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斐要完成这个壮举,还需一些时日,刚出了那么多事,他又因为一个叛徒处在下风,难免被人怀疑他的能力,这是最好的立威时机,只许胜不许败。
表面看来是大顺赢了,实际上人家打完一点损失没有,眼瞧着要吃亏,便往自己地盘上缩,大顺追不过去,连报仇都报不了,怎么看都是大顺惨胜。
所以沈斐才会这般发愁?
朝曦接手推着轮椅进了帐篷,没人时直言道,“说吧,想问我什么?”
既然送上门来,她也就不客气了,一把将人抱起来,搁在床上,趁着晌午没事做,给沈斐剪剪指甲,挖挖耳朵,反正她很喜欢调戏沈斐。
第68章 贞洁危险
沈斐似乎也知道她有这个爱好, 一般没事的时候会成全她,有事的时候干脆好些天不来。
他这个人很被动,不喜欢主动,譬如说刚找来的时候明明应该他自个儿将该交代的交代出来,他偏不,让朝曦问。
给他烤蛋也是,正常一直送下去他可以好几天不出现,只在晚上的时候同床, 第二天一大早又走, 也就朝曦几天没给他烤蛋, 沈斐似乎才注意到,朝曦这边出了问题, 于是被动出现。
他一直这样, 以为是处理国家大事, 不出事就不会注意, 有事才会主动送上门。
“是不是元国太冷的事?”沈斐不说, 朝曦也猜到一些。
“嗯。”沈斐想抬头看她。
被朝曦摁住,她在给沈斐挖耳朵, 这一动可能会把他的耳膜戳破。
“你想用草药解决?”
沈斐的耳朵很干净, 耳垂软软的, 薄薄的, 带着通透的粉, 朝曦的耳勺其实没太大用处, 可她不收手, 就喜欢沈斐枕在她腿上,一动不动任她挖的那种感觉。
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想起来小时候的布娃娃,师傅送的,她很喜欢,闲着没事就给它梳头,头发是布条做的,时常挂丝,朝曦愁了很久也没找到解决办法,她还喜欢给娃娃做衣裳,自己手缝,穿上的那一刻满满都是自豪感。
有时候也会像对待人似的,给它洗澡擦身,结果发现湿了很难干回来,还容易闷出味。
后来被老鼠咬出了洞,把里面的棉花掏走了,朝曦藏起来它又掏,藏起来它又掏,最后干脆把整个娃娃叼走,朝曦找了很久,最后在一个洞里找到,娃娃已经被咬成破布,垫在洞里当窝,上面都是不明液体和脏兮兮的东西,还有老鼠屎。
朝曦哭了好久,也不敢声张,怕被师祖发现骂她,师祖不允许她养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养什么都给她毒死,不敢养活的,养死的也会被骂。
她不知道是不是特殊癖好,就好这口,许是小时候没得到满足,长大后越演越烈,什么都养想,刻意跑去森林捡受伤的动物养,捡到沈斐也养得好好的。
沈斐比那只布娃娃不知道好了多少倍,还没有头发挂丝的问题,唯一的毛病是太大,不好给他做衣裳,好处是他比布娃娃精致许多,也逼真许多,刚来时其实不太好意思给他换衣裳擦澡,不过把他当成布娃娃,登时又好意思了。
可惜沈斐腿脚好的太快,朝曦还没有过瘾。说来他走的时候腿还没好全,想一想是别人给他擦澡,给他穿衣裳还有些气闷。
手上不由自主加大了些力道,沈斐疼的眉头一皱,朝曦连忙将耳勺取出来,“弄疼你了?”
沈斐摇摇头,“你在想什么?”
朝曦没告诉他,“我在想有什么草药便宜,又可以代替酒暖身子。”
很多行军打仗都会带上酒,时不时喝一口暖胃,不过很多人不胜酒力,还有些人喝完酒会发酒疯,所以这个法子不可取,也没有那么多酒喝,所以沈斐才会想别的法子。
“想到了吗?”沈斐问。
“别着急。”朝曦让他转过身子,“这面。”
沈斐也听话,顺从的转过身,正面对着朝曦,朝曦拉开他的耳朵看了看,果然不出所料,这边也很干净,沈斐人虽然懒,不爱说话,不爱走动,但是他爱干净,不允许自己有一点点脏的地方,耳朵一定经常挖,朝曦无奈放弃这个小乐趣,翻了剪刀给他剪指甲。
许是最近忙,指甲没怎么剪,长了一些,虽然只有一点点,不过剪指甲是细活,可以剪好久。
“寻常驱寒都用生姜,肉桂,香薷煮了泡茶喝,不过我觉得吧,泡茶不如泡脚,别看脚不起眼,其实至关重要,你知道树根吗?人的脚就像树根,脚好,身体才好。”很多人都觉得脚不重要,受了伤也不管,经常捂着闷着,或者干脆穿着草鞋到处溜达,朝曦每次看到都觉得惋惜。
为什么比别人老的快?就是因为没护好脚啊,脚才是根。
沈斐摇头,“元国缺柴,每人每天泡脚不现实。”
说的也是,谁打仗带大批柴火,又重又累,肯定是就地取材。
“洗澡呢?他们总要洗澡吧?”放在洗澡的池子里也行,正好大家都用。
“十天半月洗一次。”
朝曦:“……”
放弃了,朝曦又想了个法子,“祝由术你听说过吗?”
