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岚轻轻笑了,说:“是。”
詹台往她身边挪了挪,眼角余光瞥见她瞬间一僵,像是想向外挪开。
他心里微微一叹,刚想动作,又见她几不可察地坐稳了身子,甚至还朝他的身边靠近了一些。
詹台的心霎时像是被小石子儿投中波心,翻出一圈又一圈的涟漪。
他的语气温柔得一塌糊涂:“你还想说,谢谢我这一路的相助,你要将碧盏云蜡送给我拿回去给老白,然后我们桥归桥路归路,各人自扫门前雪,让我再也不要管你了,是不是?”
方岚却没有说话。
她想的不仅仅是这些。
她想让他不要再刀尖上舔血,仅仅是遇上一个拼命三郎似的她,便几次遇险险些连命都送在这里。
她想让他回学校读书,他这样聪明伶例识大体,为什么要和三教九流混在一起,就算有朝一日遇上喜欢的女孩,都很有可能因为出身和工作被人瞧不起。
她想让他好好养伤,胳膊上的伤口在养和医院处理过,伤口的缝合线却还没有吸收,需要好好将养谨防感染,洗澡的时候要格外注意不能碰水。
她还想让他,忘记她。
幼卿说他因为一个“幼”字命途多舛,身边的人都不得善终。
可她听在耳中,却分明觉得字字句句都指的是她。
“岚”字,又哪里来的横平竖直?
若论起众叛亲离孤家寡人,又有谁能够比得上她?
谁沾谁死,沾谁谁死。
不得善终,不得幸福。
何苦连累他人?她在长沙就已经想得清楚。
可他却几次三番不愿放手,从厦门追到香港,在厦门的监狱里散了积蓄,在香港的公园里落了一臂的刀伤。
方岚微微闭上眼睛,下定主意。
“不是。”她抬头冲他笑笑,“我想说,你手臂上的伤还没好,我们也不要远行,就在附近找个地方休息,等你养好伤再走。”
她说“我们”。
她说“再走”。
詹台的心像被温热的海水灌满胸膛,眼睛亮得像是碧水洗过的晴天一样。
他伸出手,想挽住她柔软的腰肢,却怎样也不敢,觉得怎样对她都是亵渎,便只好轻飘飘落在她的肩头。
手臂触上的一刻,她分明僵了僵。
却又很快软下来,皮肤微凉。
总要留到他伤好再走。方岚默默地想。
等他伤愈的时间,便像是与天偷得的一弹指顷。
她有的不多,却愿勉力让一个喜爱她的人,因为爱意得到回报而获得满足和幸福。
她欠他的,她要还。
“詹台。”方岚说:“等你伤好,你愿不愿意为我问米?”
诶?
詹台立刻转头看她,细致入微打量她的神情。
她一直不肯问米,前期是不信他,后期却是太信他,所以近乡情怯不再有勇气。
生怕真的问出了消息,得到了幼卿已死的结局。
可她现在鼓起勇气戳破幻梦求一场结局,是为了谁?
是因为他的出现,让她连幼卿身死都可接受,不至于万念俱灰只求一死?
詹台目不转睛地看着她,像要透过她的眼睛,看到她的心底去。
“如果……”她深深吸了一口气,下定最后的决心:“如果幼卿还活着,我就不再找他了。”
她以前不愿相信,幼卿失踪最显而易见的原因。
“他失踪之前,曾勉强答应我结婚的请求。”方岚的声音轻得像要飘散在风里,“如果他好好地活着,那就是真的……不爱我。”
勉强答应,却无法违抗真心。幼卿不想再这样下去,起身从她身边离开,断掉与她所有的联络方式。
这难道不是最显而易见的原因?
母亲劝她,阿玲劝她,连接警她报案的警察,也这样劝她。
所有人都信了,唯有她不信。
唯有她飞蛾扑火一般执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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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七夕应景感情戏。
《天天》的文案放出来之后,先生不解:“你为啥写一个英文的文案? ”
我拍着胸脯:“测试我的死忠粉有多少哇! ”
先生看白痴一样看我:“你觉得能有多少? ”
我:“怎么也有一百多个吧?”
