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等宠爱——青丝着墨
时间:2018-11-14 10:40:22

  “啊?真的,还有这回事?”
  “真的!我听一条船上的人说的,说的有鼻子有眼的。”
  “说这话的人脑子有坑吧——要不,是个瞎子?”
  狄勇勇脸色有些难看。
  海边的两人显然达成了什么共识,正慢慢走过来,中间却隔着一臂的距离,姜鹿尔手里仍然紧紧捧着那个椰子,眉梢眼角的情绪,勾勒出一种奇异的气氛在他们身上缭绕。
  这帮人平时难得有程砺的八卦,此刻一开口哪里收得住。
  糙汉甲脑子突然转过来了:“不过,有个事我没整明白。”
  糙汉一圈转过头:“什么事?”
  糙汉甲:“说嫂子是个阉人的人,怎么会知道她没带把?”
  狄勇勇脸色雪白。
  糙汉乙若有所思突然顿悟:“艹,那肯定看过啊。”
  狄勇勇感觉到了某种可怕的寒意。
  然而他还来不及阻止,就听见旁边两个大嗓门嚷了起来。
  “啥!你们是说最开始传嫂子是阉人的人——”
  “——偷看了嫂子的裸~体!”
  狄勇勇汗出如浆,伸手捂住了脸。
  “你们看起来很闲嘛。”一个阴测测的声音突然响起。
  程砺不知何时已经到了他们一旁。
  “我,我突然想起来,好像那些花河还没收好。”
  “是啊,今天中午的信还没回。”
  “我也是,我说好今天侦讯培训要亲自上课的。”
  “……”
  狄勇勇结结巴巴:“那个,我……我。”
  “你?”程砺靠近一点,狄勇勇已经预备解释、负荆请罪了,却听见程砺说,“我丢了半封信,你负责去找回来。”
  “信?”他一愣。
  “你交给我的信的下半部分。”
  狄勇勇心头掠过一个念头:也许刚刚老大什么都没听到。
  “可是……”谁知道那信是在哪里,茫茫人海,哪里去找一封信。
  “或者,今天带回去那个孩子,由你负责照料。”
  ……狄勇勇立刻掐灭那个刚刚的侥幸念头。
  “啊!”他立刻道,“我突然想到,有个地方可能有线索了。”
  一群等着看热闹的八卦糙汉都被打发走了,程砺这才转过身来,向更远处的姜鹿尔伸出手去。
 
 
第四十九章 
  姜鹿尔走得很慢, 程砺顺势放缓了脚步。
  渐渐荒凉的街道, 间或有人好奇看过来, 程砺走在她身侧, 并肩而行, 高大的身体正好挡住西晒的阳光。
  长长的影子拖在地上,惹人遐想。
  姜鹿尔垂着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程砺以为她是害羞,便寻些话头开始同她说些有的没的, 比如那只思念成疾的暹罗猫,比如今天带出来的邱小宝。
  每一个男人,当他在心爱的女人面前, 笨口拙舌都是不存在的, 他们会搜肠刮肚, 绞尽脑汁,哪怕一个细小的灰尘都会被描述成五彩的星球,他细细跟她讲那憨憨的挑嘴, 在他怀里惆怅的模样,贪睡时的呼噜;讲那丝毫不认生的邱小宝,怎么攀着狄勇勇的脖子亲得他满脸口水, 叫狄勇勇手足无措满头大汗。
  姜鹿尔走得更慢。
  程砺低头看她:“我是不是说得有点多?”
