳动的身影。
多么不可理喻,明明,平生素不相识,却毫不犹豫交付了心底所有的忐忑。
5
“喂……”
很清脆的女声,突破耳机里重重的摇滚乐声响,传到张修耳中。
他转头,眼前站着方才那个从栏杆上爬下来的女该。
张修没说话,也没摘下耳机,只是以平静的眼眸瞧着她。
饶束已经把双手从卫衣口袋里拿出来了,垂在身侧,有点手足无措,她提了一口气,笑着问:“你在等人吗?”
如此无厘头的一句问话,但她就是问出来了。饶束看向桥下,不敢再看他。虽然她也看不见他帽檐下的双眼。
“等车。”张修说。
放在裤兜里的左手,尾指轻拨,调小了耳机的音量。
每当听摇滚乐的时候,张修都会把设备音量调到最大,就非要震破耳膜,才能获得那些藏在音符里的肆意和颓废。
终于等到了少年的回答,饶束更加忐忑,也更加手足无措了。
“哦……等车啊。”她笑了笑,接下去就不知道该怎么搭话了。
她的社交经历一点都不丰富,大学班级里的活动也很少参加,社团活动参与了一个学期又自动退了出来。并非有社交恐惧症,但就是有些害怕与人接触。
所以,当下的情况,饶束除了笑,再也找不出其他可以跟陌生人搭讪的话题了。
她焦灼得只能挠头发。
张修神情平静,甚至平静到有点冷漠,这是他对待每一个陌生人的神情。
“那个,”饶束觉得自己的脸很热,“……我能知道你的名字吗?”
问完这句话,她简直想逃。尤其是对上少年那尖秀好看的下巴,那弧度是天生的凉薄和冷漠。乍一看还有点像女生,那种长相很出众的漂亮小姐姐才有的下巴线条。
然后她就看见,少年拿出手机,低头,拇指在手机屏幕上划了几下,最后把亮着的手机屏幕呈现到她面前。
张修什么话都没说,只是把手机通讯录上的个人名片给她看了一会儿。
不超过五秒,他缩回手。重新把手机放进裤兜里,一副并无意愿与人多作交谈的样子,继续看着珠江水,耳机也仍旧塞着。
“张修……”饶束念了一声,与此同时,她记下了他的手机号码。
她主动介绍:“我叫‘饶束’,饶恕的饶,束缚的束。”
“嗯。”张修没看她,只是轻轻应了一声,敷衍的意味毫不掩饰。
饶束突然不知道该怎样攀谈下去了。
“我……”她欲言又止。
“早点回家。”张修在她纠结的时候说了一句,帽檐下的桃花眼依然看着黑漆漆的珠江。
但这种话语明显就是变相的逐客令。饶束当然明白。
静默了几秒或者十几秒,她提了气又呼气,呼气又提气,不敢发出任何杂音,最后浅笑着说:“好。”
说完这句,饶束不得不继续迈开步伐。
她注定与他擦肩而过。
但是饶束走了两步又停了下来,“对了,那个,”她艰难开口,“……谢谢你呀。”
“不客气。”少年答得很和缓。他的语调至始至终没变过,声线清冽,咬字却透着某种柔软的调调,不太像广东省本地人。
饶束觉得自己真是疯了,连人家的脸蛋都没瞧清楚,就各种琢磨他的小特征。
“那……”她张了张唇,只憋出一句话聊胜于无的话,说,“你也早点回家。”
这次,少年没再搭话。他靠着大桥护栏,耳边的耳机线与他侧脸的白皙肤色形成鲜明对比,黑白相衬,特别好看。
饶束的脑子里想着这些零碎的东西,挪动脚步,与他错开。
两人再一次成了擦肩而过的匆匆过客。
可这时,少年的声音又蓦地在身后响起:“这条路的环卫不太好。”
饶束很快回头,“什么?”
张修侧转脸,帽檐下的目光落在她的袜子上,说:“路面上也许会有锐利的垃圾材质,看着点。”
“嗯?”饶束反应了一会儿,也低头去看自己的双脚,脚上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层薄薄的袜子布料。
等她终于反应过来他在说什么时,恍然大悟般“哦”了一声,尔后说:“好,好的。谢谢你。”
这下是真的没有别的话题可以搭讪了。
饶束默默地迈开脚步,双手又重新揣回了卫衣口袋里。
张修,张修,她默念,唇齿间萦绕出婉转又美好的弧度。这么一个发音,是他的名字。只昂张,稀悠修。很简单,很好念,莫名有了刻骨铭心的意味,从岁月深处突显出来。
饶束念到心酸。
她忽然感觉,也许,自己这辈子再也遇不见这样的人,错过了,就真的是平生不相识了。
于是,也不知哪里来的勇气,饶束又转过身,对着少年颀长的身影,问:“我在广东金融学院上大学,你呢?”
