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既好奇,又气愤,觉得冯氏吃独食,占了该她们的那一份东西,收拾完饭桌,便端了壶茶相携来找冯氏。
冯氏正看得入迷,听见敲门声,看着两个儿媳妇往屋内窥视的目光和托盘上的茶壶,立马就知道她们打的什么主意。
处了十几二十年,谁还不知道谁呀,冯氏也不与她们啰嗦,直接把人让进来。
“这是穈哥儿从沪市寄来的洋布,本想明天拿给你们,既然来了,就一人挑一个花色拿回去吧,做身衣裳,也是他对你们的一片心意!”
两人早看见那个包裹了,闻言也不客气,一人挑拣了一卷花布,又旁敲侧击的说:“穈哥儿最是孝顺的,难为他一个学生,自己手头还不趁呢,就给我们买东西回来,都说这沪市的东西精贵稀罕,娘,穈哥儿还给您寄了什么新奇的东西么?也让我们开开眼界呀。”
冯氏知道她俩的鬼心思,也不藏着掖着,指着桌上的书说:“还真有个新奇的,诺,就是这本书了,真是好看得紧,我看了连茶饭都不想了!”
两个媳妇见桌上确实有本翻开的书册,顿时泄了气,还以为什么好东西呢,勾得婆婆这样急火火的,她们是不识字的,自然对书没什么兴趣,当下抱了布匹各自回房了。
冯氏点灯熬油的,直看到鸡叫时分,才撑不住的停下了,一时只觉腰酸背痛,眼睛酸涩的直往外淌泪水,哎,真是老了,身体实在扛不住,这才吹灯上床了。
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却怎么也睡不着,身体明明极困倦,头脑却极亢奋,一闭上眼睛那小说中的一幅幅插图便是活了一般,那描绘的情景止不住的一幕幕的连贯着跳出来,活灵活现的,让冯氏一会儿笑一会儿哭的,倘若叫人看见,必要当她得了失心疯了。
穈哥儿这次说得果然不错,这果然是本好小说,在插科打诨、嬉笑怒骂中,道尽了做女人的苦楚,她看的部分才讲到才子被裹了脚,这还是一个女人今生最无忧无虑的时光呢,如果长大出嫁,那日子便更惨了,她不由联想到自己,她还算幸运的,能遇到老爷那样的好人,只可惜老爷去得太早了,留下她个年轻寡妇带着穈哥儿在这大家族里讨生活,想想这些年的艰辛委屈,在这寂静的黎明中,冯氏不由泪流满面……
冬秀这次与新报社的合作堪称愉快而默契,她准时交稿从不拖延,他们也大方给钱从不克扣,而且从不探听隐私,这于冬秀来说便是好大的便宜了。
这几年下来她早养成了看报习惯,不论是那种类型的报纸都能叫她看得津津有味,就好似在现代刷今日头条似的,一旦上瘾根本停不下来。
这一日看报纸时,倒见着个惊天动地的大新闻,原来光绪皇帝和慈禧太后先后脚的没了,只留下一个三岁的小皇帝,这就是史上鼎鼎大名的末代皇帝溥仪了。
冬秀看到这则消息时才确切的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溥仪都登基了,那离大清灭亡还会远吗,要是她没记错,再过个三两年,就是中国改天换日的时候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也会就此瓦解灭亡。
其实这些国家大事,根本与冬秀没甚关系,外面即便地覆天翻,这个乡村依旧沉静如故。
她需要关心的不是家国大事,那些轮不到她去操心,她也没那个能力去管,她现在要做的是怎么摆脱吕氏的唠叨。
才开春,吕氏便与冯氏请了人来算婚期,并定在明年的六月让她和胡家少爷成婚,两人也不小了,该办事了。
胡家准备婚房,江家准备嫁妆。
经过这些年,吕氏早把嫁妆准备的差不多了,倒不急,只又盯着冬秀开始做出嫁前的准备,厨艺、女红、规矩自然是不用提,又要囫囵个重新来一遍,更重要的是要了解清楚胡家的家庭状况。
那一堆表亲叔伯,姨姑嫂奶的,闹得冬秀一个头三个大,直感叹这胡家还真是家大人多,比她们江家也是不遑多让啊。
不过江家几房早已分开了,特别是她娘这样的青年寡妇,更是连住的地方都与其他几房完全分隔开来,平日里人情往来倒十分清爽,这胡家却正好相反,四代同堂,一大家子挤在一起住,想一想就觉得闹腾,而且近些年家境越发衰败,已经开始靠典当度日了,又因家里有个抽大烟的大少爷,逢年过节还有人堵上门来要债呢。
冬秀若是嫁过去,总不好搞特殊吧,少不得也要跟着吃苦,像她这样的大脚女子,说不定还要下地干活呢,想一想就觉得头疼。
吕氏安慰她:“你婆婆就一个亲生的儿子,你是她嫡嫡亲的儿媳妇,她还能看着你受委屈不成!”
