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主逃杀录》作者:三日成晶
文案:
乐云郡主曾是乐亲王捧在手心含在嘴里的天之骄女,然而谋逆之罪大过天,昔日天之骄女一朝跌入阴沟,摆在面前两条路,一条充妓,一条进皇帝取乐所用的逃杀场。
乐云自幼百般娇贵,连个蚂蚁都没亲自踩死过,那百不活一的杀人场她进去怕是连一天都活不成,心连感应昭示孪生胞弟尚在人世,她万不能死,只好咬牙走了充妓的路子。
她是真没想都整个皇城,上到朝中重臣下到世家商贾全都对她这个落难郡主有兴趣,她爹死了,她栖身的青楼门庭若市川流不息……
生不如死十几年,心连感应消失的当天,她便迫不及待的自戕,没想到一刀捅进去,又他娘的重生了。还重生在她爹已经被冤谋逆毒杀,皇帝正欲发难株连的当口……
内容标签: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乐云 ┃ 配角:┃ 其它:甜甜甜甜,
第1章 自戕重生
屋子里只一扇狭小的窗户,勉强有一个成年人的脑袋大小,屋内飘散着浓重的药材味和经年不见阳光的霉味儿,木板门沉沉的关着,即便是青天白日,光线也有些昏暗。
一个简陋的木板床,半边用来放一床单薄的行李,半边散落着各种不知名的草药,床腿上拴两条锁链,长长的托在地上。
乐云以脏兮兮五指草草的捋了两把自己的头发,拴在腕上的两条铁链跟着她的动作哗啦啦的响,她在屋子的中间儿站定,似是在寻摸一个好角度,躺好后双腿并拢,尽力把满是伤疤和泥污的脚,缩进脏到看不出原色的裙子里。
报废的切药刀,用来硬捅脖子,实在不怎么趁手,乐云抡圆了手臂,仰头歪脖子扎进去的时候还在想,要是能有个簪子,哪怕是一根筷子也不至于死的这么难看。
腥热的血顺着脖子上巨大的豁口喷溅上她的脸,她伸出舌头舔了下,尝了尝自己血液的滋味,又一想,算了,找什么好看的死相,这切药刀用的久了钝是钝了点,好歹切口大死的快,况且这一世她折腾来折腾去,干过见不得人的事儿数都数不过来,体面?早就丢到九霄云外去了。
就这样吧,待会儿万一那鳖孙子鼓捣出什么新毒进来拎她出去试,她这满身满脸都血糊糊,还开了半拉脖子的惨烈的死状,要是能出其不意吓他一个跟头,也他娘算死得其所了。
鲜血一开始还喷的老高,后来就慢慢的变成潺潺往出冒,乐云经历过百种折磨,身体意志千锤百炼,忍痛的能耐已经登峰造极,本以为最终死亡来临会很痛苦,却没成想,和从前种种相比,她自己来的这一下,简直称得上不痛不痒。
她泡在自己的血泊里,很热,然而不断流失的血液,又让她从骨子里觉得发冷。
这些对她来说,倒也算不上什么,只是脖子上老大的窟窿呼呼漏风,她气脉接不上,窒息的感觉,有点难受。
思绪渐渐模糊,想该是这一切就要结束,乐云抿着沾染鲜血的嘴角向上弯了弯,终于敢肆无忌惮的分出思绪,去想她已经好久都不敢想的,她仔细感受了下心口空荡荡的那一块儿,那里本该是她的好乐雨,此刻却如同被人生生的剜去了一块儿肉,不知道他有没有受苦,因为什么而死,他死的时候痛的受不住……
这么多年她从官妓到青楼,青楼到小妾,小妾到药人,生不如死半死不活。要不是与乐雨的连心感应还在,乐云早就干脆利落的自我了断,这人间对她来说如同炼狱一般无二,除了至亲乐雨再无眷恋。
今早那种连心感应骤然消失,乐云自己都说不清是难过还是解脱,只是这世上最后一缕牵挂消逝,她从此再也没有了苦苦煎熬下去的意义。
乐云思绪渐渐散乱,对于赴死她甚至是满含期待的,她与乐雨是孪生姐弟,血脉相连心意相通,她知道乐雨定然和她一样想念父亲,想念对方。而这一次她再不用像每一次逃跑那样,战战兢兢的担心被抓回去加重折磨,黄泉路上,她们一家人终能相见。
乐云满含喜悦与期待的闭上眼,窒息的感觉本该随着流失的血液和生命一起消失,然而短暂的轻松过后,那种窒息竟又如影随形的缠上来。
难不成刀子太钝,捅的还不够深?怎的鲜血涂地,却到现在还是没死透……
乐云实在憋的难受,索性抬手去摸脖子上的切药刀,想赶紧趁着还有力气,再往深了捅一桶,死透了了事。她还急着入黄泉,乐雨先她一步走,又一向性急,这会儿肯定该等急了。
然而她抬起手没等到摸上脖子,就猛地睁眼,眼前漆黑一片,她的手抬到半路,被柔软温暖的东西挡了下,她突然诈尸一样坐起来,遮盖在头顶的被褥顺着她的肩头滑下来,额头的细密的薄汗在空气中渐渐变凉。
乐云瞪着眼睛张着嘴,只慢慢的转动脖子一寸寸刮过四周,在幽幽的烛光里哆嗦着摸上自己的脖子——光滑细嫩,完好无损!
