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向往的诗和远方里, 没有家庭,也没有沈信桢。
他对沈信桢不好不坏,没有多少收入的他也会每天给她零花钱,那是一种不代表爱意的关怀,如果沈信桢不是他的孩子,他依旧会给。
这是他的“格调”。
行走在路上的人,往往多是无情。
他终于,在沈信桢八岁那年再也无法忍受,决定割舍一切重新出发。
“是你自己要生,那就自己养吧!”他对母亲说。
从那天起,父亲变卖了所有财产,义无反顾的去追逐他理想的生活,而母亲,一无所有,即使再苦再难也没有丢下她。
父亲离开之后,沈信桢和母亲才知道父亲欠下巨额高-利-贷的事情,讨债的人冲进家门,把房间摆设打碎一地,对着瑟瑟发抖的母女恶劣威胁。
沈信桢的母亲当晚便带着沈信桢逃了。
她们在另一座城市辗转漂泊,度过了很艰难的一段时光,饥饿、寒冷、无所庇护,那个时候沈信桢学会了最简单的生存本能——偷窃。
如果不学会卑劣,那等待她们的只有死亡。
这段不堪的记忆,牢牢印刻在沈信桢的骨髓里,将来不管她成长为什么样的人,这段过去都会跟着她,不死不灭,时时刻刻提醒着她:沈信桢,是一个小偷。
母亲出色的外貌成了最大的负累,风餐露宿时,总会遭受来自男人的骚扰磨难,母亲怯懦胆小,只会无能哭泣,沈信桢只能迅速成长,以十岁的小小身躯保护母亲。
漂泊半月,沈母终于找到了一份工作,但工作之余不能照看沈信桢,她便偷偷跑去小学蹭课,一开始总会被赶走,但时间一长,老师甚至会搬给她一个小板凳,让她坐在教室最后排听课。
她的成绩总是最好的,即使老师从来没有让她参加过考试。
两三个月后,沈母的工资终于能够租一间小屋子。
沈信桢很高兴,非常高兴,她高兴地几乎要跳了起来,她牵着妈妈的手飞奔跑去出租屋,拿着钥匙做第一个开门的人,然而第一眼就看到了连门都没有的厕所。
污渍斑斑的马桶,散发着异臭的房间,还有两眼含着泪水的妈妈,这一切足以让幼小的沈信桢明白,她们未来要面对的,只会是漫长煎熬如同拉锯战的生活。
高利贷不断追上门污言秽语甚至动手动脚,沈母只好带着年幼的她再次离开。她们的生活于冰火两层,不断上下徘徊,不论怎样挣扎也逃脱不掉,不断的逃,更换居所和工作,在此期间沈信桢甚至没有正规学籍,一直到高中,母亲托一个“叔叔”办好。
从那天开始,沈信桢有了一个“叔叔”,40多岁,大腹便便,头顶稀疏毛发挡不住光亮头皮,他坐在拥挤小屋的简陋沙发上,对着16岁的沈信桢和蔼的笑。
“你就是桢桢?生的比你妈妈还漂亮!来过来跟叔叔说几句话。”他把她拉到身边,切切抚摸沈信桢的单薄后背和光滑幼嫩的胳膊。
沈信桢始终低着头,几乎低到尘埃里去,“叔叔”每一下抚摸仿佛是将她拍进更黑暗的深渊里,黑暗阴冷透不进一丝光线,那也正是她生活的位置。
但即使那样的沈信桢,从未想到过自己有一天会遇见秦高朗。
隔壁小区的秦高朗,是这一带出名的阳光少年,沈信桢和他见过几次,但她总是低着头,完全无视他走过去,直到秦高朗叫住她。
“诶,你就是沈信桢吧?”
