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她当心的形象问题也压根就是多余,可能是认命了,也可能是习惯了,大姐早没了上次见面时那种歇斯底里的疯癫和颓靡,现下不仅把脸颊上的肉养了回来,气色也看着十分好,而且不知道是不是刚抽完大烟的缘故,这会儿眼眸含水、面颊殷红,倒也显出几分与众不同的神采来,再配着她那身忧郁落寞又淡然平静的气质,居然有种奇异的魅力。
冬秀心里第一万次为她感到惋惜和不甘,这样花一样的姑娘,不该是这样惨败的结局。
惠秀到底还是被她摁着扭扭捏捏的照了几张相,不想那照相的青年这会儿好似上瘾了似的,居然又兴致勃勃的指挥着她或倚或靠的拍了好几张。
不过一时三刻钟所有人都拍好了,也还未到中午,青年便打算返回县城去了。
江耕围自然是同去的。
冬秀正好将润色完毕的《三寸金莲》交给他,让他寄去沪市。
江澄平因经过那场流氓堵门事件,父母如何肯让他再回沪市,况且妻子即将临盆,于是就在家乡谋了份差事,以至于现在沪市少了个“接头人”,冬秀无奈,也只能让江耕围将信直接寄给那位口碑颇好的唐才常先生了。
等冬秀收到洗好的相片时,唐才常也刚好收到了书稿。
他本身就是这位宝先生的书迷,素来知道这位先生最擅长推陈出新,文章构思奇巧又兼言语诙谐流畅,算是白话小说里的一支标杆,仅有的两部小说《提刑官宋慈》和《才子变身记》都可谓上乘精品,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成书已经一版再版,这股读书风潮渐渐从沪市扩散到了全国各地,宝先生的大名也随之被更多的读者所知,现今通俗小说界,她不说是第一人,也不出前三了。
其实随着她知名度的提高,也有很多读者陆续来信,可惜通讯不便,冬秀连载的两个报社一个倒闭,一个相互间有些龃龉,能辗转送到江耕围手上的信件寥寥无几,江耕围又觉得妹妹一个没出阁的姑娘与不认识的人互通书信,那可要不得,那不就是私相授受了么,万一被人察觉,对她名声始终不好,于是很不赞成她跟那些读者通信来往。
冬秀倒是无所谓的,作为一个存稿过半才开始连载的人来说,与读者沟通的意义很大程度上已经缺失了,他们即无法一起探讨剧情走向,也无法分享创作灵感,这些信件无非就是读者的读后感,或是云山雾罩的表达对她故事的赞赏或是长篇大论的表达对她文笔的鄙薄,觉得这白话文毫无美感,粗俗浅薄,不堪一看,而且大多都是咬文嚼字的文言体,看得她头晕,除了一开始的虚荣心作祟,硬是仔仔细细的读了几封信,后面便干脆找了个大箱子,教江耕围替她收集起来了,好歹是别人的一番心意,不好随意丢弃,好好收藏起来,就当对自己成绩的肯定了。
当然,这些来信中也不全是那些死板僵硬的赞美或鄙薄的,也有特别有趣的东西,比如说其中有个读者,在看了《提刑官宋慈》后,坚定的认为她便是再世包青天,随信寄来了一打不知从哪搞来的案件卷宗,说是陈年悬案疑案,请求她一一予以破解,把冬秀闹得哭笑不得;又有个疑似闺阁女子的人写信问她能不能再写一部类似《才子变形记》的《女子变形记》,让女子也知道知道做男人的爽快和苦楚。
这个,冬秀一开始还真是认真考虑过的,可苦于身边毫无借鉴参考的对象,她根本不知道这时代的男子会有如何的境遇,当然了,她哥这样小乡村的男子是不在考虑范围内的,总不能参照他哥写部乡村王富贵励志成地主的故事吧,这一点都不燃好吗,谁爱看啊。
虽然无法交流,不过这些来信着实让她的生活多了不少乐趣和期待。
第47章 自由谈
