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他喜欢,朝曦叫住准备另外做饭的镜花姐姐,端了两人份的稀饭馒头咸鸭蛋上去。
沈斐瞧见这些食物还挺怀念,筷子在桌上磕了磕,整齐后才动手夹了馒头过来。
一般情况下馒头都是直接拿在手里吃,但是沈斐毛病,不喜欢拿在手里,都是咬一口搁在碗里,就咸鸭蛋,再咬一口搁在碗里,如此反复。
吃个馒头也搞这么多花样。
朝曦没他会来事,筷子插进发烫的馒头里,举起来吃,一顿饭在俩人鲜明的吃姿中完事,然后闲了一上午,中午吃完饭大家开始收拾东西,起初只有一两个人,朝曦没在意,后来越来越多,所有人都在收拾,她这才反应过来,蹬蹬几步跑回房间问沈斐,“你要走?”
沈斐倚在窗前看雪,身上披着狐毛大氅,回身的那一刻有种谪仙下凡的感觉,干净,清爽,“嗯。”
朝曦登时有些不是滋味,她夹在两者之间都没准备走,沈斐倒先她一步走了。
“走吧走吧,走了就不要回来了。”朝曦手里还拿着晚上准备煮的饺子,一个没控制住,糊了沈斐一脖子,面粉拍在他脸上,饺子掉进他的狐毛大氅里。
沈斐瞧了瞧,伸手拿出来,饺子已经瘪了,皮厚,里面的馅倒是没掉出来,只沾了些面粉,他拍了拍,用狐疑的眼神看朝曦。
朝曦眼睛瞅向别的地方,“手自己动的。”
‘噗’沈斐笑出声,很快又认真起来,“凤凰山的战况惨烈,留下很多重伤的士兵,我要去凤凰山一趟,为他们带去药和大夫。”
朝曦眨眨眼,莫名有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本以为沈斐是回京城,这样她就会陷入两难,在去凤凰山或者跟随沈斐之间犹豫不决,搞不好两件事都做不好,沈斐要去凤凰山,正好跟她的路程契合,算是顺路,也正好可以两边顾着。
一边给凤凰山重伤的士兵看病,一边给沈斐治腿。
“凤凰山临近元国,冬天很冷的,你的腿……”秋天的时候就有预兆,风刮的像别处冬天似的,去了那里,沈斐的腿肯定受不了。
沈斐莞尔一笑,“不是有你吗?”
朝曦扭头不看他,“谁说我要去凤凰山啦?我要去京城找师傅。”
沈斐没跟她一般见识,“明天动身,快去将你的东西收拾好,先搁在马车上,明天直接走便是。”
朝曦麻溜跑去收拾东西,后知后觉反应不对,沈斐这么说她就这么做,不要面子了?
药箱一丢,搁下瓶瓶罐罐又跑下楼,去了后厨包饺子,除了她还有镜花姐姐和水月,然后厨房的婆子,包一大锅,每个人都有份。
冬天吃饺子最爽,这地方也没别的好吃的,不如喝些汤暖暖身子。
人多,大家坐在一起聊天,不由自主说起自己见过听过的有趣时,这里面见识最多的当属镜花,跟在沈斐身边久了,沈斐去哪她去哪,天南海北都去过。
问她什么都知道,其实沈斐懂的更多,可他不爱说话,还不如与镜花姐姐聊天,俩人聊熟了,镜花还会告诉她沈斐以前的事。
据说沈斐还是皇子的时候镜花就已经跟在了他身边,她的父亲为沈斐挡箭而死,母亲因为父亲隔三差五不归家,总做一些危险的事,动不动受伤还不肯辞工,气的撒手不管,将还小的镜花留给了父亲。
噩梦来的突然,她眼睁睁看着父亲断气,临死前将她托付给沈斐,希望他念在救他一命的份上照顾她,无需太好的条件,有吃有喝当个丫鬟就是。
沈斐本打算认她为妹妹,她不肯,坚持要留下来,沈斐尊重她的选择,开始只给她安排了个轻活,当个大丫鬟,指挥人做事便可,谁料镜花争气,一步步从白,青,红,黑丫鬟中晋级为沈斐的贴身丫鬟,一当当了十几年。
“公子十二岁封王,母妃又不在了,大家都说公子这辈子是没指望了,该走的人都走了,没几个人留下,记得刚搬进王府时还闹了贼,公子也不在意,只说让他偷,再偷一两回就好。”
“我当时不太明白,只以为公子自己也放弃了,没成想那贼偷了一回又一回,放松了警惕,一下就被公子抓到,不仅将自己的东西拿了回来,还有那贼以前偷的东西,更是将那贼收服在府上。”
“老王妃死的早,什么都没给他留下,全是公子一个一个收服而来,刚开始不知道多难,我亲眼瞧见他在大雪中站了三天,练琴练的指尖出血。”
“有本事的人脾气都古怪,大多有个一技之长,若是不能与他们拼个高低,谁肯理你?”
