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王——尼罗
时间:2019-02-11 11:30:40

  她没想到,施新月看她这样自作聪明的对付着自己,不但替她累得慌,甚至要因此恨上了她。他想她这简直就是看不起人,难道自己在她心目中,就是这么个泼夫吗?她这样挖空心思的安抚着自己,想必不是怕自己伤心,那一定就是怕自己闹事了。
  对待傲雪,他是爱恨交织,可对待金效坤,他就只剩下了恨——说是恨,其实也不准确,他对他没有任何感情,单只是想让他立刻消失,还他一片净土。
  能让金效坤消失的人,据施新月所知,那就是金玉郎了。但他去金宅找了几次,始终是扑空。金玉郎这人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金效坤没消失,他先消失了。
  他一时间没了办法,只好也摆出一张温和的假面,金效坤清晨在院子里遇见了他,向他打招呼,他也含笑回以问候。重了二十多磅的金效坤,一天胜一天的显露出了英俊本色,驼着的背也慢慢挺直了,这一直又直得过了分,铁板似的,施新月先以为他是装腔作势,后来才承认:他就是这种昂然挺拔的体态。
  幸而他的右腿依然保持着伤痛与笨拙,一天一张热膏药让他的动作稍微利落了点,但他定然是因这条腿吃过无数苦头,以至于被它吓怕了,走起路来就添了一些小动作,凡是能扶着借力的,他全要扶一下子。这个闲中带忙的走法让他的步伐确实平稳了些,也让施新月更失望了些:他本以为瘸子走路应该是东倒西歪的。
  这样的日子,让施新月感觉一天比一天难捱,但是他咬紧牙关,坚决不走。如此到了农历新年,果刚毅回到北京看望金效坤,结果见了施新月,也是暗暗吃惊,没想到这人还在——果刚毅虽然是万花丛中过,但这一女两男的日子怎么过,他真想不出。虽然他也知道傲雪和施新月之间一定是清清白白的没什么。
  背地里,他问傲雪:“怎么回事啊?他不走,那你俩就走嘛,又不是没地方住。”
  傲雪答道:“我和大哥商量了,打算年后就搬。搬家终归是个麻烦活儿,年前这两个月,我一直是腾不出手来,一是大哥身体太虚弱,离不得人照顾,二是这回我总不好再让人家施先生帮忙了,所以拖来拖去的拖到了今天。如今大哥身体好多了,过了年,天气也暖和了,干活还方便些,到时候我们就找房搬家。”
  “这行。”果刚毅连连点头:“你这个计划,很有道理。”
  果刚毅这么一个糙人,在经过了生活的锤炼之后,忽然成为了大姑娘的知音,和傲雪十分投机的谈了半天,谈到最后,他克制住了自己的冲动,决定去找金效坤聊聊——也不知是怎么回事,金效坤的女人一个赛一个的好,都那么的招他的爱。冯芝芳天真烂漫,好似一只快乐之鸟,已经让他动了心也动了手,如今这个傲雪秀外慧中,吧嗒着樱桃小口侃侃而谈,声声入耳句句在理,再次撩动了他的心弦。为了防止自己给金效坤戴上第二顶绿帽子,他及时撤退,决定还是和傲雪保持一点距离。
  对着金效坤,他改讲天下大势,讲得手舞足蹈、口沫横飞,直到天黑方走。金效坤被他吵得脑子里嗡嗡乱响,倒在床上便睡着了,结果因祸得福,这一夜竟然没做噩梦,翌日清晨起了床,便是神采奕奕。
  他精神振奋,想要自己出门走走。这个时候,天刚刚亮,街上的人也都是刚从被窝里爬出来的,全都不甚体面。金效坤上了大街,缓缓而行,正想到市场买了早餐带回家去,不料迎面走来一人,是金玉郎。
  金玉郎穿着灰呢子长大衣,头上戴了顶黑色礼帽,帽箍是醒目的红白绿三色,这样的天气戴这种帽子,功效自然是只有装饰一途,两只耳朵露在外面,也免不了要冻得通红了。支着这两片山楂糕似的红耳朵,金玉郎微微向前倾身,一手拎着只小皮箱,一手捂着大衣领口,像要和寒风顶牛似的,咬牙切齿的前行。忽然瞥见了前方的金效坤,他先是停了脚步,随即快跑向了金效坤,同时开口就唤“大哥”。
  金效坤上次去北京饭店见他,诉了一番衷肠,目的只是想让他暂时的忽视自己,万没想到那一场会面的效果会有如此之强,竟能让他欢天喜地的扑过来叫大哥。眼看金玉郎跑到了自己面前,他因为太惊讶,以至于忘了微笑:“大清早的,你怎么一个人在街上走?”
