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主逃杀录(重生)——三日成晶
时间:2018-10-02 08:43:24

 
    伸手不打笑脸人,这些年狱卒在这死牢里鲜少能见着笑的,就算笑,也是末路癫狂的大笑,不像这女子看着赏心悦目,让他想起后院臭水沟里那朵向阳花。
 
    他饶有兴味的仔细看了乐云一眼,掂了掂手里的勺子,真的又舀了一勺,扣在了冒尖的米饭上,稳稳的在尖上又扣出了一个尖,一粒都没掉,还用勺子撑着碗,朝乐云的方向推了推,然后拎着桶走了。
 
    乐云端着米饭走到稻草边上,放在她和小姑娘中间,扯着自己裙子干净的里衬擦了擦手,说道:“吃吧。”
 
    糙米和菜叶子的组合,真的和好吃挂不上一点边儿,还有点怪怪的味道,乐云却一点也没嫌弃,一手捏着,一手托着,吃的很淡定。
 
    上一世,她什么好吃的都吃过,没得吃饿急了连草叶子也嚼过,味觉迟钝之后,更是吃什么都一样。
 
    现在虽然味觉还好好的,却从心里对这牢饭没什么障碍,脏不脏好不好吃的,吃饱才是第一,乐雨逃出生天,人生能重新选择,她想活着,不想死。
 
    小丫头愣愣的看着她吃,过了会儿,用自己的裙子里衬擦了擦手,吃了起来。
 
    满满当当的一碗饭,两个小姑娘都吃饱了也没能吃完,两人抹了抹嘴,对坐着大眼瞪小眼。
 
    小丫头看着剩下的半碗,小声嘟囔道:“剩下的要是不吃完,明天会不会不给吃的啊?”
 
    “不会剩下的,”乐云打了个哈欠,牢里的光线暗下了不少,想是快要黑天了,“过了今晚就没了。”
 
    大牢乐云没坐过,但比药人要好太多了,不用被锁链锁着,不用半夜三更被拽起来灌药,乐云吃过东西躺在稻草上发愣,没再理会小丫头。
 
    她没有闲聊的兴致,也没有那个习惯,前世有时候一两个月也不开口说一次话,自顾自的沉默发呆,没一会就睡着了。
 
    快要黑天的时候,她醒了一次,半眯着眼,见狱卒把小丫头又叫走了,她翻了个身,等人走了之后,起身把剩下的半碗饭,倒在了老鼠洞旁边,又躺回去睡了。
 
    半碗饭的功效是老鼠果然没有在她周围路过,只是睡到了半夜,迷迷糊糊她又被吵醒了。
 
    牢房里只稀稀拉拉的点了几根蜡烛,昏暗的光线里,她看见官兵压着几个人走进来,稀里哗啦打开了斜对面的牢房,推搡着几个人进去,锁上门后又走了。
 
    乐云看不清是谁,也不关心是谁,闭上继续睡自己的觉。
 
    说来神奇,乐云竟然在这牢房里头睡的挺香,还做了个美梦,梦见她父亲真的反了,并且反成了,不但没被毒死,五十万大军调转枪头直指皇城,一路势如破竹,最后将皇帝斩杀,头颅悬挂于市井。
 
    父亲登基后,她从郡主升为公主,乐雨从世子变为太子,他们一家其乐融融,好不快活。
 
    这梦做的酣畅淋漓,她早上是笑着醒的,只是这笑容坐起身之后,没能维持住多久,等到她无意间看清了斜对面昨天晚上被抓进来的人是谁之后,就笑不出来了。
 
    乐云站在栏杆面前,皱着眉抿着唇盯着对面的人,对面的人也站在栏杆处朝她这边看,高高大大的,轮廓深邃,脊背笔直且腿长肩宽,只是看着她巴巴的的眼神,却给人一种和他外形违和的憨傻感。
 
    算不上痛心疾首,但真的不好受,乐云看了半晌,深深叹了口气,她是希望山奴好好的,这一世挖了刺青,凭借山奴的模样身量,还好歹跟着教习乐雨的师傅学了两年的粗浅功夫,就算没有钱财傍身,不至于就像两年前那样,被个人牙子拿捏了。
 
    却没成想,到底还是没能跑的了。
 
    乐云才收回视线,送饭的狱卒来了,她把脏的碗递过去,接了新的碗和饭菜,闲聊着一样问道:“狱卒大哥,昨晚上抓回来的人,是在哪里找到的啊?”
 
