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似乎对烤鸡蛋有些误解,朝曦用的是熟的,他用的是生的,树枝插进去,登时有些蛋清流出来。
沈斐似乎习以为常,就这么挂在树枝上烤,总共三颗,边烤边流,蛋清滴滴答答的掉在火堆里,发出嗤嗤的响声。
就他这种烤法,被别人看见,尤其是大娘和奶奶辈的,一准打死他,太浪费,烤一半最少流一半。
离得又近了一些,发现地上很多烤失败的鸡蛋,用油纸包着,蛋壳炸成稀巴烂,里面的蛋清蛋黄黏在壳上,有些瞧着像刚从火堆里扒拉出来的,上面还沾着烧过的火柴灰。
朝曦叹口气,“放过蛋吧,失败了这么多次,怎么还有勇气继续?”
沈斐回头,目光落在她身上,又随着她的步伐不断游走,朝曦坐到他身边时,这人莞尔一笑。
眼角弯弯,嘴角勾起,笑得格外好看。
原来想得到他一笑多难,沈斐就像一个河蚌,把自己闭的严严实实,不留一丝缝隙,别说是笑,刚来时如何都不肯说话,朝曦一直以为他是哑巴,还觉得惋惜,这么好看的人居然失了声,老天爷不公啊。
谁料人家不仅好好的,说话还格外好听,笑起来也像谪仙下凡一般,哪哪都带着仙气。
他不常说话,不爱笑着实可惜了好嗓子和这张脸。
“我来吧。”朝曦将他手里的树枝拿过来,整串搁在油纸上,又捡了根长些的棍子,在火堆里扒拉了一会儿,把底下烧碎的柴火灰弄出来,堆积成一堆后直接丢了几颗圆润完好的蛋进去,埋在刚烧完还带着火星的柴火灰里准备闷熟,这样不会炸,小火闷出来的蛋比直接烤得还香。
闷熟的食物需要很长时间,朝曦将油纸折起来,带着沈斐将他做剩和做烂的蛋捡捡,琢磨着做成茶叶蛋。
茶叶蛋对蛋的要求没那么高,越是破的蛋越好吃,脏的地方切下来,只留还能吃的部分,还有几颗完好的蛋,是沈斐决定死磕到底,所以多准备的。
她再不出来看看,这厮不知道还要浪费几颗?
茶叶要选红茶,没有,只能用沈斐的茶叶,叫什么云雾的,朝曦也不管,倒下去一大把,就给他剩了一点,然后把茶叶盒子还给镜花姐姐,“这个茶叶不好,一点叶子都没有。”
镜花拿着还剩下一层底的茶叶哭笑不得,这可是主子最喜欢的白山云雾,极其罕见,百金难求,东家任性,只卖合眼的人,十几颗母树每年只摘十斤,主子一年也只有这么一盒而已,只能省着喝,再省着喝,到明年开春就有了,结果还没等到明年开春,倒先被朝曦姑娘做了茶叶蛋。
蛋才几个钱,不超过五十文,主子的茶叶好几十金,这顿饭价值不菲啊!