少年的声音清亮,透着沈信桢从没感受到的蓬勃朝气。
她缓慢回头,见到站在她身后的少年,整个人湿漉漉的,不知是汗还是水,头发还往下滴着水珠,蓝色球衣前襟湿了大半,贴在胸膛上随着呼吸起伏,麦色皮肤的脸上有着运动后的红晕,单手挎着篮球,站在烈日阳光下冲她笑。
即使在很多年后,沈信桢依旧能清晰回忆起秦高朗那健康而充满朝气的样子。
他身上蒸腾着汗水大步走近他,咧嘴一下,自下而上的看她紧低着的脸,和她对上视线时微微一愣,脸变的更红了,嘟囔一句:“什么一中校花,哪有那么好看……”说着,就跑了。
从那天起,孤独自卑的沈信桢身边有了第一个朋友——秦高朗。
阳光开朗的秦高朗,是沈信桢这黑暗生活中唯一的慰藉,是他,让她窥见生活中的希望,是他让沈信桢在这黑暗生活中依旧渴望着向上。
她默默守候着他,就连接近占有之心都不敢生出一点,看着他不断更换的女友,微笑着送上真诚祝福。
沈信桢的快乐是秦高朗给的,所以,她只要秦高朗快乐就够了。
只要秦高朗快乐,那么,沈信桢也会快乐。
于是,沈信桢追随着秦高朗考上了当地一流名校,在那里,她遇到了像太阳一样耀眼的温则。
她永远都会记得在那炎热夏季的开学典礼上,温则低垂眉眼安静弹钢琴的模样。
那是一张清俊中带着冷艳的脸,在高清镜头下也看不到毛孔的白透肌肤,高挺的鼻梁还有红润的薄唇,仿佛天生带妆般在灯光下美到了极致,但深刻的面部轮廓和浓黑的眉毛不显丝毫女气,更添几分成熟英俊。
他穿着一身宝蓝色西装,袖扣反射光线像是一个光点,随着他弹琴的手移动。
人的美,往往不在相貌而是仪态,仪态美,是超越皮囊之上的高级美感。
灯光将温则周身打亮,大屏幕切换到他的脸,就连他垂眸的神态也看得清晰,一直到他鞠躬下台,此起彼伏的惊叹声也没能停歇。
台下女生一阵阵叫他的名字,沈信桢默默地把这个名字藏在心底——
温则。
温暖的温,法则的则。
她以为这会是一个新的开始,她的人生正往好的方向发展着。
但,颠覆坎坷没有终止之时,讨债的人再次追上门,因为恼怒于她们的逃跑,不顾及对方是柔弱女性,拳脚相向。
一个丧失生存本能的柔弱母亲,一个刚上大学的女孩儿,如何还?
沈信桢每日三份兼职,没日没夜赚钱还债也不够每月利息。
沈母开始辗转在各个男人之间,因为贫穷和操劳,日渐年老色衰,又因沈信桢阻挠而失去依傍,被讨债人殴打之后便不受控制发泄在沈信桢身上,她打骂沈信桢,说后悔说遗憾跪求苍天给她重来一次的机会,沈信桢看她痴癫发疯,只会愈加沉默的跑出去。
她站在空无一人的小巷,苍白灯光投在她脸上,眼泪盈眶完全不能自抑,只能仰头大口呼吸,胸腔起伏剧烈,终于哭出声来。
赤贫,堕落,压力,困境……这长久以来的生存拉锯战,让人一点点消磨希望,心灰意冷如同行尸走肉。
谁来救救她吧。
谁也好。
请救救我吧。
——“信桢?”
当温则的声音传来时,沈信桢第一次感受到人生中真正的仓惶恐惧。
她脸上还留着红肿的掌印,衣衫凌乱狼狈,嘴角破裂开,渗着未干涸的血丝。
一颗心高高悬起,脚落不到实处,周身充斥着虚无的恐惧,如履薄冰,如蹈高空。
她不敢回头,捂住脸往黑暗的地方跑去,他追上来,一把抱住她,将她的脸轻轻的护在他宽厚的胸膛里。
“信桢,别害怕,我来了。”
她不知道远在学校的他,如何跨越这一千多公里,找到她的家,最终来到她身边,她只知道,在这一刻,她第一次被人真切的呵护在怀里。
他没有追问,甚至没有问一句她脸上的伤是从何而来,她只知道从那天起,她再也没有见过那些讨债的人,一直到很久以后她才知道,是温则帮她还清了债务。
后来,她对温则说:“我那时想,妈妈不是不爱我了,而是只有我。我们都习惯伤害自己身边最亲近的人,不是吗?”
