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空间快穿——弯钩一月
时间:2018-08-23 08:35:38

  兰珠有些不自在的动了动身子,淡淡道:“你四季的衣裳鞋袜婆婆做了一件又一件,哪里还用得着我?”
  沈凌顺从本能,脱口而出道:“我娘是我娘,你是你。这能一样吗?”
  兰珠看了他一眼,忍不住道:“几日不见,你怎么油嘴滑舌的。”
  沈凌轻咳一声,把手轻轻覆在兰珠的左手上,轻轻说了一句:“这不是想你了嘛!”
  兰珠啪的打掉他的右手,脸色微红道:“别动手动脚的。”
  沈凌老老实实坐好,说道:“你在娘家也住了几天了,跟我回家吧!”
  兰珠不说话,沈凌认真的看着她,“怎么,还生气呢?”
  兰珠轻叹一声:“不是为这个。”
  沈凌问道:“那是为什么不想回去?”黄氏虽惯儿子,但总归不是那种恶婆婆,婆媳间也没什么大的问题,兰珠在郑家过得并不是不好。他忍不住疑惑的看着兰珠。
  兰珠叹道:“是我爹。这两年拜在我爹门下的学生越来越少,拿回家的束修还不够日常嚼用。我娘便接了别人家的一些针线活来做,我在的时候还可以帮些忙,等我走了,不知我娘要做到几更天呢!”
  周父自三十岁上考取了童生后,就一直没有进学。后来见中秀才无望,便回家以坐馆为生。大抵是他为人迂腐不知变通,又上了年纪,所以入他门下的学生越来越少。
  沈凌想了想,作势在怀里掏了掏,其实是从空间取出了十两银子,然后拿出来放在兰珠面前。
  “我这里倒是有些银子,你拿去给了岳母吧!”
  兰珠瞪大了眼睛:“你哪里来的银子?”
  成亲后,郑枫不愿管那些琐事,直接将自己平日积攒的银子交给了兰珠保管,如今还好好的锁在厢房的那只樟木箱子里。
  沈凌摸了摸鼻子:“前些日子你不是嫌我不去学堂嘛,我那是有正事。这不忙活了大半个月,总算挣了点银子。”
  兰珠似信非信,本想问个究竟,但是想起两人上次吵架时,郑枫嫌她管的太多,不由将心里的话咽了下去。
  沈凌看到她的表情,对她的心思也猜个差不离,巴不得她不问事情的始末。毕竟郑枫那半个多月确实是在外面不务正业,真要解释起来也不好说。
  “好了,银子的事解决了,等中午吃了饭就跟我回去吧!”沈凌再次说道。
  兰珠嗯了一声,将银子收起来。
  不到一会儿,周母回来了,买了一些菜蔬果品,准备做一顿丰盛的午饭。兰珠很快被周母叫去厨房帮忙,沈凌本想跟去,但是想想自己现在的身份,迈出去的右脚不由又缩了回去。
  午饭做好以后,周父回来了。
  饭桌上,周父提起小两口吵架的缘由,也就是郑枫不去族学读书的事,忍不住板着脸训斥了沈凌几句。
  沈凌无言以对,这种代人受过的感觉一点也不好,他低着头坐在那里半天不说话。
  最后还是周母心疼女婿,岔开了话题,兰珠跟着附和,总算恢复了之前融洽的气氛。
  从周家出来后,沈凌忍不住对兰珠道:“我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被人骂的这么狠。”
  兰珠道:“我爹就是这个脾气。他说的话你不用放在心上。”
  沈凌道:“我当然不会放在心上,何况他老人家说的都对。我是该好好发奋读书了,不说给你挣个诰命回来,至少也要让你衣食无忧。”
  兰珠以为他只是说说而已,毕竟这两个月郑枫给她的印象就是不喜读书,在家里连书都没摸过。
 
 
第22章 
  沈凌来到黄氏特地给他腾出来的一间厢房,也就是他的书房。
  自从丈夫死后,黄氏把全部的心思都放在了儿子身上,一心盼着儿子出人头地。而对于他们这样的普通家庭来说,唯一的途径就是通过科举来改变命运。
  因此郑枫的这间书房,黄氏是下了血本的。
  东墙的书架上摆着数十本书籍和字帖,北墙上则挂着一幅淡墨山水画,西窗下放着一张书案,案上笔墨纸砚俱全。
  沈凌从书架上抽取出一本《大学》,里面的内容郑枫已经熟记于心,他如今要做的就是将脑海内的记忆慢慢融会贯通。说来郑枫虽不喜读书,但胜在有一个好处,那就是记性极佳。只是他虽被族学的先生逼着背了几本书,但是每逢提笔要做文章的时候,还是不知道如何作文章,以致读了这么些年书,连个童生都没有中。
  沈凌将郑枫的全部记忆接收完就发现,不是郑枫天资有限,也不是他不刻苦,问题的根结出在郑枫压根就不认同儒家思想。虽然他一直被黄氏逼着念书,但是他内心深处一直想成为一名商人,商人逐利,所以他始终无法认同那些圣人之言。
  换做沈凌,他倒是一直都喜欢古文,大学的时候选的也是相关的专业。而且他一直都很认同儒家的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思想。
  那些对郑枫来说枯燥无味的经书和注释,沈凌却能看进去,这让他多少有了些信心。