  姜鹿尔勉强摇头,他这才看到她的脸异常白。
  “怎么了?”他心头一惊, 伸手去触她的额头。
  “我没有生病。”姜鹿尔扭过脸。
  如同印证她的话,只听她的肚子咕咕一声。
  程砺一愣,霎时明白过来笑起来。
  “我知道有处吃的, 味道很好,老板人也很好,我觉得你应该会很喜欢——晚餐我们就去那吃。”
  姜鹿尔咽了口唾沫:“嗯,那——现在,其实已经不早了。”
  程砺知道她早已经饿坏了,伸手点了点姜鹿尔的鼻尖:“现在就去——”
  又走一段路,程砺忽的停下来,眼前是一家小小的裁缝店。
  程砺和店主相识,大娘一边和他说话一边笑眯眯打量着姜鹿尔,眼神既好奇又亲切。
  姜鹿尔不知如何称呼,先笑了笑。
  大娘的热情立刻蹭蹭往上冒,非要拉着姜鹿尔进来,要送一身亲自做的新衣裳。
  姜鹿尔不肯收。
  大娘便拉着她的手亲~亲切切说了又说,这衣裳是给她留在家乡的女儿预备的,如今女儿嫁人再用不上,如今看着姜鹿尔便喜欢云云,且只是一身粗布,并不值钱,只是一份心意,况且她的衣裳瞧着怪扎眼的。
  姜鹿尔便受了孙大娘的好意。
  狭长的店铺里进深长,宽度不大,柜台后放着几只木凳子,姜鹿尔捡了一张坐下。
  行路的时候不觉得,停下来才觉得脚底扎心的疼,还好裤脚够长,湛湛可以遮住。
  怕是脚底伤着进了沙子,姜鹿尔端端正正坐着,隔着小小的柜门,偷得一片静谧。
  一杯水推过来,程砺一只胳膊搁在柜台上,另一只手推过来一只木杯,微笑着看她,说不出的沁香,是泡的花茶。
  然后是一碟小点心。紧接着又是一碟。
  姜鹿尔先还犹豫小口,两个小点心下口,她直接将碟子往自己前面挪了挪,短短几分钟,风卷残云一般。
  指头上还有一些小渣渣,姜鹿尔余光瞟到程砺正在看孙大娘捧出来的衣裳,立刻飞快将十个指头挨个放进嘴里。
  一个手还没吃完,就听见头顶嗤嗤一笑。
  姜鹿尔被他瞧得有点不自在,默默端了杯子喝水,眼睛跟着瞟到另一旁去。
  “小心烫。”程砺忍住笑提醒。
  话进耳朵却迟了,姜鹿尔一边嗯了一声一边就往嘴里送,果不其然,一口热水滚了喉咙,烫的她心口一闷,猛然拍胸。
  程砺连忙伸手去帮忙,本来还好,他刚刚一拍她的背,就跟打通任督二脉似的,姜鹿尔排山倒海咳嗽起来。
  这一动,她灰扑扑的光脚也露了出来,程砺眉头一动:“你的鞋子呢。”
  “……丢了。”姜鹿尔咳得站起来转了个圈。
  他神色一凛,伸手就去拿她的脚,手伸到一半却又停下,仰头征询她的意见:“我帮你看看?好像……在流血。”
  他的脸明明在阴影中,姜鹿尔却觉得从来没有比现在看得更清楚。
  高大挺拔的男人蹲在她面前,克制自己的行动,又叫她的名字:“可以吗?”
  如同一只旷野的鸟,在询问他的天空。
  姜鹿尔咳嗽戛然而止,她咽了口唾沫。虚站的脚火辣辣痛,姜鹿尔坐下来,她看着他的眼睛,神使鬼差般点了点头。
  嘘寒问暖向来是比冷漠敌视更可怕的力量,它们轻易可以击溃一个人的所有的坚强。
  刚刚走出来的孙大娘看着这一幕又进了屋,很快端来了一个小木盆,里面洒了些奇奇怪怪的草药。
  “脚伤着了,用这个泡泡。”她笑眯眯,将木盆放下。
  姜鹿尔脸上有些发热:“我自己来吧。”
  “别动。”程砺已经将她的手握住,脚底果然有一道伤口,不深,但是进了沙子有点麻烦,“可能会有点痛。”
  话音刚落,姜鹿尔倒吸一口凉气,她皱着一张脸看程砺,他专心替她清理伤口,灰扑扑的脚洗干净后,显出比手更柔软的白~皙来,伤口沁出了血,但是细沙基本都清理干净了。
  姜鹿尔疼的一抽一抽的,后槽牙咬的嗡嗡响。
  不过,好歹还是留下了最后的颜面,没有哭着哇哇叫出声来。
  孙大娘见状对她更加亲热,在一旁不住夸她。
  程砺终于将伤口包好,这才抬头看她,他看着她,神色有点奇怪:“表现很不错。有奖励。”
  “唔?”
  “不过,这样的伤口,可不是新伤,为什么不说?这得惩罚。”
  说的一板一眼好像真有这回约定似的。
  姜鹿尔顺着话道:“那一奖一惩,正好抵消。”
  “这个,抵消不了。”
  他眼里也开始浮现笑意,姜鹿尔忽然有一丝不好的预感。
  程砺低下头,在她温暖洁白的足背上吻了一下。
  姜鹿尔浑身一震,张大了嘴。
  “你!”
