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极一班]没有观众的主角人生是不圆满的——城喃
时间:2018-10-15 09:20:19

  
  被金笔击中,田弘光身上的绿光迅速消退,咬牙抵抗魔性的他顿时如释重负地跌坐在地上,平复了一下后用手把自己从地上撑起来,看向我们的表情很微妙,“魔被暂时压制了……可是,我的任务不能再失败了。”
  
  我心里涌起不好的预感,“……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是受制于人无可奈何……要么完成我昨天的任务,带你回武裁所;要么完成今天的任务,带回雨龙的东西……或他的命。”
  
  老实说,换做任何一个别的什么人,恐怕都会做出牺牲我的那个决定。
  
  我跟田弘光去武裁所,未必会陷入死境;选了雨龙,雨龙却必死无疑。
  
  但是一瞬间,我仍然做了那个对自己有利的选择。
  
  我把散在地上的东西收好后看向雨龙,用自己的沉默传达意愿,比起他之前疯癫的样子,面对这个不公平选择题的他却显得无比的平静,满是胡渣的脸上充满了安详。
  
  “……我逃了十五年,现在我逃不过了,他的耐心已经没了。”他看向我,“看你穿校服,在读高中?”
  
  “……高一。”
  
  “真巧,我儿子今年也刚升高中。可惜,我不是一个好爸爸。”
  
  “我要死了,但我不是替你而死,而是我不得不死。但我有两个要求,你答应我。”他站起来整理了一下自己的领结,拍了拍我的手,附在我耳畔低声将自己的要求说出,听清楚他说的什么后,我突然想明白一些事情,内心顿时一片复杂,“……其实也许可以……”
  
  也许,也许可以想一个办法,可以同时保全我们两个人。
  
  “你不知道那是多么可怕的敌人,我战战兢兢活了十五年,每天用酒精麻痹自己,我很累了。”
  
  这是他自己的选择,并且这个选择也成全了我。我尊重他的决定,于是收起心中所有的思绪,郑重道:“……好,我答应你的要求。”
  
  看我许诺后,雨龙低声笑了起来。
  
  他越笑越大声,胸腔不断震动着,像个疯子。
  
  “其实,我是一个音乐家,虽然好像没什么人知道,但是对我儿子来说,我是世界上最棒的音乐家,”他站起来,拍掉西装上的土,向我们行了一个绅士礼,“欢迎你们来参加我的演奏会。”
  
  我们心里都明白,这场演奏会后会发生什么。
  
  “可是,没有琴……”
  
  “嘘,你听——”
  
  他伸出手,手指轻动,对着空气深情弹奏起来。
  
  ……我听到了。
  
  曾经对电视剧里这样的情节嗤之以鼻,但是此时此刻,我真的听到了。
  
  那一天,我听到了我人生当中最壮烈激怀的演奏会。雨龙把手里的谱夹随意的一扔,凛冽的风将谱子一张一张散乱地吹向四面八方,随着雨龙对着空气敲下第一声,我突然觉得,很远的地方,像是应和一般发出一个声音。
  
  那个声音从很远的地方传来,用极快的速度传到耳畔,曲子逐渐从缠绵的小雨到狂风骤雨,雨龙单薄的身体用空气奏响了仿佛千军万马的阵容。
  
  很沉重的一个音符结束,雨龙结束演奏,停在原地。
  
  天色越发沉郁,黑云低到仿佛直接压在人在心头,肆虐的风把我披散着的头发吹得狂乱,在怒吼的风声和雷声中,我提高音量大声冲他喊道:“你的儿子他很爱你!他也一定可以……成为最棒的音乐家!”
  
  雨龙定定地看了我一会儿,而后弯下身子向我们行了个谢礼。
  
  而后,我所见过的最才情卓绝的钢琴家纵身一跃跳入河水中。
  
  天色越发阴沉,空气中充满潮湿的山雨欲来的味道,我正了正怀里小马尔他犬的蝴蝶结,而后也将它投入激流之中。
  
  “谢谢你啊,小狗……KO19。”
  
  雨龙拜托我的第一件事,去找一位故友,为忠犬正名。
  
  那位故友正是红龙断肠人。
  
  KO19,KO榜上唯一非人的高手,因忠犬护主上榜,断肠人为了纪念它,制作了钛合金版的狗像。如无意外,小雪就是未来的KO19,今天它保护了它的主人和我,将来的某一天,它会护住汪大东的罩门,让他逃过一场死劫。
  
  我越来越能够体会到,原本所有的苍白言语,都将在这个世界里,变得有血有肉。
  
  “其实他死了也好,因为我也不希望你去武裁所。”
  
  我看向突然发声的田弘光,“为什么?”
  
