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猛的走到门前,一把拉开大门。
倒把门外的几人吓了一跳,他们怔了一瞬,很快又流里流气的呼喝起来。
江澄平怒道:“你们到底要干什么?”
一个领头的瘪三歪脸斜嘴的道:“哟,您可别朝我们发火,咱们往日无仇近日无冤,不过是拿人钱财替人办事罢了!识相的,你就赶紧把那什么宝贝交出来,也免得咱们兄弟一日三趟的往这儿跑,你不嫌烦,咱哥们还嫌累呢!”
“什么什么宝贝,我能有什么宝贝?”江澄平气苦,他觉得这群流氓肯定是想讹诈他,这一年来,因为收入颇丰,他手头不免散漫了些,莫不是因为无意间露了富,这才惹得这些人惦记上了?
这时,另一个小流氓跳出来喊道:“是支付宝!你快把这支付宝交出来!”
“没错,就是支付宝,你赶紧交出来,人家可说了,这是你从人那里偷去的。”
这时屋内的唐才常和周孟希也出来了,三人面面相觑,江澄平突然面色古怪道:“支付宝?”
“对,没错。”小混混们胡乱叫道:“赶紧交出来。”
“你们是《消闲报》的那个陆正林派来的吧。”
江澄平灵光一闪,突然记起来了,那《消闲报》的陆正林正是报社老板的亲侄子,为人好大喜功、急功近利,又愚蠢自私、小肚鸡肠,早在报社时,就看不惯江澄平白拿薪资不干活了,后来江澄平辞职出来,还被他扣了最后一月的薪水。
后来《才子变身记》连载完后,报纸的销量又每况愈下,报社这才意识到这支付宝的重要性,而后陆正林便几次派人登门,软硬兼施,要求江澄平告知这作者支付宝的具体信息。
江澄平自然是不会松口的,那些劝说的人来了几次后就不再出现了,他还以为对方知难而退了呢,哪知居然是换了“劝说”的方式啊。
听到《消闲报》和陆正林的名字,小混混们果然静了一瞬,这无疑是告诉江澄平他猜对了。
唐才常一看就明白了,顿时气道:“简直无耻之尤、下流至极,这《沪报》果然是藏污纳垢、歪风邪气,怪不得一直被人看不起,我呸,我当初真是瞎了眼才会去《沪报》任职,平白污了我这么清清白白的一个人,你们回去告诉那姓陆的,再敢使这种下三滥的手段,就不要怪我们不客气了!”
唐才常一副牛逼哄哄,好像分分钟能捏死他们背后金主陆正林的神情,倒真把几个混混虎住了。
这沪市一向藏龙卧虎,能人辈出,谁知道什么时候就惹祸上身了,他们只是几个街头地痞罢了,认真说起来,还不够人家一盘菜的,说填江也就填了,因此,在不知对方虚实之前,还是认怂为妙,欺软怕硬,一向是他们这些人的生存之道。
几个混混一对眼,虚张声势的说了几句“再宽限你几日,识相的就把宝贝交出来,若不然,定叫你好看”之类的话,就一溜烟跑了。
原来这宝贝竟是指的支付宝,这几个泼皮也不说清楚,害得他胡思乱想了好几天,江澄平真是哭笑不得。
周孟希脸上鄙夷,心中暗喜:这《沪报》居然能干出这么没水平的事,这不是在把聚宝盆往别人怀里推嘛。
《申报》副刊《自由谈》就是他一力促成的,办得好了,大功一件,办不好,可能连现在的职位都不保了,所以他和唐才常是最希望《自由谈》能办好的。
现在馅饼被人送到嘴里来了,还是块肉馅的,不死死咬住,简直无颜面对江东父老哇。
周孟希当即与江澄平打包票,一定帮他解决此事。
然后回去就写了一篇文章,标题基本类似“震惊,无良报社居然对作者做出这种禽兽不如的龌龊事”,狠狠的揭露了该报社用吃喝嫖赌抽来控制作者的丑闻,一时在报界引起轩然大波。
