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一城另一张卷子呢?
数学老师刚刚压下去的热辣心情再一次翻涌。
有多少年没有过想说脏话的冲动了?
你试卷呢?
你问我我问谁?
沈一城倒是很淡定,直接无视了数学老师变化莫测的脸,微微偏头,“老师麻烦让一下。”
数学老师本能的往后退了一步。
沈一城弯腰从桌子底下捡起一团废纸,慢斯条理的展开,按压平整,然后开口,“老师,我的卷子。”
数学老师瞄了一眼那一团废纸,气的够呛,“你,拿着试卷去讲台上坐着。”
这一天天的,就属沈一城能搞事儿。
沈一城也习惯了,平静无波的站起来,拿着卷子,在全班同学的目送下,伴随着压抑不住的笑声,跨越半个教室走上了讲台,在数学老师坐的位置上坐了下来。
“笑什么?都写完了?写完了就交卷。”最可气的是那上面的答案都还是对的,他想找机会训他两句都没理由。
教室里顿时禁了声。
数学老师在沈一城的座位旁边环绕一圈,试图找出是谁抄了沈一城的卷子,在看到时夏的试卷时……
数学老师忍不住看了一眼试卷左边的名字一栏,时夏。
确认过试卷,是一个数学学的很差劲的人!
时夏也很憋闷,沈一城的卷子她没抄到,还帮着那个叫盛托李的作了一回弊,把卷子扔到了沈一城的脚底下。
她这是图什么呢?
*
一上午四节课,两节考语文,两节考数学,考完就放学了。
学校里分走读生和住校生,住的近的就走读,住的远的就住校。
时夏与沈一城都是走读生。
盛托李一边收拾书包一边不住的对时夏道谢,“救命之恩,以后一定涌泉相报。”
“救命之恩是以身相许,滴水之恩才是涌泉相报,没文化,真可怕。”盛托李的同桌打趣他。
时夏不关心什么恩不恩的,她现在就对一件事儿比较好奇,“你爸爸妈妈知道圣托里尼岛吗?”
盛托李脸色顿时变了,两人离这么近,时夏能以肉眼看得到他下巴的抖动。
周围的人还没走,听到这话,顿时沸腾起来,整个教室里都是笑声。
盛托李抖动了半天,拱拱手,悲愤道,“咱们扯平了。”
时夏不知道自己无心的一句话正中盛托李的靶心。
盛托李的妈妈是一个文艺女青年,特别喜欢圣托里尼岛,正好嫁的老公又姓盛,自己姓李,所以
这个名字,盛托李逃不掉。
时夏听到大家都在笑,猛然惊醒自己可能给这个刚刚成年的孩子造成了打击,毕竟青春期的孩子都很敏感,因为名字受到嘲笑而造成阴影的人也并不是少数。
时夏觉得自己应该道个歉,“盛”
“城哥,走了”盛托李把书包扔在肩上,与沈一城一前一后往教室外走去,一边走一边放声高歌,“我叫盛托李,圣托里尼岛,它是一个美丽的小岛,那是我梦里去到的地方”
教室里的人拍着桌子笑得快要晕厥。
时夏眼皮跳了两下,觉得自己可能低估了这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
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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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夏,咱们一起走吧。”莫茉跑过来亲热的挽住时夏的胳膊。
“我今天没骑车,我爸来接我。”时夏收拾着桌上的书本。
“哦,那你陪我去拿车吧。”莫茉拖着时夏的手往外走,“快回家,要饿死了。”
时夏将书包背在身上,跟着莫茉走出了教室。
一路上莫茉叽叽喳喳说个不停,一会儿吐槽今天的考试太难,一会儿吐槽她的新同桌跟她没有共同语言。
时夏只听着,偶尔点点头,并不怎么搭腔。
时夏平时也不怎么喜欢说话,莫茉习以为常并没有觉得怎么样。
两人到车棚推了车往校外走,“时夏,沈一城坐你旁边,你还好吧?”