    狱卒昨晚上值夜,夜里生生给折腾两次,扰了清梦就再没睡着,瞪眼儿到天亮,这会儿的心情不好,阴着脸道:“哼,树林子里逮住的,想从苍翠林跑,触动了陷阱,一网捞了。”
 
    乐云心中叹了口气,苍翠林是什么地方,哪可能那么轻易就跑过去,这也只能算倒霉,端着碗朝山奴那里看了一眼,正要坐回去吃饭,就听狱卒又嘟囔:“半夜三更的抓住往这送人就算了,半夜三更的还来一个敲天牢上赶着送死的,这一晚上折腾两回,老子一整夜没合眼……”
 
    乐云乍一开始还没听明白怎么回事,等到端着碗走到稻草边上,拎起裙内衬擦手的时候,才反应过来狱卒说的话。
 
    意思昨晚上不光是她醒的那一回,后来还又折腾了一次,有个人上赶着来自首……
 
    她一个激灵站起来,眼睛如刀似剑的盯向山奴的方向,山奴正端着碗在用手扒饭吃,被乐云盯着似有所感,抬头一对上她的视线,手一抖,整碗饭都扣在了地上。
 
    乐云只看了一会儿,就收回了视线,慢条斯理的插手吃饭,从那一刻开始,就再也没往山奴的方向看过一眼。
 
    她十分的生气,几乎是恨铁不成钢,她知道山奴对她有男女之情,可她不理解,男女私情而已,用不了几天自然就淡了,说开了也就是下半身的事儿,为了这点儿事送了命,真的划算?!
 
    这天底下两条腿儿的女人遍地都是,晚上灯一吹,并没有什么不一样。
 
    脑子是进水了么,跑都跑了,还自己敲天牢的大门来送死,乐云越想越气,气的连饭都吃不下,随便塞了几口,就躺下闭上了眼。
 
    作者有话要说:来了,_(:3」∠)_山奴回来了。
 
 
第11章 白玉簪
 
    山奴自投罗网,乐云气的肝儿疼,闭着眼越想越觉得糟心,喝了点水,一天也没吃进去几口东西,可便宜了她墙角老鼠洞里的一家七口。
 
    愚蠢至极!若是她有能逃出生天的可能,乐云肯定拍着翅膀,飞到天边去,永远不再给任何人束缚住她的机会。
 
    辗转反侧到晚上,乐云从稻草上坐了起来,把一整天翻滚的乱糟糟的头发,用五指成梳好赖梳捋顺些,寻着裙子下摆撕下一条两指宽的布条,搁在膝盖上。
 
    乐云把头顶的白玉簪拿下来,放在旁边,散落的头发在头顶拢好,给自己草草挽了个利落的男髻,用撕下来的布条系上,捏过白玉簪,在手中摩挲,回想着关于皇帝开放逃杀场的细节。
 
    当今皇上是先帝的第三子,名为乐悦,除了残害忠良听信奸佞之外,还有两个上不去台面的爱好,一是喜好看多人交合,二是嗜爱血腥。
 
    按理说德行有失是不能拥为天子的,但因先帝爱好猎艳,且专门喜好卑贱的女子,虽然子嗣不少,可出自正经宫妃的皇子,只有乐悦一个。
 
    相比那些宫婢,妓子,尼姑,甚至女奴生下的儿子来说,肃妃褚氏生的皇子虽然毛病诸多,可好歹出身正统,爱好也都“无伤大雅”。
 
    这个“无伤大雅”还在大臣的容忍之内,只因为皇帝虽然爱好上不去台面,却来来回回折腾的都是些死囚和最低贱的奴隶,大臣们劝阻无用,也就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有人捏鼻子忍耐,就有人上赶着捧臭脚,肃妃溺爱儿子,皇帝上无警言的长辈,下无谏言的臣子,有的只是跟风拍马的附庸。
 
    于是时间久了,小打小闹的多人搏杀,随着皇城权贵的跟风,演变出了规模,不光城郊原本用来狩猎的苍翠林,变成了皇帝每年用来放逐死囚的逃杀场,还有了荒唐至极的逃杀规则。
 
    每年八月,天牢中的死囚,就会被放逐进苍翠林中,规则很简单,只需要在林中活过一个月,出来后,不但死罪可免,皇帝还会许诺权财,可谓从此一步登天,更会受到皇城中权贵的追捧。
 
