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王——尼罗
时间:2019-02-11 11:30:40

  所以奶妈子索性把嘴一闭,老老实实的缩在院子里伺候小少爷,不出门了。
  因为金玉郎再次消失,并且消失得很彻底,所以金效坤也就渐渐的把这个人放下了。自从和果刚毅合作开辟了新事业之后,他交了许多的新朋友,也结了许多的新仇敌,这让他渐渐理解了陆健儿那一类人的思想。陆健儿那一类人素来是不怕结仇的:恨我的人多了,你算老几?
  这可不是一个正派商人应有的思想,但是没关系,他现在知道了:不正派的人,也可以顺风顺水、舒服的活,比如此时此刻的他。
  在果刚毅一派的庇护下,他发了一笔战争财,即便要分出五成利润给果刚毅,那也还是大赚。金钱恢复了他的体面与尊严,而从那风云变幻的天下大势上看,他还将更加的有体面、更加的有尊严。
  因为北京城里的霍督理兵败如山倒,改朝换代的日子已经近在眼前了。
  果然,又过了一个月,霍督理率领残部仓皇撤出北京城,旧政府的五色旗降下来了,满街飘扬起了新的旗帜,是青天白日满地红。
 
 
第136章 为难
  盛夏时节,段人凤到了北京。
  她自己计算了时间,发现自己离开北京已有两年。两年的光阴,说起来并不是漫长岁月,然而她回首两年前的种种往昔,只觉得是恍如隔世。
  还别说两年前,就是和一年前半年前相比,她都已经是变了又变了。
  先前她那半长的头发,想要烫而又在行军途中无处可烫的,如今剪成了利落的齐耳短发,和这朴素短发相搭配的,是一身哔叽军装。这不是她又女扮男装的闹着玩,这就是她每日的平常面貌。
  段人龙在年初,因为打仗打得实在是漂亮,所以升了旅长。而他将革命军的招牌打得久了,渐渐的也真浸染了几分“革命”的气味,革命的同志是不分男女的,女子一样可以为国家和社会做贡献,所以他先把自家妹妹送进了参谋处当秘书。
  他们兄妹二人依然保持着天生的默契,这段人凤叫名是秘书,其实更类似段人龙的眼线和爪牙,权限并不止于秘书。兄妹二人合作,将旅部上下人员全攥进了手掌心里。而自从霍督理一派仓皇逃亡之后,段人龙率兵随着连毅北上,这段人凤因为揣了满腹心事,所以快人一步的先进了北京。
  她的心事,便是孩子。
  金效坤自从把那个孩子接回了家之后,先是说天冷事繁,要等过了年后再把孩子送到她那里,这话合情合理,她没意见;等过了年了,他又说战火激烈交通不畅,想等局势稳定些了再送,这话依然是合情合理,她还是不便有意见;如此等到了上个月,大战的胜负已分,局势也算得上是稳定了,然而金效坤又一团和气的找了新借口,说什么孩子学走路时摔破了膝盖,天气炎热,他不敢让带着伤的孩子太受颠簸,怕孩子幼小娇嫩,伤口会发炎。
  反正说来说去,他总有借口。若是倒退几年,段人凤早就杀奔天津,直接把孩子抢回来了,但如今她长了几岁年纪,又在参谋处里受了历练,言谈举止便都增添了许多的人味——具体说来,就是她知道给自己和他人留余地了,再具体一点的讲,就是她说话做事之前都会先思先想,不像当年那样,翻脸如翻书了。
  临来之前,她也和哥哥商议过,她有些不安:“金效坤是不是不想把孩子给我们了?”
