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种药材,放置的次序都有先后,错了一样,药酒的效果都会变差,时间也卡的很严,错了也同样会影响药酒的效果。
别看说着简单,其实做着很难,特别是时间,很不好把握,毕竟药酒方子上根本没写具体的时间,所以该什么时候放药材只能靠凌晨自己的感觉。
没动手之前,凌晨还有点头疼,不过动手之后,凌晨就发现,还挺简单的。
也不知是什么原因,反正这次凌晨发现,他在酿酒的时候,直觉总在指引他。
虽然不知道自己的直觉到底准不准?可没有具体的时间,凌晨只能靠着直觉走了,实在不行的话,后面他再实验。
…………
晚上,凌晨都准备睡了,凌晨却听见有人在敲他的窗子。
“谁啊?”
“嘘,小晨,小声点!”
“三叔,”凌晨把窗子打开,问道,“这么晚了,有什么事吗?”
凌老三搓了搓手,凌晨因为天黑看不见他的表情,却听见他的声音略带了不好意思。
“小晨,我就是想问,你的那个酒,还有没有,有的话,三叔和你买点。”
三叔要美容养颜的桃花酒,他这么爱美?凌晨脑袋有点懵?
等反应过来,凌晨在心里“呸呸呸”了三声,乱想什么呢?三叔要买桃花酒,肯定是给三婶买的。
自己当时怎么会有那种想法呢?肯定是脑袋发热了,好在自己嘴紧,没说出来,不然,接下来,凌晨肯定会被三叔收拾的。
毕竟,现在可不是后世,后世人们更看重颜值,男人也有擦脂抹粉的,比如明星,现在人们却更看着品德,劳动力这些,女人还好些,爱美是她们的天性,灭不掉的。
男人就不同了,这时候身体强壮,小麦色的皮肤才是最受欢迎的,谁要是敢说哪个男人爱美,那纯粹是侮辱了,不被打才怪。
听到三叔要酒,凌晨有点为难的说,“三叔,我只能给你差一点的,好酒我是留给奶奶的,至于差的效果怎么样,我不能保证。”
好的酒凌晨能匀一些出来,不过哪些凌晨是准备拿给他妈的,作为子女,首先定然要孝顺父母,然后才是其他人,不过担心三叔多想,这些,就没必要和三叔说了。
“有酒就行,”至于酒差,好酒可是要留给老娘的,凌老三平时也孝顺,可不会为了媳妇抢他娘的酒。
凌晨见三叔答应,假装去柜子里拿酒,其实是偷偷从空间里拿出来,给了凌老三后,他要给钱,凌晨开始没收。
凌老三可是凌晨的亲叔,几斤酒他都要收钱,实在是不太好。
不过凌老三可不好意思占侄子的便宜,他交代凌晨别把今晚的事情说出去,然后趁凌晨不注意,把钱塞给凌晨就匆匆走了。
半夜三更的,凌晨先把钱收了,准备明天还给三叔,毕竟黑灯瞎火的,凌晨总不能跳窗追出去,太危险了,他怕自己摔倒了。
不过,三叔到底吃了啥了?咋他的眼睛,比自己这个年轻人还好?不正常啊?
想不明白,凌晨只能把事情归咎于三叔天生眼睛好。
把窗户关好,凌晨回到自己的床边,就回了空间。
上次收了苞米后,凌晨又种了一回土豆,收到了五六千斤,被他堆到了地窖里。
后面他弄到了小麦种子,凌晨又在空间种上了,今晚去,他就是收小麦去的。
空间里的小麦已经变成了金黄,凌晨见到小麦,就想到了白面馒头,面条,花卷,葱油饼。
幻想的食物激励了凌晨,为此他像打了鸡血似的,撸起袖子,提起镰刀就加油干。
一亩地对凌晨来说还算容易,凌晨割好了麦子,烤些土豆吃了,睡了一觉后又继续。
等把麦子全部脱粒放到地窖里,凌晨又继续种起了地,而这次,他种的又是苞米。
至于谷子,凌晨不准备种了,要把旱地改成水田,太麻烦,谷子他还是想办法买算了。
收获了一千多斤小麦,足够凌晨消耗一段时间了,继续种苞米,是因为凌晨想到了,再过几个月,唐山大地震就要发生了 ,想到遇难的人,凌晨总想为他们做些什么,特别是那几千个孤儿。
孩子总算最天真无邪的,可也最容易被社会逼成大染缸,凌晨只希望,哪些孩子,别经历自己受过的伤害和痛苦。
受到灾难,无非需要吃穿喝住,别的凌晨没办法,可有空间,凌晨就想多种点粮食,到时好尽一份绵薄之力。
突然凌晨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他真是傻呀!既然知道未来要发生灾难,为什么不写信提前告诉相关部门。
只要人们提前迁移,到时候灾难发生,最多损伤一些财务,人却不会有事。
而只要有人在,钱财早晚都能挣回来。
不过这件事,还要好好计划一番,毕竟知道未来这件事,实在是太吓人了,不管谁知道了,自己都会有危险。
凌晨是自私的,那些孩子再可怜,也没自己重要,如果真的有暴露的危险,凌晨决定会为了保住自己闭紧嘴巴的。
但事情还没开始,现在,凌晨要先好好想想该怎么办才行?