    只是那林中不光有从各处移植过来的毒花毒草,数不清的陷阱机关,还有皇帝专门豢养的野兽猛禽,天灾人祸,疾病饥饿,一旦企图逃离,就会被无处不在的监视侍卫射杀当场。
 
    而皇帝则通过这些监视侍卫口述,画师即时绘制的场景,随时获知逃杀场中的情形,这些画册,皇帝翻阅品读过后,还会根据其中人物,挂牌拍卖,价高者得,一层层传阅下去。
 
    每年逃杀场一开,整个皇城都乌烟瘴气,城中的赌坊,还会针对这其中出彩的人物开设赌局,赌的无非是这些人怎么死,何时死。
 
    乐云手中攥着白玉簪,心绪无波无澜的回忆着上一世从逃杀场出来的一个男人,在床地间得意洋洋的跟她描述其中怎样凶险,怎样灭绝人性。
 
    她如今手中值钱的物件,只剩一支白玉簪,身处大牢,她要想办法把这簪子换成趁手有杀伤力的东西,就只能赌一把。
 
    上一世,乐雨和她一同获罪,心连感应还在,她不能死,手无缚鸡之力,又不敢进逃杀场,心中更存着只要活着,总有一天能相见的奢望,咬牙选了充妓,从此一双玉臂千人枕,一点朱唇万人尝,生不如死十几年。
 
    这一世乐雨被她早早的藏了起来,等到亲王案结,乐雨就能天高海阔,自由生活,她再无牵挂,宁死不走前世的老路。
 
    乐云从草垛上起身,走到栏杆前面站定,这一世,摆在面前的还是一样的两条路,只不过她这一次要选逃杀场,为自己拼杀出一条通天路来,成,则从此逍遥自在,败,也败的干干净净。
 
    夜半,乐云站在栏杆前双目有神,手中白玉簪被她捏的湿漉漉,这个时间所有人都睡了,唯一跟她一样站在栏杆面前熬着的,就只有对面的山奴。
 
    只是山奴在看她,她却一丝眼神也没有分过去,而是盯着值夜间紧闭的门。
 
    乐云当然能感觉到山奴的视线,那熊人看人好像带着热度,华为实质似的烫在身上,和她的手心一样又热又湿。
 
    没出息透了,乐云心中实在是看不起他,因为一点私情,就主动送死,现在巴巴的看过来干什么?以为这样的举动能感动她么。
 
    她糟心了一天,现在连叹气都懒得叹,上一世的以死相护,这一世的帮忙,乐云都很感激,可她也尽力把人送走了,自己找死回来她也管不了。
 
    她自觉仁至义尽,王府没了,她也再不是郡主,乐云打定主意,往后跟他生死两不相干。
 
    又是半晌,终于狱卒值夜间的那个门动了。迷迷糊糊的一个人哈欠连天的从里面出来,一边猫着腰往恭房的方向走,一边解裤带。
 
    乐云没急着叫人,而是等那狱卒钻进恭房解决完了,往回走的时候,才轻轻开口。
 
    “狱卒大哥……”乐云柔声叫道。
 
    那人半眯着眼,手上正提着裤带在胡乱的系,闻声皱着眉侧头,见一个美人儿正笑意盈盈的看着他,烛光昏暗,更显得美人朦胧惑人。
 
    那人往这边走了两步,正是白天打饭的那个狱卒,他站定思索了片刻,嘴角慢慢勾起了斜斜的弧度,系着裤带的手刻意朝下坠了坠,半露下身对着乐云站定。
 
    “叫爷干什么?”狱卒歪着头,笑的有些黏腻,他在这牢中见多了为了点优待,什么都肯干的,一个女人半夜堵着叫他,能是干什么?
 
    乐云眨巴着眼,顺着狱卒的手向下,借着昏暗的光线朝那看了眼……有点小。
 
    “赶紧系上吧,”乐云微笑着软声提醒,“小心着凉。”
 
    本来以为这落难的郡主深更半夜不睡觉,堵着他起夜叫他,是想找他行方便,他倒确实看着这郡主长有点滋味儿,要不是大事,他就算奔着尝尝滋味,也给办了。
 
    没收到预料中的反应,狱卒盯着乐云皱眉问,“什么事?”
 
    乐云也不拐弯抹角,直接把白玉簪子递过去,说道:“我身上就这一个物件,但也不是寻常能买到的,这簪子无论拿去哪当了,都能值不少。”
 
    狱卒没接,带着嘲讽的笑意看着乐云。
 
    “狱卒大哥,”乐云甜甜的冲他笑,“这玉簪爱碎,我就是想换两个结实的银簪。”
 
    乐云说着把手伸出栏杆,手指勾起狱卒的长衫,将白玉簪子顺着他的腰带慢慢的别进去,“大哥行个方便,我要丽人坊对面张师傅打的那种尖头实柄簪……”
 
    “两支。”这只玉簪随便拿到哪个当铺,换银簪能换一匣子,乐云很懂事的没多要,就要两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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