脊椎的汗毛倒竖,悚然而起的小疙瘩,从天灵盖一路窜到脚面,她张着却连呼吸都忘了,胸中闷痛,摇曳的烛光里,一滴晶莹顺着白瓷般的脸蛋滑进唇舌——
“咳咳咳咳咳……咳咳咳……”一瞬间大量的空气涌进肺片,乐云五指绞在锈着金牡丹的锦背中,咳的宛如经年的痨病鬼。
伸手胡乱抹掉眼前模糊的水迹,她一把掀开被子,赤着脚踩在地面,冰凉的触感顺着脚底窜上来,乐云张口结舌的捂住嘴。
这一次……也太真实了。
难道是老天爷看她人之将死,终于发了次善心,让她得以如此实感,再重温一次遥不可及美梦?
乐云环视着她曾经的闺房,烛光里房内的摆设和每一次梦中一模一样,她伸手拂过桌面上她及笄时,乐亲王亲手为她雕下飞凤,恍惚父亲的声音就在耳边。
“我乐天的女儿,将来一定如这展翅的飞凤一般,翱翔于天地!”
乐云当时哭笑不得,她与乐雨对视一眼,彼此眼中笑意浓重,好容易才住想要告知父亲凤乃雄鸟,并不适合形容女儿家。
这飞凤自雕下那日,私下里她与乐雨每每看见,都会失笑。而此刻指尖所触的每一处细小的凹凸,此刻都让乐云心如刀割。
“父亲……”
眼泪滚滚而下,乐云伏在小小的飞凤上哽咽出声,突然一声闷雷轰隆隆自屋外传来,伴着婢女的敲门声,乐云的眼泪戛然而止。
“郡主,变天了。”
乐云如遭雷击!
她曾无数次在梦中回到家中,那些不堪回首的日日夜夜,她都是靠着这些旧梦,和心口的那一丝连心感应,才咬牙切齿的活下来。
可是——
她就算是为了做梦,曾喝上一罐子的安神汤睡了整一天两夜,也永远只能梦到旧景,十几年,想的她肝肠寸断几欲呕血,也不曾梦见过一次她想见的人。
乐云抬手,照着自己的脸狠狠抽了一巴掌,“啪!”的一声脆响,火辣辣的侧脸,让她自心底生出一个荒诞妄想,乐云摸了下自己的脸,不由后退两步,脚腕拌在凳腿上,狼狈的翻倒到在地上。
“啪啪啪啪啪啪……”乐云浑身颤栗到几近痉挛,她左右开弓,毫不自怜的朝自己脸上抽打。
“郡主,”门外丫鬟没得到回应,又问了一遍:“变天了,郡主要去世子那里吗?”
两边的脸颊,都被她自己抽的发麻,门外的丫鬟的声音,又让乐云似是被扎一刀一样,她连滚带爬的扒着桌子站起身,一把抓起桌上的烛台,撩起中衣的袖子,把蜡烛倾斜,将滚烫的蜡油倒向手腕。
高温烛泪遇冷凝结在细白的手腕,尖锐的疼痛顺着瞬间烫红的皮肤传过来,乐云脸上却没有丝毫痛苦之色,那双眼像是摄入了两段跳跃的烛光,瞬间燃烧了起来,亮的渗人。
不够!
这点痛还不够,还不足以让她相信眼前的一切,乐云将烛台放在桌子上,毫无迟疑的将手腕放在烛火上炙烤。
火灼的疼痛,终于让她无声的笑了出来,那笑看似喜悦却满含荆棘密布的苦涩,和飘在屋内皮肤烧灼散发出的气味一样,香——也恶心。
“郡主?”丫鬟久久没有得到回应,敲门的声音变急,“当当当当当!”
“郡主睡下了吗?变天了,不去世子那里吗?”
