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王——尼罗
时间:2019-02-11 11:30:40

  想到这里,他说了一个字:“好。”
  金效坤并没有为了这个“好”字而欣喜,反倒是看着金玉郎,叹息了一声:“我们其实,都是可以一辈子安安稳稳做富家翁的。”
  “我能,你不能,你欠了债。”
  金效坤笑了一下:“现在想想,那点债真不算什么,实在不行,卖几处房子几块地,也就够了。”
  然后他收了笑容,直视了金玉郎的眼睛:“听话,跟大哥走。”
  金玉郎感觉这话似曾相识,想了又想,终于想了起来:陆健儿那一晚把他从街边拽回了教堂里,也曾经对他说过类似的话,让他跟着他。
  他没听陆健儿的话,还乱刀捅死了他。这件事情他是做错了,所以这回面对着金效坤,他虽然还是不确定对方是敌是友,但他点了头:“好,我跟你走。”
 
 
第124章 一路
  金玉郎随着金效坤离开了这座军营。
  段人龙嘴上没说什么,心里对金效坤几乎是有点感激,因为一日问不出孩子的下落,他就得和金玉郎僵持一日。然而如今的这个金玉郎让他心内常有不适之感,仿佛吃错了什么东西似的,也像是搬家搬进了凶宅,总而言之,就是坐立不安的不舒服。况且金效坤一看就是个可信赖的人,他总那么和蔼,总那么体面,总让人觉着他家大业大,是个高级的人物,不屑于对任何人撒谎使坏。让金效坤去接孩子,他心里有底。
  段人龙沉默,段人凤也不置一词。段人凤如今是越来越想那个孩子,不是她的母爱延期发作,是她对金玉郎彻底灰了心。她所爱的那个青年已然消失了,他们之间的爱情也已然成了梦幻泡影,唯一留下的纪念,就是那条小生命。
  那是个小的、新的金玉郎,她需要他,因为眼前这个真正的金玉郎,确实是已经腐烂到了骨头里、不可救药了。
  段人凤向来不曾以好人自居过,然而现在对着金玉郎,她竟也怕了他的坏。
  金效坤带着金玉郎上了路。
  他们先是登上了一列火车,这火车乃是一列货车,露天车厢里垒着木条箱子,也看不出箱子里装的是什么,总之应该不是煤土之类的脏东西,因为车尾连着两节客车车厢,车厢里一路都是干干净净。
  金效坤带了两个随从,把金玉郎抬上了火车。金玉郎在登车之前已经沐浴更衣过了,一张脸刮得干干净净,越发显出了他的瘦与弱。穿上了金效坤的干净衣服,他蜷缩着侧卧在车厢里的小床上,冷眼看着金效坤在车厢里出出入入的忙碌。他听出来了,这一整列火车的货物都和金效坤有点关系,金效坤这一趟北上,既是为了带他回北京,也是要顺路把这几十车皮的木条箱子押运过去。
  车厢里开了暖气,热空气中流窜着几道冷风,是金效坤上车下车穿梭个不停,冷风里含了一点芬芳,芬芳源于古龙水与发蜡——两样都是法国货,是金效坤先前用了多年的牌子,那个牌子陆健儿知道,但是不会法语,叫不出名字来。
  他等了许久,甚至还打了个短短的瞌睡,终于等到火车上了路。前后的车厢门都关严实了,一道寒冷的香气扑面而来,他睁眼望去,见那香气的化身,果然就是金效坤。
  车厢里相对着摆了两张小床,一张被金玉郎占据了,金效坤便在对边的空床边上坐了下来。将手杖倚着床头放了,他见金玉郎正直直的望着自己,便是一边喘息,一边一笑:“火车开起来就没事了,段人龙再有势力,也不能拦火车。”
  金玉郎轻声问道:“你在做生意?”
  金效坤慢慢的伸直了右腿,想要舒展舒展筋骨,然而伸到一半,他发现两床之间空间狭窄,自己的腿则是太长,再伸就要把脚伸到金玉郎的床底下。他认为这姿态有些不雅,所以半路又把腿收了回去。
  “是。”他告诉金玉郎:“托了果刚毅的福。果刚毅现在不带兵了,在连司令身边办事,常能给我找些做生意的机会。”说到这里,他笑了笑:“让我把家业恢复到爸爸在时的规模,大概是不可能的了,一是时代变了,二是我也没有爸爸的本领。”
  金玉郎开了口:“爸爸也不见得有多么大的本领,你的债务,不都是他留给你的?”
  金效坤当即答道:“话不是那样讲,爸爸后来也是有苦衷。他是投资失败赔了一笔,那时候——”
  话到这里,他摇了摇头:“不说了,都是旧事,你应该不会有兴趣听。”
  “你倒是很维护他。”
  “我是他儿子。”
  “他对你又不好。”
  金效坤凝神想了想,然后答道:“也没有到‘坏’的程度,他只是更偏爱你而已。”
  “所以你恨我。”
  金效坤望着金玉郎,叹了口气:“玉郎,大哥也不是生下来就是大人,大哥也是从小孩子长起来的。哪个孩子不想要父亲呢,可是我的父亲常年就只在你那里,对我不闻不问,以我当时的眼光来看,可不就是你把我的父亲抢走了?”