《申报》一直就是沪市报界老大哥的地位,义旗一举,那自然是一呼百应。
这篇文章一出,炮头直至《沪报》,瞬间引发报界和作者界对《沪报》的讨伐。
也是《沪报》这一年太过高调,整一个小人得志便猖狂,行事不知收敛,早不知道得罪了多少人,再加上自己的确立身不正,黑料一抓一大把,还不断的花样作死,不出三个月就落得个将报社转让给了日本的东亚同文书会的下场,这是后话不提。
第44章 剪辫
江澄平本就是江耕围隔壁村的,两家离得近,关系也好,他回家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拜会江耕围,并将《申报》的约文请求告知他。
江耕围转头就告诉了冬秀。
实话说,他是很希望妹妹再写点东西来看的,有了那些新奇的故事,每日都有了个盼头,便觉得生活也精彩了许多。
反正那未来妹夫出洋留学去了,一去不知几年,妹妹有大把时间来写文,也好打发时间。
冬秀正单手托腮,拿着胡竞的照片发花痴呢。
她算是知道当初那部电影为什么要让全民男神来饰演了。
本尊是真的帅啊,不仅是清俊文雅的皮相,还有那温和自信的眸、带笑多情的嘴,配上那即便放在现代也很潮的油头造型,和剪裁得体的衬衫西服,一股温文尔雅、意气风发的书生气扑面而来。
即便是毫无摄影技巧的黑白照也无损他的风姿。
在冬秀两辈子所见过的男人中,他也算极其出彩的,更别提在这满眼大辫子的乡村了,简直是鹤立鸡群般的存在啊。
她决定了,以后定要拿着这张照片每日瞻仰,也好洗洗眼哪。
当初吕氏就跟她夸过这未来女婿的相貌,冬秀还不以为意,一个十四岁,毛还没长齐的小孩子,哪里就能看出稳重好学、温和谦恭来呢,现在看来,吕氏当真是有几分眼光,居然一下子就看中了这么个未来的文化大师啊。
对冬秀来说,胡竞的字也写得极好,工整干净,俊雅飘逸,让人见之心喜,书面分也是满分。
信里说了些他留学的趣事,比如大学的体育课,他每每不能及格,跑起步来气喘如牛,引体向上也只能挂在单杠上,屡屡叫那些外国学生看笑话,又比如西方的饮食习惯,每日只牛奶面包,各种肉排,初来时新奇欢喜,现在只觉腻味,实在想念家乡繁复多变、四季不一的饮食云云,冬秀一边看,一边想象着他在那异国他乡的生活,想必必定是有趣精彩,蓬勃向上的吧,虽有不适应处,却也瑕不隐瑜,还是叫人欢喜的。
信里还提到了她放脚的事,对此大加赞扬,并希望她能鼓动乡村里的女孩子们都加入到放脚大军中来。
哎,还真是个有志向却天真的青年呢。
他是不知道村里人现在都是怎么说她的,活似她不是放脚,而是砍脚了一般,流言蜚语不断。
不仅那些大家大户的太太小姐们鄙夷她,说她自甘下贱,连那些大脚的村妇也看不起她,说她天生命贱,以后也是给婆家当牛做马、犁地耕田的命。
总之,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她成了村里人茶余饭后最好下饭的谈资。
若她敢鼓动别的女孩不要裹脚,或是把脚放大,估计得被人乱棍打出来,在他们眼中,这就是坏人前程的事啊,如何能忍,说不定就以为她疯了,要把她绑起来请大师做做法驱驱邪了。
冬秀可不敢冒这个险,她没有那些革命斗士舍己为人的气魄,她骨子里有的是现代人的通病—自私冷漠。