时夏笑笑,“还好,沈一城长得不赖,看着挺赏心悦目的。”
“啊?”莫茉看了一眼时夏额头上发红的那块地方,觉得时夏可能真的磕坏了脑袋。
沈一城学习好,更重要的是长得好,不管站在哪里,都是人群中最耀眼的那一个。
就是这个被许多女生当做男神的沈一城,到了时夏这里,就成了,“莫茉,麻烦以后不要在我面前提沈一城。”
时夏性格很温和,莫茉与她做朋友这么长时间,那是时夏第一次冷着脸说话。
两人在校门口处分开,时夏四处看了看,并没有看到时家欢的车。
时夏站在校门口等着,顺便瞧了瞧这所学校。
高中毕业,时夏便离开锦城上了一所三本大学,时夏上大二时,时家欢也离开了锦城,到了时夏上学的城市开始做生意。
自那以后时夏再也没有回来过,也没有再踏入过一中的校门。
她不知道以后的一中变成了什么样子,现在的一中与她记忆当中的一中是一样的。
校园分东区和西区,东区比较大,去年建成的两所新的教学楼是高一高二的学生,西区有两栋三层的老楼,被称为北大楼和清华楼,面临高考的苦逼学子的最后一年就是在这里度过的。
时夏的高中生活,她并不怎么怀念。
“时夏?你怎么还没回家?”李莞手里拎着一份饭往学校里走。
住校的学生不喜欢吃食堂的饭,晚自习前的那顿晚饭时间,全学校都不许出校门,所以许多住校生就趁中午的时间出来打打牙祭。
时夏也想知道自己这个时候为什么还没回家?
时家欢人呢?
时夏等了十几分钟,没有等来时家欢,等来了时家欢的电话。
黑色的诺基亚平板手机,上面显示着‘爸爸’两个字。
“夏夏啊,中午爸爸有应酬,不能去接你了,你自己打车回家吧。”电话里传出时家欢微醺的声音。
时夏挂断电话,看着中午头的大太阳,思索着从这里打车到她租的房子那里,怎么着也得小二百块钱吧。
她怎么舍得花这么多钱打车呢。
时夏拎着书包走了十分钟后,才突然清醒过来,她现在是十八岁的时夏,不是那个穷到几十块打车费都没有而大半夜走了四个小时才到家的时夏,她再也不需要回那个出租屋了。
她现在有钱了。
时夏站在路边伸手打了一个出租车。
从学校到家里,不过十分钟的路程,只需要一个起步价,五块钱。
出租车停下的地方是小区门口,小区门口的商铺那里就是沈一城妈妈开的便民超市。
商铺是租的,业主是时家欢。
在大家都还开小卖部的年代,这种开在小区门口集副食百货生鲜瓜果蔬菜为一体的小型便民超市很前卫。
沈一城的妈妈其实很有商业头脑。
至少在时夏看来,她比时家欢强。
时夏一直不能理解时家欢这种喜欢对别人掏心掏肺的性格怎么会在生意场上风生水起,直到后来,时家欢被逼跳了楼以后,时夏才彻底顿悟。
老天爷这是在告诉她,看到了吗,孩子,心地善良的老实人无论多么成功,最后的下场都是凄惨的。
时夏下了车,顺便瞥了一眼,超市内有一个内间,此时正开着门,从时夏的角度看过去,正好看到沈一城正在吃饭。
三菜一汤,沈一城的妈妈正殷勤的给他布菜。
时夏撇撇嘴,低着头进了小区。
有多少年没吃过家常菜了?
很多年了。
从她妈妈去世后好像便再也没有这种机会了。
时夏回到家后,屋子内空荡荡的,没有一点儿烟火气息。
那个时候时家欢很忙,非常忙,在家的时间很少,时夏几天见不着他的面是常有的事儿。
时夏翻了半天,从厨房的顶柜里找出了一盒泡面。
从饮水机里接了热水,时夏突然想起一个很重要的事情。
下午的理综考试怎么办?
物理化学生物。
当年高考,时夏记得很清楚,二百四十分的理综,她考了一百二十分。
可以说是很差劲了。
而对于现在的时夏而言,她极有可能直接抱个鸭蛋回来。
*
沈一城迈进楼道,眉头顿时拧了起来,一股刺鼻的泡面味。
尤其对刚刚吃过饭的人来说,这个味道真的是太难闻了。
顺着楼梯走上去,味道越大。
三楼楼梯口,时夏抱着泡面坐在那里滋遛滋遛吃的正香。
沈一城的步子停了下来,面无表情看着这个吃泡面的人。
时夏居住的这个小区刚建成时,是全县最大的一个小区,时夏的爸爸觉得这个小区有投资前景,所以一下买了两套房子,301和302。
而现在的302已经成了沈一城家的房子。
沈一城要想回家必须经过时夏的身边,而时夏正正好好坐在了楼梯的正中间,两边都有空闲,但却让你从哪边都走不过去。
时夏坐在这里就是为了等沈一城回来的。
将口中的方便面咽下去,时夏抬起头,对上沈一城的眼睛,沈一城的眼睛有些细长,眼角处微微有些翘起,看起来很凉薄。
此时他的眼睛里写满了对泡面毫不掩饰的嫌弃。
时夏这几日想象过无数次与沈一城开口说话的场景,死了一次又活过来的时夏要如何与十八岁的沈一城开口说第一句话?