  “不知道,”田弘光神情间也有几分茫然,“大概是不想你和我一样成为行尸走肉般的武尸。”
  
  雨龙既死,田弘光没有留在这里的必要了,他好像还有话要说,但犹豫了一下,“关柊,我不知道你是什么人,为什么武裁所要抓你,但是,你不要卷到跟武裁所有关的事情上来。”
  
  我苦笑一下,“这好像由不得我吧?”
  
  大概是魔性又攻上,田弘光表情变得有些痛苦狰狞,咬着牙道:“你记住,让我去教堂的人,和让我去芭乐中学的人,不是一个人。如果我……还是‘我’了的话,我会再来找你……”
  
  说罢,他身形一闪,整个人消失在空气中。
  
  我的手机一直在他手里握着,他一消失,手机啪得一声砸在了地上。
  
  ……我顿时肾疼得倒吸一口凉气。
  
  赶紧跑过去把手机捡起来,擦了擦屏幕,看手机外观没有受损也还能正常解锁,没来得及松上口气,突然有滴水砸到手机屏幕上,抬头一看,才发现是酝酿许久的台风天终于送来了雨水。
  
  这附近荒无人烟,除了树就是电线杆,没有一个可以躲雨的地方,眼看雨越下越大,我把皮包顶到头上,正想走远一点找可以躲雨的地方,眼前突然出现一个瘦削的身影,没有像往日我见他一般穿着校服,此时穿了件蓝色的运动外套,让总是有些病弱感的他显得精神了很多。
  
  是雷克斯。
  
  风太大又是雷雨,打伞太危险,雷克斯手里拿着的伞没撑开,看起来也很狼狈,黑发少年跑过来抓住我的手腕带我往一个方向跑去,“柊姐姐,我知道有一个地方可以躲雨。”
  
 
 
作者有话要说:
《终极一班1》14,丁小雨,“这只狗,是KO19,而且应该是钛合金做的,他应该可以挡下,任何强大的力量。”
断肠人,“丁小雨,您真内行……KO19是KO排行榜上唯一非人的高手,它之所以能够名列KO排行榜上,是因为保护自己的主人,在一次双方战斗指数相差悬殊的打斗中不被伤害,他跳出来,奋力的抵抗所有最残酷,最激烈的攻击,最后,他也因此牺牲自己的生命,正所谓忠犬护主啊……”
同集,汪大东对雷克斯,“KO19,认得吗?忠犬护主,想当年他救了他的主人,可是现在他救了我,断肠人为了纪念他,特意做了钛合金的限量版。”
 
既然丁小雨对KO19那么了解,那就安排成他家的好了…
 
《终极一班1》,20,丁小雨对黄安琪,“我爸他是个音乐家,我一直觉得他才气纵横,只可惜,怀才不遇。小时候,最喜欢看他弹琴,虽然,没有人听得到他音符里面的灵魂,但是我听得到,我相信他是最棒的。但是,他常常酗酒,每次只要一喝醉,就逼着我练钢琴,他最气的,就是我只练功夫而不练琴,只要有一点点小错误,他就会打我的头。记得那天,台风天,他又喝醉了,兴奋地穿着英挺的西装,带着自己的谱,说要去参加自己的演奏发表会,我和妈都不敢阻止他……那天,曾经有人看到他,忘我地对空弹琴,台风过后,他就被人发现在我家附近的那条河……所以之后,我就养成了两个习惯,一个就是,不准别人再打我的头,而另外一个,就是我在学习我爸,在心里弹琴,虽然他那天的演奏会没有钢琴,但是我知道在他的心里,他已经完成了他这一辈子最完美的演出……”
 
 
 
 
 
第31章 chapter31
  雷克斯对这附近的路似乎很熟悉,被他拽着三拐两拐,进了个十分隐蔽,不知道路很难注意到的冰店门前时,我们两个人已经完全淋成了落汤鸡。
  