好了,目前收藏只有35个,其中还包括了先生和自己的收藏……
so,不再傲娇的我已经把文案放出来了,大家看看要不要收藏一下《天天》和《凤灵》?(先开《凤灵》)
《天鹅海北岸,天空城南》
天空城依托大学而建,人口不过两千,一向民风淳朴。
可就是这样民风淳朴的小镇,两个月前却发生了一单奸杀碎尸案。
一位二十岁的女孩子从夜店半醉出来上了停在街边的一辆网约车,从此消失在监控的摄像头。
直到她失踪一周之后,天鹅海的黑色滩涂里,惊现一包捆绑得整整齐齐的四肢残骸。
佳凛一周前刚刚从国内飞到这个陌生的城市,却已经听说这个耸人听阆的案件。
星期六晚上十一点,佳凛自打工的咖啡店下班,孤身一人回家。
她胆颤心惊,步伐极快,眼看距离租住的公寓不过数百米,却突然在巷口的路灯下,发现一个不远不近尾随她的黑影……
逃,逃不脱。跑,跑不掉。
如影随形,亦步亦趋。
离她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正当佳凛绝望的时候,那团黑影自她身后一跃而出,跳到她的面前。
映入眼帘的,是一位金发碧眼清秀可人的少年……
第78章 车公庙
说起飞蛾扑火,詹台在心里苦笑一下。
当年的她若是飞蛾扑火,今天的他又何尝不是呢?
都是对着一个没有回应的人,动了心。
他抿了嘴唇,又想起她说那句,如果幼卿没死,她便死心不再找他。
詹台垂下眼睛,一句话在舌尖转过千遍,却不敢问出口。
如果,如果幼卿死了呢?你又当如何?
方岚却仍还在回忆中,语气有些恍惚:“七月的天气,广州已经很热。我们一路往西到了云南,高原之上却十分凉爽。”
“丽江的晚上,还需要披上一件厚外套才行。我们吃完坂,沿着石板小路走回客栈,一路听着道路两旁潺潺的溪水声,抬头就可以看见满眼的星空璀璨。”
“只有一间房,一张床,所有人都当我们是情侣。”方岚轻轻笑了一声,笑声听来却格外冷清寂寥,“他却什么也没说。只穿一件单衣,站在阳台上吹风。”
她看着幼卿的背影,宽厚的肩膀,到腰身处猛地瘦削下去,微微压低身子靠在阳台的栏杆上,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她惶恐不能终日,到得此时仍在怀疑,他到底对自己有几分感情。
若说不爱,可他从小到大体贴入微善解人意,陪伴她左右从来不曾远离。
可若要说爱,感情路上,他却从来不曾主动过。
只要这一次。方岚努力抑制住泪意。
我只再努力这最后一次,为我的爱情殊死一搏。若是不成,便漂漂亮亮抽身离去,痛彻心扉也放他自由。
她看着幼卿推开阳台透明的推拉门进来,从床上坐起。
他身上已经冻得很凉,方岚上前一步,捉起他的手放在怀中替他暖着。
她想问,你到底爱不爱我。
可是脱口而出的那一句,却是:“我想过,你去深圳工作也没什么不好。但是……我们结婚,好吗?”
她眸中晶晶亮一片,闪烁的泪滴却被生生封在眼眶中,倔强到了极点。
幼卿伸出手,轻轻摩挲了她的头发,终于说:“好。”
他应得并不拖泥带水。
可她一颗心却仍浮浮沉沉,挣扎在万米的高空,仿佛一个不留神就会坠下粉身碎骨。
他到底,从来都没有说过他爱她。
詹台皱了眉毛,忍不住说:“一个人如果真的爱你,又怎么会不让你知道?这个世界上哪来这样多的欲檎故纵的把戏,说什么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的,说穿了就是不爱你啊。”
他说着说着就带了气:“你平时看起来也没这么蠢顿不堪,怎么执迷不悟这么多年都看不清楚?”
话音出口,就看方岚原本颓丧的脸色更是惨白,他便又有些后悔,转过脸去,还略带了生硬地安慰她:“我知道他对你好。可是那种好,多半是亲人之间的关怀。”
她多年来缺少家庭温暖,遇到了温情便格外珍惜。
可詹台冷哼一声,倒觉得这个陆幼卿听起来很像是中央空调,对谁都暖,更何况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方岚。
当断不断,必受其害。他拖泥带水,倒绑牢了方岚的一颗心。
等到发现自己要被婚姻枷锁套牢一生,立刻翻脸不告而别。
多年陪伴左右死心塌地的女孩,一朝莫名被弃,连一句解释也未能得到,精神不出问题都是好的了,还能像方岚这样,从一个大学毕业生乖乖女,沦落成三教九流里的小混混,千山万水出生入死,就为了找他要一个说法?
