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你在我心里撒野——逐心
时间:2019-01-16 10:52:29

  这话说得又虚又假,还意有所指,辛懿心头火起:“我确实是报名参加寻歌了,光明正大地参赛。你们要想参加,大可以也去报名,自然就不用去外地支援工作。你不报名,却因为我报了名而在背后诽谤,不觉得很low吗?”
  辛懿在菲比斯众人的眼中一贯是“吃苦赖劳”的形象,两个嚼舌根的小姑娘也以为她是好拿捏的,怎么也没想到居然会被她直接捅破了窗户纸,大咧咧地怼回来。
  “你不要这么义正言辞的,”小姑娘涨红了脸,“你自己上网看看,这种选拔比赛内部工作人员要不要避嫌的!你不避嫌,还怪别人怀疑?”
  说完,一个拉着另一个,一溜烟跑没影了。
  茶水间的门哐当一声合上了,辛懿刚刚还一米八的气势顿时委顿了大半,低头看了眼手中的茶杯,忽然想起刚刚在庄景安办公室里,那两个经理欲言又止的神情。
  *
  晚霞漫天。
  终于解决了手头几个棘手的案子,几个经理也“勉为其难”地呈报了借调的人手,办公室里终于只剩下庄景安一人,朝后倚进高背椅中,椅脚一转面朝大玻璃窗。
  窗外正是城市的下班高峰,车流不息。
  片刻之前,共事多年的一个经理单独对他说的话又浮上心头。
  “庄总,这句话作为下属我本不该讲,但是毕竟相识多年,希望我以朋友身份说一句不算过分——你这次的做法未免太偏袒辛助理了。我知道她是你的得力助手,但我真怕这样下去会害了你俩,你知道员工私底下是怎么议论她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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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我养你
  啪。
  身后突然传来纸张被拍在桌面的声音。
  庄景安转过身, 见红着面孔的辛懿正站在他的办公桌前,双手撑着桌面, 一双狐狸似的眼睛透着些许薄怒。
  视线向下,庄景安这才看见她手边压着的打印纸。
  “这是什么?”
  “辞职信。”辛懿盯着他的眼睛, “公司员工不可以报名参赛,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庄景安环肘,淡定地说:“任何官方文件都没有标注这条要求。”
  “可这是业界常规、惯例!”辛懿蹙眉,语气急促, “我是外行我不懂, 你在圈子里这么多年,这种约定俗成的事会不知道吗?”
  当然不会。
  早在听说辛懿有心参加《寻歌》时,庄景安就预料到今天这一幕了,所以当他发现在官方文件里没有对这一项做出明确规范的时候,选择保持沉默。
  “你把我蒙在谷里, 你知道别人怎么说……我吗?”话到了嘴边, 辛懿把“我们”改成了“我”。
  庄景安挑眉:“我不认为你是会在乎别人眼光的人。”
  辛懿不自觉地环臂,成了与他一样的姿势。心理学上说, 人条件反射地抱臂靠后暗示着一种防备、不愿交心。
  庄景安目光从她的辞职信上扫过, 抬眼:“拿回去。”
  辛懿朝后退了一步, 腰杆笔直:“不拿。”
  “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庄景安微微眯起眼,“现在你选择辞职去参赛, 也许你连海选都通过不了。届时你再想回菲比斯,我可以告诉你绝无可能。菲比斯不接受任何离职员工重新回归。”
  办公室里陷入寂静。
  辛懿的胸脯微微起伏,目光一瞬不瞬地盯着庄景安:“如果连杀进决赛的信心都没有, 我还报名参什么赛?”