乡村的偏僻闭塞,使它好似与世隔绝的桃源一般,在这里你几乎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花开花落,年复一年,时间却又在无知无觉中悄然溜走,这次的《三寸金莲》便是时隔两年才写的小说。
这两年中,市面上有不少她的仿照跟风之作,本来当初创作《提刑官宋慈》就是因为当时西学东渐,国内开始流行侦探小说,可惜过于西化的小说对于模仿创作也有一定的难度,冬秀的《提刑官宋慈》不仅算是开先河之作,还给国内文人打开了思路,此后类似的小说简直如雨后春笋一般层出不穷,引爆了侦探类小说的创作,中国历史上凡有断狱贤名的青天们简直都被拉出来被写了个遍。
而《才子变身记》这样新颖的题材,简直惊爆国人的眼球,要说这时代的小说,比之冬秀,强在文笔,弱在创新,一部略“与众不同”的《聊斋志异》的人鬼狐妖恋就能让人念念不忘一百年,也可谓是经久不衰了。
受大环境的影响,人们的思维被牢牢禁锢,一个题材翻来覆去的都能写出花来,天花乱坠可不是吹出来的,可想要创新却是千难万难,这种现象即便是在现代也很常见,中国人的智慧和勤劳是毋庸置疑的,可不得不承认我们在发明创造上是弱于其他开放式教育的国家的。
而《才子变身记》恰好就相当于一盏指路明灯,有了这盏灯,众人便能踏出一条宽广大路来。
在冬秀停笔的两年时间内,市面上也出现了大量《才子变身记》的仿文,只是不如《提刑官宋慈》仿得好,一来这样的设定对大多数人来说太过新奇,不好把握,二来《才子变身记》不仅胜在设定奇巧,还胜在其特有的诙谐幽默式的调侃言语,这使得这篇日常流的小说不仅不枯燥乏味,反而引人入胜,代入感极强。
其他人在模仿时要么受思维局限,最后流于俗套,要么完全不受限制,就犹如脱缰的野马一般,跑得不见影了,出现了各种人变牲畜草木、虫豸花卉的设定,亦或是反过来,其他各类物种变人的小品文,想法倒是新奇了,可却完全没有把控能力,大多都没激起什么浪花就自己悄悄沉了。
其中有一篇同人文,算是最受关注的。
冬秀原书的设定是变身为平儿的才子被自己看不起,留在乡下侍奉公婆,最后被休弃回家了,两人并无过多交流,侧重描写平儿身为一个女性所遭遇的无奈和不幸。
而这篇同人文却在周谦与平儿成婚的桥段时开始改变,作者不仅让才子与自己过上了没羞没臊的夫妻生活,还大力描述了女儿身的才子在这件事上的感受,心理刻画十分到位,其猎奇香艳之情倒很是吸引了一批读者,而且后期这位才子还充分的利用身为女性的优势,成了名噪一时的名媛,周旋于军、政、文、商各界大佬间,收获众多裙下之臣,简直就是女版的风流才子,可惜这时候的才子已经完全变成了一个野心勃勃,想靠身体上位的女人,人设已经崩得一塌糊涂,甚至引起了读者心理上的不适,所以火过一段时间后也在骂声中销声匿迹了。
而且这篇文就是继《才子变身记》后在《消闲报》上进行的连载,虽然借着《才子变身记》的噱头,蹭了一波热度,可最后却变成了个屎盆子牢牢扣在了《消闲报》的头上,本来就声名狼藉的《沪报》,最后受到汹涌的舆论压力,这才赶紧将其卖给了日本人,以求丢卒保车,保全自己。
说到这里,冬秀不止一次庆幸没有跟那个报社签订什么卖身契约。
要说这时代,文化人地位自然是极高的,就是冬秀这样写上不得台面的通俗小说的作者,在稍微有点名气后也颇受追捧,不仅来钱快,还能迅速积攒人气,可以说是一本万利了。
虽然很多读书人迫于生计以卖文为生,但也极有风骨和傲气,往往书商捧着真金白银上门求书,还要看人脸色呢,心情好了,或者没钱了,才会答应给你写写文章,可不像后世那些签约作者那样苦逼,可以说是很任性很傲娇了。