  然后他抓起手杖站起来,一步一步的踱了出去。金玉郎以为自己方才那话冒犯了他,把他气走了,心里倒有些不安——不怕别的,只怕金效坤忽然翻脸,会在半路把他丢下火车,让他自生自灭去。
  不安了足有十多分钟,车厢门一响,正是金效坤又回来了。
  他单手端着一只搪瓷杯子,一路走得小心翼翼。在金玉郎面前停了下来,他说道:“忽然想起来,上车时我让伙计烧水煮了一壶咖啡。我刚才过去自己喝了一杯,这杯是你的。”
  金玉郎自从秋天随着陆健儿离了北京,就再也没嗅过咖啡的气味。但是狐疑的看着金效坤,他有点摸不清头脑,不知道金效坤是要毒死自己,还是当真只想给自己喝一杯热咖啡。
  金效坤把咖啡放在靠墙的小桌子上,然后俯身扶着金玉郎一点一点坐起身,等金玉郎坐稳当了,他才把那杯咖啡递了过来。金玉郎接了咖啡,把心一横,抿了一口。
  金效坤在他身旁坐下来,从大衣口袋里抽出了一份崭新报纸。读着读着,他“哎哟”了一声。金玉郎立刻望向了他:“怎么了?”
  金效坤不理他,自顾自的读完了头版新闻,然后答道:“陆健儿的父亲,也死了。”
  然后把报纸折起来放在腿上,他抬起头,对着前方车窗发表议论:“看现在的形势,霍静恒怕是迟早要败。霍若是倒了台,对我倒是很有好处,否则我始终不敢公开的活动。他若真倒了,我也可以趁机运动新闻界,把我的名誉回复起来。”
  金玉郎一点一点的啜饮着热咖啡,咖啡里加了大量的糖,彻底盖住了原有的苦,正合他现在的口味。而金效坤继续侃侃而谈,一会儿预测战争即将结束,一会儿又希望战争不要结束得太快,因为战火导致的交通封锁,足以让他这样有后台有门路的商人大发一笔战争财,他须得抓住这个机会,淘出第一桶金。
  金玉郎从来没见过这么唠唠叨叨想得美的金效坤,感觉他像个庸俗可笑的圈椅政治分析家,平时足不出户,然而有自信去评论天下所有大事。而金效坤这么一庸俗,倒是显得更亲切了些,确实像个家里大哥了。
  喝完一杯咖啡,兄弟二人各自休息了片刻,然后趁着天光还亮,金效坤亲手给金玉郎换了药。金玉郎仰卧在床上,衣襟敞开来,露出了胸膛上贴着的层层纱布。金效坤紧锁眉头,轻轻的往下揭纱布,一边揭,一边告诉金玉郎“别怕”。
  金玉郎忍着剧痛,一声不出。等金效坤给他涂了药贴了新纱布,将他的衣襟纽扣也全系好了,他才冷汗淋漓的长出了一口气。扭头望向金效坤,他见金效坤也是一头的汗。
  因为咖啡里并没有毒,因为金效坤给他换药时换出了满头大汗,所以金玉郎在天黑时分,很安然的闭眼睡了。
  他决定相信金效坤。
 
 
第125章 兄弟
  火车走走停停,不时要给前方经过的军队专列让路,沿途还常有关卡,需要金效坤出面去把它打通。金玉郎静静的躺在车厢里,自觉着像一只小虫,蛰伏在了冰天雪地里,静等春暖花开。
  金效坤给他换了一种西式的烫伤药,药效很好,他胸前那一大片溃烂的皮肉开始有了结痂的趋势。烫伤见了好,他却又添了新的毛病——不过也可能是已经存在了许久,只不过是被烫伤的痛苦掩盖了住,使他自己都未曾意识到。
  他经常会头痛,并且变得畏光,仿佛成了个极度敏感和脆弱的生灵,禁不住外界的任何刺激。他把自己的变化告诉了金效坤,金效坤听了,忧心忡忡,怀疑他是被段人龙摔坏了脑子,比如严重的脑震荡之类。
  忧心之余,他告诉金玉郎:“你也不要记恨段人龙了。你和他的关系,就如同当初我和你的关系一样,如今一报还一报,你没杀了他,他也没杀了你,这就算是扯平了吧。要不然,冤冤相报何时了?你才二十多岁,将来的日子还过不过了?”