说是这样说,吕氏自己也是心里没底,当初实在太过草率了,只看两家门当户对,又是拐着弯的亲戚,那胡家少爷更是个明事理知上进的好孩子,就定下了亲事,哪知这些年,这胡家是越发破落了,又分家不分居的,更兼家里一起住的还有两个年纪比婆婆还大的儿媳,听说仗着年纪大很不好相处,自己女儿将来少不得就要受些委屈。
可亲事已定,不容更改,吕氏也只能多为女儿准备些陪嫁,起码嫁过去能挺直腰板,靠着嫁妆也能养活自己,不需看人脸色。
江耕围手上就有好大一笔冬秀分给他的钱,都被他攒了起来,现在正好拿来给妹妹添办嫁妆,便托江澄平在沪市淘弄些新奇玩意回来。
而冬秀则又一次被押在房里绣盖头去了,就她那三脚猫功夫,绣个蝴蝶都困难,吕氏还偏叫绣个龙凤呈祥,这不是赶鸭子上架么,不过几天功夫,冬秀就把十个手指头挨个戳了个遍,嘤嘤嘤,这不会染上破伤风啥的吧。
而胡家也的确像冬秀所了解到的那样,人穷是非多。
冯氏既是继室,又比继子继女年纪小,在家里完全摆不出婆婆和长辈的架子,幸亏她为人处世很有一套,向来公允平和、以理服人,在宗族里口碑极好,这才在这个大家庭里站住了脚。
小儿子既要结婚,自然先要准备婚房,然而这些年,家里的地没多一亩、房没多一间,人倒是添了不少,本来就挤挤挨挨不甚宽裕了,又到哪里去腾出一间空屋来。
冯氏少不了要与家中人商量磨牙,特别是几个儿媳妇、侄媳妇,要想让她们把占的屋子腾挪出来,那无异于从饿狼嘴里夺食。
幸而家里当家的二少爷出来说了几句公道话,最后才把原来就属于穈哥儿的房子腾了出来。
这间房子朝向倒好,只是面积太小了,位置也不好,做新房总是有些拿不出手。
可是家里就这么个境况,冯氏也是无可奈何,只能请人重新粉刷规整了一番。
正当两家人都在为亲事准备忙碌时,远在沪市的准新郎却落得个失学失业的糟糕境遇。
原来这胡竞之进入新公学求学,才将将满一年,这新公学居然就突然解散了,闪得他好没着落,家里母亲又频频来信催促他回去成婚,他来沪市整五年,却学业未完,一事无成,连个中学也没念完,哪有脸面回家乡啊。
前途晦暗不明,使这个少年心灰意冷、百无聊赖,加之几个狐朋狗友的撺掇怂恿,很快就迷失堕落在这十里洋场的花花世界里去了。
打牌赌博、酗酒叫局、进梨园捧戏子、逛窑子叫局子,不过半年时间全学了个遍,除了没沾大烟,几乎就是五毒俱全了。
这一日又与几个朋友在妓院打牌喝酒,直闹到深夜,胡竞之才头晕脑胀的坐上了一辆黄包车,谁知这车夫见他酩酊大醉,又是个瘦弱的书生相,不由起了贪念,悄悄的将车拉到无人的巷子里,一把将他推翻在地,拿了他的钱包、马褂、帽子等物就逃跑了。
胡竞之迷迷瞪瞪的,过来好久都反应不过来,只瘫坐在地上打盹。
不知过了几时,有巡街的警察经过,发现了衣衫不整、满身狼狈的他,自然要盘问一番,不想胡竞之醉酒未醒,直接拿起一只鞋砸向那巡警,巡警也不是什么好脾气的人,恼怒之下,两人便扭打起来。
胡竞之一个文弱书生,哪里是巡警的对手,不仅挨了一顿胖揍,还被关进了巡捕房并罚款五元。
第二天在号子里酒醒,胡竞之别提多么惊诧懊恼了。
有些人是真的会在一夕之间醒悟和成长的。
