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北而归——Boss爱吃鱼
时间:2019-01-23 09:37:05

 
“等着。”它说。
 
几人就看着“白泽”身姿轻盈,越过众多鬼魂,沿着墙壁径直往上跑。随后,天花板被破出一个一人大小的坑,“白泽”从中穿过,很快就没了踪影,几个鬼魂大胆地跟了上去也被它解决掉。
 
只是,一系列的潇洒背后,他们都听见了白泽撕心裂肺地嚎:“老大!快救我!!!”
 
慕见轻叹了口气。
 
阿翘也撇了撇嘴,“我还以为……算了,白泽跟莫仕一样,都不能抱太多希望。”
 
一边的卫烨赞同地点了点头。
 
两人也闲着无聊,阿翘说一句,卫烨时不时应下,而慕见轻则是围着扶桑树看了一圈,想找找有没有什么东西。但最后什么都没找到,她便靠在树下擦自己的匕首,刚刚沾了不少黑血,蹭在衣服上怪脏的。
 
这一静下来,周围的鬼魂没什么可看的,要是有一两个不要命扑上来,卫烨会解决。而慕见轻呢,这几天太累了,看着他们两人,心里忽然冒出一股不好的预感。
 
她这才注意到,卫烨执棍的手背在后面,头也低着,一直都没正眼看过阿翘。
 
小光头喜欢阿翘,连莫仕都看得出来,慕见轻从没说过不让他们谈恋爱的话,两人也算是正常发展。要说现在有什么不同,那就是从前的小光头不看阿翘,是因为不好意思,毕竟年纪小,怕被喜欢的人看出来,自己总是藏着掖着。而现在,慕见轻却觉得,小光头在躲着阿翘,眼中是藏不住的害怕。
 
她拿匕首在地上划了划,这种感觉始终抹不去,它已经在她心里生了根。
 
抬头看了看两人,卫烨刚把一个恶鬼打的半死,两人不嫌脏拖了过来,阿翘正围着恶鬼转圈研究,时不时问些问题,卫烨知道就答着,不知道的就老老实实摇头。
 
他背对着慕见轻,所以她看见了他背着手,紧紧握着黑色的齐眉棍。
 
慕见轻想起慕容大人说的话,开始担心起来。
 
卫烨藏着什么?或者,他们卫家藏着什么?
 
思及此,慕见轻收了匕首。
 
她离开慕家多年,也不太了解他们那些宗族大家,但唯一能确定的就是:每个家族都有自己肮脏的小秘密。
 
也许,卫烨就是那个秘密。
 
就像慕见轻自己,她也是他们慕家一个肮脏的小秘密,极少人知道她真正的存在是为了什么,或者,她到底是怎么来的。
 
小时候在慕家长大,每天都能看见族人杀死试图爬上山的恶鬼,然后丢进他们族里的一个大池子,池子里是一潭黑水,温度很高,专门用来熔化恶鬼的骨头。她懂事早,曾偷偷过去看过,最后发现,是他们族里的几个长老在那个地方修炼。那些须发垂至地上的老人,在池子里过一遍,浑身都是黑色的淤泥,然后在一片氤氲的雾气中打坐修炼。
 
直到某一天,她带着刚收到的玩具,想去弄一点“淤泥”过来,却发现里面有人。
 
声音清冷,对她来说很熟悉,另一个声音听起来有些老,也很熟悉,是她的奶妈。
 
她不是吃慕容大人的奶长大的,实际上,她不曾在她怀里吃过奶。从她一出生,就跟着奶妈,慕容大人很忙,族里事务多,陪她的时间大多是晚上,而那时候,慕见轻总是会偷偷晚睡,等她回房间,看妈妈一眼再睡觉。
 
她躲在树后边,周围都是些杂草,藏个小孩子很容易。
 
但慕见轻听得很清楚,奶妈问她妈妈:小姐,生孩子很辛苦吧?
 
慕容大人回答,十月怀胎而已,辛苦算不上,又不是我自己的孩子,——那群老头子,为了成仙,真是……
 
回忆总是很伤人的,慕见轻想着。
 
“老大!你快看!”阿翘忽然大声道。
 
慕见轻这才发现周围不知道什么时候漂浮着各种各样金色的字符,跟他们布下的阵一样,只是这个阵更大,那些字符飞向恶鬼,灼烧鬼魂,一时间,整个地下室都是滋滋声,随之而来的,是焦糊的味道。
 
阿翘捂着口鼻,“我一个月不想吃烤肉了。”
 
原本还计划着这一单干完就好好过年,她去买一个锅,大家一起烤肉吃,现在想想,还是老老实实吃饺子吧,烤肉什么的,还真是有点小恶心。
 
卫烨自己能屏息,于是伸手给她捂着。
 
阿翘:“小光头你身上什么味道?!”
 