而且这时候连载小说才出现不久,特别是中长篇小说的连载,对这方面的相关规定根本就不成熟,大多数都是买个连载权,直接银货两讫,这样一来书商和报社根本就拿捏不了作者,所以即便冬秀是个金疙瘩,《消闲报》也奈何不了她,她想走也就走了。
唐才常自然明白这位宝先生有多大的潜力和价值,他自认是这匹千里马的伯乐,断然不会做出《消闲报》这样杀鸡取卵的事来。
而且他深深的见识到了连载小说的巨大影响力和前景,这位宝先生仅凭两部小说就将《绣像小说》和《消闲报》从关张倒闭的境况中拯救出来,可以说全是靠的连载在聚集读者,如果不是这两家报社时运不济、目光短浅,现在沪市的报社圈还不定会怎样呢。
所以他一开始就打定主意要将这位宝先生牢牢的笼络住。
依他的观察,这位宝先生也算声名远播、成名日久了,却即不愿暴露真实名姓,也从不在金钱上斤斤计较,可见是个淡薄名利、随性洒脱的人物,倒是颇有几分君子之风,想要笼络住这样的人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幸而他性情宽厚豁达,每每吃了亏也不计较,更不落井下石、打击报复,想来只要不触及他的底线,给予绝对的尊重和优待,这位宝先生也能长久与他们报社合作下去。
所以他一开始就决定好了,若这篇小说一如既往的精彩,那自然没得说,必定要好好运作一番,即能给他们报社带来名还能带来利,当然啦,他也知道,写作不仅是要凭自身文化底蕴,还要看一时的灵感,谁也不能保证部部小说都是佳品呀,所以即便这次宝先生力有不逮,这本小说写得不那么尽如人意,他还是要做主给刊登在显目的版面。
一来宝先生已然成名,随着成书销往全国各地,他也拥有了大量的忠实读者,即便是冲着他的名头也会有很多人看,可以为他们报社招徕人气,二来则是要卖宝先生一个面子,都说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所以在初次合作时就给予如此大的优待,必能取得宝先生的信任和感激,以后合作起来就更加方便了。
唐才常不愧是个优秀的办报人和编辑,难怪《申报》要盛情相邀,请他回来坐镇《自由谈》呢,在收到冬秀的稿件前,他就已将各个方面考虑周全了,不说能有助于《申报》更进一步的发展,起码不会像《消闲报》那样坑爹的带累《沪报》啊,而且,如果能网罗到几位优秀的小说家长期供稿,带动整体销量、提高影响力也不是不可能啊。
《三寸金莲》?
这个名字倒是颇引人遐思,特别是于国人来说,可谓是即香艳又隐秘,只看这名字就勾得人想要一探究竟,先睹为快。
唐才常不由摇了摇头,暗想:难不成这位宝先生倒是位“爱莲居士”?
这倒也不稀奇,在中国,十个男人中恐怕有八个就是莲癖者!
可看他写的小说,字里行间分明霁月风光,快意恩仇,颇有些豪客气,在《才子变身记》中还明确表明了对小脚女子的同情,都说字如其人,触类旁通,其实看一个人写的文章也颇能窥得几分作者的性情的,这位宝先生应该也是个磊落君子、进步青年啊。
不过凡事都没个准,你以为的,却往往会出人意料之外呢。
譬如那清朝的文人李渔,何尝不是个人人敬重的大文豪呢,可他同样在其《闲情偶寄》中对三寸金莲大加赞扬,甚至还详尽阐述了什么小脚的四十八种玩法,其香艳奢欲之情,受到小脚爱好者的一致好评,纷纷将其奉为玩脚赏脚的不二宝典。
这位宝先生或许也是效仿李渔,专门写了小说来抒发他对三寸金莲的喜爱之情?
唐才常看着标题,皱眉想到:如果真是这样,那可就不妙了哇,如今政府正在大力提倡解放女子双足,各地纷纷响应,成立了天足会去劝禁女子缠足,这时候如果在他们报纸上发这篇文章,不就是在与政府作对么,这简直就是上赶着找死啊!
