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似乎风水轮流转,变成了沈斐患得患失,怕她会走。
南山脚下没几个患者,用不着朝曦,等于没有了东西束缚朝曦,是走是留,全看朝曦怎么想。
第71章 全是优点
朝曦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想, 她没沈斐那么坚定,念头随时有可能摇摆,也许会去凤凰山帮忙, 也许会跟沈斐一起回京城。
回京城相当于束缚,要一直守在沈斐身边,没办法游历, 也没办法去找鬼谷叛徒,秘籍更拿不回来, 她愧对师祖养育之恩。
但是走了沈斐怎么办?
他一身毛病, 自己都照顾不好自己, 偏偏肩上又担着重任, 如果只是普通的富家少爷不管就不管,就算嗝屁了对整个大顺能有什么影响?
偏偏沈斐就是那个能影响整个大顺的人,现在瞧着没出事, 一切正常运行, 那是因为他还能撑得住,一旦他倒下,整个大顺立马乱套。
太后会安插人手进朝廷,元军和各个附近的大国瞧准机会, 立马挥刀过来,只要一打仗,无论谁打谁, 受苦受难的都是老百姓。
所以沈斐其实至关重要, 相当于大顺的心脏, 心脏一死,附近的器官很快坏掉,殃及其它地方,最终内有忧,外有患,被人四分五裂,并入别人的版图中。
沈斐虽然对自己不咋地,但是对国家大事还是很上心的,换了一个人或许只顾吃喝玩乐,享受权利带来的快感,国家大事是什么?丢一边去。
如此还不如让沈斐稳坐,好歹国泰民安,百姓安居乐业,其实这就够了。
这个世道能让所有人吃饱饭已经难能可贵,朝曦不在京城,就那么个穷乡僻壤的地方,家家户户生三四个孩子都能吃上饭,还不算好吗?
她倒是听说过别国,很多人靠吃观音土,啃树皮过活,与他们相比,大顺不知道幸运了多少。
人要懂得知足,也要懂得感谢,更要顾全大局,个人私事先放一边,朝曦时常问自己,假如沈斐跟她没点什么,这样的人浑身病痛,她会不会置之不理?
答案肯定是不会,这么一个跟百姓挂钩的人,怎么可能不管,救他一个等于救无数百姓,这个数朝曦还是会算的。
难道就因为他是沈斐,就不管他了?
他要真是单纯懒得吃饭,懒得喝水倒也罢了,叮嘱镜花姐姐强逼着他吃便是,偏偏那个腿不能不管,瞧着不像普通寒症,更像九鸣针法留下的后遗症,一般人对付不了,还是要她来。
这琢磨来琢磨去,朝曦总算琢磨透一个道理,她就是不能离开沈斐。
算了,本来也没打算离开,想这么多都不过是在给自己找留下来的借口而已,事实如何,朝曦心知肚明。
说白了她就是放不下沈斐,真要数的话,她去凤凰山也能救下不少人,只不过凤凰山已经熄火,路也断了,等她绕过去,黄花菜都凉了。
也许还留下很多重伤的人,想一想他们为了大顺,为了凤凰山牺牲自己,没人治最后凄惨而死,心登时揪了起来,头更疼了。
到底是去凤凰山,还是留下先给沈斐治腿?
朝曦纠结无比,人走到半路,差点忘了自己出来干嘛,瞧见药箱才想起来,要去给人治手来着。
屋子已经分好,沈斐单独一个屋,镜花和水月还有厨房的婆子和女眷一个屋,然后是侍卫们,十几个人挤一个,家丁们同样,不是出来玩的,带的家丁和女眷特别少,就几个做饭,伺候,和喂马的,其它都是侍卫。
朝曦一间屋子一间屋子的找,总觉得侍卫们长一个模样,又都穿着盔甲,更加认不出来,她干脆高喊一声,“方才是谁在马车左边丢木板?”
马车有两个轮子,下急坡的时候两边都有人随时丢木板控制速度。
朝曦站在走廊上,喊的声音又大,几个房间都听得到,以为是来算账的,期期艾艾半响才有人出来,“是我。”
虽然不知道朝曦姑娘的身份,不过能来去自如在王爷身旁,必然是不低的,搞不好有权利拿捏他们。
“手给我看看。”朝曦边说边打开药箱,“我是你们王爷的贴身药师,方才瞧见你的手被马车刮伤,过来给你包扎一下,放松不要怕。”
那人果然松了一口气,老实的将手伸出来给她看,这只手一看就知道吃了不少苦,手心尽是老茧,手背有轻微裂伤,刮倒是没刮到,之所以流血是因为碰到了冻疮,伤口裂开造成的。
“手怎么肿成这样?”