  沈凌用了一个时辰的时间将郑枫背过的经书转化成自己的记忆,然后才去了自己与兰珠的卧室。
  兰珠正在灯下做针线,沈凌知道她是在等着自己,说了句:“夜深了,睡吧!”就先一步脱了衣裳躺到了被窝里。
  兰珠缝好最后一针,抬头一看,丈夫已经睡着了。
  许是用脑过度,沈凌这一觉睡得极沉,天明时分被兰珠叫醒时,他还有些迷迷糊糊。
  小丫鬟坠儿端来洗脸水,沈凌洗了脸吃过饭,同黄氏说了一声,就朝着郑氏族学走去。
  这郑氏族学离郑枫家并不远,不过两炷香的时间就到了。
  沈凌到时,学堂里早已坐了七八个人,这七八个人俱是郑家的嫡系子弟,住的离族学最近,因此来的最早。他们这几人坐在最前面的位置,面前都翻开着一本经书,对沈凌理也不理。
  沈凌也不在意,知道那几人是先生的得意门生,找了自己平素坐惯的位置坐下。
  不到一会儿的功夫,学堂里又多了十几人,这十几人同郑枫一样都是郑家的旁系子弟,位置稍微靠后一些。
  内中有一个容貌俊俏的青年男子直接坐在沈凌的旁边,慢悠悠的说道:“我还以为你从此就不来了呢!”
  沈凌认出这个人是郑枫的同族兄弟郑棠,同郑枫一样年幼丧父由寡母拉扯着长大。因为有相同的人生经历,所以这两人关系很好,属于无话不说的那种。
  也许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郑棠和郑枫一样,心思都不在读书上。只不过郑棠心思要比郑枫深沉,也耐得住性子,至少明面上让人瞧不出来。
  沈凌翻了下书,淡淡道:“昨天挨了岳父一顿训,我忽然想通了一件事。人生在世,哪能事事称心如意。既然他们都巴望着我能读书成才,那我就权且试试。”
  郑棠不由一笑,“这话可不是你日常的口吻,看来你被周老伯骂的不轻啊!”
  两人说着话,最后面的位置上又来了十来个郑家亲戚的子侄辈。
  这些人来了没一会儿,先生就到了。这族学的先生是郑家的嫡系子孙郑铭,十四岁就进了学,二十五岁上考取了进士,大抵正是因为这些,人就有些持才傲物,入得官场没几年就被上司参了一本。
  从任上被革职以后,这郑铭便赋闲在家。恰巧族学的上一位先生因年老归乡,经众人推举,便将他选了出来。
  这郑铭虽不善做官,但是在教书育人上却极有一套。他教学生从来都是因材施教,只看才学,不重家世。对于那些天资聪颖的学生,他倾注的精力最多,而对待平常的学生,他倾注的精力也就一般。
  所以当他看到郑枫重新回到学堂上课时,也不过淡淡看了一眼,就将目光落在了最前面的一个学生身上,那是他的得意弟子郑桥,今年不过九岁,已经可以提笔作文。
  学堂里的学生们对先生的这种偏爱早已看得麻木,倒是沈凌还是第一次见到古代族学中的先生,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只见郑铭来到郑桥面前,先看了几眼郑桥面前放的经书,方咳了一声道:“开始背书吧!”
  沈凌的周围顿时响起了大大小小的读书声,他细细的听了一会儿就发现这些同窗们背诵的是《中庸》的前五章。看来在他旷课的这几天,《大学》已经讲完。
  一刻钟后,郑铭就示意学生们停止背诵,然后一一开始检查学生们的背诵情况。除了原文之外,他还要求大多数学生将他昨天讲解的注释也背诵下来。剩下的极少数学生则不仅要求背诵原文注释还要说一遍自己理解的内容。
  沈凌是最后一个被检查的,因为之前的旷课,郑铭让他只背诵原文即可。沈凌昨晚已经温习过了《中庸》,当下并无磕绊的将原文背完。郑铭等他背诵完,微微一点头,沈凌松了口气,知道自己通过了这一关,忙回到自己的座位坐下。
  讲台上,郑铭已经翻到《中庸》的第六章 ,开始认真的讲解起来。不同于之前的那位老先生,郑铭接任族学先生后,不仅要求学生们将四书五经记得熟烂,还要求他们吃透其中的精义,为此他不厌其烦的从头讲起,重新帮他们领会其中的精髓。
  像他这种考取过进士的人,讲解起来自然要比上一任只是举人的老先生好得多。
  沈凌有从前的底子做基础,很快就听了进去。当郑铭讲完第十章 停下来让他们默记时,沈凌还有些意犹未尽的感觉。和他有同样感觉的还有一人,那就是九岁的郑桥,不过他比沈凌要幸运得多。因为郑铭很快就来到了他的身边,等他就一些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后,师生二人便开始旁若无人的交谈起来。
  沈凌借着磨墨的动作,留神细听他们的谈话,从中筛选出对自己有用的精义。墨磨好后,他便提笔将郑铭之前讲解的释义和偷听到的一些有用的内容一一默写了下来。
  将这些做好以后,也差不多是午时初了,也就是十一点左右,郑铭通常在这个时候会让他们下课。今天也不例外,等他走后,学生们才三三两两的结伴离开学堂。
  沈凌很自然的就与郑棠走在了一起,后者问道:“今日你还是回家吃中饭吗?”