原以为叫她拿茶叶是给主子泡茶喝的,谁能想到朝曦姑娘居然用这么名贵的东西做茶叶蛋,事后想想镜花觉得自己太天真,朝曦姑娘怎么可能对主子这么好,还特意给他泡茶,没有粗鲁对待主子已经算主子幸运。
她跟在主子身边,亲眼瞧见主子因为走的慢,被她拽的一个踉跄,想上去提醒一下朝曦姑娘,对她家主子温柔些,想想主子都没意见,她说话就是她多嘴,就跟这次似的,瞧一瞧主子的眼色,跟往常没什么区别,似乎没有生气,还洗了手帮朝曦姑娘切辣椒。
“我的天啊,你把指头切下来得了。”朝曦将他的刀夺过来,人挤到一边,教他怎么切,“手要弓起来,你那样竖着切,刀一滑指头就掉了。”
切了几下示意沈斐,“这样切,算了还是我自己来吧。”
沈斐的手那么好看,万一一个不小心真的切掉了指头,就像一件上好的玉器碎了似的,多可惜。
朝曦一直是自己做饭,熟门熟路几下将辣椒切好倒进锅里,又加了些酱油和醋,闷烧一盏茶的功夫,锅是给沈斐熬汤的那种,材料勉强算齐全,也没煮多长时间,水在朝曦预料之外提前滚了,里面的蛋歪东歪西,就像爬了一条条长虫似的,卖相不好,味道还行。
朝曦捞上来,与沈斐你两个,我两个,你再两个,我再两个分吃了,一天不能吃那么多鸡蛋,剩下的拿去给镜花姐姐,让她分给水月姐姐,或是相熟的人也成,随便她处理。
她与水月分了工,一个白天跟在沈斐身边,一个晚上,现在是晚上,只有镜花,水月去睡了。
朝曦也打算去睡,沈斐指了指火堆提醒她,“那里还有呢。”
朝曦这才想起来,赶紧将里面的蛋扒拉出来,竟然没烤坏,还能吃。
总共搁了六颗,又是一人两颗,剩下的给镜花姐姐,吃饱喝足俩人进了帐篷,镜花也想跟进去,想了想不对,又退了出来,在门口站着,不小心听了个墙角。
朝曦姑娘似乎又在欺负她家公子,听着像是因为公子占了她的床等等小问题。
镜花假装没听见,守了一会儿公子还没有出来的迹象,便喊了人过来,做好睡前洗漱的准备。
过了很久里面才传来公子的声音,她们早就准备好,端着盆和方巾进屋。
“搁那吧。”沈斐随手指了个地方,正要去洗,朝曦哧溜一声跑去他前面,插队先洗。
沈斐无奈摇摇头,等她洗完了才洗,又拿了本书,刚要躺上床,朝曦一点位置都不让,“躺里面。”
原来一直是沈斐躺里面,他腿脚不好,又很能忍,一夜可以一动不动也不用去如厕,也就朝曦喜欢起夜,所以每次都睡床外。
镜花听错了,他俩其实是因为谁躺里面,谁躺外面闹矛盾,争了半天,最后还是沈斐妥协。
自古从来没有男人躺在床里,女人躺在床外的道理,偏偏朝曦喜欢躺在床外。
天色还有些早,沈斐忙惯了,上床后也没睡,半靠在枕头上看书,书很重又很厚,需要两只手举着,朝曦可不管,直接拉了他一只手把玩,沈斐一只手举不起书,小小挣扎了一把,被朝曦死死拽住,理直气壮质问他,“吃我的,睡我的,凭什么一只手都不给我玩?”
第67章 送上门来
“原来在谷里时我想什么时候玩就什么时候玩, 现在是不是不需要我了?所以干脆不给我玩了?”
这么一想好像是的,在谷里时别说是沈斐的手,就是沈斐整个身子,除了最关键的部分其它都任她折腾,怎么才回了趟京城,人就变了?
记得以前吃饭喝水都是她喂到嘴边,洗澡擦身子也都是她亲力亲为,沈斐虽然不情不愿, 可他不会阻止, 晓得人在屋檐下, 不得不低头的道理,即便朝曦不给他穿衣裳, 让他光着睡觉, 他也没有办法, 只一声不吭默默受了下来。
现在是不是当回摄政王后腰板挺直了, 所以对她说话做事都有底气许多?