这个朝曦知道,她交朋友首先看医术,若是医术不如她,说实在的,真没兴趣聊天。
沈斐将她的医书尽数看完,朗朗上口似的,她说一个名字,这人能将里面的内容背出来,其实也算一种共同话题,好歹说起医术,沈斐不会俩眼一抹黑。
“那时候真不知道自己怎么坚持下来的,幸好都过去了。”镜花眼中闪着泪花,“其实我倒是没什么,只是公子……着实吃了些苦。”
公子从不让她喊宁王,说会忘了本心,‘宁王’这两个字与皇家沾亲,代表了皇家,可他是沈斐,他走的每一步都没有沾‘宁王’半点的光。
第73章 生无可恋
朝曦没有想到, 原来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说得很对, 就连沈斐这样的人都有一个不太完美的童年。
母妃早逝,十二岁封王, 上面有个当了皇上的兄弟, 将他所有兄弟尽数屠完,只剩下几个没什么本事的绣花枕头,沈斐定是藏拙, 被分在绣花枕头之中, 才逃过一劫。
他能混到现在不容易,就像镜花姐姐说得似的,吃了不少苦,看来以后要对他好一点。
饺子包好,厨娘先下了一大锅,喊大家过来吃饭,沈斐的朝曦亲自端过去, 特意盛了一大碗, 送进屋的时候沈斐有些惊异, 放下奏折道, “这些活让旁人做便是。”
朝曦其实是为了弥补今天中午那一饺子, 糊了沈斐一脖子,面粉洒的到处都是, 这玩意儿细, 现在脖颈和狐毛上还留下不少痕迹。
位置太偏, 沈斐没有瞧见。
朝曦将东西搁在桌子上, 没有先吃,反倒先给沈斐拍身上的面粉。
沈斐十分配合,坐在椅子里,仰着脖子让她拍,末了有些不解的看着她。
朝曦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方才还怒气冲冲质问他,转身便神情自然的给他拍面粉,就像八月的天似的,阴晴不定。
“沈斐,我都听说了。”朝曦突然抱住他,“你年少时为了躲避先皇的忌惮,主动要求为父皇守墓,那么荒的地方,一个人都没有,你肯定很怕。”
沈斐‘噗’的一声笑出来,“你可能想岔了,那三年反倒是我最悠闲的日子。”
父皇爱书,临死前将他生前收藏了整整一个书库的书尽数葬在墓里,他闲了便去翻翻,没人打扰,琴棋书画都学不完,哪有时间怕?
要说怕,也该是怕时间太短,没来得及将书库里所有书看完。
“真的不怕?”朝曦有些不敢置信,“我每次一个人上山都有些怯,你怎么可能不怕?”
沈斐居然比她厉害,她年少的时候最怕的就是四周没人,就她一个人,一个人上山,一个人待在密室里练功,过了好久才适应过来,沈斐居然一开始就不怕?
莫不是比她还强大?
其实仔细一想,沈斐确实比她强大,朝曦强的是外在,医术和武术,沈斐强的是内在,无论什么时候,被追杀,被刺杀,一路逃难,朝曦心里其实很慌,但是一瞧见沈斐静静坐着,那点慌瞬间消失,可以说沈斐就是一剂定心的良药。
“怕是因为你相信这世上有鬼怪,我不信。”沈斐整理了一下堆积了一桌子的奏折,空出两个人的位子。
朝曦搬了个板凳坐他身边,边吃边答,“这样啊。”
“吃饭的时候不要说话。”
朝曦:“……”
过了半响才轻轻‘嗯’了一下,心里憋了一股气,如果沈斐再找她说话,绝对不应。
事实证明沈斐比她厉害,更憋得住,当真一顿饭都没有再说过一个字,吃完饭又开始处理奏折。
国家大事重要,朝曦知道,也没打扰他,让这厮跟国家大事一起过去吧。
时间还早,朝曦到处逛了逛,她的药材在南山山脚用得差不多,需要补东西,奈何身无分文,又不想求助沈斐,干脆自己想办法。
倒也不是很难,身为一个大夫,通晓望闻问切,往大街上一站,谁有病谁没病一目了然,主动给人治病,有钱的多收一些,没钱的少收一些,总之不放过一个漏网之鱼,终于攒下些银子,勉强够添一批药。
虽然到地方后她只负责治病,拿药是去专门的药监管拿,不过有时候病情严重,根本来不及,有什么用什么,先把人救回来再说。
不知不觉天色已晚,细细一瞧最少亥时,这个点街上几乎没人,朝曦也收拾收拾准备回去。
*
亥时三刻,桌上的蜡烛燃尽,噗嗤一声灭掉,屋内陷入一片黑暗。
沈斐揉了揉太阳穴,搁下烂摊子似的奏折,起身打开窗瞧了瞧。
月上梢头,早该回来的人还没回来。
“镜花。”他喊了一声。
门被人打开,镜花带着一身寒意,从外头匆匆进来,“怎么了公子?”