身无分文,几乎断绝生活费和学费的他,想到家中日渐艰难的困境,含辛茹苦、还得靠他赡养的母亲,殷殷期盼的族中长辈,真是幡然醒悟、万分懊悔,下定决心一定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学坏容易学好难,若是一般的普通人,只怕这誓言就如放屁一般,懊丧过后便会死灰复燃、恢复原状,可胡竞之毕竟不是普通人,说要改过自新、浪子回头,还真就如醍醐灌顶一般,立马从那颓靡的生活里走了出来。
也算天无绝人之路,他恰好赶上庚子赔款公派留学的第二批报考,胡竞之深知,将来若想有所出息,他唯一的出路就是出国深造,待学成归来,自有一番大好前程,况且公派留学也可减轻家中负担,他是绝不能错过这次机会的。
当即写信告知母亲,请求她的支持和谅解,母亲对他的学业和前程一向最为重视,想必不会反对。
为了生计,他暂时找了份在公学里教国文的工作,可这份工作所得薪资远不足以够他上京赶考的。
正一筹莫展之际,恰遇到两位同乡好友,不仅鼓励他赴京报考,还为他筹措经费,家中叔父也在同一时间寄来了银钱。
受到如此大的恩情和厚望,胡竞之大为感到,自此一门心思的读书学习,专心准备应考。
之后的事就如走马灯一样,一件件的随时间滑过。
他从备考、上京、考试、录取,直到现在站在赴美的轮船甲板上,也不过两个月的时间而已,就连他自己也是恍恍惚惚,有种不真实感。
望着渐渐模糊远去的陆地,那心中兴奋又忐忑的情绪才渐渐消退,心里不由生出离情别绪来,也不知家中母亲怎样了,儿子此去,千里万里,再回家恐就困难了,他跪在甲板上,面朝家乡的方向,深深的磕了三个头,惟愿岁月如常,一切安好。
到底是年轻人,感伤一阵也就过去了,看着一望无际的海面,怀着对未来的憧憬,心里又油然生起几分豪情壮志。
既然要奔赴新的世界,开始新的生活,他也必须要做一个全新的人。
胡竞之找同伴借了剪刀,咬咬牙,一把剪掉了自己的辫子,嗯,新的一切,从“头”开始。
等冯氏再次接到儿子的书信时,才知道儿子已经如愿考上公派留学名额,现在已经去了异国他乡留学深造了。
冯氏读着儿子的信,感受着那字里行间洋溢出的无尽喜悦和快乐,自然也为儿子感到骄傲和自豪。
只是随信而来的还有儿子的那条辫子,哎,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他倒好,尽学洋人,连辫子也不要了,将来回乡,还不知要怎么被人嘲骂呢。
冯氏郑重的拿香油浸润了那条发辫,细细的梳理后,拿油纸和细布包裹起来,这也是儿子身上的精血所化啊,将来说不定还有用得上的一天。
第42章 名人
且不说冯氏是如何的百感交集,同一时间,冬秀家也接到了一封美国的来信。
吕氏这才相信,原来未来女婿真的远渡重洋,到很远的地方求学去了,好端端的撇下她女儿,又不知几年才能回来,岂不是耽误了她女儿,为什么不先成婚呢,难道是想悔婚不成……
这边吕氏懊恼又气愤,尽管未来女婿在信中言辞恳切、态度谦恭,却也不能抹杀他不愿与女儿成婚的事实,冬秀已然双十年华,再过两年就真得成个老姑娘了,如何等得起,到时候还不知道村里人如何议论嚼舌呢。