男人中很少有像沈斐似的,手指纤长,皮肤细腻,大多骨节粗大,手心有茧,手背粗糙,不怎么爱惜自己。
“天冷冻的。”侍卫如实回答。
“说的好像我跟你不在一处似的。”朝曦伸出自己的手,“我的手怎么没冻着?”
说来也奇怪,她特别耐冻,每天跑来跑去,干这干哪,穿得还薄,就是没事。
像是被冷风避开了似的,晚上只需盖一床被子便可,一双手总是给人检查伤口,前前后后要洗好几次,条件不足,没有热水,用的都是冷水,实在急了水都来不及端,直接抓一把干净的雪洗洗。
没有刻意保养,也很少用热水泡,手就是白嫩细滑,从来没生过疮,也没冻坏过。
“是不是还有很多人跟你一样?”朝曦瞧见他另一只手也是如此,干一样的活,一样训练,一样练功,其他人肯定也跑不掉。
那侍卫颌首,“光我那屋十个人里面六个如此。”
朝曦挑挑眉,从药箱里拿出几瓶药,“白酒兑这个,调成稠状抹在伤口处,轻微的抹白瓶,中度的抹蓝瓶,重度的就你这样的抹红瓶,每个人都要抹,有病的治病,没病的预防,用完了再找我要,我说的都记住了吗?”
那侍卫连忙点头。
“平时闲着没事干多搓搓手,按按摩,再跑跑步,每年夏天的时候用凉水洗脸洗脚洗身子,提高耐寒能力,这样保持下去以后就不会再生了。”朝曦像叮嘱孩童似的,一一告诉他最快捷又方便的法子,“千万不要用热水烫,也尽量不要烤火,实在冻得慌往自己胳肢窝里塞。”
那人一边听,一边记,头点的宛如拨浪鼓,半响突然笑了笑,“朝曦姑娘,你真美。”
朝曦陡然被夸,老脸一红。
说话就说话,夸人做甚?
“好了你回去吧,我也要回去了。”真是的,待不下去了。
朝曦提着药箱离开,头都没回,一路笔直去了沈斐的房间,还没进去,先将嘴里的话说出来,“沈斐,我刚刚又被夸了。”
现在想想还有点脸红,心跳加快了些。
沈斐坐在床上,正与镜花说着什么,闻言抬头看了看她,“夸你什么?”
镜花姐姐识趣,福了福身退了出去,她来找沈斐肯定有事,大事不是她处理,私事才是她,最近很太平,只有那件事。
莫不是审问出了什么?
“夸我美。”朝曦搬了个凳子坐在他身边,“沈斐你没有说错,果然是我见识太少,一出去好多人夸我。”
遇到好些个,扮男装说她俊,女装又说她好看。
“我是不是长得不丑?”
朝曦对自己的长相还是很模糊,停留在幼年时期,处于自卑状态,常被师傅打击,觉得自己是最丑的,长大后又到了个偏僻的山村,恰好不喜欢她这个的,觉得她没有女人味,琴棋书画样样不通,吃的还多,往那一站比男人还高,关键习了武,几百斤的东西随便扛。
媒婆给她介绍了不少,有些是看不上她,有些是被她吓跑了。
“你本来就不丑。”沈斐让她过来,给她理了理凌乱的衣裳,“你只是不会打扮而已。”
朝曦属于大气的那种,与现在的小家碧玉完全背驰,一般人欣赏不来。
“不过那个侍卫是不是在你给他包扎伤口后才夸你的?”
朝曦眨眨眼,“你怎么知道?”
那个侍卫是冻疮,不好包扎,包扎好得慢,所以朝曦只给了药,也算治病过后吧。
“那是夸你心灵美。”沈斐戳破泡沫。
“不是夸我长得美?”朝曦受了打击。
现在想想好像每次被夸都是给人治病后,难道那些都不是夸她外貌,是夸她心灵美?
哎呀,好难受啊。
朝曦往床上一扑,双手搂住沈斐的腰,抬头认真问他,“沈斐我真的只有心灵美吗?长相不美吗?”
沈斐板正她的脸细细看了一会儿,道,“不丑就是了。”
不丑也就是不美的意思?
朝曦更受打击,脑袋埋入他胸口,“我被你打击死了,不要找我说话,没救了。”
噗!
沈斐没忍住笑出声,“骗你的,你长得很好看。”
朝曦的五官精致立体,有轮有廓,略带锋芒,就显得不那么软糯,需要懂的人才能欣赏。
朝曦当即抬头,“那你夸夸我的优点,越多越好。”
沈斐眨了眨,思虑片刻,居然什么都没想出来。
“你不是大才子吗?”朝曦叉腰,“夸人都不会?”
沈斐认真想了想,“吃得多,睡得好,力气大,个子高,还会医术,如果是个男人,你已经很成功了。”
朝曦:“……”
有这么夸人的吗?