其实那些年她与沈一城之间并没有多大的矛盾,因为时家欢与沈一城妈妈之间的所谓的‘暧昧’,时夏会闹,但时夏从来只会对时家欢闹,面对沈一城和沈一城的妈妈,时夏一向的做法只是视而不见。
最大的一次冲突也不过就是这次她冤枉沈一城推了她,经过这次事情后,她和沈一城的关系降至冰点,从视而不见变成了避而不见。
再后来,沈一城的妈妈得了癌症,在高考完的那个夏天离开了。
在充满消毒水味道的医院走廊里,沈一城蹲在太平间的门外,抱着头失声痛哭。
自从妈妈离开后,时夏再一次这么近距离的看到了死亡,一个经常见到的人只是一眨眼的功夫,这一生便再也见不着了。
那天,天气很闷热,还有压抑不住的蝉鸣。
沈一城把她按在太平间外的墙上狠命的亲吻。
很久以后,时夏想起来,觉得那不是亲吻,像是一种野兽在发泄自己内心的痛苦,在寻找一个可以与他共同承担的人。
或许就是在那一刻,时夏觉得过往的一切都已经不重要了,她与沈一城,同病相怜。
时夏抬起手,想要去拥抱他的时候。
沈一城说,“再见,时夏。”
她与他,像是两条交叉线,在那个炎热的午后,一触即分,然后向两个方向延伸。
时夏抱着泡面,脑子里想着如何开口与沈一城‘搭讪’。
楼外,不知是谁挡住了汽车的去路,传来刺耳的鸣笛声。
时夏突然一震,她与沈一城同时上了手术台,她回到了十八岁,那沈一城呢?
现在的沈一城是不是也同她一样,是重生回来的?
时夏猛地看向沈一城。
沈一城一脸不耐烦,正打算开口让这个坐在楼道里吃泡面的人让开。
时夏突然开了口,“沈一城,你的肾还好吗?”
站在楼梯上,稍稍直直身体就能碰到头顶上梯壁的人难得怔了一下,这个女人可能真的撞坏了脑子,有病。
沈一城眼睛眯了眯,突然往后退了一步,靠在墙上,一条长腿曲起,睨着她,声音淡淡的,“你要试试吗?”
时夏,“……”
确认过眼神,这个人绝对不是去看完火山后特地回来给她送肾的那个沧桑沈一城。
“卜了吧,你自己留着用吧。”
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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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第一节考英语,对于英语,时夏并没有太过担心,毕竟这些年她唯一没有落下的课程就是英语了。
不用怀疑,在夜场里混的人也是需要英语的,毕竟有国外友人需要国际间的交流。
时夏高中时的英语并不差,上大学时英语六级也过了,混了夜场后,不需要背诵课文,不需要做选择题,不需要写作文,只是口头表达,比起那些学历不高,英语不好的‘同事’,时夏略胜一筹,应付的也算戳戳有余。
只是,时夏接触多了这些外国朋友,发现他们其实并不比中国男人大方,虽然看着人高马大,一副帅气多金的模样,其实小气的很,还有许多人是特地来这里钓女人的。
可是这都是潜在客户,他们万一脑抽了,一高兴,买上几瓶酒,给她来点儿小费,也是意外收货。
时夏学了这么多年的知识,也就只有英语发挥了点儿作用。
那时候的时夏其实也动过出卖肉体的念头,毕竟已经家破人亡走投无路了,这幅皮囊还有什么用,她又没人需要她为他守身如玉,如果能够换钱,她倒是不在乎。
赔笑卖酒真的很累,像那些小姑娘,不过躺在那里几个小时,几千甚至上万块的收入,是她大半个月甚至是一个多月累死累活才能得来的。
时夏真的去尝试了,她上了一个陌生男人的床。
时夏混这行,喝酒抽烟说脏话甚至偶尔抡起酒瓶子干一架都是正常事儿,更不要说被男人吃豆腐,被摸两下是家常便饭。
时夏觉得那种事儿与被人摸一下并没有什么不同,闭上眼睛疼一下也就过去了,睁开眼睛就是几千块的收入,简直不要太easy。
可是真到了那一刻,那个男人光着身体走到床边,伸手触碰到她的胳膊时,时夏吐了,把晚上吃的火锅喝的啤酒都吐了出来,浑浊的液体溅落在白色的大床上,时夏吐得天翻地覆。
时夏犯了恶心,不是恶心要与她上床的男人,恶心的是她自己。
她脑子里是那年的那个夏天,沈一城把她推在墙上亲吻的画面,唇齿间仿佛还残留着那人独有青草般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