  段人龙点了点头,也有同感。
  “那……”
  段人龙抬手挠了挠短发,犹犹豫豫的说道:“要是咱们和金家做亲戚,常走动,那么……”
  段人凤知道他的意思——他挺高看金效坤的,偶尔提起金效坤来,会下意识的称他一声“大哥”。平心而论,他认为那孩子若是落到了金大哥的手里,也许比跟着他的亲娘和舅舅强。原因有三:第一,金大哥确实是爱那个孩子,这一点他早就看出来了;第二,金大哥老是那么慢条斯理和蔼可亲的,孩子若是和那么个伯伯朝夕相处,一定能够活得轻松愉快;第三,金大哥本人是一身的高尚绅士派头,绝无吃喝嫖赌抽之类的恶习,对于孩子来讲,足可以做个很好的榜样。
  总而言之,段人龙认为金效坤干别的或许不在行,但是做个长辈养个孩子,还是能胜任的。而若是真把那个孩子接回来,那么妹妹就只有两条路可以走了:一是带着孩子随军,二是辞职回家养孩子。
  段人龙就像高看金效坤那样高看着妹妹,总觉得妹妹是个女中豪杰,应该做出一番胜过男子的事业来。所以不如就把孩子放到金家,妹妹若是想孩子,那隔三差五的登门瞧瞧就是了。或者干脆就让孩子在两家轮换着住,让双方都放心。反正只要孩子别落在金玉郎那小坏种的手里,那就一切都好说。
  对待哥哥的这一番看法,段人凤嘴上没说什么,心里则是不以为然。金玉郎是坏种不假,金效坤也未见得善良到哪里去,真善良的人,脑子根本就不会有杀弟弟夺遗产的念头。金效坤再好十倍,她也不想把孩子放到他手里养。
  这回她不是孤身一人出行,身边也带了两名便衣保镖。段人龙提前派人在北京为她安排了下榻之处,于是她在北京先从从容容的休息了一夜,翌日上午才登上火车,前往了天津金宅。
  在花团锦簇的金宅,她受到了热烈欢迎。
  傲雪以着女主人的身份出了面,挺不好意思的见了她,这不好意思的原因甚多,其中之一就是她如今的未婚夫,乃是她先前的大伯子,而且她与段人凤都和金玉郎有过一段关系,提起来总像是有点不堪回首。而段人凤想起自己还曾吃过她的醋,也暗暗有点臊得慌。
  当年她们二人就是各有各的风格,如今隔了许久再见,越发的不是了一路人。傲雪胖了,一张白脸圆得团团,眉目如画,看着真是甭提多么有福气了,入宫做皇后都够格。而段人凤不施脂粉,则是走了飒爽英姿的路子。
  傲雪不好意思归不好意思,并没有缺了礼数,她欢声笑语的招待了段人凤,以至于金效坤都后退一步成了配角,奶妈子也抱着金宝儿登了场,段人凤走到金宝儿面前,就见这孩子长得粉雕玉琢,一瞧就是个娇生惯养的娃娃。试试探探的伸了手,她从奶妈子怀里抱过了金宝儿。
  金宝儿倒是不怕生,伏在她的肩头,他默默的由着她抱,不像是天生的和她亲近,倒像是宽宏大量,念她是个虔诚的信女,所以施舍给了她一个拥抱。
  她抱了一会儿,因为不惯抱孩子,不会抱,所以姿势别扭,累得手臂发酸,而且不知为何,还有点讪讪的。将孩子交还给了奶妈子,她问金效坤:“他叫金宝儿?”