  庄景安沉着目光看了她许久,拉开办公桌抽屉,取了支烟,刚要点,就听见站在对面的女孩儿突然开口:“办公室不许抽烟,老板。”
  嚓,火苗簇起。
  庄景安点燃了烟,隔着一口烟雾眸光幽暗地看着她:“你已经不是我的助理,不用管我,也不用叫老板了。”
  辛懿松开手臂,垂头看了眼脚上曾被她无比嫌弃的平底鞋,心里竟生出几许愁绪,和他最亲密的朝夕相处,没想到只能维持这么短的时间。
  庄景安靠在椅背,吐了一口烟,轻声说:“过来。”
  辛懿抬眼,没动。
  他又重复:“过来一下。”
  她这才慢吞吞地挪过去。
  庄景安却掐灭了烟,站起身来,毫无预兆地伸出手臂从她的肩后一揽,将她纤瘦的身子圈入怀中,下巴压在她蓬松的发顶。
  辛懿闻到他身上淡淡的烟草味和皂香——他没有用古龙水。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庄景安没再用被她戏称为“纨绔专属气味”的古龙水了。
  没穿高跟鞋,辛懿的脸贴在他衬衣前胸,听见稳稳的心跳和呼吸。
  “如果没成,就回来。”他的声音又低又温和,“菲比斯不能留,我留。我可以养你。”
  心底的一根弦仿佛被他的话扯得高高弹起,又落下。
  十八年了,就连周兰也从没承诺过要“养她”,更多时候母女俩是相依为命。
  从记事起,在周兰没和耿重年结婚之前,辛懿一直是跟着周兰在红灯区外卖烟酒,因为年纪小、模样讨喜,她总能卖得更好一点。后来也有过几天好日子,周舟出生之后耿重年的赌性越来越大,家里条件一天不如一天,等辛懿上了高中,已经到了靠她的奖学金来给耿重年还赌债的地步。
  辛懿的生活从来只有往前,不能回头也不能停下,否则只有挨饿。
  这是头一次,有人拥着她,告诉她不用怕,就算前路是万丈悬崖,只要转身,还有人会给她拥抱,等她回家。
  眼睛酸涩,像是干涸了许久的泉眼即将喷涌。
  她忽然猛地推开庄景安,半臂之隔,仰脸,嘴角噙着笑:“不会的,我不会回来,也不会让你养我。如果这次不行,那就下次,直到我拼出个人样来。”
  少女明亮的眸子里泪光涌动,却一滴也没有掉出来,笑得阳光明媚,看不见半点怯懦与踌躇。
  庄景安微微扬起一抹笑,抬手,将她额边碎发撩到耳后,轻声地说:“好……”
  我等你。
  这一句,他没有说出口,却不经意地从脑海里闪过,连庄景安自己都不由一惊。
  是什么时候开始,他居然生出了“以后”这个念头?
  两个相视而笑的人似乎都忘了,将两人牵在一块儿的,最初只是一句契约:他们的关系,只持续到辛懿出道为止。
  *
  时已入秋。
  因为菲比斯的总部在S市,所以S市的海选参赛人数远超其他八个城市。
  辛懿在本地参赛,号牌已经编到305号,轮到她的时候已经是海选第三天。
  这会《寻歌》海选的新闻已经满天飞。
  新闻主要都是围绕S市海选的首席评委,居然是二十年前红遍大江南北的流行音乐天后——叶展眉。
  《寻歌》作为一档歌唱类的选秀节目,在初赛阶段能请动叶天后坐镇,就凭这也足够撑起几篇通稿。
  海选采取三票通过即可晋级的方式,然而两天下来,尽管有十多位参赛选手顺利晋级,可没有一个得到叶天后的绿灯。
  媒体对叶展眉的评价是——毒舌美人。
  辛懿已经等了将近两个小时,这期间进进出出的参赛选手已经多到她懒得正眼去看。
  一屋子人,大多是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什么奇装异服的都有,穿鼻环打脐环的,透视装爆炸头的……形形色|色。
  落在辛懿眼里,不过尔尔。
  在深蓝这些年,什么样的叛逆小青年她没见过?越是灵魂平庸的人,越寻求外表特立独行。有趣的灵魂往往包裹在中规中矩的壳子了——比如庄景安。
  她忽然又想起前一晚,庄景安的电话。
  他人在邻市做评审,昨晚电话里特意和她说:“如果被叶展眉按了红灯,不必往心里去,她那人除了自己谁都看不上。”
  想到这儿,辛懿不由自主地笑了笑,视线从那些或紧张或冷漠的面孔上飘过,静静地抱紧了自己的吉他。
  “305号,辛懿。”
  终于轮到了,她准备推门的时候,里间304号刚好拉门出来,是个扎着双马尾的小姑娘,一张瓜子脸涨得通红,眼睛跟兔子似的,满脸是泪。
  两人目光相撞,小姑娘几乎羞愤地瞪了她一眼,摔门跑了。
  又是被叶展眉给虐的?
  辛懿揣测着,一边走进现场。
  那是从大学校园里借来的阶梯教室,舞台很小,设备也简单得很,只有正对舞台的地方设了一台专业摄像机。
  其他都是坐在阶梯座椅上零星的娱记们心不在焉地在拍。
  走到舞台中央,辛懿拎着吉他,朝台下鞠了个躬,抬头的瞬间目光从前排的五张评审脸上扫过,加上他们,整个会场也不过二三十号人。
  比深蓝的客人还少,辛懿压根毫无紧张感。
  评审五人正中的是个留着红色齐眉短发的女人,红框的板材眼镜遮挡了眼眸,红唇白肤,黑色无袖衫曲线毕露,正是经常出现在媒体镜头前的叶展眉。
  她左侧的是个头发微长的年轻男人,虽是在室内仍旧带着墨镜,穿着宽大的印花T恤,微微弓着背,看起来整个人有点颓废,也是音乐人,在民谣界有几分名气,叫赵砚之。
  其他三个都是业内的幕后人,从庄景安那儿,辛懿也都了解一二。
  见台上的小姑娘看着还有几分稚气,但目光从容,动作自然,叶展眉将手里的选手资料一翻,眼皮也没抬地问:“学历是什么?怎么空着?”