沈斐幽幽叹口气。
书也不看了, 往旁边一搁,两只手空出来都给她玩, 有一只手离朝曦有些远, 朝曦不客气的拉过来, 一手握住一个沈斐的手腕, 后来觉得这样没法把玩, 放弃了一只, 单手握住沈斐离她近的那只手, 跟以前一样捏捏摁摁。
沈斐绝对瘦了,手背上的青筋比以前明显,看起来很脆弱的样子,叫她不忍心用力,可还是一样好看,光瞧着便很下饭。
原来朝曦没觉得自己有什么癖好,现在发觉自己似乎特别注意别人的手,稍微好看一些的便忍不住跟沈斐的比,每每发现沈斐完胜。
他的手如玉一般,像上等的白瓷,如果拿去拍卖,少说千两黄金的那种。
如果把沈斐整个人拿去拍卖,肯定有很多富婆竞拍,千金难买一个沈斐,当然她也不会拿去竞拍,这么好看当然是自己留着喽,怎么可能便宜别人。
朝曦将沈斐整个人拽过来,抱着他的手睡,睡着前似乎还听到这人无奈的叹息声,朝曦就喜欢听他叹气,那种拿她没有办法的感觉,仿佛她被沈斐宠着似的。
事实上她确实被沈斐宠着,很多细节可能证明,沈斐从来不跟她争论,她做什么就依她,如果两个人的观念背驰,比如说谁睡床外,谁睡床里,一般是沈斐妥协。
反正退让的都是沈斐。
这一觉睡到第二天清晨,醒来沈斐还在,居然没走,这是不是间接说明凤凰山战况稳定下来?
沈斐太懒,问他估计也不会说,朝曦只能从他的表现上看出来,比如说沈斐今天出来的次数多了不少,白天也会到处看看,像视察似的,身后跟着浩浩荡荡一群人。
这人实在出彩,走哪都像白天鹅,那么显眼,把别人衬托成了野鸭。
也没用心打扮,简简单单竖了冠,黑发瀑布似的垂在背后,两天一洗,表面丝绸一样顺滑。
许是五官过于精致,显得人清隽俊美,他走过之后十有八九大家都在讨论他,连男人也自愧不如。
原来在村里时大家目光都集中在他的腿上,现在腿好了,目光尽数被他的脸和气质吸引,朝曦也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不是第一天见到沈斐,反正他每次走来都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仿佛下一刻这人便会飞升为仙似的,一股子仙气,难得没有被世间的金钱与诱惑熏陶。
白天沈斐会假装不认识她,怕给她带来困扰,所以他从身边走过,朝曦也没去打扰他,她在给一个病人检查身体,这人背上受了伤,开始没当回事,都没告诉她,最近突然感觉很痒,实在难受才问她后背每天像有东西钻来钻去是什么情况?
朝曦想到什么,当即将人衣裳一脱,发现整个后背红肿发脓,部分腐烂,被森林里的苍蝇叮咬,生了蛆虫。
冬天并非没有蚊虫,只是少,其实只要环境合适,冬天也有少部分苍蝇存活,它们藏在动物的皮毛下,靠动物的体温取暖。
因为山脚下潮湿,大家每天晚上都会燃火把取暖,这种环境下更适合苍蝇,或许是把附近泥巴里的虫卵孵化,也有可能是这人跑去森林觅食,不小心被动物身上的苍蝇盯上,也许在他看来就是被苍蝇叮了一下,实际上苍蝇已经在腐肉里产卵,它们可是无孔不入的。
正常情况下隔着衣裳,蚊虫没办法叮他,一定是疼的难受,自己脱下衣裳查看,或是用湖里的水清洗过,没有烧过的水里面也有蚊虫的卵,总之在森林里哪哪都是风险。
朝曦拿了刀出来,“你背后的腐肉要割下来,不然蛆虫爬进你的五脏六腑,你也就离死不远了。”
这人吓的浑身一颤,“一定要割吗?”
“肯定要割的,我给你抹点麻沸散,等你没感觉了再割,不会疼的。”朝曦骗了他,疼肯定是会疼的,就算有麻沸散,割下这么大一块肉,怎么可能不疼。
“这样啊。”这人放心了,老实趴下等着。
朝曦先给他清理了几遍,把表面露头的虫用银镊子拔出来,又抹了麻沸散,静静等了等,问他还痒不痒?