不怪凌晨胆子小,实在是他怕呀!小说上可是说了,知道未来的人,多半要被切片。
虽然小说是虚构的,可不是有一句话叫艺术来源于生活,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是真的呢?
想到要被切片,凌晨吓得抖了抖,这更让他坚定了,一定要小心小心再小心这个想法。
第24章
“起火喽!起火喽!”
才刚天黑, 听见这一句吼声, 原本还在家里休息的人全部起身,每个人都抓起家里的盆桶, 舀起水就往外面跑。
起火的地方很明显, 在黑夜里发出了浓烈的光亮,大家还能从火光里, 看见滚滚浓烟。
“是在村尾。”
“奇怪,那地方不是早就没人了吗?现在怎么会起火?”
很多人心里都有这个疑问, 想不明白, 大家也不耽搁, 毕竟发生火灾不是小事, 要是遇上大风天气,把火星子吹到别处, 那受灾的可就不止这一个地方了。
距离最近的人也是最先到达的, 等这几个人到的时候, 就发现, 火已经烧起来了。
发生火灾的地方是王支书家的老房子, 自从王支书家建了新房子后,他们就搬走了。
他家老房子原本就破,村里大家都有房子, 也没人要买他的,不过几年, 这座房子就杂草丛生, 墙壁也垮了, 屋顶也被风吹坏了,完全没法住人了。
可是,看着只穿个大裤衩,从发生火灾的房子里跑出来的王支书,大家都怀疑自己看错了。
有个脾气急,当时就没好气的说,“我说支书,你没问题!大半夜的不睡觉,跑到你家老房子来烧房子玩,你可真行。”
“不是,”王支书话还没说完,屋子里又传出了救命声,还是个女人的声音。
这下,众人看王支书的眼神就不对了。
半夜三更,偏僻废屋,和一个女人在一起,不是和自家老婆寻求刺激,就是偷情。
女人还在喊救命,好几个人一听这声音,就知道这不是王支书老婆,来救火的李大姐当时就啐了王支书一口,离他远远的了。
女人,就没有几个不恨,男人乱搞的,即便不是自家男人也一样。
而王支书,看见远处还有源源不断的村民过来,再听着老房子里女人的尖叫声,他一下就白了脸,瘫软在地了。
不管如何,救人要紧,大家拼命舀水浇火,又有人趁火还不算太大跑进火里去把人救出来。
看见救出来的人,李大姐惊讶的说,“我的天,咋是来旺家的。”
李大姐说的来旺,全名叫王来旺,这孩子可出息了,平时在县城运输队上班,当初他未婚时,在公社可受欢迎了,十里八村的媒婆,都能把他家门槛踏破。
可后来,王来旺这小子,却娶了一个知青,为此一堆小姑娘的心都碎了。
没想到,毛来旺这媳妇,现在居然做出了这种丑事。
更叫李大姐恶心的是,毛来旺的媳妇,可是王支书的侄儿媳妇,虽然两家出了三服,可他们是同一个老祖宗,同一个姓,又在同一个村,王支书怎么做的出来这种事。
余悦被人救出来,就羞愧的低下头,她此刻心很里很慌,被人发现了,以后她就完了,她该怎么办?
此时,救火才是最重要的,把余悦救出来后,就没人管她了。
好在,现在天气还不算干燥,火势也不大,还能控制得住。
二十几分钟后,火被浇灭了,只留下一地残骸,和呛人的烟味。
这时,整个公社的人,差不多都来齐了,王支书老婆也听见消息来了,她平时自诩是支书媳妇,遇上这种事,她一般不会来,这里发生的事还是有人不嫌事大去告诉她,她才知道的。
王支书老婆一来,就往余悦身上扑。
看见余悦只穿着一身单薄的短褂,王支书老婆简直要气疯了,“啊!贱人,**,我打死你,叫你勾引人。”
事情已经无法挽回了,余悦也破罐子破摔了,转身她就毫不示弱的和王支书老婆扭打了起来。
余悦冷冷的笑着,“我勾引人,你特么不看看王支书那混蛋长什么鬼样子,我瞎了才会勾引他。”
王支书老婆根本不听,在她看来,就是余悦勾引的人,她就是要打死这个狐狸精。
女人打架,无非掐拉咬,刚开始王支书老婆打不过余悦,毕竟余悦年轻,可后来王支书的女儿,儿媳妇加入,余悦就支持不住了。
等凌老大和王主任见势不对,制止时,余悦已经满身是伤了,头皮都被扯掉了一块,血流到了耳朵上,脖子上,看着有点吓人。
“住手,”凌老大一声大吼,打架的几个人却充耳不闻,应该说,是王家的女人在单方面围殴余悦。
“干什么?叫你们停手,”王家人不听,王主任又看向周围的村民,“你们还在看什么,赶紧把人拉住。”
有王主任发话,靠得近的人总算伸手了,把王支书老婆拉着时,她还在挣扎,破口大骂,“王八蛋,不要拉着着我,我要打死那个狐狸精。”
拉人的是李大姐,被骂了,李大姐立马骂过去,“你才是王八蛋,你全家都是王八蛋。”
啊呸,要不是队长和主任发话,以为老娘愿意拉啊!她又不是吃饱了没事干。
凌老大:“行了,今天到底是什么回事?”