可也和许多现代人一样,不知道什么时候,那一腔热血就会爆发出极强的正义感。
现在她就蠢蠢欲动的想要做些什么,在不危及自身、力所能及的的范围内,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
刚好哥哥带来《申报》约文的消息,她想,是不是应该再写一篇文章呢。
只是《申报》那样的大名鼎鼎,逼格高得冬秀都不知道能写什么,脑内一直有什么闪现,却总也抓不住。
对于《申报》的约稿,冬秀是极为骄傲和重视的,心里不免有些负担,这反倒让她踌躇起来。
犹犹豫豫的没个结果,干脆放到一边,也许就是时机未到,光有冲动没有灵感也不行啊。
就像她前面的两篇小说那都是有一定的外界刺激和引导,她才想到要动笔写的。
这一等就一直等到了十一月份的时候,等到武昌起义的第一枪打响了,全国各地纷纷闹起了革命,一时间气势如虹,群情激昂,短短的四个月内,封建王朝便如摧枯拉朽般的倒塌了,接下来清帝退位,民国成立,中国走向了一段短暂、苦难、艰辛、屈辱,却又极富魅力和传奇的时代。
冬秀即便只看报纸,也能从那字里行间感受到无尽的期盼、激动和欣喜,她自己也很是激动,不过与其他所有人对新时代的憧憬不一样,她激动得是,自己真的成了历史的见证者和经历者。
她去告诉吕氏和曲氏,说皇帝没啦,清政府已经被推翻了,我们进入了新的时代云云。
吕氏和曲氏却无比淡定:“这个皇帝没了,自然还有新的皇帝,这跟你有什么关系,把你高兴的,有空管这些个闲篇,还不如把你那刺绣练练。”
“不是啊,咱们中国以后就没有皇帝啦,清朝已经灭亡啦。”冬秀解释道。
“咱们这么大的一个国家,没有皇帝还像话吗,以后没个当家做主的,那还不得乱了套了,清朝没了,总还有绿朝、蓝朝,咱老百姓的日子才能照常过,你倒是激动个什么劲!”
冬秀一听,还真是这么个理呢,民国不就是这种情况嘛,没了总管事的人,搞得各自为政、军阀林立、民不聊生,从始至终也没有真正的统一起来,而且严格说起来,袁世凯才是最后一个皇帝吧,好歹也是举行了封禅大典的人,至于清朝,不是还被复辟过一段时间吗,后来又搞了个什么满洲国,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啊。
没过几天,江耕围带着随从急吼吼的跑回来了:“了不得了,城里面到处都是大兵,就跟疯了一样,看见男人就拉过去,咔嚓一下把辫子剪了,还好我们见机快,赶忙逃了回来,好多人都被追得跳河爬墙去了呢!”
是了,冬秀在报纸上看到过,孙中山总统上位不久,便要求全国人民除旧换新,严令男人剪辫、劝告女人放足。
从“严令”和“劝告”就可以看出政府对这两样毒瘤不同的态度:对小脚来软的,对辫子则来硬的。
政府直接致电全国“令到之日,限二十日一律剪除净尺”,采取了十分严格的强制措施。
冬秀还在报纸上看到了各种各样的剪头照片,总的来说,一类是排队自愿剪辫者,可免费得一海碗肉丝面,一类是拒不合作、被大兵押架着剪头者,一脸死灰般的呆板,好似已经被这突来的变故吓傻了,大兵们倒是洋洋得意、满脸快慰,好似手中握的不是辫子,而是这可怜人的身家性命。
“世道不太平,这些日子你就别出去了,”吕氏十分为儿子担忧,又很是不解,“阿弥陀佛,这可真是乱了,竟然又要剃头,这个新皇帝到底是要干什么,怎么比那满清入关的时候还要坏呢,居然连辫子也不准人留了!”