温则只是看着她,没有回答。
她和温则并肩走在冬日的大街上,看着城市林立的高楼大厦,怔愣出神。
“人类如果像房子一样就好了。不管受多少伤,只要不致死就不会倒塌,”
她说完,又笑自己,低下头喃喃自语:“会有这样的人吗?不会吧。”
“我不会倒塌的。”他突然说。
低低的声音,带着让她熟悉的安心。
她抬头看他。
像房子一样的人,只要不死就不会倒塌的人。
所以——
“沈信桢,依赖我吧。”
他说。
她定定看着他,看他身后灯光照耀,而他就站在逆光中,像是太阳一样耀眼。
这世界上有像太阳一样的人,只是远远看着就足够耀眼了。
像太阳一样温暖闪耀的温则,像蝼蚁一般卑微狼狈的沈信桢,对温则,她只能远远守候着,如果靠近,就会被灼伤。
那天,她在日记写:
“温学长很好,声音很好听,怀抱很温暖。
但,我不喜欢他。
……恩。”
沈信桢啊,真的是一个很卑劣的人,她甚至会在日记里撒谎。
“喜欢”这个词太危险,因为它让人心生幻想,她这样的人,这样的人生,不允许有这个词存在。
他一步步靠近,她一步步后退,胆小退缩做感情里的逃遁者,甚至伸出尖锐利爪伤害对她示好的温则。
保持距离,才可以维持她珍惜的这段感情。
她害怕温则靠近她,了解她,因为只要这样,她的那些阴暗和卑鄙就全都曝光在他眼前,到那个时候,她就什么都没有了。
当她终于把他推远,终于让他心灰意冷时,却发现这一次,她是真的什么都没有了。
温则毕业,正预备进入公司工作,沈信桢那边传来噩耗——
沈母因病去世了。
她身体柔弱,近几年的荒唐生活早把自己掏空,离开人世,只不过是时间问题。
温则赶回去,帮助沈信桢操持葬礼,葬礼一结束,沈信桢便失踪了。
被温则“处理”过的讨债人报复般的找到沈信桢,没人知道那两天两夜沈信桢经历了什么。
她依稀看到,她在一片黑暗中,饥饿疲惫,呼吸微弱,无力挣扎,无声呐喊,来来去去都是那句:温则,温则,我在这里。
“哗啦”一声,眼前黑暗被揭开,光线横冲直撞照射进她的眼睛里,刺眼如同盲目。
一片白光中,她慢慢看清他憔悴慌张的脸。
那个总是光鲜亮丽意气风发的男人此刻神情憔悴形容萎靡,担忧地望着她,切切抚摸她的眉眼。
分不清是梦还是现实,她扑进他的怀里,哽咽道:“温则 ,我在这里。”
“……恩。”嘶哑的声音,带动胸腔的震动,一切都如此真实。
那在黑暗和绝望中的一声声无人听闻的求助,终于等到了回应。
作者有话要说: 信桢没有被qj啦,真的不用担心,甜文标签还在呢,下一章就在一起啦~撒糖~
受虐待和被解救之后的记忆永久遗忘了,看温先生怎么处理了~(俩人以前不是虐恋啊!)
接下就是;信桢各种姿势治疗温则xl(女友特殊疗法)/ 主次人格争宠/ L的中二事迹~
ps:至于想弃文的或许可以看完下一章走向再决定?说不定会有另一番惊喜呢?
第30章 温水
玻璃窗被擦拭的没有一丝灰尘, 阳光透过窗户大片洒进病房, 光影勾勒出房间内两人的轮廓。
沈信桢倚靠在床头, 低着头一勺一勺慢慢吞咽下碗里的米粥,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床边专注的削着苹果皮的温则。
温则趁沈信桢小睡的时间洗了澡换了身衣服,再出现在沈信桢面前的时候又恢复成那副风度翩翩的样子。
他今天没有穿西装, 而是简单的白衬衫黑裤,头发也因为急着赶回医院没有打理,低头时细碎地垂下来,遮挡住那双剑眉, 只露出温柔的眼眸, 比平时多了几分清爽朝气的少年感。
沈信桢恍惚觉得, 他们好像回到了以前一样, 那时的他们也像现在这样, 在阳光灿烂的画室里, 安静的做着自己的事情, 偶尔言语,偶尔视线相对, 就算只是静静坐着发呆,也不会觉得孤单。
就当沈信桢思绪越飘越远的时候,温则的苹果也削好了,他看了两眼,手一抬就打算扔进垃圾桶,半路就被沈信桢抢走。
“削好了干嘛不给我。”她嘟囔着,低头看一眼那削的只剩果核的苹果, 笑出声来。
温则摸了摸鼻尖,“第一次削果皮,有点生疏。”
沈信桢点了点头,轻轻咬了一小口。
寂静的病房里谁都不再说话。
好半晌,温则问:“你都想起来了吗?”
在沈信桢醒来叫他的名字时,温则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如果她想起过去那些事情一定不会留在自己身边,他也只能放她离开,到时候她想去哪里想做什么,他都会支持她。
他现在已经不会抱有什么期望了,他只希望她能快乐。
沈信桢点头又摇头,迷茫道:“我只记得葬礼结束后我被那些人关到了什么地方……”
温则手指一顿,低声问:“然后呢?”
“没有了。”
温则呼吸一滞,胸中涌上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混杂在一团辨别不清。
他定定看着她说:“被救之后的事情,还是想不起来吗?”
沈信桢摇头,她把所有的都回忆起来了,唯独被绑架时的情景和之后的事情怎么也想不起来。
“之后……我怎么了?”她迟疑着问。
温则眼睛垂下,声音有些哑,“当我查到你的具体位置赶过去的时候,你已经出车祸昏迷不醒了,医生说你失血过多很有可能成为植物人,让我做好心理准备。后来你一直没有醒,我想你可能不喜欢医院所以把你接回昙宫照顾,没想到你真的醒了过来。”
“那我的腿……”她记得,刚刚醒来的时候她的腿并不是单纯的虚弱无力而已。
“是车祸中受的伤。”
沈信桢沉默了一会犹疑问:“那你为什么要骗我说司机撞到我,还假装不认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