  辛懿答:“我想试试看没有任何包装和背景,只凭声音能做几分,所以没填。”
  展眉颇有兴致地抬眼,似笑非笑:“意思是学历很高,不想靠它加分?”
  辛懿但笑不语。
  “那就开始吧,”赵砚之笑了下,“学历确实不能说明问题。”
  展眉没说话,其他几个评审也只点点头。
  “放伴奏吧。”
  辛懿拨了一下吉他弦,笑了下:“没伴奏带,自弹自唱。”
  几个评审相视一眼,没往心里去,大致上已经给台上的姑娘判了“死刑”——这年头自弹自唱的圈地自萌者众,不是调子简单就是唱功跟不上,还不如专注唱歌的强。
  辛懿没再多说,低下头,披散的棕色长卷发顺着肩头洒落,半遮面颊。
  她今日特意穿得素净,白T恤,牛仔短裤,露出两条又白又直的长腿,尽管如此,侧影却有种慵懒的性感。
  赵砚之戴着墨镜,看着台上低头拨弦的少女,手指在桌上轻轻敲了几下,被叶展眉侧目有意无意地瞪了一眼,这才悻悻然收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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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臭水沟
  如果说有些人唱歌是凭技巧, 那么另一部分人唱歌就是凭感觉。
  辛懿恰好是后者。
  辛懿刚开口,低头的叶展眉就抬起眼来。
  这女孩的嗓音得天独厚, 沙哑与空灵的完美交替,妩媚和天真的复杂同体。
  辛懿唱的是一首由男歌手唱红的民谣, 男女选手都经常有人挑战,可无一例外的陷入窠臼,要么是唱不出原唱的意境,要么完全成了明星模仿秀。
  但台上这个一袭简衫的姑娘, 却生生地唱出了另一种味道, 不逊于原唱的,贴上了她个人标签的味道,并且怡然自得。
  从她开始吐第一个音,直到手指扫完最后一个音符,她的目光始终是放空的——在这三分钟里, 她百分之百地拥有了这个舞台。
  辛懿正在鞠躬, 身子还没直起,就听见台下略微沙哑的女声问:“之前的参赛经验空白, 是没填, 还是没有参加过?”
  “没有参加过, ”辛懿如实答,“《寻歌》是我第一次参赛。”
  叶展眉身子靠近椅背:“是吗, 一点都不紧张?”
  “不紧张。”
  “为什么?”
  辛懿拎着吉他,一笑:“因为唱歌的环境比这个人多,嘈杂的时候多了去了, 习惯了。”
  展眉眉头动了下,目光落在她手里的吉他:“吉他是你的吗?”
  “不,是个朋友的,为了比赛借来的。”
  “有些眼熟,”叶展眉说,“总觉得这把吉他在哪里见过。”
  赵砚之插嘴说:“这吉他有点年份,不过市面上也还算常见。”
  展眉扫了他一眼:“我说的不是吉他的型号。”
  “那是什么?”
  展眉挑眉,懒得同他细说的模样,重新看向辛懿:“为什么来参赛?”
  辛懿想起,庄景安说过的“叶展眉这个女人,除了自己谁也看不起”,在这样的女人面前装模作样毫无意义,她索性直白地说:“想出名,想有平台做自己的音乐。”
  台下的几个音乐人相视一笑,还真是……够直接。
  在这种场合里,十之八九的参赛者都会说自己是想圆音乐梦想,还真没几个姑娘敢像她这么直截了当。
  “你觉得你够格吗?”叶展眉问。
  换了其他小姑娘怕是要被天后这赤裸|裸的嘲讽吓哭了。
  可辛懿没有,比这难堪的场面她都见过,这算什么?
  她不卑不亢地答:“要舞台经验的话,我有。要唱歌天赋的话,我也有。如果说缺什么,我想可能就是阿眉老师您说的‘教科书’,没有导师交过我专业技巧,我缺这个。”
  这话,当初是叶展眉出道时候怼那些质疑声的。她当年从地下乐队出身,一曲走红之后,怀疑与鄙视的声浪层层,她握着最佳金曲的奖杯在镜头前说:“对歌手来说需要天赋、灵感、经验,唯一不需要的就是教科书。”
  那个镜头至今已经快二十年了,叶展眉没有想到台上的小姑娘会援引她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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