呜呜听不清,卫烨也不知道听没听懂,只是看着前方说:“扶桑树……长大了。”
 
原本就占据了整个地下室的透明扶桑树,逐渐变得鲜绿起来,枝丫更加繁盛,几乎让那些恶鬼无处可去,恶鬼们萌生了退意,想逃离。
 
慕见轻却拆开了手上的纱布,又给自己划了一刀,鲜血溢出,鬼魂们眼睛一片鲜红,疯狂往她这边扑。
 
卫烨早就拿起棍子干活,把鬼魂们往扶桑树上挑,腐烂的躯体碰上扶桑树,很快燃烧净尽。
 
这时,天花板忽然传来爆裂声,豁开一个极大的口子,石头和灰扑扑往下掉。
 
“白泽”回来了。
 
但很快,“白泽”忽然下坠,在空中一缕黑雾从他身体里跑了出来,钻进鬼魂之中,张开一张人大小的“嘴”,一口就能吃掉好几个鬼魂。
 
而白泽,一声“啊”叫了一半,就“砰”地砸在地上,声响太大,估计骨头都错位了。
 
白泽浑身酸疼,在心里把那个魂魄买了一万遍,随后一转头,看见铺天盖地的鬼魂骨架,吓得赶紧使了土遁术,躲进墙壁里。
 
剩下的事情就很方便了,那个魂魄吃鬼魂的速度几乎和有着庞大身体的扶桑树一样,整个地下室都是鬼魂的惨叫声。
 
慕见轻脑子木木的,从刚才到现在,为了吸引更多鬼魂,她没有止血,现在嘴唇苍白,她都能察觉到自己的意识正在渐渐抽离。
 
奇怪,从前也受过伤,明明不会这么早出现这种症状,她又不贫血,怎么这一次这么快就撑不住了?
 
正在她快要晕过去的时候,扶桑树的一根枝条忽然垂了下来,停在她面前。
 
那是跟很普通的枝条,细长,触上去,还有树皮的粗糙感。
 
一颗巨大的、浑身碧绿的树,唯有这一根枝丫是青青的,以可见的的速度抽长,大概到了一手臂长度,似乎连时间都静止了。
 
那根枝丫前端一处,冒出一片小小的芽。
 
它舒展着身体,渐渐展开,等到彻底绽放,便断了,恰好落在慕见轻手上。
 
几乎是一瞬间,原本巨大的树化作点点白光,散开,漂浮,消失。
 
慕见轻手中的东西冰冰凉凉的,沾了她的血后枝条变了颜色,开始枯黄,最后变成一根普普通通的树枝,静静待在她手中。
 
那个魂魄也吃饱了,从慕见轻手上的伤口中钻了进去。
 
她能明显地感受到,这个魂魄变得更……难控制了。
 
手臂的纹身下,被遮住的一道道黑色的纹路也逐渐显现,格外张扬。
 
一切归于沉寂,只剩下寥寥几个鬼魂,也有一部分早早逃离。但锁魂阵已开,原本进了这里的鬼魂就出去不,现在,别提出去,光是那些漂浮的金色字符就能让它们魂飞魄散。
 
白泽听外面安静了,从墙壁里钻了出来,凑到慕见轻旁边,看着她的手,难平复呼吸。
 
“老大……这是个什么东西?”
 
方才,活了万年的神兽白泽人生中头一次觉得自己小命不保。
 
那种灵魂被挤出身体,漂浮在空中,与千千万万个同样漂浮的魂魄相见的感觉,他发誓自己不想再经历一遍。死这件事,说的轻巧,但真正做起来却很不容易,那种空无一物的虚空随时可能会吞噬掉你。而且,白泽拥有神性,最怕受到天地之间混沌之气的影响,一旦脱离了身体,他没有屏障,无时无刻不在担心会被混沌之气侵入灵魂。
 
所以,白泽现在很害怕慕见轻手臂里的那个魂魄。
 
它明显已经在天地间漂浮了很久,它也有神元,但要在这么长的时间内避开混沌之气存活下去,是件很难想象的事情。白泽在心里把神仙谱过了一遍,却也没能找到一个这么强大的神仙。那些九重天之外的神,大多泯灭或自焚,——因为他们都活够了,而现在天界的神仙们,大多是平庸之辈,不可能会有这么强的力量。
 
