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集团这几年的发展速度很快,各类公事庞杂,工作节奏非常紧张,一般人如果不能适应的话很快就会被淘汰。因为事先没有交代,楼嘉悦和杨丹宁远不过才几天没来而已,就攒了一堆事。她坐在办公桌前直忙得头晕眼花。
一面处理文件一面还不忘给杨丹宁远打电话。虽说前两天才吵了一架,可他毕竟还是自己的老板,她也不好对他不闻不问。
只是,电话那头依旧无人接听。
随着时间的推移,楼嘉悦心里的担心不由得渐渐扩大。晚上八点,眼看着杨丹宁远仍然没有回音,楼嘉悦正在犹豫着是不是要下班回家,陆朝晖的电话也打了进来。
原来他陪女儿在家里等了半天也不见她回来,有些不放心,于是特地开车过来接她。
楼嘉悦起身锁上了办公室的大门,走到楼下的时候陆朝晖的车正好也到了。两个人上了车,一路往帝豪花园驶去,嘉悦的脸色不是很好看。陆朝晖问她:“吃饭了吗?” 楼嘉悦其实根本连一点儿胃口都没有,但为了怕他担心,还怕他啰嗦,依旧点了点头。
陆朝晖没说什么。
进了家门,陆甜甜正在客厅里头看电视。抬头看见父亲和嘉悦一起回来,立即就高兴起来,兴高采烈地拉了楼嘉悦去看她今天的战利品。
她今天下午和陆朝晖一起逛街,不仅给自己买了不少衣服鞋子,还给楼嘉悦也买了一些。其中有条淡紫色的连身裙,陆朝晖觉得很适合楼嘉悦,恰巧她也很喜欢,于是就闹着要陆朝晖一人买了一条,说是要做“姐妹装”。
陆朝晖对于女儿这个所谓的“姐妹装”有些哭笑不得,相对而言,他还是觉得说“亲子装”更合适。
陆甜甜拉了楼嘉悦的手,闹着要楼嘉悦一起去试衣服,楼嘉悦虽然情绪不佳,但仍强颜欢笑,两个人换好了衣服出来,陆朝晖坐在沙发上看看这个,再看看那个,眼睛里就不由得盛满了笑。
从前倒还好,如今大概是真的年纪大了,总觉得家里头总要有这样的两个人才好,一个天真可爱的孩子,一个貌美如花的妻子,这样的人生才能算完整。
虽然心里头一千一万个不愿意,但是他仍然依依不舍地站了起来,拿起衣服准备回酒店。
楼嘉悦把他送出门,两个人在楼下长满鲜花的小路旁道别,陆朝晖眼见得女儿活泼的身影消失在窗口,这才忍不住伸出手去,轻轻地把楼嘉悦那一缕被衣领压住的秀发从领口拉出来,轻轻抚了抚那一头柔软的发丝道:“我走了。”声音、语气都是前所未有的温柔。
楼嘉悦微微转过了头,有些不适应他这样过度的亲密,她抬起手来对着陆朝晖摇了摇,身影很快就消失在了大门内。
陆朝晖下了台阶。
却见楼下的花丛旁不知什么时候站了一个身形高大的年轻男人。这男人的衣衫邋遢,形容憔悴,一张脸也不知道打哪儿弄伤了,额上可笑地打了一个补丁,如果不仔细打量,差点儿没认出是那个风流倜傥的杨丹宁远。
忍不住的,陆朝晖讥诮一笑,他信步走下台阶,“嘀”的一声打开车子,却听一旁的杨丹宁远突然间开口说道:“……嘉悦是我的女朋友。”
语气坚定,像中了邪一般,与其说他是在陈述事实,倒不如说梦呓。他似乎已经忘了,嘉悦早在很多年前就已经不是他的女朋友了,是他自己推开她的。不仅如此,她现在和他根本连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
陆朝晖不屑一顾。抬脚又再往前走了一步,却听杨丹宁远继续说道:“……她是我的初恋情人,我也是她的初恋,我们的感情曾经很好很好,谁也拆不散我们。”
是吗?如果那样的话,怎么会分开这么多年不见?怎么就到了今天这样不可收拾的地步了呢?眼前的人似乎已有些走火入魔了,陆朝晖可不想跟一个疯子一般计较。
然而杨丹宁远却依旧不肯善罢甘休,他就像是得了癔症一般,固执的、执着地继续告诉他道:“嘉悦曾经有过我的孩子,我们曾经有过一个孩子……”
“……”
陆朝晖停下了脚步。仿佛大战之前的那一瞬,空气里静得连呼吸都依稀可闻。然而不过下一秒,陆朝晖的拳头就挥了过来。
他一拳砸在杨丹宁远的鼻梁上,一面打一面怒不可遏道:“妈的忍你很久了!要不是因为嘉悦我早就收拾你了!”