乐云没有回答,直接快步走到了门口,一把推开了房门。
门外丫鬟,一见乐云的打扮惊叫道:“郡主!怎么光着脚?怎么没穿上外裙,就出来了!”
凉风裹挟着土腥味扑面而来,将乐云的鬓发掀的乱舞,乐云甩开丫鬟把她向屋子里拖拽的手,抬起头看向漆黑的天幕。
闷雷轰隆隆不止,闪电不断划出撕裂天幕的弧度,风刮过屋檐,风铃丁铃当啷的急响乱撞,黑暗中树枝摇晃树叶沙沙作响,似是正摩拳擦掌,欲将人生吞活吃的厉鬼。
乐云眼中刚刚升起的那两簇火苗,被这山雨欲来天幕吞噬殆尽,回手死死抓住丫鬟的肩膀,开口声音竟已嘶哑,“今天可是兰月十四?!”
丫鬟痛呼一声,不明白一向温柔明媚从无疾言厉色主子,怎得突然发狂,缩了缩被捏的生疼肩膀,惴惴的点头道:“是兰月十四……”
乐云闻言短促的笑了下,随即想到什么,脸色大变,张口想叫,却在尖声出口之间,又死死的咬回嘴里,松开丫鬟转身就跑。
第2章 山奴
丫鬟惊吓过去,见自家郡主一身中衣中裤还赤着脚就跑了,“哎呀”一声,忙转头朝身后的屋檐处喊道:“傻站着干什么!还不赶紧拦下,郡主没穿绣鞋,仔细青石嶙峋划伤了脚底……”
自己则疾步进屋拿了鞋子和披风,朝着自家郡主跑走的方向追过去。
乐云赤脚奔在青石上,划伤的脚底和青石的寒凉让她振奋,冰冷和疼痛几乎变成了她心中喜悦的源泉,只有这样,她才能确信,她是真的回到了从前,不是做梦,不是臆想,是切切实实的回来了。
庆丰四十五年兰月,乐亲王被诬与敌将通信企图谋逆。乐云牙关咬的死紧,她知道,此时此刻,怕是她远在北疆的父亲已经被毒酒残杀,只等今夜消息送到皇城,天一亮就是她和乐雨被株连下死狱之时。
何其可笑!父亲一生精忠悍勇,天下又谁人不知乐亲王一双儿女爱若珍宝,若有一丝反心,又怎么会放任她和乐雨在皇城授人以柄?
她父亲虽一身军功盖主,却也是镇守北疆数十年厮杀得来,北夏国兵强马壮,数年来对南越虎视眈眈,若是没有父亲率五十万雄兵坐镇北疆,北夏的铁蹄早就踏平南越,何来狗皇帝的太平盛世!
乐云想到这里嘴里几乎尝到血腥,凉风树影拂面呼啸而过,侧面小角门穿过就是乐雨的院子,即将相见的喜悦和天亮之时就要自头顶落下的闸刀,让乐云的表情似哭又似笑,好好的如花脸蛋,在闪电划过天幕的短暂骤亮中,竟显得狰狞。
乐云心中慌急,脚下不管不顾,跑过庭院绕过假山,小角门近在眼前,脚下已经细碎的剐了些口子,她能忍疼并不代表她不会疼,一块凸起的尖利青石迫使她脚步一滞,身体却因为急奔不受控制前倾,两相不平衡,眼看要朝地上扑去。
本以为要摔个狠的,却没成想将要扑摔在地之时突然被拦腰勾起,她双脚猛的悬空,整个人被一股大力抛起向上一翻,下坠时稳稳落在了一具火热的怀抱。
乐云一僵,刚要伸手去推,却在触到来人手臂的时候,停止了动作。
她太熟悉这个人的怀抱,曾经,在她每次遭遇到各种折磨,连动一动手指都没力气的时候,都是这个人小心翼翼的抱起她,不分昼夜的照顾她。
“山奴?”乐云带着微不可查的颤音出声询问。
“是。”山奴的声音非常浑厚,哪怕刻意压的低低沉沉,却总是有种直往人耳朵里钻的感觉,小声说话震的人耳膜发痒,声音一旦大起来,有点像是打雷。乐云曾经最怕打雷,每每变天,她都不敢呆在自己的房间,肯定要去找乐雨,央着她的孪生弟弟,把床铺让给她一块儿赖上一夜。
乐云记着当初及笄可以挑选自己的奴隶时,把山奴刚从人牙子手里买回来的时候,头一次说话,就震的她堵住了俩耳朵,她当时兴起调笑,要是想做她的奴隶,就一辈子都不许大声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