  这回他看清了金玉郎,发现两个多月不见,金玉郎也胖了。而金玉郎气喘吁吁的开了口,简直就是连说带笑:“我赶火车,找我太太去。”
  金效坤已经粗略了解了他的家事,这时便问:“你有她的消息了?”
  “刚有,昨天才把她的下落打听明白了。”说着他对金效坤一展手臂,让他看自己手里的小皮箱:“这不今早就要出发了?”然后他用手指一点自己的胸膛,很俏皮的向着金效坤一歪脑袋:“祝福我吧!这回要是能把太太请回来,我就吃一年的斋,做个大好人!”
  金效坤含笑点头:“祝你成功——你是打算到哪里去找她?”
  “济南。”
  金效坤拍了拍他的肩膀:“见了弟妹,记得不要再耍孩子脾气,也不可以和弟妹大讲道理,总要尽量放低姿态,让人家看见你的诚心才好。”
  金玉郎用力点头:“我懂的!我全明白!”
  然后他向前一扑,和金效坤来了个大拥抱。大拥抱还不足以抒发他内心的狂喜,于是他扭过脸,撅起嘴对着金效坤又亲了一口。金效坤就觉着有个冷而湿的软东西在自己脸上一拱,未等他反应过来,金玉郎忽然推开他,张牙舞爪的又跑了。金效坤回过头,见他跳上了一辆过路的洋车——先前他在街上顶风独行,大概就是为了没有拦到洋车之故。
  金效坤抬手一擦弟弟留给他的半脸唾沫,然后转身就往家走。
  金效坤很着急。
  半路上,他在一家刚卸铺板、尚未开门的小饭馆里借了电话,然而连打了几个号码,都找不到果刚毅。于是他出去叫了一辆洋车赶往北京饭店,结果茶房告诉他是有一位果先生住在二楼,但果先生昨夜退了房,说是到天津去了。
  金效坤一听这话,一颗心往下一沉,知道自己失去了一个消除后患的良机。
  金玉郎在北京城里,因为有着陆家的庇护,是无人敢动他的,可一旦离了北京城,他就只是一名孤身的旅人,果刚毅随便派两个人跟踪他,就能找到无数机会要他的命,并且一点痕迹都不会留。
  然而偏巧昨夜果刚毅去了天津。
  金效坤扼腕长叹,姑且不提,只说那金玉郎兴冲冲的赶上了最早一班火车,因为上火车之前连走带跑,实在是累着了他,所以火车都过长辛店了,他还在喘。
  他真是昨天才得到了段人凤的消息。
  得到消息时,他正在陆府消遣。他和陆健儿好一阵歹一阵,陆健儿本人都拿他没了办法,陆健儿的朋友们时常的见他,渐渐也和他熟了。其中一人新近从山东过来,那人闲谈自己在济南的家庭情形,结果谈着谈着,谈到了他家的邻居——邻居是个极阔的小寡妇,肚里有孩子,家里没爷们儿,不知道怎么会那么有钱,平时不爱搭理人,出入都自己开汽车,真有个厉害劲儿。
  这位山东朋友对小寡妇很感兴趣,一谈起小寡妇,就恨起了自家的小脚糟糠,从而又打算在北京买个妾。金玉郎对他那百转的心思不感兴趣,倒是他口中的小寡妇让他心中一动,他当即开始仔细的打听那小寡妇的情形,结果打听到了最后,他的心脏开始怦怦直跳:“我听着她好像是我的一位老朋友,你知道她娘家姓什么吗?”