两个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竟然就这么当场厮打了起来,杨丹宁远是个不要命的脾气,通常别人如果触了他的逆鳞,他拼了命也要还回去。偏偏陆朝晖还是个练家子,他从小在部队大院里长大,身手比一般人要强上很多,杨丹宁远哪里能是他的对手?拳来脚往间很快就落了下风,被陆朝晖摁在地上动也不动。
“我警告你离我和嘉悦远一点,否则的话别怪我对你不客气!”陆朝晖喘着粗气,狠狠地警告杨丹宁远。
杨丹宁远犹如一条被摔在沙滩上的鱼一般,不甘地挣扎,心里无比屈辱,但是他不怒反笑,反问道:“你想怎么对我不客气啊,陆三少?”
论到游戏人间,陆朝晖过去的风流史可比他丰富了不知多少——嘉悦,一想到楼嘉悦可能会嫁给这种人,他就觉得心里头万分的不甘,万分的不舍。
他笑起来,一字一句地盯着陆朝晖的眼睛道:“不靠你的祖父和父亲,你他妈凭什么来对我不客气!你他妈背靠大树好乘凉,可老子有今天都是自己一拳一脚闯出来的。想当初我父亲死在牢里,血流成河,尸体直到第二天早上才被人发现,我公司被人霸占了,折腾得四分五裂元气大伤,是我,凭一己之力单枪匹马从他们的手里又抢了回来,你以为你是谁?跟我斗?我告诉你姓陆的,老子的命今天可以不要,但是是我的女人绝不会拱手让人……”
“除非……我死!”
除非我死!陆朝晖直气得脸红脖子粗,突然间有些明白这个杨丹宁远为什么能在短短的十年间就取得这么大的成就,这个人是个狠角色,是个混不吝,正所谓“不疯魔不成活”,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这世上怕是没有他不敢干的事情。
他松开了双手,觉得自己实在没有必要跟这个疯子一般计较:“嘉悦她跟了我十年,十年来我们朝夕相对,共同进退,荣辱与共,这世上不会有比我和她更亲近的人,也不会有人比我对她更好。从她进公司开始,我一路手把手地把她带到现在,看着她由一个弱不禁风的小女孩成长成现在这个独立自强的女强人,我……成就了她。”
“……你以为你是谁?你跟她的那点所谓的‘初恋’能比得过我们十年的感情?做梦!”
“……我告诉你杨丹宁远,嘉悦她早就不爱你了。这次她之所以回来,不过是因为咽不下当年的那口气而已。”
“……现在这口气出了,你们之间的故事也就到此为止。我很快就会带她回美国去,而你……好自为之!”
仿佛是一根鞭子一样,陆朝晖的话一句接一句地鞭笞着杨丹宁远的心脏。
他的脸色越来越白。
脑子里不由自主地又想起了那天楼嘉悦曾说过的话:杨丹宁远,我恨你!
这十几年来,他何尝不知道楼嘉悦在恨她?只是一直自欺欺人,不肯接受现实而已。
他想起了刚刚看到的那些画面,不由得紧紧闭上了眼睛。
奔驰车绝尘而去。
他也上了车。
发动机轰隆的声响过后,世界开始重新陷入寂静。周围的一切都是安静的,寂寞的,黑暗的。
好像只剩下他一个。
他点开了微信消息。楼嘉悦一下午给他发了好多消息,都是在问“在那儿”,“怎么不来公司上班?”他是大人了,应该对自己对公司负责任。
可他不想负责任,他只想要她。
他一点点地翻着手机上的消息,一条一条反反复复地听,仿佛那是她最后的关心,也是他随后的依靠。
然而这依靠很快就被人拿走,凌晨时分,楼嘉悦给他发了一条消息,告诉他,辞职信发到他邮箱里了。
当断不断,必受其乱,工作上,楼嘉悦不是个拖泥带水的人。更何况她这么继续待在公司,杨丹宁远也不好回来。
还不如就此结束,一了百了。
她叹一口气。
杨丹宁远则盯着电脑上的那封辞职信半晌没有动一下。
作者有话要说: 我的速度慢死了,能不能完成任务,好怕怕啊。
这篇文的结局应当只写到嘉悦怀孕,所以从今天开始可能会加一些小剧场。比如杨董育儿记神马的
大家期待吧哈哈
☆、第三十九章
楼嘉悦的辞职信发出去,杨丹宁远却没有批,只是让她“暂时休假”。
他是隔天傍晚回复的邮件,望着电脑屏幕下方那个龙飞凤舞的签名,楼嘉悦松了一口气。
好不容易有了消息,虽然只是短短的几个字而已,却说明他已经开始从打击中恢复过来。
这样就好。不管怎么说她都在永丰待了这么久,不想因为自己和杨丹宁远的私人恩怨影响到公司的正常运营。
她开始正式休假。步入社会这么多年,这还是她第一次像这样没有时间限制、没有目的性地休一次假。
她突然间闲了下来。
每天早上睡到自然醒,没事就陪着陆甜甜四处闲逛,逛街、喝茶、去游乐场,或者到书局坐坐看一看书……日子过得清闲却有些无趣。