他说不痒了立马动手,刀起刀落,几下将他背上的腐肉割下来,中途疼的这人整个身子绷紧,想站起来,被朝曦用膝盖牢牢摁住,继续割,虫卵蔓延到鲜肉上,怕有遗留,也一并割了,又用药洗了几遍,然后倒了刺激的药粉,药效发挥时里面的蛆虫难受,自己爬了出来,被朝曦一一逮住弄死。
差不多后才给这人包扎,“好了。”
朝曦开始收拾东西,将用过的东西一一清洗,“以后记得就算再疼再痒也不能用凉水清洗知道吗?尤其是湖水,里面很多动物的虫卵。”
不用她说,这人已经记住了,连忙点头目送她离开,朝曦转身才发现不远处静静等她的人,沈斐坐在轮椅里,表面看来是找处有太阳的地方晒晒太阳,实际上就是等她。
又不是不了解他,这人有多不喜欢晒太阳,不可能专门为了晒太阳出来,肯定是为了等她。
“怎么了?”朝曦跑过去问。
沈斐轻笑,“没事。”
他只是意外发现,朝曦认真的时候竟意外迷人自信,仿佛胜劵在握似的,语气眼神都变了。
“我是问你腿怎么了?”好端端的坐什么轮椅?
“腿也没事。”沈斐摸了摸腿。
“没事坐什么轮椅?”朝曦伸手去拉他,被沈斐避开,“你先去洗手。”
朝曦:“……”
忘了刚给病人处理过伤口,沈斐最爱干净,不喜欢她的手上沾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虽然朝曦用棉布简单擦拭了一遍。
她回去后又洗了几遍,沈斐亲眼看着她洗,洗完又换了身衣裳才肯让她接近。
“你今天没事做吗?”不应该啊,沈斐这两天好闲,按理说闲一天还像话,一直闲说不通。
“嗯。”沈斐低垂着眼,不怎么想说话似的,一句多余的都不肯回答。
“凤凰山的战打完了?”朝曦又问。
“嗯。”
“我们赢了还是元军赢了?”
“我们。”
果然有些不对劲,沈斐的情绪莫名低落?
打了胜仗难道不该开心吗?还是损失了很多兵力,又或者……
“平安出事了?”朝曦心里一揪。
“没有。”沈斐奇怪的看她一眼,“为什么会想到这个?”
朝曦放下心来,“看你好像在担心什么?”
平安没出事就好,沈斐说没事,肯定派人去看过它,他这人严格来说比她还靠谱,平安被他罩着,出不了事。
不是平安的事,那沈斐为什么忧心忡忡?
朝曦认真打量过去,这人坐在轮椅上,霜打的茄子似的,没什么精神。
她又看向镜花姐姐,镜花捂嘴偷笑,“咱们是打赢了,本该乘胜追击,刚追了没多远又冻回来了。”
元国太冷了,一般的人吃不下,人冻病倒也罢了,关键马也冻病了,风就像刀子似的,哗哗往人脸上割。
“你是没去过元国,泼一盆水立马变成冰块,刚流的鼻涕还没来得及擦,一摸全是碎渣子,原来我随公子去过一次,不小心踩了一脚淤泥,脚登时钉在原地,如何也拔不出来。”镜花叹气,“元国是公子的心病,不解决了即便打了胜仗,公子也开心不起来。”
这个朝曦倒是听说过,很多人都将元国比做杂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常年爱惹事,又膘肥体壮,一个能打三个,历来不是没有人攻打过元国,都以失败告终。
记得曾经还有位常胜将军,也败在了元国手底下,元国甚至被列为最难打的小国,去的人不是被冻回来了,就是因为高原反应病倒,又或是那边没什么吃食,补给跟不上,被迫回来,总之大顺建国几百年,从来没有将元国列在版图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