冬秀自己是不会有此忧愁的,她看见信尾的“胡竞”两个字,直接就蒙逼了啊。
胡竞是谁啊,呃,这个,说实话,冬秀还真不太知道,谁叫教室的墙上也没挂过他的照片,语文课本里也仿佛没他的文章要背诵,一般不是搞文学或史学研究的人还真就对他不甚了解。
不过,她却十分确定对方是个巨牛逼的人物。
怎么牛逼呢,现代时她看过一部电影,里面就有胡竞这个人物,而胡竞的扮演者就是全民公认的超级男神,众所周知,一般拍摄历史剧,出演历史人物,特别是民国时期的历史人物,因为有了本人的真实照片,选角和造型时,总是要力求相似的,起码人物形象不能跑偏了啊。
所以冬秀能肯定的第一点就是:胡竞绝壁是个大帅逼啊,在那部红色电影里面有一段是胡竞在大学里的演讲,短短几句话,不过半分钟,却完美的体现了男神的情商、智商、颜值、风度、幽默……
总之冬秀把那片段来回看了好几遍,把荧幕添得那叫一个锃光瓦亮,至此沦为男神的无脑吹。
若说这个片段完美的表现了胡竞的个人魅力,那电影里另一个片段,则从侧面表明了他在民国文化圈里是怎么一种巨擘大拿的地位。
冬秀十分清楚的记得,电影中那位在后世无人不知的领袖和伟人,在他青年时期来到京城送别友人,入京第一件事,就是去大学里蹭胡竞的课听,还说了“胡竞之大名远扬,岂能错过”、“实是我辈楷模”之类的话,全程都是一副标准的迷弟脸。
于是冬秀能肯定的第二点便是:胡竞绝对是个极其有名、有魅力、有才华的人。
妈呀,真是赚到了。
都说民国有四大美男,有周总理那样浓眉大眼、正人君子式的美男、也有梅兰芳俊眉秀眼、温文尔雅式的美男,这些冬秀固然喜欢,但实话说,还是男神那样风格的脸才更符合她的审美啊,当然,最好还能有八块腹肌。
握草,原来穿越的最大福利在这里啊,真是好饭不怕晚啊,男主角虽然出现的比较迟,可完全是她的菜啊,值得期待。
等等,民国时期,文人貌似都流行休妻另娶、追求自由婚姻的,特别是留过洋、上过大学的,学成后第一件事往往既不是实现理想也不是报效家国,而是鄙视自己的妻子、批判自己的封建婚姻,然后,休掉没文化的小脚老婆,以此表示自己一个新时代的新青年与过去决裂的决心。
所以,胡竞这碗菜,她最后能不能吃到嘴里还两说呢。
不过,知难而退、自卑矫情什么的可不是冬秀的性格,如果有人把一块大肥肉送她嘴边了,就算吃不到,最少咱也得蹭它一脸油哇。
冬秀当即屁颠屁颠的就去回信了。
那一封信她也从吕氏手上要了过来,打算好好的保存起来,这胡竞好歹也算个历史名人啊,这些以后说不定都是珍贵的研究资料、历史文物啥的,说不定她也能蹭一蹭他的光,在后世留下个名字呢。
吕氏看女儿兴匆匆的样子,心里真是委屈又心酸,哎,真是女大不中留啊,男方不过是来了一封信,女儿就这样高兴,全不见一点埋怨,可见心里还是期盼着自己婚姻和未来丈夫的,心里刚刚涌出来的退亲的想法,又被她摁下去了,罢了罢了,亲事哪能说退就退呢,不论什么原因,退亲总是女方吃亏些,弄不好就坏了名声,况且女儿年纪也大了,再找合适的人家也难,现在只盼着那孩子早日学成归来罢。