一个在大晚上戴棒球帽的男生。川流不息的车辆为他做背景。
而饶束的背景,则是一片黑乎乎的江水。
这边的人行道只有她跟他。他也停在那里,只说了刚才的那一句话,然后就用一双不知道具体长什么样的眼睛静静地看着她。
不对,其实饶束并不确定他是不是在看她,她只是感觉到了目光。那种,来自陌生人的目光,却莫名地有些灼人。
但若是他没有在看她,又为什么不走?饶束本来想维持这个姿势直到那个人离开的,但那人就是不动。
“我……”饶束趴着清嗓子,声音很小,“我的鞋子掉水里了……”
她边说边慢腾腾地从护栏上爬下来,双脚着地,米白色的袜子被路灯染得晕黄。
“不知怎么就掉了……”饶束继续小声说着,也不管那男生听没听见,“不过,并不一定要捡回来的。我不要了……嗯。”
她嘀嘀咕咕,胡乱整理着衣服,只拿眼角余光去瞄路灯下的男生。
饶束看见他抬手,重新塞上了他的耳机。但饶束依旧看不清他的脸以及表情。
2
张修当然没听清她说了些什么。
与其说她是在跟别人解释,倒不如说她是在跟自己解释。
但是,信不信,一个看过这世间很多种眼睛的人,一眼就能分辨出哪些人是真的想死。
那些想死的人的眼睛,没有颜色,只有空洞。
张修看着她眼里的黑与白慢慢浮现,从空洞恢复为灵动,然后他才重新塞上耳机,继续自己的两万步路程。
当他走近时,饶束下意识往后退了退,后背贴到了铁栏杆。
可是,人行道很宽,宽到彼此之间擦肩而过也不需要交汇眼神。所以其实,她根本不需要为他让路。
一个人从另一个人面前经过,时间总是很短的,顶多三秒。
男生的棒球帽帽檐压得很低,旁人应该无论如何也看不到他的正脸吧,饶束心想,她只能抓住机会,去看清他的侧脸。
于是,当他以普通陌生人的姿态从饶束面前经过时,饶束在这顶多三秒的短暂时间内瞥了一眼他的侧脸。
一眼,一眼就够。
一眼就铭记,一眼就滚烫。
仅此一晃而过,少年人的侧脸轮廓带给饶束某种强烈的视觉冲击。她又往后退了一步,但已经没法退了,她的脚跟挤在后面的护栏墙根。
她反手往后,撑在护栏上。这样才能稳住自己。
为什么站不稳?饶束也不知道。
直到很多年以后,饶束顺着记忆曲线一点点回溯,才发现,她只用了三秒就记住了他年少时的模样,包括所有有迹可循的细节。
当真无可救药。
饶束记得,他那偏中性的轮廓,精致,疏离;
饶束记得,他左耳戴了耳钉,漂亮,刺眼;
饶束记得,他的短发被压在棒球帽下,乌黑,细碎;
饶束还记得,他至少比她高出十五厘米,高挑,偏瘦;
饶束甚至记得,黑色耳机线绕过他耳后,延展向下,消失在他的纯黑T裇领口处……
那并不是一个让人瞬间就能联想到“帅气”一类词语的少年,但绝对敌得过饶束认知中的“惊艳”一词,绰绰有余。
很多年后的一天,隔着整个太平洋,在电话里,饶束笑眯眯地把这些细节描述给他听,那人却立刻切断了通话,随后给她发了一份档案,是他多年前的体检表。表格的某一栏被人以淡蓝色底色标注出来,内容:【Height:178cm 】。那人还以短信方式强调:「假如我没记错,光脚小孩十九岁时的身高不超过162cm。所以,请及时更正你的记忆。当年我至少比你高出十六厘米。」
就为了那一厘米的差别?他怎么这么幼稚?嘴上说着他幼稚,饶束心里却乐了很久。
你看啊,我光着脚走了好久的夜路,直到你出现在我生命里,我才敢承认,是我自己把鞋子弄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