詹台已经不知道,自己是更气方岚,还是更气她那个爱了十几年的“陆幼卿”。
“你让他娶你,他不乐意,逃了有什么稀奇?值当你这样不要命,找他这么长的时间?”詹台气不打一出来,伸出手指头戳在她脑门上。
“我以前总看你一身黑衣了无生气,还真当你守寡。现在回想起来,你这是被不负责任的渣男甩了,还不好好收抬一下自己从头开始,你守哪门子的寡?你一天到晚不要命,是想殉哪门子的情?”詹台想起往事更是大怒,心里将不告而别的陆幼卿骂了个狗血喷头,恨不得伸手将方岚摇醒。
方岚却咬了嘴唇,摇头道:“不,不是这样。”
“无论幼卿爱不爱我,逃婚与否,都不是一个不负责任的人。不然,当年也不会为了照顾我跟我去了同一所大学。”方岚说。
不仅如此,幼卿在她心中,一直是说一不二信守承诺的一个人,答应了的事情,必会做到。
“我之前从来没有怀疑过他主动离开,除了多年相知信他人品之外,还有另外一点很重要的原因。”
“你知不知道,我有一个怪癖?”方岚轻声说。
怪癖?詹台抬了眉毛看她,想到她不肯住酒店那件事。
方岚却笑,摇了头,说不是。
她两岁之后再没见过父亲,和母亲两人住在学校分的一排平房中。
厨房和厕所都在走道的外面,做饭洗漱都要在走廊上,人多眼杂。
方岚生得漂亮,十足像了她妈妈。
可是一个懦弱又没有自保能力的女人,漂亮就是累赘而不再是资本。
方岚三四岁时,最怕的就是夜半时分醉汉拍门,声声巨响拍在脆弱不堪的木门上,一下下催命符一般。
母亲软弱不堪,只知道抱着她哭泣。
她再大些,刚高过门把手,就学会趴在门板背后,一面惊天大喊,一面拼命与那找茬的醉汉对着拍门,直到响声惊动左右邻居。
“童年阴影,等到长大了之后,潜意识里总忘不掉。”方岚淡淡说,“所以后来,我就有一个小怪癖。”
她晚上睡觉之前,总要在最后锁门的那一刻,强迫症一般反复确认门锁完好,上紧链条。
这还不算。
她还要在门把手上,套一个玻璃杯。
“在宿舍里,就是马克杯。住酒店的时候,就用酒店的玻璃杯。锁好门之后,挂在门把手上,这样,若是有人从外面尝试开门,门把手向下一弯,挂在上面的玻璃杯便会从门把手上滑下,落在地上碎成几片。”方岚连比带画,解释道。
詹台明白了。
这一招,本来也是单身女孩住酒店常用的一招。酒杯挂在门把手上,或者倒放在门前,如果晚上入睡之后有人开门,玻璃杯被撞倒发出声响,就会惊动本来在睡觉的人。
方岚这个怪癖,就是小心谨慎,睡觉的时候除了锁门,还要在门上加一道杯子做双保险。
詹台想到这里,突然想到方岚和幼卿出事的那天晚上,漆黑色的长眉紧紧蹙在一起,神色也带了凝重。
方岚知他明白,冲他点点头,说:“没错。”
那天晚上,幼卿说了好,又伸手将她抱了一抱。
方岚狂喜之后又有些空落落,侧身躺在床上半晌睡不着。
她幼年的阴影造就强迫症,越是困倦越是反复回忆自己是否将门锁好,想得多了,记忆便越模糊。
反正也是睡不着,方岚干脆起身,又去锁了一遍门。
她和幼卿在一起的时候,本来很有安全感,并不会再向门上加一个玻璃杯。
可是那天晚上,鬼使神差,她从酒店的洗手间里,拿出一只玻璃口杯,挂在长条的门把手上。
做完这些,方岚长吁一口气,像是终于安了心,回到床上一觉睡到天明。
可她早上睁眼,床上再没有了幼卿的身影,连同衣柜里他的行李、衣服、手机、钱包,通通消失得一干二净,仿佛昨晚和她同床共枕的那个人从一开始就是一个错觉。
可偏偏,套在门把手上那个玻璃杯,她亲手放上去的玻璃杯,还纹丝不动地在那里。
原封不动。
詹台一直沉静的脸色终于有了一丝异样的表情,像是长久以来第一次意识到问题的户重性,也第一次终于明白她为什么要从这些神鬼妖怪的地方下手寻找幼卿。
“这个玻璃杯,只可能是住在房内的房客放置的。”詹台站起身,来回踱步,“如果幼卿离开了房间,他怎么可能回来再把玻璃杯放在门把手上?”
“所以,门从来都没有人动过,但是幼卿连同他的东西,都不见了?”詹台声音严厉,一字一顿地问。
方岚闭了眼,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