  金效坤微笑着点了点头:“这还是他原来的乳名,我没有改,就这么叫下来了。”
  傲雪见他二人像是要做一番谈话,就向奶妈子使了个眼色,然后自己只说要去厨房看看晚饭,带着奶妈子退了出去。客厅里一时没了旁人,段人凤面对着这位人人赞颂的天下第一大好人金大哥,忽然生出了几分沉重感觉。
  为什么沉重?说不清楚,这金大哥并不是她的敌人,她对他也没必要怕,然而抬眼审视着他,她就发现他和金玉郎实在是酷似,但他没有金玉郎那么讨人喜欢——是的,直到了如今这个时候,她还是得说,金玉郎一度是“讨人喜欢”的,至少,是讨她的喜欢。
  她喜欢金玉郎身上那股子天真烂漫的劲儿,尽管那股子天真烂漫十有八九只是一场假象。而金效坤绝不天真烂漫,她看着他脸上那一层和蔼的笑意,心中响起了四个字的评语:老谋深算。
  “他确实是死了?”她忽然问。
  金效坤苦笑了一下:“或许还是没有死,上半年,有人说在北京看见了他。但是——”他摇了摇头:“无论如何也找不到,大概是在故意躲着我。我们兄弟好了没几天,又成了死仇。”
  她冷淡的答道:“他其实还是死了好。”
  这是她的真心话,他日益的坏下去,从她心中的天使一路坏成了魔鬼,她禁不住他继续这么坏下去了,他再这么坏下去,将来她再回想起这个人,就一点美好的印象都留不下了。
  唯有死亡能够止住他的堕落,唯有死亡,能让他身上仅有的那一点美好永存。
  金效坤这时又道:“我听说,二小姐进了参谋处?”
  “是,不过全是仗着我哥的面子,我在处里无非是混日子罢了。”
  “二小姐太谦逊了。段旅长并不是那种任人唯亲的长官,二小姐能进参谋处,必定是您有这个本事和资格。”
  段人凤笑了笑,没说什么,因为懒得和金效坤互相吹捧,只想直入主题:“金先生,我这一趟来,是为了孩子,金宝儿。”
  金效坤依旧是微笑:“是的,说起来实在是惭愧,照理来讲,不应该让二小姐跑这一趟,当初我们谈好了的,应该是我把金宝儿送到您那里才对。然而……”
  他沉吟着停顿了一下,随即抬头注视了段人凤:“我向您说句实话吧,我这半年来,屡次寻找借口,不肯把金宝儿送过去,完全是出于我个人的私心。”
  他再次向着段人凤苦笑:“我舍不得这个孩子。我知道我没资格在他的母亲面前讲这种话,但对我来讲,金宝儿确实是意义非凡。”
  段人凤望着他,等他的下文。
  “我和我前头的太太结婚十年,一直没有子嗣。后来和连二姑娘……虽然我们还没有正式举行婚礼,但是……”他欲言又止的叹了口气:“也许我就是命中注定了没有儿女。玉郎已经是不可救药的了,我总不能眼看着金家到我这里,就断了血脉。所以这半年来,我几次三番的拿话来敷衍您与段旅长,为的就是我舍不得送走这个孩子,我想把他留下,当我自己的儿子抚养,将来继承我的事业。”
  说到这里,他的声音低了下来:“可金宝儿是您的亲生儿子,我也绝没有厚颜无耻到要把这个孩子扣留下来。所以,我一是想求您的谅解,二是还想和您商量一下,能否平时就将金宝儿放在我这里抚养,金宝儿在这里已经住了这么久,生活也习惯了,奶妈子也很可靠,等他再长大一点,到了求学的年龄,到外国学校读书也很方便。再过两个月,我就要搬家了,那时宅子会宽敞得多,您若不嫌弃,我们就算是一家人,我给您和段旅长预备出单独的院子,您和段旅长随时到天津,随时就来住。您若是嫌不方便,想要单住,我也看好了一处公馆。您要是出去单住的话,也可以接金宝儿过去生活,总之一切都好说,只要能让金宝儿留在我的眼前,能让他认得我这个伯伯就好。”
  他向着段人凤的方向俯着身,姿态是一种克制着的哀求。段人凤看着他,没分辨出他这话是真心还是假意,因为分辨不出,所以无法采取对策,所以很为难。
 
 
第137章 有缘千里
  段人凤一时间没了主意。