  “我没恨他。”金玉郎靠着床头坐了,呼吸着他大哥散发出来的古龙水气味,和这气味朝夕相处了几天,这气味已经给他留了极深的印象,甚至让他感到了几分温馨。他不得不承认了血缘的力量:终究是亲兄弟,打断骨头了还会连着筋。
  他也确实是不再恨段人龙——说“不恨”,其实也不甚准确,恨还是恨的,但不至于一想起这个人就恨得黑血翻腾,事实上,在大部分的时间里,他都想不起这个人来。
  他想这也许是因为自己又有了新的依靠,又得到了新的爱。
  所以他也不再为陆健儿的死而悔恨悲痛了,横竖他这个寄生物已经找到了新归宿,陆健儿身为没了用处的旧宿主,纵然依旧活着,也是“虽生犹死”,既是如此,那自然还是真死了更好,免得将来再找他的麻烦。
  谈过了段人龙,他和金效坤换了话题,金老爷子会用嫩柳条编蛐蛐笼,因此他幼年时有无数个蛐蛐笼,金效坤听到这里,想起了自己也有一个。由此又说起了抓蛐蛐的事情——金玉郎因为抓蛐蛐被毒虫咬过,金效坤则是从来就没这个爱好,他自小就是那么的“文明”。
  由着抓蛐蛐说下去,他们一路说到了他们的学生时代,金效坤在学校里,称得上是人人敬仰,金玉郎则一直只是混日子,混得倒也有水平,没有一门成绩是拿得出手的,但又不至于坏得要被学校开除。
  “你那时候怎么不出洋留学去?”金玉郎问他:“那时候留洋的人也不少了。”
  金效坤笑了笑:“我也想过,但是母亲不许我走。我要是走了,她身边就一个亲人都没有了。”
  “爸爸不是偶尔也回家吗?”
  金效坤思索了一下,只答:“他们感情不好。”
  金玉郎很理解他这句话,因为金老爷子确实是喜新厌旧,若不是小公馆里有了金玉郎这么个小儿子,若不是金老爷子一见这个小儿子就心花怒放,那么他老人家不会一生只纳一个妾。
  这时,金效坤忽然问道:“记不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
  “七岁,新年的时候,爸爸让我和娘回家过节,结果大年初一那天,我的娘和你的娘吵起来了。”
  “你倒是记得很清楚。”
  “当然清楚,我那时候上学了,和同学打架,打不赢,就想家里要是有个大哥哥,能帮我打架就好了。可是到了北京一看,又很失望。”说到这里,他笑了起来:“我没想到大哥哥会是这么的大,我那时候还以为你是叔叔。”
  金效坤想了想:“可不是,那时候我都十八岁了,已经是个大人,你还是小孩子。”
  金玉郎继续说道:“你当时还不理我。”
  “这我倒记不得了。”
  “我记得,我让你带我去放鞭炮,你装没听见。”
  “会不会是真的没听见?”
  “不可能,我抱着你的腰说的。”
  金效坤扭头望向金玉郎:“今年过年,我带你放鞭炮,给你补上。”
  金玉郎笑了,金效坤的一言一行都酷似金老爷子,此刻看起来简直就是一个新的爸爸。他喜欢这样的大哥,有了这个大哥,他又能心满意足的再活好些年。唯有一个女人,原本早被他忘了的,如今又成了他的心头刺,他忍了又忍,终于还是没忍住:“大哥,连傲雪是不是还跟着你呢?”
  金效坤答道:“你对我和二姑娘,始终是有误会。我和她只是兄妹之情,我如今怎样对的你,当初就是怎样对的她。”
  “你是流水无情,但架不住她落花有意。”
  “你啊,就是不肯承认自己看走了眼。”
  “不说她了。说说嫂子吧,你和嫂子就这么完了?”
  “我上个月回北京,已经和冯家的人见了面,和冯芝芳协议离婚了。冯家怕丢人,离婚声明就没有登报,这样正好,我也不愿报纸上出现我的名字。”
  “那你得付她赡养费吧?”
  “没有,冯家不敢向我要赡养费,他们还怕我是个穷极无聊的无赖,会借此机会敲他冯家的竹杠呢。”
  “其实嫂子那人挺好的,是你总冷着她。”
  “我和她谈不来。”
  “你就和连傲雪谈得来。”
  金效坤抬手指了指他:“又讲歪话。”
  对于金效坤来讲,这就算是粗鲁到极限了,金玉郎从没听他正经的骂过人,似乎是也说过“他妈的”,在非常急的时刻,不过到底是不是真说过,金玉郎也不能确定。和陆健儿相比,他让金玉郎感觉更安全,和他朝夕相处了这么一路,金玉郎感觉自己都变得更温柔和文明了些。
  甚至,金玉郎隐隐约约的生出了一点希望:如果一直和这位大哥在一起,那么也许自己将来也可以做些正事。自己是没什么学问,但字总是认得的,白话信也能写明白,这就不算太糟,而且自己算得上是聪明伶俐,即便真是什么都不会,那也可以学习啊。
  然后,他也许会把生活完全的换一个样。前二十多年,他一直是在浑浑噩噩的凭着小聪明混日子,这回他不混了,他也像他大哥一样,做个社会上的体面人,踏踏实实的干些事情,和那些乱七八糟的人与事——例如段氏兄妹——一刀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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