第72章 就是公子
“沈斐!”朝曦上手揉他的脸, “你也很多优点, 睫毛长, 皮肤白, 眼睛亮,一看就是女孩子。”
“还有啊。”她还没有说过瘾, “只有女孩子的头发才这么顺, 也只有女孩子的手这么纤长, 总之你浑身上下都像女孩子, 不,你就是女孩子!”
打击人谁不会啊, 谁打击她,她打击谁。
“嗯嗯。”沈斐也不反驳,“我就是个女孩子。”
朝曦登时又有一种一拳打进棉花的感觉,沈斐怎么一点不介意别人说他像女孩子,不会感觉别扭吗?
“小姐姐芳龄几何?可有对象?约不约啊?”朝曦挑起他的下巴。
沈斐上下打量了她一眼, “不约。”
朝曦:“……”
“约不约?”用力板正他的脸, “不约我要来强的了。”
边说边撸起袖子,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
沈斐不屑的瞥她一眼。
“?”朝曦来劲了, 当即就要扒他,手刚放在他胸口, 突然停下, “又琢磨什么准备算计我?”
她聪明了一回, “我是不会上当的。”
无非是用这种方式留下她罢了, 如果俩人上了床, 关系更加亲密,朝曦也没有理由离开。
沈斐躺下,语气略带挑衅,“药蛊不要了?”
“那……自然是要的。”朝曦语气软了一些,又看不得沈斐得意,犹自逞强,“也可以用别的方式,没必要一定……”
“总之师祖给我的时候喝了一碗血就到我体内了。”她坐在沈斐腿上,一会儿摸摸沈斐的脖子,一会儿摸摸心口,“药蛊护心,如果取你的心头血或许就出来了。”
沈斐低垂下眼,若有所思,半响道,“既然如此,那你取吧。”
朝曦白了他一眼,“你当我不想,也不看看你弱成什么样,哪有血给我取?”
心头血跟别的血不一样,取了沈斐会元气大伤,他本来身体就差,从悬崖上掉下来给他带来一辈子的后遗症,不养个三五年根本恢复不了,再被朝曦取个一碗心头血,能要他半条命。
这也是为什么师祖没两天陡然老去的原因,先丢了心头血,又取了药蛊,直接抽了她半数精元,后半生不好过,所以师傅才会哭得那么伤心。
朝曦原来不懂,现在懂了对师祖少了一些怨念,更多的是感恩。
“那你准备什么时候取?”沈斐问她。
“养一养呗。”朝曦抱胸,“不然还能咋地?”
她从沈斐身上下来,将这人挤去床里,自己也脱了衣裳进来,没跟以前似的,自己一个被窝,直接挤进沈斐的被窝,腿夹住沈斐的,“我给你暖着,睡吧。”
她体温高,盖两个被子晚上热死沈斐,朝曦很早就知道了,只要盖的稍厚,她能当个火炉,师傅就特喜欢跟她一起睡,说可以抗寒。
朝曦让沈斐睡,沈斐睡没睡不知道,她自己反而睡着了,半夜热的不要不要的,将手伸出来,不知道哪个杀千刀的又给她放回去,朝曦再伸出来,杀千刀的又给她放进来,一来二去实在困得厉害完全不想动,热就热吧,睡醒就好。
就这样熬了一夜,第二天辰时才醒,一歪头,发现沈斐已经半靠在枕头上看书,不知道什么时候醒的,居然比她起来的还早?
朝曦钻进被子里,摸了摸他的膝盖,又用脚碰了碰他的脚,嗯,暖的,看来她这个火炉发挥作用,将沈斐的老寒腿拯救过来。
“你醒了怎么不叫醒我?”
朝曦伸个懒腰爬起来,没穿衣裳,先去推开窗户瞧了瞧外面,还在下雪,比昨天大,鹅毛似的,伸出手能接一把。
这样的天气如果是平时沈斐的腿肯定不能走路,寒进骨子里的疼,但是昨天给他暖了一夜,今天是温的,应该能走了,他居然没有先下去。
“腿还不能走路吗?”外面风大,朝曦又将窗户关上。
“嗯。”沈斐搁下书应道。
“真的?”朝曦不信,温的说明不疼,不疼怎么会不能走路呢?
她走过去摁了摁,又摸了摸膝盖的骨头,活动了一下腿,沈斐都没有喊疼,但是一问他能不能走,就是不能走。
无奈又是朝曦抱来抱去,匆匆洗漱完抱到桌子旁吃饭,很简单的饭,馒头咸鸭蛋和稀饭。
原来在山谷时日常吃这个,偶尔有新花样,大多还是面条,胡辣汤,和稀饭。
许是吃多了山珍海味,喝喝稀饭也别有一番风味,沈斐很喜欢,可以连续喝几天不腻,朝曦都快腻了,他就是不腻,换个花样过几天再喝,他又提起了兴趣,朝曦陪他喝了好久的稀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