“队长,我知道我知道,是王支书和余悦偷情,把房子点着了。”
“对呀!我们来的时候,王支书衣服都还没穿好。”
“他也太不是人了,遇见危险,自己就跑了出来,也不管余悦。”
村民们叽叽喳喳的,凌老大做了一个住嘴的手势,才说,“先别说了,先去食堂,至于其他不相关的人,赶紧回去!没你们什么事,跟着凑什么热闹!”
凌老大说的食堂,以前其实是村子的祠堂,只是后来遇上大集体吃食堂,地方不够,就把那里改成了食堂。
后来食堂解散,又遇上了破四旧,祠堂就被闲置下来,只有平时开会才会用。
至于凌老大叫大家走,开什么玩笑,乡下娱乐生活匮乏,难得遇见这么一个大事,村民们没有一个愿意走的。
到了祠堂,凌老大就问王支书,“王支书,作为领导,平时就该以身作则,给群众竖立一个正确的榜样,可你看看,你现在干的是什么事啊?”
偷情,还被抓住了,即使作为对手,凌老大都替王支书丢人。
过了这么一会儿,王支书已经冷静下来了,凌老大一问,他就说,“是余悦,是她勾引我,我是被引诱的,我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现在我只求,大家能原谅我,那么我以后,一定好好改正,绝不再犯。”
王支书老婆听见王支书的话,立马变成了章鱼,张牙舞爪的说,“看见没,我就说是这个小骚,货不要脸,勾引我男人。”
然后王支书老婆又看向凌老大,“队长,赶紧给这个贱/人挂上破鞋,□□她。”
“你先别说话,”凌老大制止王支书老婆,然后问余悦,“余知青,王支书说的,你承认吗?”
“队长,”王支书老婆不满的质问凌老大,“你什么意思,我家老王都说是那个狐狸精勾引他的了,你怎么还问?是不相信我家老王吗?还是你因为和老王有矛盾,就想多生事?”
王支书老婆这点不满质问,完全是小意思,凌老大连脸皮都没动一下,“话不是这么说的,捉贼拿脏,两个人都犯了错,总不能只听信一面之词,自然都要把两个人都问过才行。”
“至于你若觉得我会徇私,那你大可放心,全村人都在看着呢!我敢不公平公正,不说你,大家都不会答应的,所以你就把心放在肚子里!”
凌老大说得有理有据,王支书老婆没话说了。
村民们也因为凌老大的话,觉得备受信任,纷纷拍胸脯道,“就是,有我们大家在呢!”
“不会乱冤枉人的。”
这下,凌老大才问余悦,“余知青,快说!”
余悦听见王支书要把事情推给她,也恼了,她先是低低的哭,然后变成放声大哭,“我当然是冤枉的,当初我才嫁给来旺,他出门没多久,我遇上王支书,王支书就和我说,他有办法给我弄到回城名额。”
“王支书说要我和他去办公室讨论,我去了后,他却强/暴了我,我一个女人,根本斗不过王支书,就这么被糟蹋了。”
余悦指着王支书,“他不仅骗了我,后面还威胁我和他继续,我要是不答应,他就要告诉来旺,告诉所有人,我怕老家的父母失望,才一直没说出来。”
余悦其实是另一个公社的知青,当初她是因为嫁给了来旺,才迁到了红旗公社。
所以她说当时不知道公社的情况,凌老大是相信的。
不过余悦说王支书强/暴她,这事就不好定论了,毕竟又没有证据,也没有人亲眼看见,谁也不知道到底谁说的是真的。
就看王支书,余悦说完话,他就暴起骂余悦,“贱/人,你胡说,明明是你勾引的我,我根本没有强/暴你,你不仅人风骚,还谎话连篇,你就不怕遭报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