  很奇怪,虽然是台风天,这家冰店里却仍然生意红火。只是放眼望去,看穿衣打扮和谈吐,店里坐的客人还真是各路牛鬼蛇神都有,总之,都不像好人。若不是看他们不像一帮人,我几乎要怀疑是哪个黑社会的盘口选了这里要开会。
 
屋子十分嘈杂,小混混们聚在一起,时不时迸发一阵爆笑。
  
  冰店老板正在给窗户四周贴透明胶带以防台风,刚想开口管老板要两条干净的毛巾擦身,和我一同进店,站在我旁边的雷克斯突然一把把我扯到身后,用身体隔开我和冰店里的其他人,快速地把他蓝色的运动外套脱下来罩在我身上。
  
  我这才意识到我本来穿着的白色衬衣制服被雨一淋,此刻正又湿又透地贴在身上,原本清纯的校服一秒钟切换制服诱惑。
  
  雷克斯脸上带着歉意,“对不起柊姐姐,进店时我没意识到……”
  
  我已经很尴尬了,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向他摆了摆手示意我不在意,装作若无其事地向老板借了毛巾。
  
  穿着花衬衫带着金项链的冰店老板浑身同样充满了黑社会的气场,就差在脸上写上“坏人”两个字。他虽然配合地递上了两条毛巾,但神情阴郁脸色也很阴沉,好像很不情愿的样子。不过他长得倒是很眼熟,应该也是在原剧里出现过的人。
  
  “老板,有没有人说过,你长得很像坏人?”
  
  “经常有——要吃什么冰?”
  
  想起来了。就是这个人给汪大东和王亚瑟的芒果冰里下了毒,才有了丁小雨出手解救他们两人,三人组成立的后续故事。
  
  断肠人好像说过他叫……恶人蔡爸?这个人和《金笔点龙》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每一次《金笔点龙》现世都是经他手传播出去的,想来应该是金笔客钱来冶的人。
  
  我把钱来冶的金笔掏出来,确认他看到后迅速收回,“老板,你的冰,我可不敢吃。”
  
  恶人蔡爸脸色顿时恭敬了许多,微微躬身倒退到另一边,把我和雷克斯引到一个僻静的角落。
  
  但是我和雷克斯这两个穿着校服的学生,和这群混子的画风实在太不统一,就算坐得远了也难免会被注意。
 
刚刚坐下,隔壁桌背对着我们坐的一个男人就转过身靠着椅背看向我们,语气轻佻,“高中生,白白净净的很嫩哦,认识一下吧?”
  
  我立刻精神起来。这是要被调戏了?活了二十年头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小腿袜的加持功力真是可怕!
  
  不过——
  
  “这位大哥,你是要调戏我,”我指了指雷克斯,“还是要调戏他啊?”
  
  论白白净净,我自认为和雷克斯相比,还是拍马莫及的。
  
  “柊姐姐!”雷克斯无奈地推了我一下。
  
  “……哥哥我可没有那么奇怪的癖好,”小混混被噎了一下,“小年轻跑出来偷偷谈恋爱啊,跑错地方了,也不打听一下这里是哪里,是你们能来的地方吗?”
  
  说罢,他桌子上的一群人跟着大笑了起来。
  
  2003年的小混混调戏人都这么没水平,台词很老土啊,我顿时兴趣缺缺,“你们误会啦,其实这位小哥是女扮男装,你看仔细他的五官,多么秀气精致……”我伸手捏住雷克斯的下巴,“你再看看他的皮肤,多么光滑细腻,你再看看他的腰……”我的手下移到雷克斯腰际,双手一掐,“多么——”
  
  雷克斯恼羞成怒地拍掉我的手,“柊姐姐,我真的要生气了!”
  
  小混混毕竟不傻,雷克斯长得的确清秀,可也不至于被人认成女的,小混混大笑一声,只当做是玩笑,抬起手指想要触碰我的脸。
  
  雷克斯见状立刻站起身用自己挡住我,推了小混混一把,“别碰她!”
  
  “敢推我?”混子被推得踉跄一下,不怒反笑,“小妹你看好,下次找男朋友不要找这种,太没用了。”说罢,照着雷克斯的小腹一脚踹了下去。
  
  从混子一开始出言调戏,我的手里就已经悄悄准备了一块创世神之棍的碎片用来在关键时刻自保,见他向雷克斯出手,我有心想看看雷克斯现在的斤两,因此并没有阻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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