  山东朋友摇了头:“我就知道她姓段,是娘家姓段还是夫家姓段,那就不清楚了。”
  金玉郎听到这里,立刻就坐不住了。
  昨天坐不住,如今上了火车,他还是坐不住。他越是琢磨,越感觉那个小寡妇就是段人凤。如果真是段人凤,那么——他想好了——只要见了面,他立刻就下跪求她原谅,当然,自己把她哥哥害死了,单是下跪一定不够,但是没关系,他还有谎言,他还会表演。
  一身的本领,此时不用何时用?
 
 
第102章 相逢之日
  山东,济南,段宅。
  段宅是座方方正正的院落,放在哪里都得算是好房子,段人凤将它租了一年,原本以为自己要在这里生产,然而人算算不过天,她也没想到自己和济南缘分不深,在这房子里一共只住了半年。
  她今天心里有事,醒得特别早,洗漱穿戴出了卧室,她在客厅里和张福生会了面。客厅里亮着电灯,张福生自从胳膊上的皮肉伤好利索了之后,又恢复成了一条生龙活虎的好汉,这个冷天气里,他只在衬衫外头套了一件缎子马甲,双手叉腰盯着地上的两只大皮箱,他兴许是刚刚盘算完毕,自己对着皮箱点了点头,然后一回头,和段人凤打了照面。
  现在对着段人凤,他还是称呼“二小姐”。他对段人凤一直是恭而敬之的,这些天因为得了喜讯,他心里美,越发是见了段人凤就要笑:“二小姐,咱们就是这些行李了,你用不用打开再瞧瞧?看看落没落了什么?”
  段人凤梳着清汤寡水的齐耳短发,扣着一顶黑色的盆式小帽,身上裹了一件玄狐斗篷,一身黑,衬得一张脸寡白。阴森森细条条的站住了,她瞟了那两只皮箱一眼,随即摇了头:“不用看,真要是缺了什么,到时再买就是了。”
  然后她坐下来,顺手从桌上的香烟筒子里抽出了一支烟卷。张福生看着她找火儿点烟,迟迟疑疑的想要劝她一句——他也忘了自己从哪儿听来的,说是孕妇不该抽烟喝酒,对肚里的孩子不好。
  然而迟疑到了最后,他终究还是没劝出口,因为段人凤明确告诉过他:她不爱这孩子,只不过是打不掉甩不脱,才只好由着它在自己肚子里生长。而它是生是死,是好是坏,也全是听天由命,反正她不管它。
  将香烟吸了半截,段人凤舔了舔干燥的薄嘴唇,忽然对着地面一笑:“还是感觉像做梦。”
  张福生也点了点头,百感交集的抿着嘴笑:“是像做梦。”
  段人凤又道:“我也总算能睡几夜好觉了。”然后她也笑了起来:“他妈的,没死不早说,躲起来吓人,害得我做了半年多噩梦。”
  在从北京逃到济南之后,段人凤每夜都会梦到哥哥和金玉郎——梦里的她总是懵懂无知的,和金玉郎还是一对大隐隐于市的恩爱夫妻。夏日的傍晚,她站在正房门前的台阶上,而下方的金玉郎穿着短袖衬衫,歪戴着一顶白色凉帽,仰起脸对着她笑眯眯,双手背在身后,他是带了什么好东西回来,然而故意藏着,要让她猜。
  她在梦里永远猜不出,于是他便一次又一次的伸出手来,手指攥着血肉模糊的一段残肢,残肢上面缠着几缕蓝布工人裤的碎片,是段人龙那尸体的一部分。
  然后她在梦里恍然大悟,想起哥哥已经被金玉郎害死了,并且死得凄惨,是死无全尸。
  夜夜都是这样的梦,起初让她惊恐欲死,醒来后整夜整夜的睁着眼睛等天亮,后来渐渐的麻木了——想起已经死了的段人龙,她麻木,想起依然活着的金玉郎,她也是麻木。仿佛是她那天生有限的一点感情,已经在这颠倒魂梦之中耗尽了。
  可是就在上个礼拜,忽然有人登门拜访。这人她不认识,但他带来了段人龙的亲笔信。
  他们兄妹两个真是把“见字如面”这四个字,实践到了极致。那封亲笔信张福生也看了,没看出什么眉目来,但段人凤单是对着那一纸黑字扫了一眼,就猛的站了起来。
  这封信写得很简单,段人龙没说自己为何会大难不死,只说自己现在一切安好,要接妹妹过去团聚。张福生起初还有些疑惑,怕这是金玉郎的诡计,于是将来人好生盘问了一番,结果来人也不知道段人龙是怎么起死回生的——他到段人龙手下做事时,段人龙已经是个活蹦乱跳的官儿了。段人凤和张福生听到这里,对视了一眼,然后她问对方:“他是个什么官儿?”