慕见轻扯下袖子,眼神中看不出什么。
 
“不知道。”她说。
 
这也是白泽意料之中的答案,他没再多问。
 
一个半妖,一个神兽,一个人,一个藏着神的灵魂的人,凑在一起,离开了图书馆。
 
他们只是随意收拾了下,地下室被破坏的太厉害,他们几个人也无法修复,干脆就让它这样,没再管。
 
拍了拍身上的灰,他们坐公交回去。
 
卫烨和阿翘坐在一起,阿翘累极了,这几天也没怎么睡觉,疲惫涌上来,靠在卫烨肩上睡得很香。而卫烨,挺直了背,让她睡得更舒服些。
 
白泽也在睡觉,不敢靠在慕见轻身上,靠在床上,睡得很香甜。
 
慕见轻也很累,刚刚吃了点东西恢复体力,现在浑身还是不太想动弹。
 
明明没做些什么,却像经历了一场生死劫。
 
看着窗外的街景,慕见轻手指拂上手心。
 
她拿刀划了两道口子,伤口很深,她以为需要休养一段时间,至少,回去得多吃些补品才行,甚至还可能会让莫仕出卖肉\\体。但没想到在那个魂魄回归的一瞬间,她手上的伤口就好了。
 
一点疤都没留下,就跟新的一样。
 
新的,让她觉得害怕。
 
 
 
第61章 吃人
 
 
 
今日地府空荡荡的。
 
时隔多年,这是头一回整个地府去人间捉拿一个活人,一群鬼差出去容易,再回来,恢复秩序还得一段时间,各自轮班,安排工作,这都是事。为了强调纪律,文武判官带着众鬼差正在开会,牛头马面负责秩序。
 
人都去开会了,总得有人看着地府的大门。按顺序排下来,这事自然是到了枷爷锁爷头上,而黑白无常两人则是负责巡逻,四处走走看看,以免那些鬼魂乱闯进了不该进的地方。
 
小鬼城已是前车之鉴,如今要是再丢了地府,这天下可指不定会乱成什么样子。
 
刚从人间回来的黑白无常两人巡逻完,坐在奈何桥边正聊着天。说起来,两人也并非没有名字,活着的时候的名字早就忘了个干净,后来除了“无常”这个名字,黑无常留下人间的姓,叫范无救。白无常亦是,名谢必安。
 
难得出去一趟,黑无常多多少少都会捎一些“好东西”回来。
 
两人也不再是人间那副长舌可怖模样,黑无常顶着一头短发,苍白的脸上没有扑粉,但那点死人感一点都没少。白无常反而看着正常许多,脸色也有些白,看着却比他健康,这会没了长舌头遮住脸,意外地,这张原以为不怎么样的脸,还有些好看。
 
黑无常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啧啧两声,羡慕道:“我说你这身上的活人气儿怎么越来越足了?”
 
白无常一手拿着酒瓶子灌了口,面上倒是看不出什么情绪。
 
“不是刚上去过?”他说。
 
黑无常又盯着他看了会,摸摸下巴,“也不是啊,咱们上去也捉过不少鬼,怎么就这次……”
 
话还没说完,黑无常一拍脑袋,“我滴乖乖!我说你怎么那么大方给人送东西,你是不是把那只蝴蝶吃了?”
 
白无常没有否认,一手握着酒瓶子,冰冰凉凉的玻璃,触感没想到还很不错。
 
黑无常把摆出来的酒一个个塞回袖子里,恨铁不成钢道:“你说你这是在干什么,人不人鬼不鬼的……一个鬼魂要活人气儿干什么?难道你还想回上边不成,这都什么年代了,你那尸体不知道给哪只老鹰扒拉吃了,就算能回去,你连个合适的躯壳都找不到。”
 
人死了若想重生,是有办法的,这办法整个地府都知道。
 
——去上头多吸吸人气,把自己这个鬼魂给炼成生魂,然后找到自己的尸体,一股脑钻进去就行了。
 
但要把一个鬼魂炼成生魂,得修炼上百年甚至上千年,而那时候尸体早就化没了。当然,也可以找一个适合的躯壳,这事也是上天定的,说不定这世上就真的有那么一个合适的人,说不定也没有,这得花时间找。而一个生魂这么找下去,估计没等它找到,就已经又变成鬼魂了。
 
因此,来到地府的鬼魂都会选择进入轮回,重新来过。毕竟再大的委屈愤恨,一碗孟婆汤就能搞定,还能让你拥有新的肉\\体,重新生活,那个鬼不愿意?
 
白无常喝完最后一口酒,把酒瓶子扔进河里,靠在石头上,模样好不惬意。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