曲氏也是连连附和:“可不是嘛,听说不仅要剪男人的辫子,还要放咱们女人的脚呢,上次我回娘家,看到有个什么‘天足会’,整天闹闹哄哄的,挨家挨户的上门去叫女人把脚放大,那还都是些年轻女子呢,也不知害臊的,村里人嫌弃她们不安分,就把她们赶走了!”
说完又想起自家小姑子就是个放了脚的,忙觑着冬秀的脸色,尴尬的描补到:“这放脚也得凭人家自己愿意呀,像咱们秀儿,那是未来婆家要求的,放了是孝顺懂事!”
冬秀自然不会在意,她听着吕氏和曲氏的谈话,话里话外都充满了对那些‘天足会’里女人的不解和鄙夷,可能在她们眼中,那些人都是中了邪、坏了脑子吧。
冬秀看着在嫂子怀里熟睡的侄女,真是玉雪可爱,天真烂漫,自从会走路了,便再也不喜欢叫人抱着,每日吧嗒吧嗒的迈着小短腿在院子里疯跑、大笑,她娘拐着双小脚,轻易都撵不上她呢,家里只冬秀时常能陪着一起玩,两人感情最好不过了。
可小侄女绝想不到,这可能是她这辈子唯一能肆意奔跑的时候了,最多三年,她的双脚便要被折断,裹上厚厚的白布条,塞进巴掌大的小鞋里,永不见天日。
可惜,在冬秀眼中,不良于行、形同残疾的小脚,却偏是吕氏和曲氏眼中的荣光和资本。
冬秀自己可以拼死拒绝裹脚,却无法干涉小侄女不去裹脚,毕竟她父母俱在,根本轮不到她说话。
但是她想说话,她想对那些受害者,更想对那些加害者说话,让他们不要再将这些痛苦加之于下一代人的身上。
第45章 三寸金莲
她回到房间,默默的在纸上写下《三寸金莲》这个标题。
现今政府和社会正在大力呼吁放脚,劝禁人们裹足,她也可以用另一种方式来劝导人们啊,而且这个方法说不定比空喊口号更有效果。
她打算写一个小脚女人的故事。
这个故事围绕着一个名叫戈香莲的女人悲苦却无奈的一生展开。
香莲从小父母双亡,只与奶奶相依为命,家里虽穷苦,有奶奶怜惜疼爱,日子也算无忧无虑、快活自在。
奶奶年纪大了,担心自己老去后,小孙女孤苦无依,便下定决心要给孙女挣出一条活路、富贵路来。
穷人家闺女要想过上好日子,那就只能指望着将来能嫁个好人家。
在这个重脚更甚于脸、甚至命的地方,一双极标致的三寸金莲就是叩开富贵门的敲门砖。
于是在金莲六岁的时候,奶奶给她缠上了脚。
冬秀对这段缠脚的过程做了极为细致的描写,有了《才子变形记》的经验,她这次的描述更加具有渲染力,不仅能让人有十分真实的代入感,甚至会产生生理疼痛的错觉。
而从香莲裹脚的这一刻起,她悲苦的命运就已经注定了,三寸金莲是她踏入荣华富贵的门票,却也是她由人变为玩物的凭证。
因为疼痛和恐惧,她也怨恨过反抗过,可惜她人小力薄,除了哭喊和耍赖别无他法。
她痛恨奶奶的无情和狠心,更加害怕看到自己那莲角一样的小脚,觉得它丑陋、不堪,就是个怪物。
直到有一天,邻居的大脚姑娘满是羡慕赞赏的对她说:傻丫头,咱闺女家裹脚,为的就是不叫你跑,你瞧谁家大闺女是整天在大街上撒丫子乱跑的?没裹脚的孩子不分男女,裹上脚才算女的的,打今儿起,你就跟先前不一样,开始出息啦。
香莲听着别人赞美的话语、看着别人羡慕的眼神,渐渐的就不再为自己的小脚感到羞惭和害怕了,反而生出了一股骄傲和自得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