  来人一听,不假思索的作了回答:“他是连司令的卫队长呀!”
  “连司令?连毅?”
  “对呀!”
  “他怎么会成了连毅的卫队长?”
  “他救过连司令的命呀!”
  这人可以说是毫无保留,段人凤问一,他就答一,多余的——因为他真是不知道——所以也答不出。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了:段人龙大难未死,当真还活着!
  对待这位唯一的亲人,段人凤的要求不高:活着就行。至于活得怎么样,是要了饭还是发了财,她则是没往心里放。
  段人龙一活,她也跟着活了。
  忽视了腹中那条梭梭乱动的小生命,她不动声色,暗暗的和张福生忙乱了两天,有些财产是可以存到外国银行里的,那就先存进去,有些细软是要贴身携带的,那就立刻在内衣上缝制几个暗袋。等到了今早这出发的时刻,他们已经把行李收拾得很漂亮:外人看着,他们就只有这两只大皮箱,一点累赘都没有。
  此刻把半截烟卷在烟灰缸里摁熄了,段人凤又从糖盘子里挑出一颗水果糖,剥开了丢进嘴里,同时让张福生去把厚衣服穿上。张福生一边穿毛衣,一边关怀她道:“二小姐,你这么穿不行吧?路上冷啊。”
  段人凤一掀斗篷下摆:“里子厚,不会冷。”
  张福生不大相信,还特地走过去摸了摸那斗篷。而在这二人研究斗篷的薄厚之时,几条街外的一间大旅馆里,金玉郎对着镜子低下头,翻起眼睛盯着前方,将头发偏分梳开,很认真的分了一条头路。
  火车路上走走停停,说是铁轨在前不久的小战争中被炸了,导致列车不能按时运行,比时刻表慢了许多。他昨天前半夜才到了济南,半夜登门显然是很讨厌,况且他自己也已经累得面无人色,所以他先找了家旅馆休息了半夜。
  他有心事,睡不安稳,天亮之前就起了床。这旅馆里是没有浴缸和热水管道的,他只好用暖水壶里的热水洗漱了一番,洗得很彻底,耳朵后头都搓得粉红。然后哼着流行歌,他对着镜子,凭着梳子和生发油两样武器,给自己梳了个特别精致的小分头。及至对发型满意了,他调子一转,换了首歌。
  对着镜子左歪歪头,右偏偏脸,他缓缓的咧嘴龇牙,做了个鬼怪表情。理智上,他知道自己长得漂亮,是个美男子,但感情上,他对自己的面孔并无欣赏之意,倒是感觉那个鬼怪表情更有趣。忽然转身走了开,他从行李箱里拿回了一瓶雪花膏。嘬起棱角分明的薄嘴唇,他嘘溜溜的吹起了口哨,一边吹,一边将雪花膏涂上脸蛋。
  空气中弥漫开了淡淡的香气,他最后凑近镜子,又仔细的照了照,末了感觉自己真是无懈可击了,才转身走去穿了大衣戴上帽子,拎着箱子出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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