没等沈斐问,继续道,“我前段时间接了一个病人,半夜喝醉了酒,在坟头醒来,就以为自己中了邪,变得神神叨叨,后来我给他写了张符,告诉他喝下符后‘鬼’就会被我驱走,他相信了,第二天果然什么毛病都没有,知道我是怎么治好他的吗?”
“你骗了他,根本就没有鬼,只是他自己吓自己而已,可你若是直说,他便以为你什么都不懂,不如假装自己知道,告诉他‘鬼’被驱走,他心里放心,‘鬼’自然消失。”沈斐肯定道。
朝曦点头,“不过光靠这个还不行,我给他画的那张符朱砂是用草药磨出来的,符本身也是草药根,合在一起就是镇定安神的药,可以让他一觉睡沉,与昏迷无二,他没有做梦,不会胡思乱想,才会以为‘鬼’消失。”
沈斐似乎受到什么启发,“我倒是想起了另一个故事,从前有个衙役,将囚犯捆在黑暗里,眼睛绑起来,手上割了一道口子,放水给囚犯听,囚犯以为是自己的手在滴血,其实他手上只有一道很小的伤口,已经结了疤,但他不知道,活活被吓死了。”
朝曦颌首,“差不多就是这样,人的意志力其实也是一股力量,不要总想着元国冷,想想元国给大顺带来的耻辱,想想元军杀了大顺多少兵马,坑了多少百姓,一旦转移注意力,或许就没那么冷了。”
说起这个,朝曦突然想起另一个法子,“你知道冰吗?元国别的不多,就冰块多,物极必反,越是冻人的冰越烫手。”
沈斐蹙眉,“这话怎么说?”
朝曦失笑,“一看就知道你是没有玩过雪球的人,用手揉雪球刚开始会感觉很冷,过一会儿就会觉得手发烫,这就是物极必反,阴阳互转,人也是,常用冷水洗脸洗手,沐浴冬泳,会让血液加快循环,提高抗寒的能力。”
沈斐明显不信,“真的?”
“自然是真的。”朝曦已经给他剪好了一只手,“这种事我骗你干嘛?”
“我小时候师祖让我洗冷水澡,我快恨死她了,结果长大之后发现比旁人更抗冻。”
朝曦还记得师祖跟她说,从前有个民族,会把出生百天的孩子浸泡在冰湖里,说是可以让孩子没病没灾,虽然那个民族个个彪悍异常,不过朝曦还是不建议这样做,小孩子太小,有点残忍。
“因人而异,身体差的还是不要尝试了,身体好的可以试试。”
“对了。”朝曦想起什么,“云石好弄吗?”
“用来糊房子的,好弄。”沈斐回答。
“云石遇到水,会加热哎。”
“如果没有柴火的话,可以带些云石,再抓些雪和冰块,搁在一起就会发热,用的时候一定会小心,有些会爆炸,你还是多琢磨琢磨吧,具体我也不清楚,就是听人说的。”
刘大娘说云石洒在地里可以防虫,又说遇水会发热,朝曦没有地,也用不着云石,所以没有试过,沈斐既然想攻打元国,就必须克服这个难题,不用她说,自己掀开被子下来,当即跑出去找材料尝试。
朝曦在身后喊他,“另一只手还没剪完呢!”
沈斐似乎没听见似的,人已经钻进了另一个帐篷里,朝曦几乎眼睁睁看着他从眼皮子底下溜走,喊都不应,不知道去干了什么?
这个死人,有了事鸟都不鸟她。
朝曦有些生气,自己回了帐篷午睡,下午起来照例检查伤患的情况,中午那个后背发脓的着重照顾,忙到晚上才回来,擦擦身子泡泡脚上床睡觉。
刚躺上去,感觉背后有人走来,沈斐还跟以前似的,喜欢背后偷袭,“今天谢谢你。”
“哼——”朝曦用鼻孔出气。
“帮了我很大的忙。”
“哼——”继续用鼻孔出气。
“白天急着试你说的法子,忽略了你,我的错。”
“哼哼——”还知道自己错了,没有埋没良心当没看见。
“天晚了,睡吧。”
???
就这么?晾了她一天没说补偿?