而且唐才常自认是接受过文明教育的新式公民,对裹脚一事也是极其厌恶的,虽然他对这位宝先生极其推崇,但也不能不分轻重,昧着良心干活啊,看来他要收回前面的计划了,若这篇小说真的如此不堪,该驳回的也要驳回啊。
唐才常盯着封面上几个大字,怔愣了一会儿,瞬间在心里有了决断,这才翻开封皮开始阅读。
他本来是抱着被“辣眼睛”的心态去看的,谁知越看越入迷,很快就沉浸于小说渲染的那种阴暗颓靡的氛围之中。
小说的内容与他先前所想的实在大相径庭,文中不仅十分详细的描述了小香莲因裹脚而遭受的极大痛楚和折磨,还从莲癖者的角度,用十分华丽旖旎的语言大力描述了三寸金莲的各种美态,让唐才常这样本来不爱小脚的人也沉迷其中,也刹那间明白了那些莲癖者为何会如此迷恋小脚,而女主人公香莲所遭受的一切也让他深深明白为何那些父母,甚至女孩儿自己都如此热衷于裹脚,将一双脚看得比脸面和性情更加重要,只因这双脚能决定她们以后的命运啊,在很多人眼中,裹脚虽痛,却能换来衣食无忧的富贵日子,身体上的疼痛不仅能换来生活上的富足,还能得到人们的艳羡,何乐而不为呢!
怪不得剪辫易,放脚难啊。
想来如果男人脑后那根辫子也关联着他们的前途和利益,恐怕这剪辫令也是无法施行下去的。
一口气读完这篇小说,已经日薄西山了,报社里的人已陆续收拾了桌面准备回家了。
唐才常点燃一根香烟,狠吸了几口,在烟雾缭绕中吐出几口浊气,静坐了好一会儿才缓过劲来。
这篇小说与宝先生前两篇小说的风格完全不一样,表面有多花团锦簇、绮丽绚烂,内里就有多阴暗残酷、扭曲荒唐,好似一把裹在精美丝帛中的凶器,即吸引人不由自主的靠近,又让人时刻有提心吊胆的恐惧,一路读来,那种诡异的情绪始终萦绕在人的心头,直到读完整篇小说,那种感觉不仅没有消散,反而堆积在胸口使人不得喘息。
文章不很长,可那身不由己的香莲、阴险变态的佟老爷、痴傻残暴的佟大少、刻薄跋扈的佟二奶奶、扭曲诡异的潘妈,甚至那爱鞋成癖、倾家荡产收集小鞋的五爷,狡诈狠毒,最后使得佟家败落的哑巴店小二等配角,都刻画得活灵活现,仿佛真有其人其事一般,那些人围绕着一双双小脚,唱了一出出荒唐而辛酸的大戏,彼此倾轧残害,在那个漩涡中抛弃了良善和尊严,一步步走向了毁灭的深渊。
唐才常不得不由衷的敬佩起这位宝先生了,真可谓是天纵奇才啊,这篇文章文笔老练、立意深远,眼光毒辣,若非洞察世事、老于世故之人,如何能写出如此有深度的文章,可偏偏这位先生而今还不到而立之年呢,换了别人那还真让人不敢相信,可在这位宝先生身上却又让人不得不信,毕竟是能写出大火的《提刑官宋慈》和《才子变身记》的人啊,他也只能感叹一声,这真是祖师爷赏饭吃啊,人天生就是干这个的料。
唐才常正思绪万千的感慨呢,突然被一阵敲门声惊醒,抬头一看,原来是好友周孟希,便忙掐了烟,请他进来。
周孟希被满屋子的烟雾呛得咳了两声,唐才常忙笑着起身将窗子推开了,好让烟雾散出去。
他的办公室在二楼临街的地方,窗户一开,那热闹生动的市井声音便霸道的占满了室内,瞬间将那阴暗的氛围给冲散了。
“听说那位宝先生给你邮来了书稿?怎么样,能收吗?”周孟希开门见山的直接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