“……没事。”沈斐坐回案台前,“蜡烛用完了,你再去拿一根吧。”
镜花福了福身,折身去拿蜡烛,房间里就有,在床头的抽屉里,知道公子喜欢看书,时不时看到很晚,镜花特意准备的,临走前与公子说过。
公子一向过目不忘,过耳既收,不太可能忘记,许是心烦意乱,没有注意吧。
“外面又下雪了。”镜花一边打开火折子点蜡烛,一边感慨道,“朝曦姑娘跟我说去街上给人看病攒银子,换成药材去凤凰山用,这会儿也该回来了吧。”
为什么心烦意乱?还不是因为朝曦姑娘,这么晚还没回来,怎么可能不担心。
朝曦姑娘再厉害,也不过才十八而已,又是个姑娘,单纯的像一张纸,随便谁都能骗走。
“还说凤凰山冷,公子的腿受不了,她去看看有没有什么御寒的东西。”
虽然朝曦姑娘确实很单纯,但她武艺高强,自己又通晓医术,一般的人还真对付不了她,所以镜花琢磨来,琢磨去,觉得公子可能担心朝曦姑娘不用人骗,自己走。
她刻意讲的详细一些,安公子的心,既然朝曦姑娘都跟她说了只是去街上给人看病,攒钱换药材好去凤凰山用,又怎么可能言而无信半路离开?
沈斐点头,“知道了。”
果然,公子就是在担心朝曦姑娘,自己都承认了。
镜花在心中叹口气,“不若这样吧,我派人去找找她。”
沈斐轻轻‘嗯’了一声,“你安排就好。”
很明显,这就是要她去找的意思,明明心里关心的要死,嘴上还逞强,真是别扭啊。
镜花吹了火折子,盖子拧上塞进袖子里,转身出去,正打算喊人找找朝曦姑娘,朝曦自己回来了。
背着药箱,手里还提着厚厚的包裹,外头冷,脸被吹的微微发红,瞧见她有些吃惊,“镜花姐姐,这么晚了你要出去啊?”
镜花摇头,“本来是要出去的,不过现在不需要了。”
朝曦没听出这话的含义,关心道,“不要出去了,外面冻死了。”
她这么耐冻都受不了,与那个商贩讨价还价,寒风里站了半个小时,最终小贩败下阵来,将东西给她了。
“我先上去了。”朝曦提了提包裹,“有事要跟沈斐说。”
整个大顺,怕是只有她敢沈斐沈斐的直呼其名了吧?
大家再不济也会喊个公子,宁王,皇上都要叫他皇叔,只有朝曦例外。
朝曦根本没注意这些,也没瞧见镜花不自在的脸色,直接上了楼,一脚踹开沈斐的房门,大大咧咧道,“我回来了。”
其实不用她特意喊,那个轻快的脚步声,只有她会这样,也只有她敢一脚踹开沈斐的门。
“遇见什么好事了,这么开心?”沈斐回头看她。
“我找到拯救你老寒腿的宝贝了。”朝曦药箱搁在一边,包裹往沈斐桌前一放,解开给他看,“这是我从一个小贩手里买的,摸摸这个料子,是不是很厚?”
外面是鹿皮,中间加了丝锦,里面是绒绒的白毛,很厚很厚,小贩说沿海那边的人全靠这个过冬。
沿海地区可比草原冷多了,风跟刀子似的,冻的大家哭天喊地,久而久之便琢磨出了这个,外面一层挡风,沿海那边风大,里面加厚保暖,最里面那层穿着贼舒服。
“你快去试试看,暖不暖和?”朝曦催促他。
沈斐摇头,“太厚了。”
“厚一点不好吗?”朝曦还没反应过来。
沈斐还是摇头。
“怎么了?”朝曦不解,她好不容易找到的,将换的药材都拿去抵债,好说歹说,缠了半天那人才肯卖。
沈斐闭上眼,半响憋出一个字,“丑……”
确实特别丑,朝曦瞧见那小贩穿在身上,因为太厚,显得格外臃肿,想一想沈斐这个谪仙一样的人也穿在身上,人登时胖了三圈的模样,朝曦不厚道的笑出声。
“丑也要穿。”她坚持,“是腿重要,还是美重要?”
边说边指沈斐的腿,“就你这个腿再不治就废了,废了你懂吗?一辈子要坐轮椅的。”
他又不是没有体验过,吃喝拉撒睡都要别人帮忙,连半夜翻个身都是朝曦给他翻的,这样的过往沈斐怕是不想再经历第二回 。
狭长的睫毛颤了颤,沈斐最终还是屈服,被朝曦推倒在床上,亲自给他换,让沈斐自己换似乎不太可能,他肯定会找各种理由拖,就跟不想晒太阳似的。
衣裳是一套的,尺寸朝曦量过,大小正好,还有些偏大,因为沈斐比她量尺寸的时候瘦了一些,这么厚的衣裳居然被他穿出了空荡荡的感觉。
没有那么丑哎,披风一裹,人瞧着还是那么瘦,上手一摸才能摸出里面的厚度,还不能跟旁人比,一比差距就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