指甲才剪了一半,朝曦还惦记着,张张嘴刚要说话,外面突然有人喊她,朝曦本能将沈斐盖在被子下,一个横跨越过他,顶在前方,假装刚睡醒的样子。
果然下一刻有人进来,瞧见她衣衫不整,又退了出来,“朝大夫,隔壁那个背后腐烂的人伤口复发,这回严重了,直接发热说胡话,你快去看看吧。”
朝曦连忙爬起来,“等等我,我马上来。”
沈斐叫住她,“披我的披风。”
好听的男音乍响,又陡然停下,昙花一现似的,帐篷外的人挑挑眉。
朝曦应了一声披上,急匆匆带着药箱过去,白天那人果然躺在床上,双眼紧闭,额头出满了虚汗。
朝曦蹲在他身边,发现披风挨了地,怕弄脏,干脆脱了下来,搁在角落,也没注意,招呼人过来给床上那人翻一个面,忙起来什么都顾不上,连披风不见了都不知道。
月上梢头,有人披着披风快步接近她的帐篷,门口的人瞧见那披风的样式,没有怀疑甚至点了点头放他进去。
‘朝曦’直直进了帐篷。
沈斐刚准备睡觉,换了亵衣,坐在桌边将头上的玉冠卸下来,听到脚步声微微一笑,“你回来了。”
还没来得及回头,身子突然被人从侧面一把推倒,有人欺身而上,死死压住他。
帐篷外的人听到动静,连忙抬脚进来,被沈斐呵斥,“出去!”
险些便被人掀开的帘子又放了下来,帐篷外的人顿了顿,招呼人恢复成原来的站姿。
没人进来打扰,沈斐眯起眼问,“披风怎么在你这里?”
第69章 沈瓷娃娃
披风是他亲眼瞧见朝曦披上离开的, 如今不在朝曦身上,却在这个人身上……
“你把她怎么样了?”
这人扑来的急,风将帽子吹开,露出整张脸来,浓眉大眼,目中带着煞气,是一张陌生的脸, 他居然没见过。
握住他腕部的手心布满老茧,手面黝黑粗糙,说明经常干粗活,力气大,又是整个人压过来,沈斐半点也动弹不得。
他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 这人特意将朝曦支开, 目标是他。
没有拿钱抢物, 也没有谈条件, 直奔他过来, 一句话不说, 瞧他的眼神中带着浓烈的炙热。
沈斐似乎想起什么。
白天朝曦给另一个男人治后背的伤, 他就坐在不远处瞧着,恍惚间似乎感觉有其它视线朝他看来, 他看过去时又没有, 那股子视线强烈到让人无法忽视, 与这人看他的眼神一模一样。
“是你!”
他瞎了吗?
“你看清楚, 我是男人。”
沈斐黑发散了一地,白瓷一般的脸上尽是冷意。
那人也不管,加大了力气摁住他,目光上上下下打量他,最后停在他胸口……
*
朝曦已经将病人检查完,没什么大碍,发热是伤口红肿有轻微发炎导致,开了些药,让人帮忙煎一煎,连续喝几天就好。
她自己用粗布擦了擦手,合上药箱站起来去拿她的披风,回头发现披风不见了,“有没有人看见我的披风?怎么不见了?”
帐篷里一共住了四个人,个个面面相嘘,过了半响有人道,“好像被刚刚带你过来的小哥拿走了。”
朝曦脑海里冒出那张年轻又沧桑的脸,“他拿我披风干嘛?”
拿去卖?
还是太冷了,自己留着穿?
沈斐的披风华丽厚实,瞧着就价值不菲的样子,不会被拿去卖了吧?
东西不是她的,朝曦没有权利弄丢,连忙追了出去,帐篷外人烟稀少,除了烤火的几人和站岗的那些,几乎没别人,想追也不知道该去哪里?
倒是她的帐篷外站了很多人,官兵将附近包围了起来。
出什么事了?
朝曦走过去,挤开人群进了帐篷,一眼看到披着另一件月牙白披风的沈斐站在中间,自个儿捂住手腕,有血从白皙修长的指缝里溢出来。
他受伤了?
“怎么了?”才出去多大一会儿,这里就像进了贼似的,弄得一片狼藉,沈斐还受了伤。
“朝曦姑娘没事,不用找了。”镜花瞧见她一喜,连忙将人拉过来,指了指被大家制服的元凶咬牙切齿,“这个人胆大包天,竟敢……,竟敢……”
她说了两次都没说成功,第一次是自己顿了一下,第二次是被沈斐瞥了一眼。
这种事比较特殊,不想被别人知道,不过朝曦可以,镜花将人拉过来,凑到她耳边小声说,“这个人看上了公子,想强行……”
朝曦瞪大眼,一脸不可置信,“不会吧,他俩……”
都是男的啊,怎么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