  中午的时候,郑铭会休息一个半时辰。因此他们下午上课的时间差不多是未时中,也就是两点左右。
  因为时间宽裕,往常郑枫都会选择回家吃中饭,偶尔与郑棠有事商量的时候,两人便会找一个小饭馆吃饭。
  沈凌闻听此言就知道郑棠有事要对他说,便道:“你若有事要说,那我们就找一个地方坐下来慢慢说。”
  郑棠道:“外面说话不方便,这样吧,我娘今日不在家,不如到我家去。我们到街上买些东西带回去吃,你觉得怎么样?”
  沈凌自然没有不答应的道理,两人随便买了些吃食,很快就走到了郑棠家里。
 
 
第23章 
  郑棠家里的境况比郑枫家还要差一些,推开两扇木门,就是小小的一进宅子。郑棠将沈凌让到堂屋,自己又去厨下端了两碗温开水,两人便就着买来的烧饼吃了起来。
  沈凌早晨起来的时候只喝了一碗米粥,听课的时候又耗费了不少脑力,早就饿了。他一连吃了两个烧饼,才觉得不那么饿了,便端起面前的温开水一饮而尽。
  肚子里有了些饱意,沈凌吃烧饼的速度便慢了下来。这个时候,他才发现郑棠似乎没什么食欲,连一个烧饼都没有吃完。
  沈凌开口问道:“怎么,有心事?”
  郑棠心事重重的叹了口气:“我娘让人给我说了门亲事。”
  郑棠和郑枫同岁,不过比他要大上两个月。如今郑枫已经成婚,郑棠的母亲自然要着急一些。
  沈凌打趣道:“这是好事啊!”
  郑棠看了他一眼:“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家里的境况。比不得你家有两间铺子还可以收租子,而且女方家里要的聘礼不是一般的高。”
  沈凌默然,将手里的烧饼慢慢吃完才道:“银钱倒是小事,最要紧的是女方的品貌。你老实与我说,你们相看过了吗?”
  郑棠微微低了下头:“我娘见过那个姑娘一面,长得还可以。”
  沈凌听他话里的意思对这门亲事是愿意的,只是发愁拿不出那么多银子。
  “他家要多少聘礼?”
  郑棠听了吐出口长气道:“要三十两银子,还要一套白银打的首饰。”
  沈凌说道:“那你是怎么想的?”
  郑棠的唇角浮现出一丝无奈的笑意:“我原本想着从族学里出去,在外面做个小生意,家里也有些进益,我娘也同意了。可是如果将积蓄全拿去做了聘礼,本钱又从哪里来?”
  沈凌想了想道:“先抛开聘礼的事,你想做个什么生意?”
  提到做生意,郑棠的眼里终于有了些光彩,他用一种平稳的语调说道:“我想做生意这个念头不是一天两天了,想了这么长时间,我觉得适合我做的便是开书店。一来,我好歹在族学里念过几年书,什么书好卖,我还是知道一些的。二来,开书店也不算玷污了我郑氏一门的名号,比其他生意听起来总归文雅一些。”
  沈凌点头道:“你这话说的不错,我也觉得开书店这个主意不错。实话说了吧,我手里倒是有一笔银子。虽然不多,但是却足够聘礼的钱了。”他看郑棠有话要说,忙打断道,“你我之间不必多说,这银子我明日便给你送来,什么时候你的书店挣了钱,什么时候再还我就是。”
  从郑棠家里出来,沈凌独自一人朝族学走去。有了他的那一番话,郑棠直接定下了心,下去便去看合适的店面去了。
  因为时间宽裕,沈凌不急不缓的走到了学堂,然后翻开上午所学的内容默默记诵了一遍。等他将内容全部默记于心后,也差不多是上课的时间了。
  郑铭来的时候,手上还拿着一沓批阅过的文章,他将文章一一发放下去,便出了一道题目让学生们写一篇文章。什么时候写完,什么时候就可以离开。
  沈凌手上没有批阅过的文章,不用研究郑铭写的批语,先一步开始冥思苦想起来。
  题目就是上午所学的《中庸》上的一句原文:君于中庸,小人反中庸。沈凌将其释义反复默念了几遍,便开始作文。于郑枫而言,这当然不是第一次写文章,但是对沈凌来说却是第一次。他心里有万千思绪在翻腾,但在下笔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始终无法将白话文转化成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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