  金效坤对着她有点低声下气,是一副有求于她、但又不至于低三下四的模样。他身上总有这么一份克制,这份克制在无形之中给他添了几分尊贵,别人求人只是求人,他求人就是降尊纡贵、就是忍辱负重。
  求归求,他只讲自己的苦衷,并未逼着段人凤表态。段人凤对于他的话,因为为难,因为没了主意,所以不置可否,于是他自自然然的转换话题,讲了讲战争局势,讲了讲金宝儿多高多重平时吃什么喝什么玩什么,从金宝儿的成长,又说到了租界里哪家外国小学校最好,哪家中学校读下去可以直升外国的大学。段人凤静静的听着,听到最后就灰了心——金效坤确实是比他们兄妹更“高级”,她和她哥只知道要给孩子找个奶水足的好奶妈子,还知道给孩子弄个布老虎和拨浪鼓玩玩,别的一概不懂。
  两人谈了一场,就到了晚餐时候。金效坤没请段人凤去外头的馆子,用一桌家宴招待了她,家宴并没有预备满桌子的山珍海味,菜的样数有限,然而有一样算一样,全是色香味俱全。金效坤像是很高兴,特地开了一瓶好香槟,金宝儿虽然不能喝酒吃菜,但是也被奶妈子抱了过来,让他和自己的母亲多亲近亲近。开香槟时“砰”的一声响,吓着了金宝儿,金宝儿咧嘴要哭,段人凤抬头看着他,心里也知道他受了惊,然而继续稳如泰山的坐着,直到看见金效坤快步走过去抱了金宝儿又亲又哄,她才反应过来:刚才应该去摸摸金宝儿的小脑袋的。
  金宝儿不哭了,回到了奶妈子的怀抱里。金效坤继续招待段人凤,天气这么热,他依旧整齐的穿着长裤衬衫,衬衫袖子挽到胳膊肘,露出他瘦削的小臂和洁净的双手。他和段人凤说笑,劝她吃菜喝酒,又打开了屋角的电风扇。段人凤在嗡嗡的风扇声中,微微的有点恍惚,感觉自己是一个入侵者,入侵到了这个美满文明的世界里,要把金宝儿抢走,跟着她随军去,或者被她丢给个陌生的老妈子抚养。
  她看自己像个恶人。
  金效坤喝了一点香槟,又喝了一杯白兰地,喝得红了脸,于是不用傲雪劝,自动的就不喝了。推开酒杯,他给自己点了一支雪茄,怕烟雾呛着孩子,所以让奶妈子把孩子抱出去。金宝儿挺喜欢这里的热闹劲儿,哇哇的叫,不肯走,于是他放下雪茄拿起手杖,站起身从水果盘里挑出一只大个儿的李子,走到金宝儿面前,把大李子给了他:“让张妈带你去吃李子。”他柔声的哄:“甜的,甜。”
  金宝儿把李子丢到了他的脸上。
  金效坤没恼,转身又拿来了一只小毛桃子。这回金宝儿乐意了,双手捧着小毛桃子,他让奶妈子把他抱了走。
  金效坤弯腰捡起了那只大李子,举目盯着奶妈子和金宝儿的背影,他将李子随手擦了擦,然后送到嘴边咬了一大口。
  随即,他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
  慢慢的转身走回了座位,他扫了段人凤一眼,发现她正在望着酒杯发呆,并没有留意到自己的举动。不动声色的放下李子,他坐下来,继续抽他的雪茄,嘴里和心里都挺甜美。
  段人凤在金宅住了三天。
  金效坤,据她看,真是诚心诚意的欢迎她长住,完全没有离间她们母子感情的小心眼,确实是很想和段家结为最紧密的亲戚,让金段两边都成为金宝儿的家。这样的话,他有了侄子做继承人,段人凤也没有失去儿子,正是皆大欢喜。
  金效坤这个伯伯堪称完美,那个傲雪也让她挑不出毛病来。段人凤看她对金宝儿的感情显然不如金效坤深厚,但也绝不坏——她这个人本身,就不是坏人。
  三天后,她决定走,不能总在金家这么住着,哥哥也是要进北京的,她得提前回去等着,以便能和哥哥及时会面。况且她走也可以走得安心:金宝儿的小日子,比她想象得还要好,并且是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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