这些年来她习惯了快节奏高强度的生活和工作,一时间无所事事,总让她有一种虚度光阴的感觉。
她给陆甜甜背保尔·柯察金的名言:“一个人的生命是应该这样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
“……我已经把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这个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了人类的解放而斗争。”陆甜甜听到这里从沙发上站起来,紧接着她的话茬慷慨激昂地说道。
“不对,你那一套已经过时了,”楼嘉悦摇摇头,抿着嘴巴笑眯眯地纠正她,“应当是,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努力奋斗!”她说着还握了握拳,摆了一个奋斗的姿势,陆甜甜很配合地攥了攥爪子。
两个人都笑起来,陆朝晖也笑起来。他坐在沙发上看着这一大一小两个女人你来我往地耍花腔,眼睛里蓄满了笑意。
楼嘉悦觉得无聊了,陆朝晖能看得出来。一个人一旦闲下来总是很容易胡思乱想的,正好他这阵子准备回北.京探望父母,于是乎怂恿陆甜甜叫上楼嘉悦。
八月初,天后林忆莲在北.京举行个人演唱会。楼嘉悦喜欢林忆莲,没事经常会哼她的歌,陆朝晖为了她特地叫人买了票,还让女儿拉上她一起去听。
生活上,楼嘉悦的确不是个有情趣的人,平常别说演唱会了,这些年来如果不是出差,她连北.京都没怎么去过。闻言只想了一会儿就干干脆脆答应了——左右闲来无事,她也想到处走走。
三个人收拾行李直奔北.京。原本陆朝晖是打算让楼嘉悦住在家里的,只是陆家人多眼杂,楼嘉悦不喜欢,于是就独自住在了体育馆附近的五星级酒店里。
演唱会当晚,三个人吃完晚饭就信步往体育馆而去。才走到目的地,就见体育馆前的广场下人头攒动,大门前排队等着看演出的、凑热闹的、卖票的、买票的、维持秩序的……人山人海,热闹非凡。
陆朝晖一手牵了女儿,另一只手松松地揽在楼嘉悦的腰际,以一种保护者的姿态细心地护着她往前走。三个人顺着人流好容易挤到前排的贵宾席上坐下,耐心地等待着演出开场。
舞台上的灯光暗下去,很快又再渐次亮起来,肃穆空灵的音乐声中,歌手缓缓出现在观众眼前。楼嘉悦其实并不追星,就是喜欢某个人也只是单纯地欣赏作品而已,算起来,这还是她第一次因为某个流行歌手而走到演唱会的现场来,只觉得看什么都新鲜,一整个晚上都兴致勃勃的。
以陆甜甜的年纪,自然对林忆莲这样的老牌歌手兴趣不大。但是小孩子都喜欢凑热闹,眼看着演唱会的现场灯光璀璨,气氛火爆,粉丝们的吼声震天,她也跟着架秧子起哄,吵着、闹着、吼着、叫着,直激动得比楼嘉悦这个粉丝还要起劲儿。
《夜太黑》《爱上一个不回家的人》《灰色》、《为你我受冷风吹》……一首首经典的歌曲响在耳边,不过几首歌的工夫,楼嘉悦就受了陆甜甜的感染,渐渐地放下身份和矜持,加入到“脑残粉”的行列中去。
“那女孩早熟像一朵玫瑰 她从不依赖谁
一早就体会爱的凋匮和尖锐
她承认后悔 绝口不提伤悲
她习惯睁著双眼和黑夜 倔强无言相对
只是想知道内心和夜 哪个黑
别要她相信爱无悔 爱无悔 太绝对
她从不以为爱最美 她说那全是虚伪
像旷野的玫瑰用脆弱的花蕊
想迎接那旱季的雨水
所以温暖却嗳昧所以似是而非
让那直觉自己发挥……”
舞台上,眉眼妩媚、身材纤瘦的Sammy激情四射地唱着这首动人心弦的《铿锵玫瑰》,舞台下,楼嘉悦和陆甜甜扯着嗓子跟着又唱又跳,就这样还不算完,每听见现场有人鼓掌尖叫,她们两个就也跟着鼓掌尖叫,一个比一个兴奋,一个比一个声音大,直吼得连嗓子都哑了。
女儿是自己亲生的,对于她的这副模样,陆朝晖早已见怪不怪。只他还是第一次见到楼嘉悦这么放飞自我,这么疯狂的模样,只觉得又是新鲜又是好笑。眼看着她激动得不能自已的模样,他甚而怕她就此背过气去,忍不住伸出手去轻轻地抚了抚她的后背。
楼嘉悦发觉了,转回头目光盈盈地看着他。
绚烂迷离的灯光之下,也不知是因为过分激动还是触景生情,她的眼角依稀有泪。那乌亮亮的眸子浸润在晶莹剔透的泪水中,越发显得那双眼睛清澈,明媚,漂亮,楚楚动人。
陆朝晖的心脏轻轻一缩。
情不自禁的,他伸长胳膊轻轻地抱了抱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