  “这是奖励。”他说。
  姜鹿尔睁大了眼睛,心里一万句一千句%……*()%()%#%*不知道怎么说出口。
  惩罚不会是要她吻他的脚吧……难道这个程砺竟然是个……衣冠禽兽。
  打死她也不会屈从的。
  她也不用屈从。
  程砺突然起身,像一只矫捷的野豹,吻住了她的唇。
  蜻蜓点水。
  却又灼热如火。
  姜鹿尔看了看自己的脚,又看了看程砺。
  仿佛还有一股草药味——不对,她今天走了那么多地方,有没有踩到一些……啊……
  姜鹿尔咽了口唾沫。
  他退后一尺,英俊的脸庞就在她面前:“知情不报,这就是惩罚。”
  作者有话要说:  月初忙成狗,月底忙成死狗。
  好想看电影~
 
 
第五十章 
  他笑起来, 眼睛看着她, 仿佛这一吻为他正了名, 叫他丝毫不愿掩饰自己的眼底的喜欢和微笑。
  孙大娘眼睛跟着弯起来, 轻声一笑, 一边看一边甩身走了。
  姜鹿尔耳朵立刻从耳~垂开始慢慢红了起来,她一紧张, 呛出来的水就开始打嗝。
  (⊙o⊙)…呃……
  “你……你怎么能……呃……”她的余光瞟到旁边的吃瓜孙大娘,虽极力严肃, 但不争气的脸庞也开始红了起来。
  “你……”她后知后觉伸手去擦嘴,程砺含笑看着她,姜鹿尔感觉马上就连脖子也要红了, 但是轻薄二字却是骂不出口。
  闷闷倒是让自己恼了起来, 猛然将脚收了回来。
  “傻姑娘, 他这是喜欢你呢。”孙大娘余光一点不落看完了年轻人的别扭,看着程砺惹恼人家而不自知,忍不住插嘴道。
  “喜欢就可以……就可以……”随随便便吻了脚又亲别人的嘴吗!!姜鹿尔咬了咬嘴唇, 别过头去,哼了一声。
  “你喜欢的话,你也可以。”程砺弯腰, “我不介意。”
  “谁要……”姜鹿尔听得他如此大言不惭,异常愤愤转过头来。
  程砺脸正好恰如其分搁在她旁边, 不偏不倚,转过来的姜鹿尔嘴唇正好蹭到了他的脸颊。
  他眨了眨眼睛,便一副如君所愿的清淡模样。
  “这下, 就是扯平了。”程砺轻浮起来一本正经,他完全像看着一个女人那样看着她,“不过,你要是想多占点便宜,我不介意吃亏。”
  姜鹿尔张大了嘴,这真的是她见到的那个温和有礼的阿砺哥哥,真的是单刀赴会手上沾血的总巡大人?她曾听说有种春笋可以一夜之间长六尺,但和程砺今日突飞猛进的脸皮和胆子相比,实在是小巫见大巫。
  难道有诈?
  姜鹿尔忍不住斜过去看他脸旁边,并没有人皮面具之类的粘合剂痕迹。
  ——程砺看着她小兽警惕的抿起来的嘴唇。
  她想了想,又定神看他眼睛,深邃漆黑,清明温暖,也没有中邪的迹象。
  ——咦,刚刚好像没这么近啊,姜鹿尔不动声色往后挪了挪。
  还有一种可能——但姜鹿尔立刻打消了这个念头,她是决计不会伸手去摸~摸~他额头看是不是发热发糊涂了的。
  ——老虎的脑壳摸不得。
  她叫他看得心浮气躁,背上终于抵上了柜子,已经无路可退。程砺姜鹿尔干脆胡乱挥挥手,将他隔开,暗自嘀咕:“哎,难怪我那嫂嫂说,再正经的男人也都是挑粪戴口罩的……”
  孙大娘走过来,耳尖听见,闻言噗嗤一笑,将手上的衣裳和一双柔软的布鞋放在放在她膝盖上。
  “先试试,看喜不喜欢。”
  程砺对哩语了解不多,愣了愣重复:“挑粪戴口罩?”
  姜鹿尔偏不回他话,将那双鞋子拎起来,很小很小,做工精致,但是放在她脚上,大约只能进去一小半个脚掌。
  “这鞋子……太小了。”
  孙大娘诧异低头,这才真正注意她洗的干干净净的脚,顿时一愣,姜鹿尔的脚不是常见的三寸金莲,大很多,也不是那种裹足失败的铁莲,而是一双天足。
  即使在已经残喘的清廷,如今的风气丝毫未变,万万千的女子中,即使没有受过教化,只要家有长辈的,便绝不可能有这样一双脚。
  姜鹿尔倒是不回避:“这个呀,我母亲不叫给我裹足,大些后我外祖母倒是动过念头,找了几个老嬷嬷来,吓得我翻墙就去找我外祖父,可算保住了一双脚。”她心有余悸,长大了的孩子再裹脚,那是堪比泥黎店的酷刑,先要将脚大拇指折断,然后包到脚底,裹上长布,为了达到目的,有时候还要准备一些碎瓷片,在上面踩的鲜血淋漓,靠这样的结痂给脚定型。
  也亏得她这一双天足,加上她那时瘦小尚未完全发育的身体因素,那些关于她的阉人啊之类乱七八糟的传言才能让这些人觉得可信度如此高,而甚少怀疑或者去验证。
  ——在他们从小耳濡看来,不会有女人会不裹足的;也不会有女人能够在年少的时候可以坦然直接直视一个男人的眼睛,自然,泼辣的大娘和婆婆们不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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